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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时间:2017-05-17 15:34 浏览量: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175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128

中环督信转〔201712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鳌峰洲取水口水质有污染。

福州

58-9日,福州市环保局、福州市建委采取现场查看水源地、调阅报表档案、查看历史监控数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东南区水厂水源地位于闽江干流北港鳌峰洲,上游边界有瀛洲河汇入,下游边界有光明港一支河汇入,检查当天水质观感较好,未见明显异常。福州市环保局按照规范要求对市级水源地实施一旬一测,每月上旬监测62项指标。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59日出具的东南区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经调阅近年东南区水厂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该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历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根据今年58日至10日东南区水厂取水口在线实时监测原水氨氮数据,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根据卫生部门对原水水质检测的频次和项目要求,2017年以来,东南区水厂按要求开展9项指标日检,28项指标月检,检测数据均显示东南区水厂原水水质符合标准。

部分属实

为进一步提高水质标准,福州市政府决定新建东南区水厂至东区水厂永久性原水管工程,工程完工后,东南区水厂将全面改由敖江取水,停止在原闽江水源地取水,并按程序报请福建省政府取消东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目前原水管工程已列入福州市攻坚2017项目予以推进,管道总长约8公里,已完成近6.6公里,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建成通水。在东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前,福州市将继续加强对该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水质监测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水质变化,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

2133

中环督信转〔201712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竹林境新村2125号楼刚装上的变电箱、变压器(在1楼),7楼居民都受到噪声影响,感到不舒服。

福州

噪声

54日晚,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会同福建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现场调查并进行噪音测量。根据监测结果,竹林境小区21#楼、25#楼箱式变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分别为65.8dB63.6dB,均超过排放标准,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已约谈变压器厂家(江西明正),变压器厂家承认产品存在缺陷。2.为解决噪声问题,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计划于512日对两台噪声超标的箱变进行更换,目前设备和施工力量已准备就绪。更换后,将再次会同福建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进行噪音测量。

3

2135

中环督信转〔201712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西三环金山大道到浦上大道之间交通噪声扰民。诉求:建隔音屏。

福州

噪声

58日晚,福州市城管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西三环路(金山大道至浦上大道段)全长2900米,宽28米。中天金海岸小区位于西三环路道路东侧,土地开发使用时间为2004年,项目建成时间约在2008年;香江枫景土地开发使用时间为2005年,项目建成时间约在2007年。上述楼盘建设时间均迟于西三环道路建设时间,距西三环路道路中心线最小的直线距离约65米。该段道路沿线未设置隔音屏,夜间交通噪声超标,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2016年,福州市结合西三环路面大修改造,采用具有降噪吸音功能的SMA改性沥青进行路面铺装,对道路进行降噪改造,其中主车道部分已于2016年底完成施工,道路两侧的辅路改造工程正在抓紧施工中,预计今年530日前完成。2.今年3月,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已提交西三环路交通噪声研究方案。经初步审核后,福州市城管委已要求设计单位结合目前道路降噪改造后的效果,对《福州市西三环路交通噪声影响评价和方案设计研究》进行进一步论证和修订,于5月底前提交研究成果。6月上旬,福州市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4

2145

中环督信转〔201712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长乐世豪洗涤有限公司,无环评,污水乱排,厂房为违章搭盖。

福州

其他、水

1.55,长乐市环保局对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洗涤废水排入车间地下污水集水池后用泵抽到市政污水管道。长乐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标准。3.该公司厂房面积约800平方米,为铁皮房,均为违章搭盖。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限期525日前自行拆除厂房设备。2.待该公司迁入新厂房后,长乐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环境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

2146

中环督信转〔201712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上董自然村,村中有一条内河,河水又黑又臭。

福州

5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段河道始终保持原始土沟状态,无驳岸,两侧为密集村庄,河道中垃圾乱堆,河水发臭发黑。

部分属实

1.短期内配套完善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机制。目前福建省、福州市关于村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任务已经下达各区,仓山区针对该片区正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2.远期按区域总体规划实施全面旧屋区改造,并配建相关市政基础设施。

6

2152

中环督信转〔2017122-6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青州大桥件公开结果与事实不符(第二批43号),反映闽江被填未处理。

福州

其他

今年56日,长乐市水利局委托福建省海陆勘测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测量,按照长乐市规划局选址意见书的征地规划红线与该项目填方现状进行测量比对。经测量,现状已形成的陆域岸线与建设红线的最近距离为9.48米,未超过建设红线范围。

部分属实

7

2153

中环督信转〔201712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拆迁,建筑垃圾倾倒在健康路健康家园小区门口。

福州

垃圾

现场存在建筑垃圾及零星生活垃圾共约20立方米。现场建筑垃圾属福建昌达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倾倒。生活垃圾系周边居民倾倒形成。

属实

1.针对现场存在的建筑垃圾和零星生活垃圾,晋安区政府于58日即组织清理,对场地进行平整。59日复查时,建筑垃圾和零星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场地已覆盖绿网。
2.
晋安区政府已下发《询问(调查)通知书》(榕晋市容渣询字[2017]2011号),对建筑垃圾倾倒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
晋安区政府采取围挡、隔离等措施,将建筑工地与居民生活区进行隔离,保证工地施工安全,也防止出现垃圾偷倒行为。

