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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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湖南派出所对面的祥泰印染厂,无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证。该企业不断扩大生产,长期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该企业躲避监管部门,经常在夜间作业,制造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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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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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公司前身原湖南染整厂环评于1986年6月通过长乐县环委会审批,其技改项目于1997年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后,祥泰印染公司至2014年底形成年染整化纤布1.6万吨的染整能力。2016年11月通过违规项目环保备案;该公司不是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产废单位,无须危险废物经营证,只需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即合法。2000年后,祥泰印染公司染整规模逐步扩大,至2014年底形成年染整化纤布1.6万吨的染整能力。于2016年10月份通过发改、商务、规划、国土、林业、海洋与渔业、安监七个部门审查,11月份通过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扩大生产通过合法审批。 目前该企业印染废水通过日处理量为5500t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锅炉除尘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锅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炉内脱硝+碱液脱硫+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定型废气经静电除尘+油水分离一体化设施去除油烟、颗粒物后,高空排放。5月1日,现场监测企业排放污水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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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1.今年5月3日,长乐市环保局对祥泰印染公司污水超标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改〔2017〕6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待整改后进行复查,如果再次超标将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启动按日处罚程序。2.长乐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查明导致污水超标原因,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管理与维护。同时,长乐市环保局将强化对印染企业日常监督管理,采取定期监测、检查及夜间暗访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3.长乐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整改恢复生产后,立即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并组织监测人员对企业夜间噪声、锅炉烟气和定型机废气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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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2 |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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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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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与福屿后路交叉口,闽福洗砂厂马达声、水枪声、工人噪声扰民。诉求:新村住地要求取缔该洗砂厂。要求恢复绿地。希望该厂中午、节假日停止生产。 |
福州 |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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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店证照齐全,洗车占用土地原来为当地村委会垃圾堆放处,后该店与当地社区协商并签订合同临时作为露天洗车使用。原来是临时垃圾堆放处,不是绿地。噪声主要是洗车时增压泵时工作时产生噪声,影响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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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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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楼区环保局于5月1日下达立即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2002号),要求该店立即停止洗车作业。目前该店已停止洗车作业。2.鼓楼区洪山镇市容管理部门于5月1日下达扣押(查封)决定书(﹝2017﹞榕鼓综执扣决字第【150536号】)对该店洗车增压泵进行暂扣,鼓楼区将继续跟踪监督该店整改落实情况。 |
无 |
3 |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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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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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104国道旁边(距离飞石村直线距离200米左右)和谐钢铁厂的后面鑫通沥青搅拌站废气、扬尘、噪音扰民。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多次向连江县环保局投诉,连江县环保局以该企业环评手续正在备案为答复,问题至今6年未解决。 |
福州 |
大气、噪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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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该公司被多次投诉,今年以来连江县环保局、东湖镇政府4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其中今年2月23日和3月11日没有生产,3月28日检查当天该公司正在生产,连江县环保局委托福建中凯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4月13日突击检查中发现混凝土卸料过程中密闭不够彻底,沥青烟气收集不完全,部分烟气外溢至空气中,连江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于4月20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按照要求停产整改。5月2日,连江县环保局对福建省鑫通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连江县东湖镇勘测人员通过比对地形图,得出该公司距离飞石村居民点(安后自然村)最近的直线距离为550.41米,距离飞石自然村直线距离629.95米。2. 经查,该公司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2016年6月21日连江县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投入生产,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于2016年6月22日下达通知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该公司即停产整改,并接受处罚。2016年11月该公司完成整改后向连江县环保局申请环保备案,于2016年12月通过连江县环保局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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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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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公司于4月18日接到连江县环保局整改通知书后,即进行以下整改:(1)对卸料口外溢的沥青烟气集中收集并进行净化处理;(2)对石子料仓喷淋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提高防尘、抑尘效果。2.连江县环保局、东湖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公司在整改期间不擅自恢复生产。3.在该公司整改完成恢复生产时,由连江县环境监测站立即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气、粉尘、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如污染物超标排放,连江县环保局将对其进行顶格处罚。4.4月20日,连江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沥青混凝土卸料口密闭措施不彻底排放沥青烟气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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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4 |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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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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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鼓楼区福新西路新洋巷16号郊委新村18座旁婆一手饭庄,油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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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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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鼓楼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店厨房配备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集中收集经管道往附属楼楼顶排放。厨房污水经隔油池过滤处理后排入排污管道。针对该店的油烟问题,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油烟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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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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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3日鼓楼区环保局于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3004号),责令其立即改正油烟污染行为,并予以1万元整罚款。2.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责改字[2017]023号),目前该店已经关门停业。3.鼓楼区将继续加强对该店进行跟踪督查,在其油烟排放达标,并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
无 |
5 |
