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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时间:2017-05-15 15:22 浏览量: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175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1838

中环督信转〔201711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五竹村世豪洗涤厂的隔壁有一家无证经营的豪博洗碗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旁边的小河。

福州

158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核实,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五竹村世豪洗涤厂的隔壁并无豪博洗碗厂,只有一家餐具消毒经营企业,“豪博洗碗厂”实为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在长乐市航城街道五竹村,58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
.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排入污水集中池后进入一套100/日的物化+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已于55日出具《关于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污水接入情况的回复》(长建排咨〔201728号)。
3
.针对投诉人不断重复投诉问题,长乐市环保局前往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和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业主反映由于福州市周边洗涤行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停产整顿,因此同行恶意重复投诉。59日,长乐市环保局再次前往现场查看,由于该公司一条蒸汽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1.针对该公司的一条蒸汽压力管道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3日责令其停用该压力管道。59日上午,省锅炉压力检验研究院技术人员组织对该压力管道安装工作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该管道检验合格。
2
.长乐市环保局今后将加强对该公司环保监督管理,督促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落实环境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1844

中环督信转〔201711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小区附近广场舞噪声扰民(18:00-2000),向公安局反映,没有到现场处理,问题没有解决。诉求:政府协调广场舞地点,搬到远离居民区的中心广场。

福州

噪声

1.57日晚,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核查,现场共有36名群众参与广场舞,播放音乐音量较大。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2
.今年群众通过12345便民服务网对千家山公园广场舞噪声扰民的情况进行投诉的诉求件共三件,闽侯县公安局青口派出所辖区民警在接到诉求件后结合日常走访,对千家山公园群众开展宣传和劝阻,并向公园管理处通报该情况,广场舞噪音问题得到暂时性解决,但跳广场舞的群众热情较高,人数较多,且多为自发组织,播放音乐较大声,管理难度较大,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公安局、青口镇政府与千家山公园管理处于57日晚,联系广场舞组织者,对参与广场舞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普及噪音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2.
为彻底排除该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青口镇政府已与广场舞组织者及跳舞的群众进行沟通协商,群众已同意今后将跳舞地点转移至中央公园广场(该广场与居民生活区有400余米距离),57日晚上群众已转移至中央公园广场,同时降低音量,明确跳舞时间18:00-21:00,确保不扰民。57日晚,闽侯县公安局青口派出所会同青口镇政府再次巡逻至青口千家山小区附近广场,现场已无跳舞人员。
3.
青口镇政府、闽侯县公安局青口派出所于59日在公园门口处设立醒目公示牌,要求群众文明健身,降低音乐播放的音量,共享和谐生活。

3

1846

中环督信转〔201711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大儒世家翰林雅筑小区,天岚小吃店油烟扰民,两家洗车店洗车废水直排,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油烟

1.该小吃店主要从事捞化小吃服务,厨房未设置炒锅,厨房产生的是蒸气,未发现有产生油烟相关设备,不会产生油烟。
2
.两家洗车店虽然都在室内建有专用洗车区,平时也都在室内专用洗车区洗车,但有时待洗车辆较多时会在室外洗车,导致污水直流路面,虽然两家洗车店都建有沉淀池,洗车污水也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但是沉淀池设置不够规范。

部分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已于58日对两家洗车店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分别为(鼓环限改字﹝20172105号、鼓环限改字﹝20172058号),责令两家洗车店立即停止室外洗车行为,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规范设置沉淀池,区环保局将继续跟踪监督该店整改落实情况。

4

1847

中环督信转〔201711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和园小区29栋没有设置专用烟道,从2016年开始,多家餐饮店违规开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部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低频噪声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按照法规对餐饮店进行处罚,问题没有解决。诉求:加强对执法部门监督,制定相应操作细则,将法律落实到位。

福州

油烟

57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金港路35号金山桔园二期和园小区沿街店面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和园小区29栋楼在设计建造时未配套公共烟道,位于该栋楼一层的7家餐饮店,3家开业初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分别为福州市仓山区蒙特小吃店、福州市仓山区实在小吃店、福州市仓山区雅琴饮品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至周围环境。仓山区环保局已责令限期予以整改,现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因油烟净化器采取壁挂式或悬挂式安装,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声响对楼上居民造成影响。另据调查核实,自20161月以来,仓山区市容局、建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和园小区29栋楼一层的7家餐饮店开展执法15次,查扣烧烤架2个、桌子10张、椅子24把。同时,仓山区环保局共到现场查看9次,组织人员对违规排烟管道进行封堵6次,责令商家在餐厨制作中自行封闭厨房门窗,拆卸厨房通风排气扇8件,避免了餐厨制作中油烟逸散扰民。

属实

1. 58日,仓山区环保局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进行实地查勘,并定于513日前,针对仓山区桔园二期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形成治理餐饮油烟备选方案。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2.
仓山区政府责令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立即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人员,对油烟净化器及时清洗,并建立环保设备定期清理维护工作台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仓山区环保局责令未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以及低频噪声监测结果超标的刘晖餐饮店于5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仓山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516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证照、予以取缔。
3.
建新镇政府对和园小区沿街餐饮店加强日常巡查,每天安排至少2批次执法人员巡查,并安排2名执法人员定点值守,避免占道经营和油烟扰民现象回潮。

5

1853

中环督信转〔201711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东方名城小区附近,冠城大通厂,24小时排放类似塑料烧焦臭味,距离居民区太近,并且不是工业用地,曾向马尾区环保局投诉,马尾区环保局反馈已达标排放,没有解决问题。诉求:搬离居民区。