8

2157

中环督信转〔2017122-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金山生活区:1.春晓苑18号店面,老东北烤肉,晚上营业,噪声、油烟影响楼上居民。2.春晓苑旁内河水体黑臭。

福州

噪声、油烟、水

1.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但油烟净化器未定期清洗,导致油烟处理效率低。同时店内有消费者喧哗,影响周边居民。

2.1)洋洽河上游春晓苑处地铁2号线施工拦河围堰,影响水体流动。(2)洋洽河沿线早年建设的截污系统标准不高,维护缺失,导致截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合流污水溢流入河。(3)洋洽河上游由洪塘泵站生态补水,生态补水受闽江水潮位影响,低潮位时或应汛期间无法进行补水时,水位低、河底淤泥发酵导致河水发臭。

属实

1.1)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店于510日前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全面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10日下午,经核查,该店已对油烟净化器清洗到位,并已建立定期清理维护工作台账。(2)加强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主动对店内食客喧哗行为进行制止,避免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2.
1)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河道正常通水。(2)实施洋洽河综合治理。

9

2166

中环督信转〔2017122-9

投诉人反映:鼓楼区屏西路110A-one创意园,开了许多餐馆油烟问题,特别是阳大叔的小酒馆,每晚烧烤,油烟乱排;星骚客烟囱直对屏西名仕小区,油烟扰民,泔水直接排到雨水管道。

福州

水、油烟

1.羊大叔餐馆未从事烧烤经营活动,无烧烤炉,油烟配套净化装置后达标排放
2.
星骚客餐饮店厨房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后顶楼高空排放,其烟囱排放口朝正南,屏西名仕小区位于距其20约米处东南角,排放口并未对着该小区。58日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已要求两家餐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同时要求星骚客加强管理,不得随意倾倒泔水,所有剩余饭菜需完整倒入泔水桶,防止滴洒。

10

2169

中环督信转〔2017122-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兰庭小区第759栋架空层开了好多烧烤店,物业沟通没用,油烟直接从窗户排出,抽油烟机噪声、晚上营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该烧烤店目前处于装修收尾阶段,尚未对外营业。

不属实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于5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在未取得证照之前不得擅自开展餐饮服务,当事人当即拆除门外招牌,并保证证照齐全之前不对外营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五凤街道将继续巡察,跟踪督促。

11

2170

中环督信转〔2017122-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二环路和西湖路交叉口金达二区,垃圾车每天凌晨4点在路口收垃圾,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没有解决。

福州

噪声

因鼓楼区转运站较少,鼓西街道陆庄、梦山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收运采取路面压缩直运模式。信访人曾于201611月就垃圾收运噪音问题向12345反映后,鼓楼区市容局考虑到二环路白天交通压力大,将原凌晨3时左右的垃圾收集作业调整为凌晨500左右,垃圾装卸时产生噪声对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1.立即调整垃圾收运作业时间,减少影响。从58日起,该处垃圾收集由原来凌晨500左右作业时间调整成晚上21002200之间,避开交通高峰期和居民休息时段。
2.
要求驾驶员、收运工人规范作业,做到车离地净,保持收运点周边整洁有序,尽量减少垃圾收运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2

2182

中环督信转〔2017122-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兰庭小区第8期闽川大排档、二康嘉火锅占道经营,营业到凌晨1点,油烟直排,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福州

噪声、油烟

闽川餐饮店厨房油烟未经净化集中收集后排入地下管道,二康家小吃店厨房油烟有经净化集中收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
投诉人曾向12345反映,因两家店经常店外占道经营导致吵闹声及油烟扰民。对此,鼓楼区市容局曾多次派人清理整顿,但只要执法人员不在现场值守,两家店又继续占道经营。

属实

1.鼓楼环保局已于58日已对闽川餐饮店、二康家小吃店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1019号、鼓环大改[2017]1014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目前两家店均已停业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罚,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2.
鼓楼区将继续加强对两家餐馆的巡查频次,跟踪督促其整改好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

13

2183

中环督信转〔2017122-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村前锦工业区京东批发部后面,塑料炼胶厂夜晚排放恶臭气体,噪声扰民。诉求:依法查处。

福州

大气、噪声

5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城门镇到福州市仓山城峰塑料制品厂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炼胶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炼胶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由车间窗户向周围环境直接排放。现场实测厂界设备噪声Leq(等效声级)66.1dB,超过国家2类标准6.1dB

属实

1. 58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并通过仓山区环保局验收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59日,仓山区对该厂进行复查,发现该厂已停止生产,电闸关闭,原材料和产品正在搬离。2.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厂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炼胶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炼胶废气直排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金60000元。

14

2198

中环督信转〔2017122-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冠威塑料厂使用进口塑料垃圾进行生产,无手续,排放恶臭气体。

福州

大气

1.冠威公司进口废塑料已取得《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该公司已建成的“年产PEPET颗粒2.4万吨”项目及“技改扩建年产PE再生颗粒8.6万吨、PET瓶片4万吨再生塑料”项目均经过福清市环保局环保审批验收。2.冠威公司于45日委托资质单位对其恶臭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因电力线路扩容改造,已于54日停产改造,预计于531日电力线路改造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检查当日该公司已停产,现场并无恶臭气体排放。

