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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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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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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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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1.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村保利西江林语小区,地下车库通风排气系统噪声扰民,质疑福州市环保局在验收中没有做噪声监测。2. 保利公司在小区南面破坏山体作为施工便道,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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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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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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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30日,福州市环保局对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13#-25#楼及地下室)项目的通风机风口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除3#点位在风机开消防排烟档的情况下噪声值为74.1dB,超2类标准外,其他测点噪声均达标。经查,平时小区物业在操作风机时都开启强排烟的消防档。因此,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噪声扰民情况系通风机在非特殊时期处于消防排烟档运行造成。根据该项目验收监测结果,15个测点噪声昼间值均达标。
2.仓山区对保利西江林语花园项目施工现场布设施工便道区域进行现场调查。该便道位于项目整体征收红线内,未占用林地。现场未发现项目施工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林木或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未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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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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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环保局要求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立即督促物业做好风机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非特殊时期按照规范将通风机设置在普通民用排风档,确保设备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2.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福州市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情况的报告,明确已要求西江林语花园项目一期物业在非特殊时期将通风机设置在普通民用排风档。
3. 保利西江林语花园项目还在施工阶段,仓山区将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林木或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周边竖立施工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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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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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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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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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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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路象峰村国家电网附近,石磨加工厂和大理石加工厂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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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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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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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晋安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查封了部分生产设施,其责令停产并拟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4月29日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加工行为,且设备封条未损毁。
2.4月29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石磨加工厂生产加工行为,现场也未发现生产设备,场地内仅存放约60袋腻子粉。经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石磨加工厂粉尘污染为工人装卸袋装腻子粉行为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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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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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兴地美公司加工设备查封期限届满情况,晋安区环保局决定实施延长查封。该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案件正在履行法律程序,晋安区环保局拟对其责令停产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2.石磨加工厂负责人当即清理场地内存放的约60袋袋装腻子粉。5月1日晋安区复查时,该场地已清理到位。
3.新店镇严格遵照《福州市晋安区石材加工场所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前期关停场所的“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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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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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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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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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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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港头公交站兰庭湾小区附近龙津河河水脏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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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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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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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现场河道水位低,部分底泥裸露,河道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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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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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违建,疏通河道。目前河道已基本疏通,仅余一户违建,仓山区政府正在制定保护性拆除方案,计划6月底前拆除。
2.启动沿河旧屋区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市政管网。
3.实施龙津河综合治理。龙津河已被列入仓山区首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该项目已于3月22日进场动工。优先开展河道断面开挖和清淤等土方工程,其中,龙津河与跃进河连通河正在进行施工准备,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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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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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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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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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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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祥鑫铝厂噪声扰民,晚上偷排废气,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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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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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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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闽侯县政府对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因节日放假没有生产,无法对其厂区及周边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测。经走访问询周边的群众,群众反映存在噪声和臭气。
5月2日,经闽侯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昼夜间最大值均为70dB,超过国家噪声三类区标准。生产废气监测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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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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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月30日闽侯县政府约谈该企业法人代表,责令该企业立即自查自检,对产生噪音和废气的工序调整生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扰民,并妥善处理厂群关系。
2. 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将加强日常巡查监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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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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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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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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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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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甘蔗镇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边长期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居民的生活垃圾也往里边倾倒,已变成垃圾场地,达4亩多,已有6年,到处是塑胶垃圾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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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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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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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核实,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边确实存在因违法建设厂房被拆除后所遗留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当事人以要求政府审批正规厂房用地为由,拒绝清理现场废墟,导致建筑垃圾堆积多年,但现场未发现堆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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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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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约谈该企业业主。