福州

大气

1.根据最近3年大通机电公司环境监测报告,废气因子均达标排放。马尾区对该公司的管理从未放松,要求企业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的影响。在接到群众举报的信访件前,区环保局下属福州经济技术开发环境监测站于414日对有能力监测的苯、甲苯、二甲苯等因子开展了监督监测,根据《监测报告》:1#卧式漆包机排气筒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0.48mg/m3、甲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0.01mg/m3、二甲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0.01mg/m311#立式漆包机排气筒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1.19mg/m3、甲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0.01mg/m3、二甲苯的小时平均浓度为<0.01mg/m3,马尾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所排放废气中酚类、恶臭等因子进行监督监测,根据今年52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酚类、恶臭因子已达标。但在不利气象的条件下,受地形、风向、气压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易扩散,即使企业达标排放,废气的异味还是明显可感。2.经查阅历史档案,20037月,冠城大通公司与马尾区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面积120亩,实用地面积110.9亩,土地性质为工业及设施建设用地;随着马尾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马尾由单一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新市区转变,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的要求,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在2012-2013年编制的马尾新城三江口组团快安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该片区用地性质调整为广场用地及体育用地,该规划成果经公示并已报请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部分属实

1 58日,马尾区政府召集区直有关部门及冠城大通公司负责人,研究冠城大通搬迁事宜。会议议定,为改善冠城大通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考虑企业长远发展角度,拟将其位于快安片厂区进行整体搬迁。拟选址安置于马尾长安区两高(高速、高铁)以北、鳌溪村周边用地,面积约20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仓储。
2
.在企业未实施搬迁前,为减轻该公司环境影响,马尾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降低废气排放浓度。                              3.马尾区环保局将该企业列入重点单位,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达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监管。

6

1855

中环督信转〔201711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石边路村小院小区大门14号。1.店面18号的老东北烤羊肉店,夜间7点到凌晨3点营业,油烟直排,噪声扰民;店面20号包子店机器噪声扰民。2.店面18-20号旁边的村小院内河恶臭扰民。

福州

水、噪声、油烟

福州市仓山区雪乡烤肉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但油烟净化器上有大量油渍,导致油烟处理效率低,同时店内有消费者喧哗。
福州市晟腾投资有限公司仓山第一分公司尚未正式营业,店内设备有:蒸箱1台、豆浆机1台、搅面机1台、烤箱1台、冷库1间,其中冷库正在运行,因故障产生噪音影响周边环境。
洋洽河因受福州地铁2号线施工拦河围堰影响,水位低,水体流动性差,而石边路段河道淤泥较深,致使水质恶臭。

属实

1.57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责令雪乡烤肉店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责令该店于57日起建立环保设备定期清理维护工作台账,对店内消费者喧哗行为主动制止。该店当场已将油烟净化器清洗到位,并承诺严格制止消费者在店内喧哗行为。
2.5
7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责令晟腾投资有限公司仓山第一分公司立即着手故障维修并做好日常维护,杜绝噪音扰民情况再发生。58日下午,设备故障已修复,未再产生噪音。
3.
福州市建委采用PPP运作模式,将洋洽河等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已于今年47日完成招标,该项目428日动工。治理期间,河道底将进行清淤和修复,削减底泥有机质含量,抑制内源污染释放。年底前消除黑臭。

7

1863

中环督信转〔201711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上楼自然村,山宝石渣厂(负责人:郑*国)石渣堆在山宝农场所有的田地,导致农田无法耕作。诉求:政府依法处理。

福州

生态、其他

55日、6日、8日,罗源县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三宝农场水泥路以下存在倾倒石渣现象,但所在位置均为裸地,未涉及占用耕地情况。现场无法认定是否为三宝渣场业主所为。

部分属实

针对三宝农场内存在倾倒石渣问题,白塔乡政府已于58日启动清渣和覆土绿化工作,计划于515日前完成整改。

在办理中环督信转[2017]93-4信访件时,罗源县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8

1887

中环督信转〔201711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西兰乡甘厝村,中森养殖场(负责人:杨秀兰),臭气影响村民生活。

福州

大气

57日,罗源县政府组织人员对福建中森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场产生的异味对相邻的食用菌厂(2016年建设)、西向187米处的硒浦山农场(2015年建设)、西北方向216米处的三栋居民房产生一定影响,但甘厝村埕下路口(距离670米)并未发现有异味。

部分属实

1.罗源县环境保护局已于今年323日进行立案查处。针对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拟处罚金3万元。针对超环保审批范围,县环境保护局已于4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改字【201735号),于59日再次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改字)【201743号,限期530日之前削减至原审批规模,并责令企业在630日之前完成“三同时”验收。截至59日下午,该公司已销售处理生猪3560头,拆除猪舍2栋,面积1400平方。
2.
罗源县农业部门已要求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养殖工艺,投喂具有较强除臭功能的微生物制剂,处理好每个养殖环节,减少粪尿的臭味。做好场区内外的环境整治,防止滴、撒、漏和渗坑渗漏。利用场内空地种花种树和消纳地种植耐肥耐水的植物,进行美化绿化。

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由西兰乡纪委对西兰乡上洋村包村干部进行约谈;由县农业局党组对罗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兰分所协检员进行约谈。

9

1891

中环督信转〔2017113-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街50号嘉华新城隔壁工地,午、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渣土堆放无围挡无覆盖。

福州

噪声、扬尘

该工地门前停放装有设备的大型运输车辆,现场问询工地负责人得知,工地正在组织桩机、钩机等施工设备进场,准备复工,目前未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为54日、5日晚上工地大型施工设备进场引起的。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安排挖掘机清运施工现场堆放的土方,挖掘机作业完成后,混凝土地面上剩余土方未及时采取覆盖措施。该公司围挡到位。