不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该冠威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资质单位对其恶臭气体浓度进行监测;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石竹街道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臭气等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15

2207

中环督信转〔2017122-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小桥社区,东门盛世音乐会所营业到凌晨3-4点,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8日晚,福清市对福清市东乐迪娱乐中心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环保局相关文件、消防等证件均悬挂于场所内。调取的经营记录显示,该场所55日晚间至58日各日最后的营业记录时间未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场所负责人表示,该场所经营系统为自动定时系统,每日2时前会自动停止经营活动。经监测,该场所边界外一米夜间监测结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部分属实

福清市文化体育局执法人员对东福清市东乐迪娱乐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其守法经营。同时针对福清市东乐迪娱乐中心夜间噪声超标问题,福清市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文书(融环保法〔2017181号),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福清市文化体育局加强对福清市东乐迪娱乐中心的监管,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16

2209

中环督信转〔2017122-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群升白马郡小区10号楼22楼开办私房菜馆,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8日-10日,台江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升白马郡10号楼22层(门牌号为2102)套内面积135平方米,内设4个包间和厨房等餐饮设施,未取得工商营业证照。根据现场负责人陈述,该处为平安保险公司员工内部食堂,无对外营业。

属实

台江区已责令该场所现场负责人不得进行有营业性质的餐饮行为,并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油烟扰民。此后,台江区有关工作人员两次到现场执法核实,发现该处场所已关闭停止活动。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该场所有经营餐饮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取缔。

17

2217

中环督信转〔2017122-17

投诉人反映:1.仓山区首山路琴海湾小区后施浦支路一排摊点,油烟扰民、高音喇叭噪声扰民。2.小区对面首山路上大排档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差、街头艺人表演产生的噪声扰民,曾向公安部门、城管、街道投诉过,问题未得到解决,已反映10多年 。

福州

噪声、油烟

经查,琴海湾小区后延安支路为夜市便民疏导点、首山路为大排档疏导点,确实曾经存在大排档油烟扰民、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及街头艺人表演产生的噪声扰民等问题。今年415日起,仓山区对首山路段占道烧烤摊点及大排档展开为期一周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共暂扣烧烤摊28个、处罚排油烟摊11个、约谈油烟摊点9家,同时责令首山路夜市疏导点停业整顿。418日至510日现场复查,均未发现存在大排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

属实

1. 58日起,仓山区政府针对油烟、噪音扰民、占道经营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设立大排档油烟及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排班应急制度。对路面进行定期去污,保持路面洁净,营造整洁有序的通行环境。2.仓山区政府计划于30天内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及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

18

2218

中环督信转〔2017122-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漳港街道山边村力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镀锌废水超标排放,影响农作物生长,夜晚排放恶臭气体。

福州

水、大气

1.经查,根据该公司201612月的验收监测报告,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标准。510日,长乐市环保监测站对该公司监测结果表明,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标准。2.长乐市环保局于51日、2日昼夜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均未闻到恶臭气体。510日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昼夜恶臭监测(BP2017093-1),结果显示,未超过国家标准。3.57,市农业局专技人员现场查勘,该公司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

不属实

为进一步从技术标准层面落实是否影响农作物生长的问题,市农业局已对农作物进行抽样,送到福州市相关监测部门检测重金属是否超标,并将根据监测结果跟踪处理。

19

2221

中环督信转〔2017122-19

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龙兴玻璃厂,夜间噪声扰民,曾投诉12345,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噪声

1.经查,331日,仓山区环保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福州墨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即反映的仓山区城门镇榕兴玻璃厂)产生噪声的1台空压机和1台打磨机临近居民房。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15日内重新规划调整生产线,并立即就隔声降噪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现场将空压机和打磨机搬离临近居民房处,购置减震垫。331日,仓山区环保局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该公司整改举措通过12345平台进行答复。415日,仓山区环保局复查中发现,该公司已对空压机、打磨机加装减震垫进行隔声处理。2.58日下午,仓山区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于53日在原临近居民房处新增1台打磨机,现场正在作业,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现场实测厂界设备噪声超过国家标准。

属实

1.58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拟处罚款56000元,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并通过仓山区环保局验收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59日下午,仓山区相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对空压机和打磨机加装中空隔音板,临近居民房的打磨机已搬离至远离居民房处。2.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516日前完成变更登记。若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立即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20

2222

中环督信转〔2017122-20

闽清县坂东镇旗峰村两家砖厂,粉尘扰民、污水乱排、森林取土破坏环境。

福州

水、生态、扬尘

1.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两家砖厂的工商登记名称分别为闽清县通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闽清县坂东镇旗峰木金空心砖厂。2.粉尘来源。原料堆场无遮盖产生扬尘;砖块在烧成过程中产生烟气;防治情况。427日,坂东镇政府对该两家企业采取强制性断电停产措施。目前企业正在安装烟气治理设施。3.根据两家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实际生产工艺,两家企业生产用水均通过蒸发消耗,现场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排放。4.59日闽清县林业局对两家企业恢复林地原状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两家企业存在擅自取土行为。