并制定清除大元村美和天著小区旁建筑垃圾清除方案,于5月1日进场动工,5月10日前全部清除完毕,并对已清理过的场地进行平整、设置围挡,防止后期被他人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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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政府对时任大元村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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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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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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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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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市文武砂镇三站村部队造纸厂污水造成河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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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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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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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文武砂镇三站村2家造纸厂均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河水受污染是由于周边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周边村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这条小河浦,加上河道淤泥较为严重,水流不畅,河道水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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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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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乐市文武砂镇镇区范围内八站污水管网铺设工作随湖文路施工建设一同进行,已于2016年7月铺设完毕;二站污水管网目前已全部铺设完毕,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加快推动三站村污水管网建设。
2.长乐市文武砂镇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河道清淤,疏通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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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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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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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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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33号中闻集团福州印务有限公司(原名人民日报福州印务中心)噪声、粉尘扰民。投诉人曾向市环保局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015年海峡都市报曾有报道,报道称该厂即将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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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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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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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公司主要在每天凌晨时间生产,经监测,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信访人反映的噪声问题主要是运输报纸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2.该单位生产过程没有产生粉尘的生产工艺。信访人反映的粉尘问题应为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问题。
3.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是因反馈该单位已列入搬迁计划,但至今仍未搬迁,因此对搬迁进度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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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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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楼区要求该公司于夜间22:00前完成新闻纸运送工作,减少夜间运输装卸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做好柏油路日常保洁工作。
2.鼓楼区政府及市土地发展中心已和该公司协商,明确搬迁安置用地,正就具体征收补偿问题进行细化沟通,届时将从源头上解决噪声及粉尘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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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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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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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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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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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3家纺织厂(负责人分别是宋**、宋**、宋**)烟囱冒黑烟,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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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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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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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纺织厂改燃前使用木材为燃料,确有冒黑烟现象。福州高新区组织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3家纺织厂已于2016年12月全部改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配有水膜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4月29日,高新区管委会现场核实,江口毛巾、宏兴纺织未进行生产,龙飞工贸正在生产;3家纺织厂锅炉均未使用,烟囱无冒烟现象,锅炉旁堆有生物质颗粒燃料,未发现煤、废木板等其他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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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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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高新区管委会要求3家纺织厂立即对锅炉水膜除尘设施开展全面检修,进一步配置布袋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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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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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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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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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
〔2017〕36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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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碧海园1号楼2楼沿街店面八元醉排骨,油烟高空排放,影响周边较矮房屋的居民,且该店经营时,有油烟从厨房排出,小区绿地附近油烟重。2.首山路大排档、路边摊,油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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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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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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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店厨房油烟经三楼平台的油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处理后,沿楼房侧面引至顶楼高空排放;所配套油烟净化器每三个月清洗一次。油烟高空排放避免了对周边较矮房屋居民的影响
2.该店所在的楼公共烟道被人为破坏,开了一个宽约40公分的方形排污口,小区居民的厨房油烟经该洞口排放到小区绿地。
3.4月29日、30日仓山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首山路夜市摊点烧烤、油烟弥漫现象。4月15日起,仓山区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首山路的占道烧烤摊点及大排档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暂扣烧烤摊28个、处罚排油烟摊11个、约谈油烟摊点9家,同时责令首山路夜市疏导点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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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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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29日晚,仓山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店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清洗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仓山区对湖街道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于5月5日前对该栋楼公共烟道破损口进行封堵,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已整改到位。
2.仓山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徒步巡查执法,继续加强首山路夜市疏导点的巡查整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保安进行定岗定点值守。设立大排档油烟投诉电话,对市民来电来访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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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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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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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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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