部分属实

1.鼓楼区建设局已于57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建站字201757号)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采取措施,立即予以覆盖,加强洒水、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尽快清理剩余的土方。5719时,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已将混凝土地面上散落的土方清理干净,并完成混凝土地面清洗。
2.
鼓楼区建设局于58日上午约谈了施工单位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黄小烽和监理单位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总监理工程师吴杰,强调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福州市文明施工导则》,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文明施工。
3.
鼓楼区将持续加强对观风亭智能地下立体停车库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10

1896

中环督信转〔2017113-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红山188号对面一家塑料厂(无厂名)污水直排闽江,气味难闻,该厂锅炉黑烟直排。

福州

水、大气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配套有2套斜管沉淀池,在靠近围墙处的斜管沉淀池下方发现一个三通镀锌管,其中左边一端用黑色软管接驳至厂区围墙外,经沿厂区外黑色软管查找,发现软管最终去向为300米开外的排水渠(渠外为闽江),废气主要由于废塑料长期露天堆放;塑料在破碎工艺使用高温清洗,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使用一台0.4蒸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的锅炉,现场观察可见烟囱冒青烟,经监测,该公司锅炉排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属实

1.马尾区环保局已于57日晚上2120分对该公司生产使用的电源予以查封。
2.
马尾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公司利用暗管排污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金9万元,并责令拆除暗管(榕马开环罚听告字〔201708号),拟将该厂实际经营者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3.
马尾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榕马开环罚听告字〔201709号)。
4.
马尾区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关闭,并要求罗星街道终止与迅腾达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

11

1901

中环督信转〔2017113-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世欧彼岸城A期外围从主干道到支干道有一整排大排档,大排档占道经营,油烟严重扰民,尤其到夏天,吃宵夜到天亮,噪音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仓山区世欧彼岸城A期楼下13家餐饮店,7家没有营业,6家营业未存在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

1.加大巡查力度,仓山区市容局、金山街道等单位继续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天安排至少2批次执法人员进行定点巡查。
2.
加大查处力度,对该路段餐饮店占道经营、油烟直排等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防止回潮,并要求所有店家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食客喧哗噪声的管理。

12

1906

中环督信转〔2017113-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溪头村,阳下造纸厂,每天傍晚开始生产,排放废气,污水排放到大北溪,噪声巨大。

福州

大气、水、噪声

福清市洪宽福利纸品厂已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锅炉并未运行,并未发现污水偷排的现象,并无噪声影响。目前该公司锅炉配套了水膜除尘设施,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在线监控系统处于调试状态。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洪宽工业村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其冒黑烟及偷排废水现象,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13

1916

中环督信转〔2017113-13

福清市海口镇苗摘山下自然村非法塑料厂污染严重,对相关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大气

经现场核实,福清市汇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一、二期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与竣工环保验收,其中二期年产500万双沙滩鞋项目于2017425日通过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其验收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数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检查当日,该公司一期EVA片材项目未生产,二期沙滩鞋项目正常生产。5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过程该公司二期项目正常生产,其污染防治设施也运行正常。

不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4

1917

中环督信转〔2017113-14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尚干村324国道附近青口屠宰场,粪便、污水乱排,臭气扰民。

福州

水、大气

目前该屠宰场已于58日停止屠宰生产,已全部清空待宰猪,已全面清理厂内卫生,在门口告示停产整顿。闽侯县食品公司已委托福建世纪东南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污水处理设计,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部分属实

闽侯县经信局、青口镇加强巡查,防止该屠宰点未整改到位前擅自恢复生产。

15

1925

中环督信转〔2017113-15

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路中段附近,夜间垃圾车装卸垃圾噪声扰民,每天约半小时。诉求:调整垃圾集中点位置。

福州

噪声

鼓楼区转运站较少,达明路两侧辖区居民的生活垃圾收运采取路面压缩直运模式,垃圾收集作业时间为凌晨430-500,垃圾装卸引起噪声扰民。

属实

由于该路段周边没有更加适宜的地块可作为新的垃圾收运点,因此暂无法调整垃圾收运点。鼓楼区市容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并立即实施:
1.
通过改变收运作业时间,减少影响。将由原来凌晨430-500作业时间调整为夜间2100和上午1000两个时段进行作业,以避开交通高峰期和居民休息时段。
2.
要求驾驶员、工人规范作业,做到车离地净,保持收运点周边整洁有序,尽量减少垃圾收运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6

1930

中环督信转〔2017113-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污水处理厂污水流入洋洽河,污水处理效果不佳,河两旁闻到臭味。

福州

水、其他

57日,福州市建委、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现场河道水位很低,部分底泥裸露,洋洽河河水发臭情况属实;金山污水处理厂污水流入洋洽河,污水处理效果不佳不属实,根据水质监测报告(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榕环测[2017]WW11WW48WW84WW147),金山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且该污水厂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项污染因子都符合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恢复河道正常通水。
2.
实施洋洽河综合治理。
3.
福州市环保局责令金山污水处理厂在710日前完成整体项目环保验收手续(榕环限改[2017]58号),同时督促加强日常运行。

17

1937

中环督信转〔2017113-17

闽侯县尚干镇华源工艺厂里面帮保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淘江(闽江支流),排放的废气又臭又黑,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一直没有处理。

福州

水、大气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7-10、中环督信转〔201736-20(第一点)信访件相类似。该公司生产设备已于428日被查封,目前已停产,无废水、废气产生;废水暗管已拆除,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等待调试;现场检查两台锅炉封条完整。

不属实


闽侯县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尽快整改到位,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8