部分属实

1.立整立改。(1)停产整顿。①闽清县环保局责成两家企业尽快完成烟气治理设施和厂区原料堆场遮盖,于630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②闽清县林业局责成两家企业在破坏的林地内种植苗木。③坂东镇人民政府督促两家企业做好企业周边环境卫生,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消除影响。坂东镇人民政府邀请群众代表参观两家企业整改情况,两家企业向群众作出守法经营、确保清洁生产的承诺。
2.
查处情况:510日闽清县林业局对通力公司擅自改变林地范围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4725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510日闽清县林业局对木金砖厂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0925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
加强监管。闽清县已责成坂东镇人民政府、闽清县国土局、林业局将上述两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管理,生产取土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21

2224

中环督信转〔2017122-21

闽侯县鸿尾乡官路村闽泉工艺品公司、牛头山工业区316号国道旁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埕头村316号国道旁鸿祥工艺品有限公司、官路村8号群尚工艺品有限公司、114县道旁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昌世工艺品有限公司、家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康名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粉尘、喷漆臭气扰民,废硫酸、废漆排入农田、沟;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水、大气、土壤、扬尘

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鸿祥工艺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喷漆废气均经水帘机处理后通排气筒排放(福州昌世工艺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喷漆工序已全部停用),喷塑和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滤芯过滤后进入回收柜收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1.上述八家企业粉尘喷漆、臭气扰民情况属实。2.上述八家企业废硫酸、废漆未排入农田、沟。

部分属实

1. 闽侯县环保局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于510日责令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群尚工艺品有限公司停止喷漆生产,各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2. 闽侯县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闽侯县鸿祥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昌世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于731日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已对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和福州昌世工艺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两家公司于523日前办理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22

2226

中环督信转〔2017122-22

连江县凤陈镇马祖西路万家城市广场,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连江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凤城镇人民万家城市广场噪声扰民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高音喇叭从事商业演出,但向物业管理人员、周边店家调查了解,周末、节假日时有促销活动,有高音喇叭播放行为。群众举报属实。

属实

1.连江县政府责令物业管理单位福建恒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将场地出租进行商业演出。2.59日起,连江县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万家城市广场进行巡查,对发现高音喇叭播放行为的,立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公安局对音响设备进行查封扣押。3.连江县要求凤城镇政府让所在社区加强巡查,发现高音喇叭播放行为立即上报县公安局请求予以查处。

23

2239

中环督信转〔2017122-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五竹村世豪洗涤厂,无环评,24小时设备噪声。

福州

噪声

1.依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福州市洗染业认定标准定位的复函》,55日长乐市环保局对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经查,该公司昼夜间均有生产,现场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南面噪声监测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北面噪声监测达标;夜间厂界南面噪声监测(监测时,业主已拆除排气扇)达标,但北面部分噪声监测点位噪声值超标,周围没有噪声敏感点位。业主表示准备511日停产搬迁。

部分属实

1.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排气扇,且承诺对厂房停产搬迁至钢筋混凝土厂房内,并加强对噪声设备的隔音降噪处理。2.长乐市环保局跟踪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迁入新厂房前,将加强对长乐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4

2241

中环督信转〔2017122-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马尾镇登山培训中心边众多无证废塑料厂、造粒工厂,排放黑烟、臭气扰民、污水排入闽江。

福州

水、大气

1.经查,马尾镇登山培训中心边共有3家废塑料厂、造粒工厂,其中江玉生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经查,迅腾达使用一台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的锅炉,厨房炉灶使用木柴。经监测该公司锅炉排放的烟气因子均超标。3.经查,迅腾达、演绎塑胶2家公司均有造粒工艺,产生的废气中含非甲烷总烃有异味。江玉生塑料加工点、迅腾达、演绎塑胶3家均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废品长时间堆放也有异味。4.江玉生加工点时,发现该厂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现场监测超标.检查演绎塑胶时,该公司处于未生产状态,现场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清洗用水清洗塑料表面后进入循环沉淀水池进行沉淀混凝处理,上清液再泵机输送至破碎清洗车间作为破碎降尘和废塑料清洗用水。所以,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民的果园浇灌;检查迅腾达时,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向小溪现场进行了监测;5.经查,迅腾达、演绎塑胶、江玉生加工点等3家公司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其中迅腾达、演绎塑胶2家公司于201610月通过马尾区环保局有条件备案。

部分属实

1.马尾区环保局59日对江玉生加工点产污设备实施查封;对未执行“三同时”行为实施立案处罚,拟处罚8万元;责令迅腾达厨房炉灶停止使用木柴,改为清洁能源;对该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拟处罚0.1408万元;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拟处罚10万元。2.马尾区政府要求马尾镇终止与3家公司的土地出租合同,依法依规对3家公司责令关停。

25

2245

中环督信转〔2017122-25

福州市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长乐市世豪洗涤服务公司(村口进去就能找到,门口没有招牌),搬到此地大概一年,没有环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福州

经查,世豪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已于55日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排入车间底下有污水集水池后用泵抽到市政污水管道;长乐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已对该公司排放废水进行过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要求。

