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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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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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22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 |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区茶亭河河水黑臭,负责治理的华辰公司没有完成整治工程。 2.交通路和茶亭街多家烧烤摊点(新疆羊肉串)油烟污染。诉求:1.对茶亭河进行整治;2.搬迁烧烤摊。 |
福州 |
水、油烟 |
1.茶亭河主要由福州市水环境公司组织综合治理,仅茶亭街块地内的部分河道改道由开发商华辰地产公司负责,河道改道工程已完成。现场河道水位较低,部分底泥裸露。 2.茶亭街茶亭河沿岸存在烧烤店以店铺为依托,以店外店的方式占道经营;交通路红庆里路口处有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占道经营烧烤摊点。 |
部分属实 |
1.市水务集团正加紧建设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计划在今年10月底完工投用,届时茶亭河沿河截污系统可全部正常使用。市建委计划在在茶亭河的两侧河口及河道中段设置轴流泵和推流曝气机等装置,提升茶亭河从北向南的水动力,预计年底前建成投用。 2.台江区组织市容管理执法人员对上述占道经营烧烤摊点进行取缔,暂扣占道经营工具。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发现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劝导取缔。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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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23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弟兜村两家养猪场(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福丰农牧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流入闽江,影响居民生活用水。诉求:依法查处并取缔。 |
福州 |
水 |
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未按要求用于林地灌溉直接排入池塘,通过最后一口池塘堰坝基部的缺口直接排入塘外的溪流中。 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养殖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分别排入应急蓄污池,有3口未铺设防渗膜的池塘以及一片约5000平方米的失效湿地残留养殖废水。 |
属实 |
对2家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分别处罚9万元。将2家公司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闽侯县公安局、环保局分别约谈2家公司负责人。将污水外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局长金锦彬、洋里乡乡长叶常青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分管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主任科员严仁鉴、洋里乡副乡长余广敬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畜牧站站长王易尧、洋里乡畜牧站站长周道德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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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125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3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古街口老药州路整条街的大排档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诉求:取缔非法大排档摊点。 |
福州 |
油烟 |
4月27日,台江区市容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老药洲夜市确实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油烟主要来源于8个大排档的炒菜灶台,部分来源于7个烧烤摊位,鲜捞摊位未产生油烟。 |
属实 |
4月27日,台江区政府已对产生油烟污染的15家夜市摊点进行取缔;下一步将加强监管,严格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早夜市管理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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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127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4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二村金山街喇叭口(蓝天商贸城东南电器斜对面)奋安不锈钢加工店电焊噪声、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福州 |
噪声 |
4月27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经调查,该店从事不锈钢、铝合金加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噪音及废气污染,且该店尚未取得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 |
属实 |
1.福清市政府已对奋安不锈钢加工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由福清市龙田镇龙辉社区牵头协调房东退还租金并关闭该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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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128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5 |
投诉人反映:1.福州鼓楼区西湖公园靠近省博物馆正门附近有两条臭水沟,位于湖头街和芳沁路,长期没有治理,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直接排入水沟,流向西湖。福州内河治理方式落后,多次向政府反映,长期没有得到处理。诉求:督促市政府从源头彻底治理臭水沟。 |
福州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梅峰河存在黑臭现象且长期未开展系统治理的情况属实;芳沁园河全线为臭水沟情况不属实,实际情况芳沁园河绝大部分河段水体正常,仅在前两日应汛时因梅峰河节制闸开启,受梅峰河黑臭水体影响,导致省博物院门口存在黑臭现象。 |
部分属实 |
1.根据河道功能不同,合理制定梅峰河综合治理方案,上游暗涵段短期内无法改造,将保留其原有的污、洪水通道的功能,定期组织清淤疏浚。下游明河段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包括改良河床底质,软化现状单链块式陡立驳岸。 2.由市建委牵头,建设梅峰河分散式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6000吨的MBR分散式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梅峰河明河段作为河道水源。该项目已并入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治理PPP项目,于4月24日开工,预计2018年底建成投用。 3.由市水务集团公司承建,正在左海泵站新建一条污水输送通道,计划今年底前建成,建成后污水输送能力可由现在的2万吨提升至4万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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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131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6 |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叶厦塑革有限公司锅炉烧煤污染环境,未采取治理措施,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