〔2017〕36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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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长期向油贩子非法收购废机油,油贩子售卖的废机油主要来源为工厂、4S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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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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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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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核实,2015年,发强公司共接收 84家工业企业废矿物油680.7223吨;2016年,共接收116家工业企业废矿物油663.074吨;2017年1月1日至今,共接收27家工业企业废矿物油613.120吨。福清市环保局调阅了该公司生产经营记录及相关报表,2015年至今,该公司共办理了1956.916吨废矿物油收集转移手续,共加工1065.18吨废矿物油,目前库存约928.65吨废矿物油。该公司2015年以来通过合法渠道收集的废矿物油数量跟实际生产情况相符,现场未发现该公司非法收购废机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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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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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府督促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不得非法收购、处置废矿物油,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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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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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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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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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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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政府100多亩地,违章搭建小工厂,尤其榕水木业(祥谦镇政府向东100米),烧锅炉,黑烟滚滚,多次向福州市12345投诉,回复由镇里统一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镇政府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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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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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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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30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经调查核实。 1.信访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政府100多亩地,违章搭建小工厂,尤其榕水木业(祥谦镇政府向东100米),烧锅炉,黑烟滚滚的情况属实,确实存在历史性遗留违建小工厂。
2.信访人反映多次向福州市12345投诉的事项部分属实。 3.信访人反映回复由镇里统一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镇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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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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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下达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月29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闽侯县林业局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的违法加工木材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对福州榕水木业有限公司予以断电停产。4月30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祥谦镇政府对榕水木业有限公司的锅炉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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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祥谦镇党委分别对枕峰村包材工作队长予以约谈、对枕峰村村委主任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枕峰村分管土地建设、企业的村两委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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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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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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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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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元洪工业区,福州市永动电镀有限公司:1.为什么仓山区取缔后搬到福清。2.每天晚上排放难闻废气,污水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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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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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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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福州永动电镀有限公司和福州永动泰盛热镀锌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均为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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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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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府加大对永动公司及泰盛公司的日常监管,增加监测频次,督促企业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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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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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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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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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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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椿阳村,村部隔壁有一个私人建立的沙石堆场,离村民家不到5米,堆场夜间卸货噪声,运输砂石产生交通噪声,砂石粉尘,该堆场为占用农田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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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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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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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永泰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赴椿阳村实地现场调查。经核实,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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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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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泰县国土局对当事人违法占用农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永泰县政府责成梧桐镇政府监督其立即清理堆场内砂石料,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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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椿阳村村支书椿阳村、村主任等2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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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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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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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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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区1号的福建省闽清双凌纸业有限公司锅炉不完全燃烧产生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中污染环境。诉求:要求能认真督查该公司,解决污染问题,还百姓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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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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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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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福建省闽清双凌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废气均有配套设施为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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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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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政府已要求闽清县环保局加强对福建省闽清双棱纸业有限公司环保日常监管,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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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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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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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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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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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生活住宅区设计和建造时没有预留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现楼下开了一个又一个的餐饮店,造成油烟污染、油烟净化器存在噪音与振动问题和占道经营等问题,长期投诉都没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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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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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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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生活住宅区沿街店面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情况属实。该生活住宅区未配套公共烟道,楼下餐饮店共计85家,其中2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另5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均通过地下管道或直排方式排放,工作时产生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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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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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56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于5月1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对逾期未安装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沿街店面未配套专用烟道的问题与业主、经营者进行研究论证,力争短期内解决问题。