1947

中环督信转〔2017113-18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洋里乡际兜村两家养猪场,福丰和华阳(重复),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今天发现污水未抽走,直接用土掩埋。

福州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08-25、中环督信转〔201717-2、中环督信转〔201717-8信访件诉求内容相类似。华阳公司已开始将原氧化塘中污水用水泵抽至预曝池,闽侯县住建局安排吸污车再将预曝池中污水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福丰公司已开始将失效湿地内污水用水泵抽至氧化塘,再抽到闽侯县住建局安排的吸污车内,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不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督促福丰公司加快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及新设备的调试,责令该公司立即在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计,每天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结果;责令华阳公司在生猪全部清理完成后,立即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在设施改造全部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

19

1956

中环督信转〔2017113-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河滨花园小区,污水直排到河里,晋安河治理工程应将污水管接到市政管网。

福州

58,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信访件提到的污水排入晋安河的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

1.加快晋安河拓宽工程建设,争取630日前完工。2.重建晋安河沿河截污系统。考虑到沿河截污管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晋安河沿河截污系统将与其流域范围内的琴亭河、茶园河等此前未开展截污的河道的截污系统一并建设,工程已于2016年列入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统一实施整治,计划9月底前完工。

20

1962

中环督信转〔2017113-20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投入生产。

福州

其他

该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一般社区服务项目(依据为榕环保函[2017]279号《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市洗染业认定标准定位的复函》),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已于55日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不属实

长乐市环保局今后将加强对该公司环保监督管理,督促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落实环境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1

1967

中环督信转〔2017113-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荆溪镇古山洲村部分居民利用民房开设小作坊,进行生产加工(产品不明),排放化学气味气体,同时噪声扰民,导致绿洲家园居民深受影响。

福州

大气

闽侯县荆溪镇古山洲确有部分居民利用民房开设小作坊进行漆器生产,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化学气体和部分噪音。目前15家漆器加工户废气排放实现有效收集处理,废水运到古山洲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集中处理后运往荆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社区内已建立专门固废收集点,统一收集各加工户产生的空漆桶等废物,并与省固废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处理。

属实


闽侯县加大对小作坊业主的宣传力度,减少夜间作业,减少扰民。相关部门相关继续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溪镇古山洲社区漆器工艺品加工坊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实施,于20181231日前完成古山洲漆器加工作坊整体搬迁,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

22

1968

中环督信转〔2017113-22

投诉人反映:福州火车站动车维修检修车间,每天晚上动车驶入和驶出时都要进行鸣笛,鸣笛次数多,声音大,严重干扰了周边鼓楼区浮村小区和泰馨公寓居民的生活。

福州

噪声

据福州机务段反馈,根据南昌铁路局《城区限制铁路机车(轨道车)鸣笛办法》的通知规定,福州市限制鸣笛区域为峰福线K404+000K407+500铁路线,福州动车所以及浮村小区、泰馨公寓区域未在限制禁鸣区域内,福州动车所内也无禁止鸣笛标志。福州机务段晚间动车检修保洁期间,从福州站到动车所之间行人较多,特别是动车检修库内检修和保洁人员众多,为确保安全,动车启动和退行前,必须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鸣笛示警。

属实

福州机务段动车所在晚上动车驶入和驶出时进行鸣笛,系按照铁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为保障附近居民利益,已联系福州机务段,商请在鸣笛时在次数、分贝数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尽量降低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3

1969

中环督信转〔2017113-23

投诉人反映:闽侯上街镇厚美安置房,工贸路旁边有一无证沙场(不知名),每晚半夜从闽江不断偷砂运到砂场,运砂卡车、钩机、推土车、拖拉机噪音和扬尘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经查,现场存在一处无证砂场,堆积碎石约100立方米、机制砂约40立方米。现场未发现运砂卡车、钩机、推土车、拖拉机等车辆,但发现车辆胎迹,机械作业时,会产生噪音和扬尘问题。现场砂石为人工机制砂,未发现从闽江非法盗采的砂石。

部分属实


闽侯县已于58日对现场的碎石与机制砂进行清理,已采取铁皮围挡方式取缔、关闭该非法砂石场。
闽侯县水利局指派一艘执法巡逻艇驻扎上街镇厚美水域,与水上派出所24小时巡查该水域,确保该水域不发生盗采河砂违法行为。
闽侯县上街镇加强对岸滩及路面巡查,对路面违法运砂车辆坚决予以查扣。

24

1986

中环督信转〔2017113-24

投诉人反映:1.位于福州市连江县华茂大厦路边的石材加工厂(不知名),无证加工产生,粉尘及噪音扰民。2.连江县利鸿鞋材、鑫锴棕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二甲苯严重超标。

福州

大气、噪声、其他

1.经调查,福州市连江县华茂大厦路边的石材厂系连江县琯头隆顺石材厂,截止已生产约3个月。该厂房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手续,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造成生产过程中粉尘及噪音污染等情况,反映情况属实。2.经调查,福州利鸿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已于428日停产,所有设备于429日都已搬迁到广东,目前厂房内没有任何设备、产品和材料等,未存在反映问题,但不排除搬迁前存在该类问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3.应连江县环保局要求,福州市鑫锴棕制品有限公司已于59日开机生产,连江县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采样并送往福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二甲苯厂界外最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58日,连江组织相关单位关对连江县琯头隆顺石材厂进行停水并切断电源处理,同时现场拆除2台石材切边机及违章搭盖物,另外2台磨光机已通知业主限期520日前搬离。连江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拟处罚金贰万元。2.连江县环保局对福州市鑫锴棕制品有限公司下达通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拟处罚金贰万元。该公司即停产整改。3.58日,连江县政府要求:连江经济开发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确保连江县琯头隆顺石材厂关停到位、确保福州市鑫锴棕制品有限公司在整改期间不私自恢复生产;连江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督促福州市鑫锴棕制品有限公司尽快整改到位,通过环保验收。