不属实

经营者表示将停产搬迁。该公司迁入新厂房后,长乐市将加强监管,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

26

2246

中环督信转〔2017122-2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岩下一家无证养猪场以及村道边一家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乱排。

福州

水、大气

1.无证养猪场未经环保、农业等部门审批,距最近的居民点在2公里以上,在居民点没有明显刺鼻气味。养殖废水经2个污水池收集后,抽至光华农公司的污水处理池处理,未发现其他排污口。2.光华农牧公司经工商、环保等部门审批,距最近的居民点1.5公里以上,在居民点没有明显刺鼻气味。59日检测,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显示COD 超标。

部分属实

1.513日前,对无证养猪场完成清栏,并要求养殖户自行拆除;闽侯县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
2.
闽侯县环保局针对光华农牧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责令其限期治理并立案处罚,罚金9万元。
3.
闽侯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巡查光华农牧公司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27

2249

中环督信转〔2017122-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新民村,闽江边的河道夜间遭偷沙、洗砂,导致河床沉陷,河边有个违规搭建厂房。多次向县政府、村政府、采砂办投诉,至今没有遏制住这种现象。

福州

其他

该处岸滩上存在两处小堆天然砂,两处小堆鹅卵石,一间违章新建的钢结构厂房,一部自制吸砂器具,岸边私架吸砂管道40余米,河道遭偷砂;未发现洗砂行为;市场对闽江天然砂需求较大,盗采砂所需设备简易,违法成本低,零星盗采行为仍未完全杜绝。

部分属实

1.闽清县已没收自制吸砂器械;对现场发现的小堆闽江天然砂、鹅卵石回填闽江,并将新民村岸边吸砂管线切割沉埋;对违规搭建钢架厂房和违规搭建平房进行拆除清理。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巡查制度,实行电子设备布点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28

2250

中环督信转〔2017122-2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荷泽巷嘉福小区里面10号楼对面,一层的一家未知名大排档,污水、油烟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噪声、油烟扰民。

福州

水、噪声、油烟

58日,台江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大排档油烟净化设备不合格,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

属实

58日,台江区对该大排档进行查处,暂扣了部分经营工具,包括桌子2张、帐篷1顶、椅子20张;台江区环保局责令该排档立即停业整改,停止污水排放、噪音油烟扰民行为;待其油烟净化设备符合环保标准,并经环保部门许可才能重新开业。在该排档停业期间,台江区将加强巡逻,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定点值守。

29

2251

中环督信转〔2017122-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溪头村:1.阳下造纸厂,每天傍晚开始生产,排放废气,污水排放到大北溪,噪声扰民。该厂门口垃圾乱堆,长期无人处理。2.溪头菜市场生活垃圾扔进大北溪。

福州

水、大气、垃圾、噪声

1.洪宽福利造纸厂该厂已停止生产,锅炉未运行,并未发现污水偷排现象,无噪声影响。前后门确有部分垃圾。2.溪头市场范围内大北溪河面上存在少量的漂浮垃圾,从大北溪两岸的垂挂垃圾来看,确实存在有市场垃圾乱扔现象。

部分属实

1.福清市已加强对洪宽福利造纸厂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其冒黑烟及偷排废水现象将严格依法处理。已责令洪宽工业村管委会对洪宽福利造纸厂周边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2.对大北溪沿岸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在菜市场沿大北溪一侧设置围挡,防止市场内垃圾从溪岸护栏间隙中排入大北溪。

30

2269

中环督信转〔2017122-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通新城占河造地导致河道变窄、生活污水排入通州河,导致河水变黑发臭。

福州

该处周边部分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在河道旁,局部河段束窄,水葫莲漂浮水面,不利于排水。洲洋浦河道两岸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河道内,水体黑臭。闽侯县环保局在南通新城洲洋浦选取断面采取水样进行监测,水质超过Ⅳ类功能区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属实

47日,闽侯县南通镇已编制洲洋浦应急疏浚方案,对洲洋浦河道进行淤泥、垃圾清理。59日已清理约300米,将于531日前完成。南通安置房小区即将回迁,污水管网埋管部分现已铺设完成。闽侯县南通镇罗洲村在洲洋浦沿岸增设5个垃圾桶,定点收集沿岸居民生活垃圾。

31

2273

中环督信转〔2017122-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福州长乐彬砖厂,排放黑烟,粉尘,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福州

大气

经查,该公司于53日起自行停产,厂区原料堆场部分沙、煤和边角料等露天堆放,未配套防尘措施,容易扬尘污染。该公司4吨燃煤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的烟气通过35米烟囱排放,根据该公司竣工验收报告(长环测[2011]YS049号)和CTHJ201508107监测报告,该公司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原辅料堆场未配套防扬尘措施立案处罚,拟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立即购买防尘网等物品对原辅料进行遮盖,防止扬尘污染。
2.
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长乐市政府将组织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和环保局对其锅炉使用情况开展调查和监测,并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2

2276

中环督信转〔2017122-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东南沿海铁路公司办公楼前的小广场,每天清晨6点左右,高音音响产生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现场调查发现约有20余位舞者在跳舞,音响较大,存在噪音扰民现象。经工作人员劝导和多次协商,舞者同意将音量调小尽量配合整治。