福州 |
大气 |
4月27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2台锅炉原为燃煤锅炉,于2015年9月由福州锅炉厂进行改造,改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现场检查时,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通过20米高的烟道高空排放,水膜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
不属实 |
1.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厂房窗户进行密封处理。目前,该公司已经着手开始整改,并承诺于5月4日前完成整改。 2.仓山区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 3.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后续跟踪监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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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133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7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中庚开发公司土头、建材占用村里的道路(占大半),已建设一年多的时间,工地排水影响村里的养殖,路面污染影响村民出行。 |
福州 |
水、垃圾 |
4月28日上午,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中庚香山天地项目施工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在项目工地旁村道两侧倾倒建筑垃圾,因近期雨水较多,造成施工工地泥水通过排渗口流入路面。 |
属实 |
1.闽侯县住建局下文责令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拟对其处以罚款。29日上午,该公司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均已清理到位。 2.闽侯县住建局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闽侯县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017年5月2日前对工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并拟处以罚款。 |
对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荆溪中队监察员张焕清给予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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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137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8 |
闽侯县洋里乡际兜村两家养猪场华阳、福丰农场,偷排污水污染环境,很臭。 |
福州 |
水 |
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未按要求用于林地灌溉直接排入池塘,通过最后一口池塘堰坝基部的缺口直接排入塘外的溪流中。 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调试阶段,大部分养殖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分别排入应急蓄污池,有3口未铺设防渗膜的池塘以及一片约5000平方米的失效湿地残留养殖废水。 |
属实 |
对2家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分别处罚9万元。将2家公司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闽侯县公安局、环保局分别约谈2家公司负责人。将污水外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局长金锦彬、洋里乡乡长叶常青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分管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主任科员严仁鉴、洋里乡副乡长余广敬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闽侯县农业局畜牧站站长王易尧、洋里乡畜牧站站长周道德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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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140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9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福隆针织厂距离居民住宅200米,排放印染废气,影响居民生活。诉求:责令该厂停产整治。 |
福州 |
大气 |
该公司的废气污染物均有配套治理设施,且能做到达标排放,但定型机废气处理达标后仍有一定的异味,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废气异味仍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继续加强对福隆公司的环境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超标准排放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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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144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0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镇政府附近华源洗涤厂晚上排放黑烟和臭气。投诉人怀疑有人租用该厂进行非法生产。诉求:查实废气来源,进行依法查处。 |
福州 |
大气 |
4月28日,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物质燃料锅炉有使用,备用锅炉未使用,车间内洗衣、烘干设备未运行,新建的处理能力40t/h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闽侯县环保局对废水进行采样。 |
属实 |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已于4月28日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将以私设暗管行为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理,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处罚。闽侯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在5月31日前完成锅炉废气设施改造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在相关配套设施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前申办排污许可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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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145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1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大彰村,两个砂石厂(恒顺石材有限公司、宏源石材有限公司)破坏上百公顷的山林地,造成水土流失。 |
福州 |
生态 |