25

1990

中环督信转〔2017113-25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在厂内打了三口井,把生产废水排入井中,废物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福州

水、大气

58日夜间,长乐市环保局对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主要检查力兴机电厂区内三口井的使用情况,并在三口井出水口取水样进行监测,还检查了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核查了危废台帐和实物。经查,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厂区内确有三口机井,向漳港街道山边村干部了解,这三口井早年为山边村村民提供生活用水,后来村里改用自来水,力兴机电2005年建厂征地时将这三口井一并征用。因此力兴机电厂区有三口井,但不是企业打的。投诉人反映的“把生产废水排放井中,废物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不属实。经查,该公司利用潜水泵从3口机井中抽水到地面供企业内部生产和生活用水。长乐市环境保护监测人员在三口井里抽水出口各取水样一瓶并拍照。据监测报告3口井中地下水中锌浓度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水井中水质锌浓度不但没有超标而且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也不可能通过水井渗透到周边地下水。

不属实

1.漳港街道山边村加强对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厂区周边进行巡查,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该企业违法排污立即举报。
2.
长乐市环保局将定期对三口水井的水质进行监测。

26

1998

中环督信转〔2017113-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西湖公园内的广场,晚间有高功率音响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目前在西湖公园内进行广场舞、大家唱等活动的群众性活动团体众多,向公园安保部门登记备案的有6支,主要活动场所为晨曦广场、姐妹亭、“湖天竞渡”景点等处,登记活动时间为63093019002100

属实


市园林局已责成西湖公园管理处加大巡视和劝导力度,对全园群众文体活动音量过大的团体进行劝导;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尽力做好群众文娱活动的时间控制和音量控制;与公园内群众文体活动的组织者商讨方案,签订噪音防控协议。

27

2002

中环督信转〔2017113-27

投诉人反映:1.位于福州市永泰县的恒顺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石料,造成生态破坏,噪声及粉尘污染严重。2.晋安河上众多捞鱼的船只在夜间作业,噪声扰民。

福州

生态、噪声

1.恒顺公司开采石料手续完善、合法,未超出已获批的占用林地面积和临时用地红线范围,于2015929日注销了采矿许可证,不再进行开采生产,并按方案规定组织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57日、8日,福州市城管委派员跨夜沿晋安河进行排查,未发现捞鱼船只,但通过周边群众了解,偶有偷捕小船存在,小船马达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1.不属实2.部分属实


1.
永泰县将督促宏源公司认真履行牛项山矿区范围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加强管理,做好环保有关工作。2.福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强晋安河沿线监管,每晚安排督查人员对沿线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捕捞行为立即制止。

28

2008

中环督信转〔2017113-28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段屏东河,河水发臭发黑。2.观风亭街名仕俱乐部,晚上噪声扰民,两年投诉均无结果。

福州

水、噪声、其他

1.屏东河由于多年未清淤,底泥堆积较厚,内外源污染均存在,加之上游清洁水源补充不稳定,日常水质波动较大,全年大部分天数内水质为劣V类水。2.KTV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经营。57日,鼓楼区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边界噪音达标,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1.属实  2.部分属实


1.
福州市城乡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屏东河、白马河、三捷河等鼓台中心区水系共3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目前屏东河清淤工程已先行进场动工,龙峰水闸至华林路段已清淤完成。2.鼓楼区环保局于55日对该KTV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鼓环罚字[2017]17号),责令该单位停止经营并处罚金3万元。目前该KTV已停止经营。


29

2020

中环督信转〔2017113-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牛头村,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散发油漆味、粉尘扰民,污水直接排入闽江,曾向县、镇、12345投诉,无果。

福州

水、噪声、粉尘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93-37相类似。55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就地封存,限期在59日前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闽侯县鸿尾乡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闽侯县环保局于57日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金3万元。57日、8日,再次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现场封条完整,无废水、废气产生。

不属实


5
9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闽乾工艺品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变更申请,并当场给予办理。闽侯县环保局将对该公司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闽侯县鸿尾乡已制定《关于福建闽乾美居工艺品有限公司巡查工作方案》,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30

2036

中环督信转〔2017113-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35号嘉园小区居民楼下无餐饮规划的餐饮店油烟扰民,环保部门说曾经上报过政府,并建议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取缔。从现状来看,区政府、区工商等部门执行不力,一直没有取缔,反而越来越多,像华筝烤串等油烟污染严重的店居然能够开到深夜。诉求:请查处,取缔这些违法餐饮店。

福州

油烟

42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生活住宅区沿街店面进行调查。经查,该生活住宅区未配套公共烟道,嘉园小区楼下14家餐饮店经营中产生的餐饮油烟主要通过地下管道或店铺招牌处排放。其中,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5家,未安装的油烟净化器的9.51日,仓山区环保局对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于5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对逾期未安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吊销证照、予以取缔。5717时,仓山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区域进行调查,其中,福州市仓山区潭锦记传统美食、福州市仓山区嗨嗨小吃店等3家已停业,其余11家餐饮店正在营业,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2016年以来,仓山区政府共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容局、区市监局、建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18次,下发整改意见书3份,查扣烧烤架1个、桌子7张、椅子15把。针对群众投诉强烈的“华筝烤串”餐饮店,区环保局于2016111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仓环限改〔2016108号)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该店设置于绿化带的油烟排气口予以封堵,该店随即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并转型中餐制售。