属实

晋安区政府立即在广场周边张贴公告,禁止在东南沿海铁路公司办公楼前的小广场上使用高音音响跳舞噪音扰民。并要求东南沿海铁路公司增加保安力量进行巡逻,对跳舞群众进行劝导。

33

2278

中环督信转〔2017122-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开发区东南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在马尾区君竹村开办的砖厂,用烟煤烧砖,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

该公司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提供蒸气,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在运行,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厂区内没有发现烟煤,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排放。2016年监测报告显示各项因子均达标(榕开环测气字LQ2016)第016号),201757CTHJ201705088监测报告显示各项因子均达标。

不属实

34

2280

中环督信转〔2017122-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区圣发路,福建联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开办的砖厂,灰尘四处飘落,废气烟雾笼罩,对周边环境造成侵害。

福州

大气、扬尘

该公司大量原料(石子)露天堆放在厂区空地上会产生扬尘,福清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融环测颗粒物监17008号)显示:该公司上风向及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已达标。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对联升公司加气砼扩建项目未批先建已投产立案处罚,拟处罚金6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未批项目的生产活动。责令联升公司对原料(石子)露天堆放进行整改。
2.
福清市要求江阴工业区和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联升公司的监管,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35

2281

中环督信转〔2017122-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福建福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办的砖厂。该企业24小时作业,无环评,灰尘扰民。诉求:打击落后产能,依法取缔这个砖厂,为当地人民造福。

福州

扬尘、其他

该公司20056月通过环评审批,201310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时段为6:00-17:00,夜间为切块进釜蒸养时段。该企业进料、破碎、球磨及搅拌工序密闭作业,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设施,原辅材料采用密闭式运输方式;原辅料堆场已用防尘网遮盖;蒸压工序由华能电厂发电余热蒸汽供气。厂区内道路车辆行驶和装卸物料时会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长乐市政府要求长乐福乐建材有限公司布设喷淋水管,抑制道路车辆行驶和装卸物料扬尘。

36

2282

中环督信转〔2017122-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碧芳油脂加工厂:1.该企业2004年环评审批地点于2009年拆迁。拆迁后该企业搬至隔壁濂江村高速铁路桥下,后又搬迁至现在地址,未经环评重新审批。2.该企业每晚污水偷排,恶臭扰民。3.该企业收购的地沟油放在碧芳厂门口对面的一个小化工厂内,卖给其他厂做食用油。4.该企业2013年未经环保审批,私自按照生物柴油设备生产生物柴油。

福州

水、其他

该信访件与52日中环督信转[2017]65-26信访件涉及的内容基本重复。58日仓山区组织人员对该厂停产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厂停产整改正在进行中,1台未经过环保审批的蒸煮灶台和10.5吨无铭牌锅炉已拆除,车间密闭性改造未完全整改到位,仓储车间存放的废油脂桶、成品油桶产生臭味。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该企业的销售台账,台账显示该企业的产品销往日化品加工厂(浙江纳爱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武夷白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横峰县赛力康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该厂将产品作为食用油出售。该厂环评审批的生产项目为从事硬脂酸甲脂、甘油等生物柴油生产

部分属实

1.仓山区环保局要求该厂按53日的整改要求对仓储、生产车间进行密闭性改造,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进行生产。
2.
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门镇定期对该厂的停产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应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停业整顿。

37

2283

中环督信转〔2017122-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66号的融侨锦江花园B区小区内,在1号楼与2号楼楼下一家大型餐饮店——1718公馆。该餐饮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夜间营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其他

该酒楼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经管道集中收集后引至该店二层楼顶排放,并且有对净化器定期进行清洗维护,鼓楼区环保局现场监测油烟已达区域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该餐饮店定期对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排烟管道、鼓风机、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声音进行了现场监测,声音均已达到区域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不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该路段巡查,如有发现违规排污行为的餐饮店,将依法依规查处,并将进一步加强对次干道路和小街巷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跟踪检查。

38

2284

中环督信转〔2017122-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139号,天嘉小区西北侧,2012年其先是按“鼓楼区社区服务综合楼”项目立项报批和建设,2014年改建为天嘉生活广场。1.改建后该项目已投入使用三年仍未进行环保影响报批和环保验收。2.空调室外机及水泵等噪声扰民。3.一层南面一房间改成大厨房,排烟口较低,油烟排放超标。

福州

噪声、油烟、其他

59日,鼓楼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目前,天嘉生活广场项目已完成环保备案,但因地块供地原因,尚未办理建审手续。
天嘉生活广场为独立建筑,空调外机及水泵均位于广场南侧,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空调外机均位于隔声房内,经监测,靠近空调隔声房边界噪声50分贝,靠近水泵边界噪声58.5分贝,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一层南面的厨房属福州市鼓楼区六朝居餐饮有限公司,厨房靠南面一侧为封闭式,厨房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沿天嘉生活广场绕行半圈至北侧二楼排放,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鼓楼区政府督促区建投中心限期办理建审手续。
2.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市场监管(五凤)责改字[2017]07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告知其在未取得证照之前不得擅自开展餐饮服务,当事人表示配合并保证在证照齐全之前不对外营业,我区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