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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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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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光明港北岸西段,文博路十八中象园分校附近一块空地(400平方米左右)违规建设庙宇,施工噪声扰民、渣土乱倾倒,曾将渣土倾倒入光明港河内,扬尘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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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噪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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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2日上午,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地块原为“灶君堂”,2012年9月,在光明港公园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灶君堂”列入征收范围。今年4月17日,晋安区市容管理局在日常“两违”巡查中发现,该空地拟违规建设庙宇,已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于当日张贴了清违公告,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无新增“两违”,目前该地块仍为平地,未发现建设庙宇。2.晋安区政府向项目业主单位市城乡建总了解核实,群众反映的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完成项目征收工作,并由台江区政府按规定把关渣土清运工作,不存在渣土倾倒入光明港河内的现象;且上述空地无其他建设项目,不存在施工噪声扰民、扬尘扰民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立即整改到位。晋安区政府责成象园街道、区市容局立即制定有效管控方案,并落实到位。同时,象园街道于5月4日连夜就对该硬化场地进行彻底破坏拆除,并及时覆盖绿网。2.夯实工作措施。晋安区象园街道加强与台江区瀛洲街道的沟通工作,制定管控方案,增派2名工作人员,加强该地块的日常“两违”巡查工作。3.主动对接联系。晋安区政府主动联系项目业主单位市城乡建总,在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建设的情况下,要求市城乡建总及时办理建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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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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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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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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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废弃轮胎加工厂〔位于原乔福树胶(福州)有限公司厂区内〕,高温加热粉碎轮胎提炼钢丝,2016年下半年开始生产,排放臭气扰民,陆续向福清市环保局反映,环保局要求其停产,工厂改为傍晚和凌晨生产。 |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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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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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公司主要的污染物为粉尘、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等,目前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UV光解设备,旋风除尘器,静电除雾器,离心风机等污染防治设施。据华榕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还在调试中,尚未正式投产,偶尔会利用夜间进行设备调试。 |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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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日,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0万元。2.5月2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华榕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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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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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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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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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昊源石料公司破坏生态,违法填河(笔架溪和双龙溪)5公里,严重污染环境。村民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市水利局专家到现场查看,认定昊源石料公司行为违反防洪法、水法,建议高新区管委会依法查处。但是昊源石料公司仍继续炸山取石,扬尘污染,公司股东黄**扬言有后台,威胁村民。曾多次向高新区管委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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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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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扬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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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核实,该矿区西侧和南侧分别有笔架溪和双龙溪,通往矿区的道路大部分为通往九都村的村道,其中约280米紧贴双龙溪,系2009年至2013年上半年福永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施工单位为减少对当地村民出行的影响修建的临时便道。2013年6月,昊源公司对该段临时便道进行加固和抬高,便于矿区作业车辆进出,避免村道人车混行产生交通隐患。由于双龙溪流域面积小,尚未编制流域规划且河道岸线未确定,又因该溪平时水流量少,汛期水量大,易造成溪岸变化,所以临时便道是否占用河道,水利部门无法确认。目前,双龙溪和笔架溪河道行洪畅通。2.现场检查当天,昊源公司没有进行生产。经检查,生产线在中破、细破、筛分环节各设置有一台布袋除尘器,在皮带机顶端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还设有三个沉淀池,但部分喷淋水管损坏,沉淀池积土较多。现场配有一辆洒水车,细破工业场地厂界周边100m防护距离内无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矿山运输道路两边已进行植树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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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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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责令昊源公司5月10日前限期整改,对喷淋管、沉淀池等环保设施进行维修;5月30日前限期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2.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督促南屿镇政府在5月12日前进一步清理河道中的落石和碎石,同时,密切关注水情、雨晴,确保汛期行洪安全。3.高新区南屿镇政府加快双龙溪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岸线规划工作,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业务指导,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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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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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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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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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渔溪镇8710部队农场十多家畜禽养殖户(位于禁养区),对周边下里村、洪山村空气、地下水、河流造成严重污染。2012年起向12345投诉,均转至渔溪镇政府,未解决问题。诉求:尽快解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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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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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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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畜牧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下里部队农场不属于禁养区。现场核实8710部队农场目前共有畜禽养殖场4家。部队农场地势较下里村、红山村低,且部队农场水系是个相对独立的体系,经伙子港和珠岐港排海;农场内3家养猪试验场,在标准化改造后空气臭味已大大减轻;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蛋鸡饲养基地蛋鸡舍采取全密闭饲养,鸡粪通过自动刮粪机收集后直接运到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空气臭味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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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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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已要求福建省农科院微生物发酵床养猪试验场、福清市警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源中德牧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蛋鸡饲养基地等四家畜禽养殖场加强粪污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粪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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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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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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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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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江县贵安村村民反映:当地称为磨坊坑的河流上游有一养猪场(位于晋安区宦溪镇弥高村),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污染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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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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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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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黄宜贵养猪场为晋安区畜禽整治拆除后回潮所建。