关于信访人反映关于恒顺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破坏上百公顷山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部分属实。 4月27日下午,永泰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区域先后设置过两宗采矿权公开出让,分别由两家企业先后竞得并组织开采生产,其中:恒顺公司曾存在临时施工道路未批先用林地0.5680公顷的行为属实;宏源公司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5月5日前,完成矿山道路与175县道交叉口处河边弃土清理,并迅速恢复植被,确保边坡稳定;动工建设175县道(工业广场至露天采场段)排水边沟。 2.5月6日前,加强临时堆土场绿化幼苗抚育,完成堆土坡脚排水系统布设。 3.5月10日前,工业广场加工区每隔50-100米再增设一处沉砂池,并在工业广场东南部排水出口处沉淀池上方增设沉砂池,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4.5月13日前,完成露天采场道路内侧排水沟开挖清理,在排水沟汇水处、道路拐弯处增设沉砂池;在露天采场道路与县道连接处,再设置一处二级沉砂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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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149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东街口金门社区南影巷71号104楼下美团烧烤外卖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安装的油烟处理装置噪声扰民。诉求:关闭该烧烤店。 |
福州 |
噪声、油烟 |
关于信访人反映美团烧烤外卖油烟噪声污染的问题不属实。4月27日15:00鼓楼区派人现场检查并拍照取证。该店4月25日已转让,变更为经营寿司奶茶,目前正在装修,尚未营业。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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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153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3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8号,与8、15号楼一墙之隔的省纪委大楼安装了很多的空调和机器噪音很大,有打过12345 电话没有结果,大楼内还养了很多狗,叫声大,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诉求能得到解决。 |
福州 |
噪声 |
1.经排查、测量,噪声源主要为省廉政教育中心大楼东面二层平台安装的4台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和楼顶的轴流风机运转时产生。 2.关于信访人反映有打过12345电话没有结果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 2017年3月29日,晋安区环保局初次接到12345平台的相关投诉件后,立即组织监察人员调查核实。发现楼顶的轴流风机工作时会产生机械性噪声。晋安区环保局即要求省廉政教育中心管理人员对设备噪声进行整改。4月17日,晋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专门到日出东方小区8号楼,向居民了解整改后的噪音情况,居民普遍反映噪声明显减小。 3.关于信访人反映大楼内养了很多狗、叫声大问题,情况属实。 经调查,大楼内驻扎的武警部队,因工作需要,养了4只警犬。 |
部分属实 |
1.4月29日省廉政教育中心已通知维修人员对东面二层平台安装的4台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和楼顶轴流风机进行调试安装,并答复尽快整改到位,最迟不超过1个月。 2.经晋安区政府协调,该单位驻点武警部队已将犬舍搬离原来相对靠近日出东方小区居民楼的位置,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警犬管理,尽快为警犬佩戴口罩,减少噪音。 3.4月30日上午,晋安区鼓山镇和社区干部专门上门向投诉人及部分居民反馈和解释噪音整改措施,多数居民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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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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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158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4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首村周边2个印染厂、1个化工厂属于工业园的污水排入我们村里的小溪,本应排入管网,但市政接了应急口直接排入村里小溪,污染严重,我投诉多次被互相推诿,没有回复。诉求:工业园的水不要排入小溪。 |
福州 |
水 |
滨海C标段市政污水管网应急排放口处发现有少量污水排入首祉溪,经排查发现倒虹管阀门有松动现象。今年以来共收到福州12345平台转来的4次投诉,每件均认真办结,按时反馈。 |
部分属实 |
1.长乐市政府立即对倒虹管阀门进行检修,4月28日下午已完成修复。同时,应急排放口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 2.长乐市政府责成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人员加强全市污水管道的巡查,发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修复,确保不发生遗漏现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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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165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5 |
投诉人反映:1.永动电镀有限公司被福州市环保局取缔后,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元洪工业区。质疑为何搬迁至福清市元洪工业区?2.执法人员检查该企业时,企业工作到位,废气排放符合要求,检查人员离开后,企业排放废气刺鼻影响居民生活。3.反映多次,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大气 |
永动公司和泰盛公司废水、废气均配套收集治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但由于电镀废气经处理达标后仍有一定的异味,即使企业达标排放,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受风向、气压等因素的影响,废气异味仍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2014年以来,福清市环保局陆续接到从各种渠道转来关于永动公司排放废气扰民的诉求件,均及时现场检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信访人。 |
部分属实 |
福清市将继续加大对永动公司及泰盛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超标准排放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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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166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6 |
投诉人反映:1.福州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报告公示指标太少,不足国家规定的107项,仓山区自来水余氯味道严重。投诉者为绿色和平组织成员,曾看过该组织的一份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重金属含量超标(可能为福州市区饮用水,但不确定)。2.投诉人听说仓山区众多小作坊乱排污水入河,将电动车废旧电池中的铅、汞等倒入河中,造成环境污染。3.目前国家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居民都很赞同。但是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希望加重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罚力度。 诉求:希望福州自来水公司的水质报告能公布国家规定的107项指标情况,且要求自来水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福州 |
水 |