3.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巡查,严禁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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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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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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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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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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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郭宅村内河发臭,垃圾乱堆,成了臭水沟,河道堵塞造成村庄积水,村干部不作为,上级拨给的钱没有用于认真改造,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希望能调查处理,治理好村里的这条古河,还村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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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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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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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建委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4月30日上午,仓山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前往现场检查。经核实,白湖亭河郭宅村段尚未实施综合治理,河道仍为原始状态,无驳岸,两侧为密集村庄,水质发黑发臭且存在较多垃圾。近年来,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郭宅村垃圾量不断增大。2016年,盖山镇政府拨付5万元,郭宅村配套村财3万元,用于白湖亭河郭宅村段垃圾清理工作;2017年,郭宅村又投入村财3.5万元用于该河段垃圾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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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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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30日起,仓山区安排小船、工人进场清理河道垃圾,5月10日前,先行解决郭宅村段河道垃圾和部分河段堵塞问题。
2.仓山区责成属地盖山镇、郭宅村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安排河道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强化巡查,杜绝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3.福州市建委已将白湖亭河列入重点推进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于2月20日完成招标,3月22日进场开工。优先开展河面垃圾清理和河床清淤等工程,今年底前消除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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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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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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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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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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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乌龙江下游龙祥岛螺洲大桥祥谦镇中村湿地保护区内未经国土、环保和建设部门的审批,建起了几十座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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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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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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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谦镇螺洲大桥拆迁江中安置小区和文山洲征地拆迁安置房,均经过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审批。经核对2010年福州市湿地调查数据,上述2个安置房项目均位于龙祥岛堤坝内,不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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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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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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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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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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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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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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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1.福州鼓楼区鼓西街道陆庄社区陆庄河全长800米成了黑河、臭河,河底淤泥多年未清理,河水常冒气泡。2.白马河是西湖至闽江的河流全长几公里,河水黑脏、居民区有暗管排入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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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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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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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建委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福州鼓楼区鼓西街道陆庄社区陆庄河全长800米成了黑河、臭河,河底淤泥多年未清理,河水常冒气泡的问题属实。陆庄河河底淤泥多年未清理,由于水较深,水体透明度不高,水质为劣V类水,底泥厌氧的情况属实。
2.白马河河水脏臭的情况部分属实。以工业路为界,工业路以北的白马河水量大、水质好、流速快,工业路以南河道水质较差,为劣V类水。
3.白马河居民区有暗管排入污水部分属实。实际情况为2010年之前有大量暗管排入河道,2010年曾进行过截污。2012年起启动地铁2号线建设,因实施管线迁改,影响了既有截污系统的正常运行,污水仍通过溢流口排入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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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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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庄河清淤工程。目前陆庄河清淤工程已列入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治理PPP项目,计划6月份进场施工。
加快地铁2号线建设。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地铁2号线建设,地铁建设工程完工后即恢复原有的市政污水管网。
实施白马河综合治理。福州市政府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陆庄河、白马河、新西河等鼓台中心区水系共28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该项目已于3月20日完成招标,4月24日开工。2017年底前先消除片区内的水体黑臭,2020年上半年项目完工,水质主要指标将全年保持地表V类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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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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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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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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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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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有关部门不顾生态环境和珍贵历史人文资源保护需要,让长乐市有名污染大户福州吴航不锈钢制品公司(福建泰铭新科技公司),在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新建企业,导致自然山体资源被破坏、林地毁灭,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诉求:及时查处,制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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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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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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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颁布实施,该项目不涉及已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泰铭不锈钢卷板项目地块超出红线面积,但已取得《林业采伐许可证》,不存在毁林情况。该处未发现存在历史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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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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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对泰铭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420142.8元;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造成的水土流失;15日内立即对破坏土地予以治理恢复土地原状;一个月内补编报不锈钢卷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逾期未整改,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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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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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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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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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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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1.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华源工艺品厂内的福州市邦保洁洗涤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不达标废水排放河道。2.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石井路5号的福建东半球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燃煤锅炉没有相关手续。3.闽侯县盈源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排水有大量泡沫。4.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的福州美伦大饭店洗衣部燃煤锅炉冒黑烟,设暗管偷排污水。诉求:省、市环保部门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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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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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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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邦保洁公司被查封洁锅炉封条完整,烘干机正在使用,洗衣机、锅炉未运行。该公司现场正在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污水管道。2.东半球公司现场无生产,新建锅炉已或闽侯市场监管局颁证。3.盈源污水厂设施运行正常,污水进出口无异常,厂外排水口发现少量泡沫,但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水排放达标,厂外总排口污水排放达标。4.美仑公司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投入生产条件,现场无废水、废气排放,也未发现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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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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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环保局已对邦保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2.闽侯县环保局要求盈源污水厂加强该污水厂日常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3. 闽侯县责令美伦洗涤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并立案调查。闽侯县下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按新标准执行锅炉排放标准,并更换排污许可证。目前该公司已更换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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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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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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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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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