属实

1.58日,仓山区环保局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进行实地查勘;513日前针对仓山区桔园二期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形成治理餐饮油烟备选方案;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仓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2.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将加大对嘉园小区餐饮店联合执法力度,责令餐饮店经营者在餐厨制作中关闭厨房门窗,对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要求委托有资质清洗公司上门定期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备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责令停业整治;对无证照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对污染环境的予以立案处罚。3.建新镇政府对和园小区沿街餐饮店加强日常巡查,每天安排至少2批次执法人员巡查,并安排2名执法人员定点值守,避免占道经营和油烟扰民现象回潮。

31

2037

中环督信转〔2017113-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钱塘巷与北后街交界处靠近西湖宾馆围墙北大医药超市门口有一个垃圾装卸点,恶臭和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因鼓楼区垃圾转运站较少,钱塘巷垃圾收运采取路面压缩直运模式。由于该路段地处市中心,白天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夜间运输影响居民休息,故收运时间定为晚上10时,每次垃圾车收运耗时约5分钟,收运时虽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但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垃圾收集点周围有异味。

部分属实

57日起,鼓楼区取消钱塘巷与北后弄交界处垃圾收集点,移至三百米外的北大路公厕旁,垃圾收运改为晚上1030;垃圾收集完后立即冲洗收集点周边路面,并用小型油污车清洗垃圾桶,垃圾桶清洗干净后对桶内进行消杀;要求收运工人强调在收运时文明作业,尽量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出行。

32

2039

中环督信转〔2017113-32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爱心路边的长乐市百花纺织有限公司24小时连续生产,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解决问题。

福州

噪声

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四面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为55.6分贝,超过标准。经查,该公司产生的噪声主要空压机和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空压机的消音器老化严重,功能丧失;空压机干燥器间歇排水时声音较大;冷却塔房原铁皮顶棚部分缺失,运行时排放的噪声较高。

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于59日当日对长乐百花纺织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51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
2.
长乐百花纺织有限公司已进行整改,并对空压机干燥器排气管安装消音装置,同时完善冷却塔房消音隔音措施,确保515日前完成整改。
3.
长乐市环保局将持续跟踪该企业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查监测,确保整改到位。

33

2040

中环督信转〔2017113-33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爱心路乐涛居小区沿街的缘之味酸菜鱼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解决问题。

福州

油烟

该店的抽油烟机未加设附有油烟过滤装置对外进行油烟排放。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予以整改,安装油烟过滤装置。航城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断电处置。目前,该店处于停业整改中。

属实

1、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店立即予以整改,安装油烟过滤装置,并督促整改到位。
2
、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巡查,对于未按规定安装油烟过滤装置的食品经营户,一经发现将立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34

2043

中环督信转〔2017113-34

投诉人反映:再次举报福州市长乐泰铭新世纪科技(吴航钢铁)公司违法违规在生态红线禁区开发性建设项目问题,看到公开信息,觉得查处力度不够,罔顾事实。

福州

生态

根据榕环信复查〔20176号《环境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文件意见: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乐市筹岐村、营前街道营前村,项目用地约535亩。该项目不涉及已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目前因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终稿尚未确定,所以长乐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终稿也尚未确定。

不属实

54日,经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鉴定,结论未发现耕地(基本农田)被严重毁坏的情况;针对该公司违规超红线施工行为,市国土局依法予以立案,责令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国土资行罚字〔2017341号),罚款420142.8元人民币。

35

2044

中环督信转〔2017113-35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的信和广场设在附属楼的空调及废气排放口24小时运行,噪声严重扰民。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噪声

1.该空调外机安装在附属楼空中平台中心偏北位置,附属楼东、北两面为居民住宅楼,两处楼房距该空调外机距离在30米以上,站在空中平台边缘位置已听不到空调外机的声音,监测的空调开机、关机的数据一致,表明空调声音传不到边界。
2.
空调外机排放的气体不属于废气范畴,且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不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已发函给信和(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对空调外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对排放的热气进行阻隔,为在该楼内办公的人员到平台休息提供更好的环境。

36

2046

中环督信转〔2017113-3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黄墩村的兴圣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没有排污许可证,油漆车间和打磨车间废物直排,污染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兴圣峰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擅自建成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并投产。该公司切割、开槽、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经管道引至加工车间屋外直接排放,烤漆工序设置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

属实

58日,福清市环保局经调查取证后立即对兴圣峰公司烤漆房、锯台等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罚款5万元,并对兴圣峰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

37

2048

中环督信转〔2017113-3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福州市南台农贸市场噪声等扰民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噪声

57日晚,台江区环保局对老药洲街南台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并进行了夜间噪声监测。经查,该农贸市场噪声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发动机噪声、喇叭声、谈笑声等人为噪声,以及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现场监测结果,该市场机械设备噪声边界值均未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属实

1.台江区督促该市场对机械设备噪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市场内所有经营商户的制冷设备外围均已安装隔音板,增氧机已全部移入室内。根据319日白天、51日夜间和57日夜间3次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
2.
针对南台农贸市场存在的人为噪声、车辆发动机噪声、汽车喇叭声、货物装卸噪声等噪声源,台江区已责令南台农贸市场物业和各商户认真整改,并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文明经营,尽可能减轻各类噪声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38

2049

中环督信转〔2017113-3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汇达花园的永辉超市油烟、噪声等污染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噪声、油烟

