陈春宝委员:
《关于贯彻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编号:222081)由我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福州市林业局分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福州市空气质量情况
2021年,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9,同比改善6.2%,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为全省唯一未出现超标天气的地级市。全年优级天数242天,在去年优级天数创下近年新高的基础上再增加37天。空气质量O3、NO2、SO2和CO等大气污染物浓度同比2020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21年福州市空气质量排名、综合指数、优良率、优级天数比例均创下近年最好成绩。
2022年1-6月,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2,同比改善10.9%,优良率99.4%。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PM2.5、NO2、SO2、CO等大气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将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纳入地方性法规
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上位法,并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对《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了关于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和管控的内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基于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考虑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在编制和修订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城市通风廊道。目前,《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送审稿)已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治理
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提升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开展福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治理,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改燃,深化工业锅炉炉窑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以上NOX与VOCS重点工程协同减排,2021年度我市大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与NOX减排均超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
(三)加强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建成全省领先的大气超级站,配置了全省第一部VOCs移动走航监测车与首个大气观测移动方舱,建设了60余座空气质量监测站,通过打造“污染源监控+地面空气监测站+移动监测设备”的立体监测网络,织密织牢防控大气污染“天罗地网,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能力。通过福州空气质量与福建空气质量等APP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让公众了解空气质量情况。同时,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
(四)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颁布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2019年11月市烟花办印发《<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烟花办〔2019〕6号)。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销售、储运等环节的源头管控,划定了禁燃区域、限燃区域,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管控和宣传。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市烟花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预防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轻度污染天气的出现。2022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均保持优良水平,未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轻度污染天气。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物治理
围绕锅炉炉窑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2.0深度治理等方面,大力推动我市企业降碳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加强空气质量预警和研判
推进“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长乐机场、港口、铁路和货场监测点位。持续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在线监控接入云平台,充分运用生态云平台、大气超级站、走航监测车、移动方舱等先进设备,实现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和中长期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加强分析研判。
(三)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区域联防联控
落实福州市轻度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编制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强化省、市、县三级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大型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领导署名:汪家升
联 系 人:张正阳
联系电话:83313752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