1.经查,市自来水公司于2010年7月就正式实施106项检测,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全部按规范标准行检测。市自来水公司各制水厂加氯工艺均为在线自动控制和在线仪表监测,出厂水和管网水余氯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市自来水公司接受省住建厅和市卫生监督部门历年定期抽样检查,出厂水多年监测均未发现重金属超标问题。2010年被授权开展106项第三方检测,水质检测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 2.4月27日、28日,仓山区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动车经营维修点进行排查,仍未发现有废旧电池中的铅、汞等倒入河中现象。同时,对辖区内河周边进行了再次排查,发现盖山镇新安村有10多家违法小废塑料造粒加工作坊,生产废水经简易隔栅后排放入内河。 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强化检查督查, 2015年至今,福州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63起,罚没款数额2676.6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计罚4起、移送涉嫌犯罪40起、行政拘留16起、查封扣押196起、停产限产26起。 |
部分属实 |
盖山镇新安村10多家违法小废塑料造粒加工作坊,已于4月20日排查发现并列入仓山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普查第三批关闭取缔名单,并制定了行动方案,计划于5月20日前依法予以关闭取缔。仓山区政府对排查的49家内河沿岸污染小作坊进行整治,采取拆除违建厂房、搬离和取缔等措施,已于4月15日将49家违法小作坊全部整改到位。 不断增强我市环保基层监管力量;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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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172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7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224号旁近200平方米的内河及周边近600平方米花圃被私人占用,填埋建房,此人还将生活垃圾倒入周边内河中,造成河水臭气扰民。曾多次致电市民热线,其中一份投诉编号为12062000061,代码为317724,投诉人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垃圾 |
经查,排尾路224号南侧确有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一处违章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扩建位置在排水管上方,曾占用部分园林绿地,未见覆盖内河河道。建筑内现有8家店铺营业。该处内河为光明港二支河,属于断头河,河源处有市政排水管注入,河面及河岸存在垃圾未清理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4月28日,台江区政府对违建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通知违章建筑内8家商铺停业搬迁,按“两违”规程查处;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内河巡查力度,加强河岸、河面日常保洁和护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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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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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182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8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24座旁十几米有一通讯公司的发射塔,电磁辐射、噪声扰民 诉求:拆除发射塔。 |
福州 |
噪声、其他 |
经查,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24座旁十几米处有一通讯公司的发射塔。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福州市环保局、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该发射塔现场进行调查、检测。由于该站点尚未开通运行,目前不产生电磁辐射和噪声污染。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于4月30日下文要求福建省雄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5月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发射塔及配套设施(榕通信〔2017〕6号)。由于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无执法权,根据职责分工,于5月1日将案件移送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福建省雄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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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186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19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义凤村象山后侧有一大片林木被砍伐,土地被用于垃圾填埋,不知是否经审批。 |
福州 |
垃圾 |
经查,新店镇益凤村象山后侧地块因历史原因于上世纪60年代,被开垦为梯田,后于2000年左右被抛荒,不存在林木。2015年6月因益凤村拆迁,当时该地块确实存在部分群众偷倒垃圾行为。晋安区市容管理部门和新店镇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加强巡查、雇请保安24小时值守等措施,严防偷倒垃圾行为。近期多次现场查看,该地块目前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 |
部分属实 |
4月30日起,晋安区政府每晚安排5名城管队员、新店镇另雇请15名保安加强新店镇夜间违规倾倒渣土、垃圾的巡查,确保每晚至少对新店镇益凤村及周边地块巡查两次。目前,该地块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于2015年已采用泥土覆盖垃圾,并种植树苗。今年春节前,再次组织人员在该地块种植小树苗,植被得到部分修复。4月30日,晋安区新店镇组织23人,清理该地块枯死苗木,并计划种植大树苗,预计于5月15日前全面完成补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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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193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0 |
投诉人(省国防工业设计院退休职工)反映:福州台江区五一中路61号附近龙庭路上的大排档(龙虾馆)及状元镜附近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曾向区城管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噪声、油烟 |
经查,龙庭路上两处排档存在夜间占道经营及油烟、噪音扰民问题。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在店前违章搭设了钢制顶棚。台江区城管部门调阅了历史信访记录,并未发现该信访人的相关信访记录。 |
部分属实 |
台江区政府4月27日晚对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及五一路龙庭路口大排档进行了突击整治,暂扣占道桌椅30余张;4月28日上午对龙庭路蠔门龙虾馆前违章搭设的钢制顶棚进行了拆除。同时,台江区政府采取定点值守方式,安排队员对两处排档点进行夜间巡查值守,杜绝占道摊点反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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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196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1 |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上街书香领寓7座及根雕交易市场背后一家钢筋加工厂,噪声、粉尘扰民,曾向政府、12345、环保部门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福州 |