今年57-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仓山分公司进行两次检查。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熟食、糕点加工所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小区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符合油烟排放标准。该公司位于汇达花园三层的仓库地面减震塑胶地板和位于六一路一侧进货口的地面不平整,导致搬运货物时产生噪声;位于汇达花园一层的商场冷柜外机、增氧泵等设备产生噪声,经监测超过国家标准6分贝,上述噪声对汇达花园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 58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今年514日前完成以下整改:对三层仓库塑胶地板接缝处实施修整,确保通道平整,夜间22点后不得搬运货物;六一路一侧进货口搬运货物的车辆应使用塑胶轮子,不得在其它区域进货;对商场冷柜外机、增氧泵等设备进行维修更新,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2.
仓山区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若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并继续跟踪督促,确保切实整改到位。

39

2058

中环督信转〔2017113-3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的新福兴玻璃大气污染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大气

今年57日、8日,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检查当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对该公司窑炉废气治理设施出口、厂界无组织监控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设施出口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和无组织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根据福清市环保局2016719日、20日对该公司超白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该公司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

不属实

福清市已要求新福兴公司加强管理,指派专人管理污染物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0

2061

中环督信转〔2017113-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三溪口水库边沥青加工厂、石子加工厂,破坏生态,污染严重。诉求:取缔拆除这些污染厂。

福州

水、生态、扬尘

1.经查,2家沥青场位于三溪口水库下游500米以外,主要污染为生产排放气体、粉尘、噪声。其中粉尘主要来源于石料破碎及铲车装卸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石料破碎、生产工序搅拌和车辆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有造成一定影响。427日,闽侯县供电公司已对2家沥青厂进行断电处理,56日现场核实,两家沥青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430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2家公司立即停止经营行为,52日对2家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58日上午,经现场核实,2家公司部分建筑已拆除,正在拆除设备。
2.
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位于三溪口水库下游约300米,建有两部碎石机及输送设备,主要污染为生产中排放的气体、粉尘、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424日,祥谦镇政府已书面通知企业停产整顿,427日,闽侯县供电公司已对该石子加工厂进行断电。目前,该石子加工场已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1.430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2家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各处3万元罚款。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429日对2家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分别予以立案,430日责令2家公司立即停止经营行为,52日分别对该2家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430日县国土局已对2家公司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立案查处,拟对福建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38.9469万元,拟对福建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52.0114万元。2.闽侯县供电公司加强巡查,防止2家沥青厂未整改到位之前擅自复电生产;祥谦镇政府已组建巡查队伍,实施点对点日夜巡查。3.424日祥谦镇政府已书面通知石子加工厂停产整顿;427日县供电公司已对该厂进行断电;59日县国土局拟对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进行违法加工石子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8万元。

41

2068

中环督信转〔2017113-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污水厂没有处理污水,污水直接偷排。诉求:请查处。

福州

58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20169月,受台风“莫兰蒂”影响,宦溪镇污水处理厂沿线管网遭泥石流破坏,多处损毁严重。台风过后,宦溪镇政府即组织对污水处理厂管网及设施进行修复。但因该污水处理厂管网损毁严重,修复需较长时间,导致20169月至20173月修复期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今年315日,该污水处理厂管网修复后重新投入运行,并安装了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现场调阅该厂运行记录显示均有运行,流量计显示数值与日常运营情况基本相符。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排放口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计量正常。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厂周边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有偷排痕迹。对该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的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晋安区正加快推进该污水处理厂社会化运营工作,计划于620日前完成政府购买服务网上挂标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巡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
宦溪镇已于58日对镇环保站站长吴财铮进行了约谈。

42

2072

中环督信转〔2017113-42

投诉人反映:隐藏在福州市永泰县塘前镇赤里乡山谷水源地边上的一个养鸡场、鸡场右侧山顶上有一家造砖厂,他们严重污染环境,破坏山林生态。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塘前镇赤里乡”应为塘前乡赤鲤村,该村饮用水源位于赤鲤村草满溪上游山谷溪中,龙凤山农场和永强新型建材公司均在取水点下游约1.5公里处山上,离水源较远,且没有排放废水情况,不会对赤鲤村饮用水源造成影响。2.龙凤山农场周边均为林地,两公里内无人居住,未发现破坏山林生态情况和废水排放现象,主要污染物鸡粪通过集中收集晒干卖掉方式处理。经调阅材料,鸡场用林地审批手续齐全,20071229日取得福建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但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农业用地审批手续和厂区内部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处理等问题。3.永强公司处于新生产线投入试生产阶段,目前正关停,没有生产,现场可见新生产线设备和实心砖产品。厂区用林地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在用林地审批范围外曾发现3处非法取土点,已分别在20109月、20117月、201210月由林业部门进行了处罚,并已全部进行了植被恢复,现场未发现新的破坏山林生态情况。该公司存在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以及新制砖生产线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

部分属实

1.59日,永泰县环保局对龙凤山农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金2.5万元,并责令补办相关环保手续。2.永泰县国土局督促企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3. 永泰县塘前乡已督促龙凤山农场完成周边卫生整治,并要求该农场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及时分类转运生活垃圾,落实环境卫生管理。4.58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强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问题予以立案,59日对该公司设备及已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查封。5.59日,永泰县环保局对永强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就投入试生产等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金3万元。6.永泰县塘前乡已组成督察组,加强对永强公司的巡查,一旦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永泰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塘前乡宣传委员、副乡长、赤鲤村村主任、赤鲤村包村工作队长等3人予以通报批评。

43

2096

中环督信转〔2017113-43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龙院新村2号后面荒废十几年的空地上每天都有人倾倒垃圾并焚烧;美城东方1号楼边违章搭盖的工棚多家汽车修理厂,喷漆、洗车、修车污水排入边上的内河,内河水体发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