该养猪场粪便污水确未经处理,通过养猪场后侧沟渠直接排往山体,污染下游河道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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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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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下午,晋安区即组织宦溪镇等有关单位对黄宜贵养猪场组织实施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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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溪镇已对弥高村村书记、村长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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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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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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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中选路南公小区楼下,福州广告城,制作广告标牌时排放的喷漆臭气,对楼上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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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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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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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台江区政府组织人员前往南公小区“广告城”进行调查处理。台江区南公小区广告城共有48家广告店,主要从事广告及相关业务的承接,并不在店内进行加工作业,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进行喷绘、喷漆行为。但星辉广告和天元广告店分别在店内摆放一台激光雕刻机,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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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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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环保局已责令2家广告店不得在店内进行切割、喷绘等加工作业,搬离激光雕刻机。5月2日,台江区环保局再次对星辉广告和天元广告进行检查时,雕刻激光机已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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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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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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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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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镇溪头村焚烧旧轮胎的工厂无证经营,半夜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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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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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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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晚,福清市阳下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在溪头村辖区范围内进行巡查,未发现存在焚烧旧轮胎的工厂以及焚烧旧轮胎的行为。洪宽工业村及溪头村村委核实,溪头村内没有焚烧旧轮胎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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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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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府已要求阳下街道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制止环境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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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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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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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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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与池园镇交界处,金雷石材加工厂排放粉尘,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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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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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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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日,闽清县组织执法人员对精磊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粉尘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二是料场无遮盖产生扬尘;三是进出厂区运输路面积尘。2.信访人反映的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项目建设期间,白中镇白汀村和池园镇福斗村居民多次反映该公司选址不合理,2014年闽清县政府专门成立信访协调小组,经过多方面协调沟通后居民息访,且该公司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完成。2014年4月16日有群众在12369信访平台反映该公司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2014年4月18日闽清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禁止其在午、夜间进行施工作业。该公司项目建设完成投试后,未收到信访人对该公司的投诉。 |
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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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26日闽清县环保局对精磊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2.停产验收。闽清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和处罚的决定,同时责成该公司一个月内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并在该公司完全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方可恢复生产。3.粉尘治理。闽清县政府责成白中镇政府督促该公司3天内完成进出厂区道路积尘清除和对厂区料场进行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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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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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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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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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兴路光明世家小区旁多家大排档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热线和城管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解决油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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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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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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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台江区市容局组织执法大队、鳌峰中队到现场核查处理。经现场核实,光明世家小区周边确实存在5家大排档及1家烧烤摊点占道经营,有流动摊点,也有餐饮业店外店,大排档经营种类为小炒和鲜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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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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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日,台江区市容执法大队联合鳌峰中队组织执法人员对鳌兴路占道大排档进行了取缔。2.为防止大排档占道经营回潮,台江区要求鳌峰街道执法中队每天安排3名执法人员对鳌兴路该路段进行定点值守,以巩固取缔成果。同时,要求沿街餐饮商户按照环保有关规定整改到位,禁止占用道路经营,台江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控噪音和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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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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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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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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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驿前巷8号天盛小区2号楼107单元楼下的水泥建材店,搬运时产生大量粉尘,粉尘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12345热线和社区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搬离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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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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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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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实。检查时车库大门紧闭,现场未发现标有水泥建材销售招牌,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同时,电话联系承租人到现场打开车库并接受检查,承租人告知该车库仅作为水泥等材料放置场所,不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现场未发现经营行为。但由于此处为放置水泥仓库,进出搬运水泥时会产生一些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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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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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楼区相关部门已要求仓库承租人在进出搬运水泥等材料时,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做好该处环境卫生,确保不产生粉尘。2.鼓楼区要求所在街道、社区及物业加强巡视,如有发现粉尘影响楼上居民,及时处理、及时制止。3.