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08-16 11:58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福州市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发展方向,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全市共划分253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陆域137个、海域86个。 

优先保护单元

主要为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全市共划分106个,其中陆域80个、海域26个。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 

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将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125个,其中陆域79个、海域46个。包含城镇、工业园区、重点矿区、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港口航运区、围填海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区 

主要为预留发展区域,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22个,其中陆域8个、海域14个。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动,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明确了2025年、2035年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体系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对不同的管控单元提出了不同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等管控要求,形成国土空间精细化环境管理的基础性框架,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高颜值的美丽福州提供有效环境支撑。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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