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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时间:2017-05-19 09:36 浏览量:125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175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849

中环督信转〔201715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元帅路达明小学工地,半夜施工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经核实,针对福建省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扰民问题,52日,鼓楼区市容局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9条、第45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向施工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2000元。
5
11日晚上2340分,鼓楼区市容局再次到福州市达明小学建设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当天晚上工地未施工。

部分属实

1.鼓楼区市容局约谈建设单位福州市达明小学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福建省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文明施工。建设方、施工方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施工。
2.
鼓楼区市容局将持续加强对福州市达明小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2

2850

中环督信转〔201715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和园小区,多家餐饮店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不符合消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福州

油烟

1.核查时,56家餐饮店正在营业,3家餐饮店已停业,其中5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上豪味小吃店、馋蛙小吃店、朋友圈小吃店、鲜味小厨小吃店、张涛小吃店等5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已购买,正等待厂家进行安装。
2.56
家营业餐饮店,其中33家已配备消防灭火器且灭火器压力正常,洒力海拉面店、朋友圈小吃店等23家餐饮店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或灭火器压力低。

属实

1.针对和园小区一层沿街店面未配套公共烟道,油烟通过下水道或店铺招牌处排放的问题。58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仓山区桔园二期(含和园小区)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含和园小区)进行实地查勘。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由仓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2.
针对3家餐饮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于511日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榕仓市场监管建责改字(2017)0511-123号),责令鲜味小厨小吃店、朋友圈小吃店、馋蛙小吃店等3家餐饮店停止经营活动,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3.
针对5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问题。511日晚,仓山区环保局责令上豪味小吃店、馋蛙小吃店、朋友圈小吃店等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停业整治,在油烟净化器安装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4.
针对23家餐饮店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或灭火器压力低的问题。512日上午,仓山区金山派出所对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或灭火器压力低的23家餐饮店下达了《消防整改通知书》,要求23家餐饮店于515日前整改完毕。在515日前未整改到位的餐饮店,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顶格处罚500元。
5.
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将加强和园小区沿街餐饮店的日常巡查力度,每天至少安排2批次执法人员巡查,并安排2名执法人员定点值守,避免油烟扰民等现象反弹回潮。

 

3

2853

中环督信转〔201715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中铁城小区,血液透析中心的环评审批程序存在问题,58日环保局公示前,透析中心已开始装修,没有征求业主同意。

福州

其他

闽侯县环保局依照审批程序于20170508日将闽侯县狮瑞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在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10天。

该中心没有征求业主同意情况属实。该中心前期确已开始装修。512日现场检查时,已停止装修。

部分属实

1.因中铁城业主对闽侯县狮瑞血液透析中心项目强烈反对,为维护业主权益,福州中铁润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512日函告狮瑞(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
依据福州中铁润海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函》,闽侯县狮瑞血液透析中心目前不具备合法有效经营场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将根据办理流程,对闽侯县狮瑞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4

2856

中环督信转〔2017151-4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石竹街道红星美凯龙小区,C4楼金凯悦KTV,营业到凌晨3点,排气扇及营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现场检查时,金凯悦KTV正在营业,场所内未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金凯悦KTV负责人出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表示许可证正在审批中,无法提供。经核实,金凯悦KTV还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共配有5台小排气扇,1台大排气扇,尚未配套隔音减震设施,在排气扇开启时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1.福清市文化体育局对金凯悦KTV未办理文化审批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于2017330日对其立案处罚8000元罚款,同时予以取缔。511日晚,针对金凯悦KTV被取缔停止经营后再次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的行为,福清市文化体育局当场对其进行清场,关停场所。
2.
福清市政府责令福清市文体局及福清市环保局加大对金凯悦KTV的巡查力度,避免其擅自恢复营业造成噪声扰民。

 

5

2857

中环督信转〔201715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卢滨路彼岸城小区B区附近,有人占用空地,露天堆放钢材和木材,切割钢材的粉尘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噪声

5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并责令当事人吴永榕于512日前清空该地块内所有货物及设施设备,清退占用地块。
5
11日接到信访件后,仓山区政府再次组织人员现场核实,
现场正在装卸货物。但受交通管制、夜间作业噪音扰民影响以及场内物品多,当事人吴永榕请求宽限至517日清空场地内所有货物、设备设施,期间将全力配合加快清退工作。
5
12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地块进行复查,现场正在进行切割活动板房、装卸搬运脚手架及建筑模块等清理作业,均产生噪音、扬尘。

属实

1.鉴于当事人吴永榕在该空地堆积的物品多,每天能清运的时间较短,仓山区政府允许当事人延期至517日前清空场地内所有货物、设备设施并撤离该地,若517前未完成清空、清退,将组织相关部门于518日依法予以强制清理。
2.
仓山区政府责令当事人不得在晚间22时至次日730分、午间1230分至1430分进行作业,拆卸搬运过程中应及时洒水,防止扬尘。
3.
仓山区政府加大对该地块巡查力度,若发现装载货物时产生噪声、扬尘等扰民情况,依法立即予以查处。
4.
仓山区政府组织金山街道等相关单位,于2017515日前完成对该地块围挡加固,并组织区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占用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6