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该处存在经营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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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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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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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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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上的多家餐饮店(令狐冲烤鱼等)油烟扰民,多次向12345热线和12369热线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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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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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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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台江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经查,宁化路吉水苑小区楼下共有餐饮店15家,其中经营中餐小炒等油烟类项目的14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运行,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其中部分餐饮店进行油烟监督性监测,排放的油烟均达到排放标准,但经营时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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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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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拟逐步调整该区域业态分布,对该场所新设立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核发证照,到期店面暂停换发新的证照,并劝导餐饮业经营户到期后另觅经营场所,逐步改变该处业态分布,减少餐饮业比重。截至今年5月4日,该场所内15家餐饮服务单位将有5家证件到期。台江区要求该处14家产生油烟类项目餐饮单位确保油烟净化效果。要求台江区环保局对定期巡查,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依法查处台江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餐饮业商户的情况进行全部梳理,逐步取缔,争取尽快让餐饮业全面退出该场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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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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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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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8号建榕大厦工地长期夜间违规施工(到凌晨4-5点),噪声扰民,向12345热线、福建省住建厅和城管委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城管委回复该项目为重点工程,允许夜间施工,投诉人到发改委查询,发现该项目不是重点工程。仓山区城管局回复未发现违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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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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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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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地噪音主要为夜间混凝土浇灌、挖掘机挖土、土方运输等施工产生的噪音;市城管委共收到该工地噪音扰民投诉12件,已开处罚决定书12件,罚金23000元;投诉件批转到仓山区市容局存在时间差,造成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时的情况与群众投诉时的情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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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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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对施工单位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1000元;把该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晚22:00至次日6:00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巡查2次;将该项目施工单位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纳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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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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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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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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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路口山水大酒店厨房设在三层,油烟管设在五层,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1.油烟飘散到隔壁居民楼。2.鼓风机机产生很大的噪音。诉求:油烟道设在楼顶上,或者设在地下进行喷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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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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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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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酒店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且定期对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厨房油烟净化后经管道集中引至六楼露台排放。六楼排烟口出口设置有两台鼓风机,并建有隔音房,隔音房房门关闭。经多次排查,两台鼓风机在工作时会产生噪音。经监测,鼓风机产生的声音和厨房油烟均符合区域排放标准。但由于该酒店离住宅区较近,仍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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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已责令该酒店对鼓风机隔音房加装隔音棉,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并将继续跟踪监督该店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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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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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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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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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249号象园高架桥下有家夜食光鲜虾工坊晚上营业到十二点:1.外围的鼓风机等噪音扰民。2.油烟飘散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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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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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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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营业面积约260平方米,主营中餐,厨房内有4个灶、1台抽油烟机、2台鼓风机,油烟净化器损坏无法运行,故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店内有2个音箱,1台中央空调和1台外机,还有1套新风系统,经监测设备噪音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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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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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江区环保局对夜食光餐馆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同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2.由台江区环保局对该餐饮店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问题未整改到位前禁止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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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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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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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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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林柄村的福州泉头畜牧综合有限公司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导致周边常年弥漫着浓重的臭味,水源遭到污染。诉求:拆除该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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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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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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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公司污水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氧化塘排入鱼塘,再通过鱼塘排入林柄上寨溪中,根据监测结果,该公司氧化塘末端污水出口处废水超标;林炳上寨溪属于山间溪流,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上寨溪下游汇入井下溪,井下溪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不属于水源污染。2.信访人反映该公司周边常年弥漫着浓重的臭味问题部分属实。检查人员现场能闻到轻微臭味,该公司有机肥车间采用高温发酵,会产生异味。目前该公司正在对有机肥车间加装水帘机,用酸制剂来吸附降低臭气的影响。 |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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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侯县政府要求白沙镇立即督促该公司于5月7日前健全完善日常保洁工作机制,确保场区内卫生干净整洁。