39

2285

中环督信转〔2017122-3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下朱村贵山,与长乐市环保局直线距离不足300米处的塑料加工厂(负责人:陈*建),该企业多年无合法手续,生产污水直排到河里(该企业建在河边),产生的垃圾及废物未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焚烧,臭气扰民。

福州

水、大气、其他

329,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位于长乐市航城街道下朱村贵山的陈良建无照经营废品回收站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59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航城街道对陈良建废品回收站进行检查,发现陈良建厂仍囤积一些废品。
李晓红塑料加工厂位于 “陈良建的塑料泡沫收买厂”旁,现场核查该厂无任何审批手续,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检查人员还在该厂靠近小河处发现有以前焚烧垃圾的痕迹。信访人反映的“生产污水直排到河里(该企业建在河边),产生的垃圾及废物未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焚烧,臭气扰民”等问题系李晓红塑料加工厂所为。

属实

1.329日,长乐市市场监管局已对陈良建无照经营废品回收站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目前该案件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2.5
9日,长乐市政府对陈良建塑料泡沫收买厂采取拆除电表断电处理措施,目前该回收站已关停,并责令其在10天内将囤积有相关废品清理完毕。
3.5
9日,长乐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李晓红停止违法行为,当场采取拆卸机器电机、割断皮带、打碎洗水池、拆除电表断电等措施,目前该回收站已关停,要求其在7天之内将堆放的东西清理完毕。

40

2291

中环督信转〔2017122-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航城祥州村书记皱*魁将未经处理的长乐吴钢集团酸洗废渣随意倾倒,严重污染闽江滩涂、水源、土壤和大气。

福州

水、大气

该公司20141月至20164月产生的酸洗污泥均运往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进行处置;20164月该公司停产后无酸洗污泥产生;81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开始执行,将酸洗污泥定性为危险废物;该公司于201691日恢复生产后,生产产生的酸洗污泥就未再外运处置,一直贮存于公司的污泥贮存场内,并做好污泥台账记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泥贮存场按照危废贮存规范要求建立,并设置危废标识牌和危废管理制度牌。长乐市环保局现场调查询问该公司环保负责人林艳华是否有将酸洗废渣交由附近村民处理处置,林艳华确认:未将酸洗废渣交由附近村民进行处置,公司酸洗废渣按规范贮存在污泥堆放场内,并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未将酸洗废渣交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处置。

不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要求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污泥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污泥妥善处置。
2.
长乐市政府要求环保局加强对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突击暗访等手段,注重检查吴航不锈钢制品公司污泥、危废的处理处置,同时增派人员加强对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及闽江滩涂、水源等区域巡查,确保周边土壤、水源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41

2295

中环督信转〔2017122-4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的宏路石门第一家饭庄噪声、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取缔。

福州

噪声、油烟

福清市宏路街道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并对福清市环保局人员提出的该小吃店存在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规模与营业执照不符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跟踪督促。当天家瑞小吃店已停业进行整改,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的人员在当天早上主动和该店对接了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事宜。

部分属实

510日,福清市宏路家瑞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新的营业执照。福清市已要求宏路街道、环保局加强对家瑞小吃店的现场监管,确保该店的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防止油烟污染。

42

2329

中环督信转〔2017122-42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城门三角埕有一家名为福州联润机械有限公司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实测厂界设备噪声Leq(等效声级)69.9dB,超过国家2类标准9.9dB,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冲压噪声。此外,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属实

58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从事五金制品和机械加工生产,生产时噪音超标排放等问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拟处罚款60000元(仓环听告字[2017]10号),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并通过仓山区环保局验收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59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城门镇对该公司进行复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进行整改。

43

2331

中环督信转〔2017122-43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旁,南二北辅道与迎宾路交叉口有一违章搭建的大排档,名为“啦靠弟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严重。

福州

噪声、油烟

58日下午,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赴现场核查。经查,该大排档在原有老宅(20平方米)的基础上,违章搭盖约20平方米的铁皮棚作为经营场所。厨房设于老宅内,有一台电磁炉、一台抽油烟机,排烟管道高2米,朝向自家院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厨油烟直接排放。据了解,啦靠弟大排档主要营业时间为夜间19时至24时,存在顾客喧哗现象,喧哗噪声扰民。

属实

58日晚,仓山区市容局、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大排档进行取缔,并拆除违章搭建。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大排档停业整改,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经营。

44

2334

中环督信转〔2017122-44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东街街道观风亭街公正新苑2号楼的名仕俱乐部(KTV)的噪声扰民严重。

福州

噪声

57日、8日晚,鼓楼区政府均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单位已停止营业,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不属实

1.因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经营,鼓楼区环保局已于55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鼓环罚字[2017]17号),责令该单位停止经营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2.
鼓楼区环保局、鼓楼区鼓东街道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名仕娱乐俱乐部落实整改要求,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前不得擅自经营。