〔2017〕36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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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环岛路螺洲段在施工过程中渣土车超载遗撒,扰乱道路两旁居民正常生活,且把渣土倒入乌龙江螺洲大桥处的河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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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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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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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现场发现福建欣荣达渣土运输公司的渣土运输车辆在螺排路进行渣土运输,未冲洗上路,沿途遗撒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临近帝封江桥墩工地处确有倒卸渣土;施工单位未及时向公众告知项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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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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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的路面已清理完毕;仓山区市容局对福建欣荣达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遗撒建筑垃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12000元;对施工方施工车辆未冲洗上路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金2500元;施工方已在工地明显位置张挂工程项目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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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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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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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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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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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机砖厂、青口镇青林村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樟南三落厝大同机砖厂、大湖乡坂头菜峰砖厂、福州辰兴页岩砖有限公司(荆溪镇桃田村)无相关手续,污染严重,到处开山挖土,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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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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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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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五家机砖厂存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齐全情况;大湖乡坂头菜峰砖厂和福州辰兴页岩砖有限公司存在挖山取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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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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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相关部门已对五家机砖厂进行断水断电、查封并实施立案处罚;闽侯县青口镇、荆溪镇政府,鸿尾乡、大湖乡政府已建立巡查机制,防止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机砖厂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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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对大湖乡坂头村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闽侯大湖乡政府决定解聘大湖乡坂头村土地协管员;闽侯县荆溪镇党委对大湖乡桃田村村主任予以全镇通报;闽侯县鸿尾乡党委对鸿尾乡奎石村村主任予以全乡通报;闽侯青口镇纪委对青口镇青林村土地管理员予以全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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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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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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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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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福州松下码头的长乐市松下永丰建材有限公司,无相关手续,常年破碎石子,噪声很大,到处是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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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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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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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永丰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工商注册及相关审批手续。2.福州松下码头确实建有碎石生产线以及洗沙线,配套用于松下港区建设,生产线目前已停工,但若开工生产,将产生扬尘污染。生产线附近无居民区,不存在噪声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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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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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乐市环保局责令永峰建材公司停产;目前该公司已停产,4月28日,长乐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予以立案处罚
2.针对松下码头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长乐市环保局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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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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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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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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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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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齐安路772号的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污水和垃圾乱排放,厂区污水横流,垃圾成山,严重影响周边村庄和自然环境。诉求: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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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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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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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冷却塔用水为循环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监测已达标;未发现该公司垃圾成山情况,该公司在注塑车间南侧设有垃圾存放池1个,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福州市仓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安排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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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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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环保局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关闭注塑车间的窗户,加强车间内部管理;确保员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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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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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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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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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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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自人行道改步行街后,一到晚上,路边是各种烧烤摊,油烟弥漫,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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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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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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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仓山区首山路夜市长期存在大排档、路边摊油烟扰民问题,4月15日起,仓山区对首山路的占道烧烤摊点及大排档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暂扣烧烤摊28家、处罚排油烟摊点11家、约谈油烟摊点9家,同时责令首山路夜市疏导点停业整顿。4月18日后直至4月30日现场调查时,均未发现首山路夜市存在摊点烧烤、油烟弥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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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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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徒步巡查执法,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安排保安进行定岗定点值守。设立大排档油烟投诉电话,对市民来电来访投诉进行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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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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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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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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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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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潭头镇碧岭村的亲和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臭气冲天,污染水体。