2862

中环督信转〔201715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吉祥小区,木辉菜馆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1.信访人反映的木辉菜馆油烟扰民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木辉菜馆的厨房装有集气灶、抽油烟机和排气管,油烟经集气灶收集后,经抽油烟机抽送后排入市政管道,没有向周边排放现象,但油烟机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未能有效收集油烟。
2.
信访人反映的木辉菜馆噪声扰民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木辉菜馆规模小,平时经营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21时(中午15-17时休息),没有深夜经营,也没有在店铺外经营,顾客均在包厢里面用餐,且包厢比较封闭。根据以上情况,可见木辉菜馆产生的噪声不大。但木辉菜馆离居民区较近,其噪声是否扰民必须经专业噪声监测判定,鉴于近期雨水天气,且木辉菜馆已停业整改,暂不具备噪声监测条件,拟待木辉菜馆完成整改投入营业时,组织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1.永泰县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木辉菜馆立即停业整改,待加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排放后恢复营业,并对木辉菜馆经营者郑木辉拟处予罚款500元。
2.
永泰县由环保局负责,待木辉菜馆正常营业后,加强对木辉菜馆的噪声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3.
永泰县樟城镇负责,监督木辉菜馆业主停业整改情况,并加强对木辉菜馆巡查,严控营业时间,一旦发现扰民情况,坚决进行处理。

 

7

2863

中环督信转〔201715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公交车站旁的地沟井下水道晚上8点开始有油烟滚滚冒出(有45米高)。诉求: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该问题。

福州

其他、油烟

经走访了解,该处排烟口在门店转让前确曾有油烟排放情况,属原经营者私设排烟口排放餐饮油烟导致。

部分属实

1.512日上午,仓山区金山街道已将该排烟口填埋,并责令该餐饮店现经营者杨国强根据环保有关要求,规范设计安装餐饮油烟收集、净化、排放设备,避免油烟影响周边群众。
2.5
13日下午,仓山区金山街道向卢滨路公交车站周边餐饮店经营者发放《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倡议书》12份,对经营者进行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环保意识。
3.5
12日起,仓山区金山街道将加强该路段日常巡查,每天中午、晚上各安排1批次现场巡查,加强油烟排放监管执法,并防止该路段餐饮店再次发生私设排烟口排放餐饮油烟等问题。

 

8

2865

中环督信转〔201715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与六一路交汇路口处有工程从夜间开始施工到深夜,噪音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

经现场查看,未发现该工地当晚有施工行为。经向该工地项目负责人了解,该工程为2016年市重点项目,并被市委、市政府列入2016年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清单,内河综合整治工程也是改善民生质量的环境保护工程。为确保攻坚任务按时完成,2016年底,该工地的确存在夜间加班施工情况,夜间施工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自2017年起,该工程进入验收交付阶段,仅进行部分零星修补施工,并将于518日完工。

部分属实

1.台江区市容局已要求该施工单位在零星修补工程中按规定采取防尘、降噪等措施,减轻因施工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2.
台江区政府将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如发现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将依法处罚。

 

9

2868

中环督信转〔201715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茶亭地铁C出站口旁边的肯德基,鼓风机和油烟净化器设在二楼墙外围,24小时产生噪音,6米左右测有80分贝以上,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

经核查,该店内有2个新风系统,2个排风机,1台中央空调和1台外机,噪声源主要为排风机、中央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装置运行产生。台江区环保局对该店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噪声值为67.6分贝,监测结果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在519日前使该处边界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计划于519日对该处噪声整改情况进行监测。

 

10

2871

中环督信转〔2017151-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双龙山昊涌石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笔架溪被填埋5公里,该溪旁边挖了一条沟渠,一下雨洪水石灰粉、泥巴往下游倾泻。2.往水库上游堆石头,饮用水受到污染,导致村民饮水困难。3.车子往外运石头,粉尘扰民、噪声扰民。4.整个山3000余亩被挖掉用来取石,霸占农民果园1000多亩。5.省道203章下线,旗山高速公路出口往永泰1公里,福永公路旁边,有两个搅拌厂,粉尘严重扰民,噪音扰民。6.福永公路上双龙村村口石粉厂,粉尘扰民,噪音扰民。