2.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5月1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并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处罚金1081.41元。3.闽侯县环保局督促该公司于5月7日前配套完成有机肥车间除臭设施建设。4.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巡查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该公司做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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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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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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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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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吴塘村的一家沥青搅拌站,没有合法手续,生产过程中噪声很大,产生大量粉尘和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诉求:解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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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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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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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S305线白改黑工程现虽已完工并投用,该沥青搅拌站已于今年1月中旬停产。3月9日,福州市环保局、福清市环保局联合对该搅拌站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其有生产迹象。5月2日,福清市政府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其有生产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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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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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该沥青搅拌站恢复生产,5月2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福清市环保局、江镜镇、福清电力部门对该沥青搅拌站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福清市环保局、福清市江镜镇加强对该搅拌站的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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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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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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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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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松下镇后山村的长乐联丰染整厂废水、废气污染周边村民。诉求:责令停产治理,整治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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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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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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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人反映的“长乐市松下镇后山村的长乐联丰染整厂废水污染周边村民”不属实。5月1日20时,长乐市环保局派员前往长乐联丰染整有限公司就信访件内容进行突击检查。经现场取样监测、调阅在线监控数据,结果均未超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间接排放限值,且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日处理8000吨的污水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汇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2.信访人反映的“长乐市松下镇后山村的长乐联丰染整厂废气污染周边村民”情况属实。5月2日15时,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一步详查,该公司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导热油锅炉和蒸汽锅炉均在运行,锅炉烟气经水膜+湿电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处理后经45米烟囱高空排放,定型机废气经喷淋静电处理后经15米烟筒排放。(1)定性机废气排放情况。该公司16台定型机均配套喷淋+高压静电处理设施,定型工序废气经喷淋+高压静电设施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15米或18米排气筒排放。2016年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时提供的2016年10月15、16日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表明定型机废气达标排放。(2)锅炉废气排放情况。2016年该公司在原有设施基础上新增1套湿电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调阅 4月25日至30日在线烟气监控数据显示,该公司锅炉烟气排放的烟尘存在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情况。 |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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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措施:4月26日,长乐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长乐联丰染整厂就锅炉在线监控数据超标问题于5月2日前完成整改,现已达标。5月2日,长乐市环保局对长乐联丰染整厂锅炉在线监控数据超标问题,依法立案查处,拟对该厂处罚10万元。(二)整改措施1.长乐市环保局将加强指导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使企业废气排放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2.长乐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印染企业日常监管,采取定期监测、检查及夜间暗访等方式,监督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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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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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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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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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竹岐乡无序的非法采沙问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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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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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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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对竹岐岸滩盗采河砂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未发现盗采现象,但确有河砂被盗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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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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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2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竹岐盗砂问题专题研究,开展联合行动,县水利局即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改任务和责任。 |
闽侯县水利局纪检组对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县砂石办干部予以诫勉谈话,竹岐乡纪委对竹岐乡砂石办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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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55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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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江阴镇威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审批的要求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粘土砖,各种证照不全,挖空大量山土、环保设施生锈老化烧煤烟气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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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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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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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原料来自香雄采石场地表层废弃土石渣、煤灰,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粘土砖。该公司环保工商等手续齐全,隧道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标。该公司于2011年12月与福清市江阴香雄采石场订立页岩渣土消纳处置合同;2016年11月与福建富德贸易有限公司订立煤灰供销合同;江阴镇在日常巡逻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盗采山体的情况,也没有收到信访件中反映的该公司盗采山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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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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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清市国土局已现场责令威廉公司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及购销制度,明确供销渠道及数量,加强厂区规范管理,整顿物料堆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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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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