水、垃圾

1.经核查,因该空地正进行土方回填,空地西侧围挡暂未建设,附近居民、商家等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此处,导致该空地垃圾囤积,并有焚烧痕迹。2.美域东方1号西侧存在一处违法搭建的工棚(约80平方米),工棚内有1间喷漆房,配有废气处理设施。3.检查时,该厂正在营业,现场未发现有洗车工艺及洗车用喷枪。现场喷漆房未使用,有使用痕迹,未发现喷漆房油污、废水排放痕迹。厂区前空地上的排水沟内未发现明显油污、机修废水排放痕迹,跃进河美域东方段也发现油污排放痕迹。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且超经营范围。4.跃进河该河段河道不通、淤积严重、散发臭味。

部分属实

1.仓山区政府于57日起对龙院新村2号后方空地囤垃圾进行清运,510日完成清运。尽快完成该项目土方回填及围挡封闭工作,并加大该区域管控、执法力度,做好巡查台账,防止乱倒、焚烧垃圾现象反弹回潮。2.57日,仓山区对违法搭建的工棚及工棚内烤漆房予以强制拆除。对该厂未办理变更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其停业整改。目前该厂已停业,升降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已搬离。3.加快跃进河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7年底解决跃进河水体黑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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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

中环督信转〔2017113-44

投诉人反映:闽侯祥谦镇卜洲村近一个月从福州市拉来渣土和垃圾倾倒到卜洲一公司项目的用地内,社会人员收取巨额倒土费,渣土车的噪声和粉尘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要求制止。

福州

噪声、扬尘

经查,祥谦卜洲村渣土卸土点为鑫磊石业有限公司B地块回填项目,该项目经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核准,同意受纳建筑渣土。运输往该项目回填渣土的车辆,都已办理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渣土车运输途经村庄路段存在着噪声及扬尘,对村民生活有一定影响。经祥谦派出所调查,未发现有社会人员收取巨额倒土费问题。57日,闽侯县住建局执法人员沿卜洲村渣土运输线路进行巡查,未发现渣土车运行,也未发现路面存在渣土漏洒现象。

部分属实

1.目前,该项目在审批到期后没有新的渣土回填,运输单均已到期;5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施工作业迹象,也无渣土运输车辆往来该工地现场。2.闽侯县将加大巡查力度,若发现该区域渣土车辆存在违规现象,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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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8

中环督信转〔2017113-45

投诉人反映:福州长乐华能电厂旁的福建长隆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已生产两年多,场内有害矿料露天堆放,下雨后污水直排,生产的烟尘、粉尘污染环境。

福州

水、大气、粉尘

1.经查,福建长隆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沥青搅拌站20153月成立以来,未经环保审批,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2.该公司场地内堆放的是石子、沥青和拌合回收料;3.该公司石子、沥青和拌合回收料在场地内露天堆放,下雨产生的雨水直冲沥青、回收料等会渗入土壤或沿着旁边沟渠流出;4.该公司石子和沥青拌和回收料露天堆放会有粉尘产生,柴油加热炉生产时产生油烟。

部分属实

1.57日,长乐市已责令企业遮盖生产原料,避免降雨造成污水直排。目前已整改。2.54日,长乐市供电公司对该公司已进行断电处置,确保企业无法恢复生产。3.57日,长乐市环保局对福建长隆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立案处理,拟处罚金6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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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

中环督信转〔2017113-46

投诉人反映:福州闽清县白中镇白汀村125县道旁的闽清县精磊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为陶瓷厂加工叶腊石粉的企业,没有任何相关手续,生产粉尘污染环境。

福州

粉尘

1.经查,福建省精磊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瓷石矿米、叶腊石米、长石米、高岭土等陶瓷原材料破碎筛分加工,201310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4月办理营业执照延期变更手续;20152月年加工100万吨陶瓷原材料加工项目通过闽清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但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该公司陶瓷原材料加工过程、料场无遮盖产生扬尘,运输车辆未净车出场,道路路面有积尘。该公司厂房内建有一套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初破、二破、过筛等生产环节均在密闭的生产厂房内进行。闽清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粉尘排放符合标准。3.今年429日闽清县环保局对精磊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及运输车辆未净车出场的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部分属实

1.闽清县环保局已对精磊公司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和处罚决定,责成该企业于64日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56日精磊公司完成厂区进出道路运输路面清洗和厂区料场遮盖,并形成长效机制。闽清县责成精磊公司尽快建成高标准、规范化洗车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55日,白中镇政府已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村民代表到精磊公司参观现场整改情况;闽清县政府责成精磊公司58日前在厂区将证件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张贴告示,消除群众顾虑。4.闽清县环保局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全过程监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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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中环督信转〔2017113-47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卢滨路规划建金闽小学的地块上,因小学迟迟未建,现被出租给工厂当仓库,距离居民区仅56米,每天凌晨5点开始到深夜工人都在切割钢材,粉尘、噪声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扬尘

58日上午,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上存在2处活动板房和1处单层铁皮棚,堆放有钢筋、脚手架、建筑模板等材料和钢筋加工设备。当事人擅自占用该地块储存、加工钢筋扎件,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加工、装卸钢筋扎件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当事人擅自占用该地块储存脚手架、建筑模板,私自搭建2处活动板房及1处单层铁皮棚,装卸材料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 58日,仓山区政府责令当事人于512日前清空地块内所有货物、设施设备,清退占用地块,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若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2. 58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加工钢筋扎件,搬离所有钢筋加工设备。目前当事人已当场搬离所有钢筋加工设备。3. 58日,仓山区责令当事人于517日前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的2处活动板房及1处单层铁皮棚,若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4.仓山区于515日前完成对该地块围挡加固,并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占用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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