噪声、扬尘 |
经查,该加工厂已暂停营业。闽侯县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店折弯、剪切钢筋在正常操作时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值54dB(未装卸情况下),未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值(60dB)(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因该店离居民楼较近,装卸钢筋时产生的瞬时性噪声会对隔壁小区住户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4月28日上午,闽侯县政府已对经营者林其昌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停业(目前已停业);对林其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十天内处罚到位并结案。闽侯县政府已约谈经营者林其昌,限其1年5月4日前整改到位。5月5日,闽侯县政府将再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若整改不到位,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处理并强制关闭。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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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203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2 |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国家森林公园东大门对面,万寿桥头垃圾堆积,桥下溪水流入斗顶水库,影响水库水质。 |
福州 |
垃圾 |
经查,万寿桥头堆积的垃圾主要为折断的树枝干和生活垃圾,其中树枝干系上阶段暴雨冲刷所致,生活垃圾为平时弃倒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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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4月27日晚,晋安区政府组织25名环卫工人及机械设备到现场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2.5吨,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组织监测部门对斗顶水库采集水样送检。由晋安区政府在该点位建设1座垃圾池,周边设置5个垃圾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3面,宣传标语2条。由晋安区政府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提升村民群众环保意识。安排专人对该溪流进行每日巡查,并强化人员保障,从原1名兼职增加到3名专职人员,实行3班倒工作机制,及时劝阻个别村民乱倒垃圾的行为,并对垃圾进行每日收集清运。同时,强化督查问责,确保该点位整洁有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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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205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3 |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兰亭7期59号楼下红音琴行违规扩建门头,下雨天雨水打击遮雨棚的噪声影响楼上居民;2.五凤兰亭7期58、59号楼下多家快餐店,油烟直接排往绿化带,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
福州 |
噪声、油烟 |
1.经查,红音琴行未经审批自行扩建一蓝色招牌,属违规建设。 2.经查,五凤兰亭7期58、59号楼未配套餐饮油烟专用管道,三言两语小吃店油烟经净化处理;黄立苹小吃店经营蒸焖小吃无油烟污染;木小仔蛋包饭、郭键餐饮店和家滋味餐饮店油烟未经净化处理,各店自行铺设地下管道延伸至路边排放。 |
部分属实 |
1.鼓楼区政府对该店违规扩建的招牌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2.4月27日,鼓楼区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郭键餐饮店和家滋味餐饮店于5月7日前完成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整改未到位,不得擅自营业。4月28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木小仔蛋包饭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该店已关门停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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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214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4 |
福州市台江区鳌光路红绿灯十字路口(阳光城旁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堆约大几十吨,周边用木板围起,臭气熏天,约半年前曾向市政府投诉,未解决。 |
福州 |
垃圾 |
经查,该地点确实堆放较多建筑垃圾,主要是周边居民将建筑装修垃圾倾倒该处。2016年起周边小区陆续交房装修,物业公司将业主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在鳌光路十字路口的北侧,以合同形式由外包公司定期清理运走。因外包公司工作业务原因该批次垃圾未能及时运走。 |
属实 |
4月27日下午,台江区政府组织力量对该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至28日凌晨3点左右,已将垃圾全部清运完毕。鳌峰街道已要求物业公司4月28日下午18点前用滤网对清理后的地块全覆盖,防止产生扬灰污染空气。加强周边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安排专门保安人员值守,防止外来车辆偷倒垃圾。 台江区政府已要求鳌峰街道从5月1日起加派人员巡查,要求执法队伍加大对乱倾倒建筑装修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顶格处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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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236 |
中环督信转[2017]17号-25 |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尚干镇红新村废弃牛栏养羊污染没有得到解决,现天气渐热,我们的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诉求:望能立行立改,让该牛栏周边居民卫生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8月举报后,闽侯县环保局、卫生局和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均作了处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
福州 |
水 |
经查,该牛栏饲养土羊26只。2016年8月,接到信访人对闽侯县尚干镇红新村牛栏环境脏差、蚊蝇滋生等问题信访及在福州市12345举报投诉后,闽侯县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对该牛栏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登革热”疫情防治工作,组织专业消杀公司开展灭蚊灭蝇消杀工作。 |
属实 |
4月30日,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已对该养殖场进行拆除清理,并加强了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
4月29日,闽侯县尚干镇纪委对负责该片区卫生巡查的尚干镇红新村支委林祝新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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