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三邦硅材料有限公司提出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申请及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可交易排污权进行了核定,结果如下:
该企业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量为:二氧化硫一类可交易排污权为3.12吨/年、氮氧化物一类可交易排污权为3.12吨/年。有效期为:2017年8月31日至2022年8月30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1日-12月27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83368829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fzhbjghc@163.com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