45

2349

中环督信转〔2017122-45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付竹中心小学对面山上(梅溪路旁)有家工厂名为闽侯县普罗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废气刺鼻难闻,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5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闽侯县普罗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地核查。        
1.
属实部分:该公司生产车用塑料配件,在加热、喷射成型环节,由于塑料原料受热熔化,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散逸;
2.
不属实部分:检查人员在该公司车间内外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废气刺鼻难闻”现象。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512日前办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登记。
2.
闽侯县环保局依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3.5
11日起,闽侯县青口镇政府配合青口供电所对该公司给予断电处理。

46

2352

中环督信转〔2017122-4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朱厝村环村路边,违规侵占农田建钢筋加工厂,生产粉尘、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噪声

1.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坂东国土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多次到场制止,并先后两次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梅国土监字〔201715号、梅国土监字〔201733号)。
2
.在闽清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时,该店已停止钢筋加工行为,但其两侧紧邻民房,与民房仅一墙之隔,在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确实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1.立整立改。闽清县政府责成坂东镇牵头,组织县国土、城管、环保、公安、市场监管、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已于59日对闽清县坂东朱泽光钢筋店进行永久断电,并责成店主立即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其所占用耕地可于513日前完成复垦。
2
.举一反三。闽清县政府责成各乡镇对辖区内此类企业进行彻底清查,并适时进行“回头看”,避免类似现象发生。责成县国土部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全面加强土地监管,杜绝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
3
.立案调查。闽清县政府责成闽清县国土资源局立即对闽清县坂东朱泽光钢筋店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7

2356

中环督信转〔2017122-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古槐镇福坊村坊兜自然村,有企业无证盗采矿石(无详细地址),破坏生态环境,加工石料,排放粉尘废水,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水、大气

59日,长乐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实地查看。信访人反映的福州绕城公路东南段A11合同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该段施工队正在鹤上辖区进行高速路桥墩位开挖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存在粉尘污染,长乐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已当场要求施工方停止开挖石方。
2
家石料加工场以外购石料为主,不存在盗采矿石的现象,加工过程未配套除尘措施,存在粉尘污染。2家石料加工场加工工艺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两家石料加工场均已断电停产,加工设备正在拆除。

部分属实

1.55日长乐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环保督查突出问题中的项目建设石子加工场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督办通知》,要求:(1)全市所有未经审批的石子加工场立即停止供电;(2)全面拆除其临时建筑物;(3)立即拆除碎石加工机器设备。目前,2家石料加工场均已断电停产,长乐市古槐镇、鹤上镇政府分别督促拆除到位。
2
.长乐市环保局责令福州绕城公路东南段A11合同项目该段施工队施工方停止开挖石方,配套除尘设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8

2358

中环督信转〔2017122-4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人民广场广场舞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8日晚,连江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凤城镇人民广场舞噪声扰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诉求人反映的人民广场有两个跳舞点距离凤翔现代城比较近,有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1.连江县政府责令县公安局组织辖区内民警对人民广场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广场舞组织人降低音响音量,控制音乐播放时间,避免对他人造成影响。
2.
59日起,连江县政府要求凤城镇政府、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加强对人民广场进行巡查,发现跳舞者噪音扰民行为,立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公安局对音响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3.
要求凤城镇政府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员作用,让所在社区加强巡查,发现跳舞噪声扰民行为立即上报县公安局请求予以查处。
4.
经过59日以来白天、晚上多次巡查,没有发现跳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

49

2362

中环督信转〔2017122-49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金峰镇首台村高速凤山隧道口,施工队利用渣石加工石子,粉尘污染水源。

福州

大气

1.经查, 今年54日长乐市金峰镇政府具文报告福州绕城高速公路长乐段建设工程协调服务指挥部,请求其协调项目业主督促石子场立即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及附属设施;58日长乐市金峰镇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58日下午,施工方开始自行拆除设备;59日现场检查时,金峰镇正组织人员对石子场主要设备进行拆除;510日下午基本拆除到位。
2
.经现场查看,该石子加工场位于金峰镇郑朱水库堤坝下游约200米,不在水源保护区内。因加工现场未完全配套防扬尘措施,机器设备未配套降噪设施,石料露天堆放,会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39日和59日长乐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取样监测结果表明石子加工场未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154日长乐市金峰镇政府具文报告福州绕城高速公路长乐段建设工程协调服务指挥部,请求其协调项目业主督促石子场立即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及附属设施。
2
58日长乐市金峰镇政府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58日下午,施工方开始自行拆除设备;510日下午基本拆除到位。
3.5
5日长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环保督查突出问题中的项目建设石子加工场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督办通知》(长政督查〔201752号),要求(1)全市所有未经审批的石子加工场立即停止供电;(2)全面拆除其临时建筑物;(3)立即拆除碎石加工机器设备。

50

2363

中环督信转〔2017122-50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融侨经济开发区真之味食品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水和油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福州

水、油烟

58日下午,福清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真之味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因没有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就投产,已于今年4月被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福清市环境保护局于53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融环保法〔201716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并处罚款3万元。检查当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废水、废气开展监测。该公司环评报告文件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完毕,环保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该公司已于54日缴纳罚款3万元。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责令真之味公司在取得环保审批之前禁止投入生产;同时福清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油炸废气等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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