诉求:拆除亲和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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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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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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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长乐市政府派员现场调查核实,亲和养猪场有500㎡种猪繁育猪舍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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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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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镇政府已于5月1日完成亲和养猪场剩余500㎡种猪繁育猪舍的拆除。长乐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加强巡查,防止生猪养殖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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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长乐市效能办对潭头镇分管副镇长进行戒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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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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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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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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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鹤上镇仙街村,因开采岩石和出售土方,导致原来郁郁葱葱的山体满目疮痍、山土裸露,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屏障。诉求:立即停止岩石和土方开采,恢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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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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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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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上北环路一期超出红线面积1.5718公顷(合23.57亩),新风路超出红线面积2.8583公顷(合42.88亩),且使用林地存在超界情况,两个施工队分别违法施工超界5.8亩和9.3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景观提升改造方案未完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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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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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乐市国土局责令其退回红线内施工,并立案查处,拟处罚金151.6572万元。
2.长乐市林业局对负责该项目土方工程的两个工程队分别处以11.6万元和18.6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项目业主5月5日前恢复植被。
3.长乐市水土办继续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长乐市住建局已要求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道路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施工。
5.长乐市党委、政府并将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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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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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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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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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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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蔗洲村门前江被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填埋达两百多亩,产生恶臭,目前垃圾仍不断在此地倾倒,向镇政府和环保局反映都说没权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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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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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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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上街镇蔗洲村“门前江”周边确有部分水域被建筑垃圾、渣土等杂物填埋约40亩,该内浦水面上长满水葫芦,沿岸群众和个体户随意抛弃废料、生活垃圾,造成内浦水质污染。
2.2016年闽侯县相关部门确实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和闽侯县环保局均有处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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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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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和设备对门前江周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内浦沿岸群众及个体户环保宣传,加强“村收集、镇转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2.闽侯县政府在通向门前江的蔗洲村入口处设置岗亭,安装监控探头,安排保安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安排专人巡查,明确责任到人。对在该区域违规乱倾倒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3.闽侯县政府加快推进蔗洲村剩余用地征迁工作,对列入福州市“攻坚2017”项目的旗山湖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门前江”立即启动用地征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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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街镇宣传、统战委员予以诫勉谈话,对蔗洲村支部书记、蔗洲村主任、城建监察上街中队长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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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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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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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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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一条河榕东河,横跨榕东、榕中和榕西三个村,涉及到一万人口,目前这条河一大半被建筑垃圾填埋,变成了死河,居民的粪便也往里边排,一下雨或者遇到雨季水漫出来,产生恶臭,出行非常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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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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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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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竹岐乡榕东、榕中、榕西三个行政村基础设施落后,市政雨污管网未建成,沿岸生活污水和垃圾排入河道,造成局部河床束窄,不利排水,水环境恶化。目前,门前河榕东村段已完成疏浚,排水基本畅通,中上游榕西村、榕中村组织人员雇请勾机正在清理河道,计划一周内完成全线疏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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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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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县委决定开展高洲片门前河整治,将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整治、沿岸污水管网铺设列入规划设计范围,沿门前河布置市政雨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后纳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闽侯县政府已组织人员和设备清理门前河的淤泥和垃圾,至4月29日已清理约1000米,预计全部清理工作将于5月7日前完成。
3.闽侯县政府在门前河沿岸增设20个垃圾筒,定点收集沿岸居民生活垃圾。由各村卫生保洁员每天巡查并及时清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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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竹岐乡环卫所所长予以诫勉谈话,对榕东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榕中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榕西村分管卫生的村支委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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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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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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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36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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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南山洋工业区,福州鑫源洗涤有限公司污水只批了一天100吨,每天超过250吨,有暗管偷排嫌疑;2.不达标排放;3.有一个锅炉白天烧天然气晚上11点之后烧木材,不达标排放;4.目前福州市锅炉烟囱高度要求不低于30米,该洗涤厂烟囱高度不达标;5.天然气锅炉改建后没有重新申请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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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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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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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未发现有私设暗管,根据排污口流量计历史数据测算,日排放量约80吨,未超出审批范围。污水中COD浓度超标,燃柴锅炉废气排放超标,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达标。
夜间使用燃柴锅炉,废气超标排放。烟囱高度符合要求。燃气锅炉已向环保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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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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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并查封燃气锅炉,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金3万元。并督促引导该企业立即淘汰燃柴锅炉,办理燃气锅炉相关使用登记手续,恢复生产后应立即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2.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立案处罚,拟处罚金10万元;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立案处罚,拟处罚金0.2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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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闽侯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三大队负责人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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