福州

水、生态、噪声、扬尘

1.关于福州昊源石料有限公司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20165月该公司在矿区内填埋笔架溪45米,搭设铁架作为堆场堆放石料,并在溪底埋设直径2.4米的排水管作为过水涵洞。经高新区专项整治于201611月拆除笔架溪山涧堆石场的铁架和过水涵洞,恢复河道行洪畅通。同时,该公司在其矿区外上游建立蓄水池,通过管道供应村民日常饮用水,目前村民饮用水正常,未发现污染及饮水困难问题。公司与当地村民已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非投诉人反映的霸占农民果园1000多亩。该矿区已办理采矿许可证,20173月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委托省地质测绘院对矿区范围进行标记,核查矿区范围坐标,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
2.
关于两个搅拌厂问题。54日,高新区接到中环督信转[2017] 83-5信访件交办单后,于当天17时组织现场核实,发现闽侯恒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及厂区门口地面有积尘,车辆驶过时有粉尘扬起,水泥仓顶部配有扬尘收集装置,搅拌机搅拌时有噪音;福建源素建材有限公司搅拌楼装车处附近地面有积尘,搅拌时有噪音产生,未申办排污许可证等问题。55日,两家企业已停产整改,512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3.
关于叁标石子厂问题。该厂原从事机器石子破碎制砂业务,已多年未生产,55日南屿镇组织砂石专项整治时,亦未发现该厂生产。为防止其违规生产,已对其配电箱进行查封。

部分属实

1.福州昊源石料有限公司已对喷淋管、沉淀池等环保设施进行维修,高新区区国土环保局责令企业530日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2.55日,由南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对两个搅拌站、石粉厂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对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处理。
3.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对源素建材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予以立案处理,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源素建材处罚金4万元。
4.责成闽侯恒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源素建材有限公司安排专职保洁人员,每天冲洗厂区进出通道,保持路面湿润不扬尘。设置洗车台和过水槽,确保每辆车净车出厂,待整改完成通过环保核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5.由南屿镇负责对上述企业加强监管,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11

2883

中环督信转〔2017151-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存在以下问题:1.每天从凌晨2点摆摊到早晨8点,扩音器以及叫卖声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周围是居民住宅区)。2.垃圾车从晚上11点到12点,噪音扰民。诉求:错开居民休息的时间段。

福州

噪声

东城边街早市日常管理由温泉街道负责。尽管福州市和我区先后制定了早夜市规范化管理规定,加强了日常管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个别摊贩在凌晨2005:00期间批发进货、摆放摊位物品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违规使用扩音器、小喇叭的行为,但存在大声叫卖的现象,影响周边居民。
因鼓楼区转运站较少,东城边街垃圾收运采取路面压缩直运模式。由于该路段地处市中心,白天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夜间运输影响居民休息,故收运时间为晚上23时,垃圾收运声音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关于早市噪音扰民问题。温泉街道已在编写印发《东城边街管理告知书》,准备在近日内发放到每位摊贩,告知摊点经营者务必在规定时间5:00-7:30经营,不得使用扩音器叫卖,不得占道经营。同时,严格按照市、区早夜市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早市日常巡查监管,维护好市场环境卫生,实行垃圾袋装,要求水产户必须在地面铺设塑料布避免污染地面,违者取消早市经营资格。
2.
关于垃圾收集点收运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鼓楼区市容局立即调整垃圾收运位置和时间,从511日起,取消东城边街收集点,将该收集点灰炉新苑10个桶移至约300米远的东城边街和温泉支路交叉口收运,将金源花园和路面保洁15个桶移至约200米远的东城边街和东大路交叉口收运,垃圾收运改为晚上22时,并进一步对工人强调在收运时文明作业,尽量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出行。

 

12

2887

中环督信转〔2017151-12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连潘村拆掉八间排(北光明港路和日出东方社区之间),目前渣土和生活垃圾都倾倒在八间排。2.光明港边上的远洋路立交桥下面小河污水流到光明港,水上公园也有污水流到光明港。

福州

1.八间排(北光明港路和日出东方社区之间)系光明港整治征收拆除后平整的空地,面积约850平方米,空地上摆放着4艘龙舟,墙角边堆放着少许的破旧床垫、泡沫箱和树枝等生活垃圾。
2.
经现场查看,信访件人所反映的两条河道分别是磨洋河和浦东河,上述两条内河均为晋安区黑臭水体内河,年初已列入晋安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包。福州市政府针对磨洋河及浦东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开展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沿河截污调蓄系统、河道清淤、河流末端(与光明港河交汇处)闸坝建设、补水等生态恢复措施。该项目要求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流域内所有河道主要指标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

属实

1.晋安区鼓山镇已于513日完成垃圾清理,并对地块加盖滤网全面履盖;同时,组织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并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杜绝周边居民生活垃圾乱倒,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2.
晋安区将按照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要求,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流域内所有河道主要指标带到地表V类水标准,进行全程跟踪。目前磨洋河、浦东河沿线违章建筑摸排已完成,部分河段已进场组织拆除违章工作。同时,组织人员摸排沿岸污染源,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生活、工业污水排入内河,并加强对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确保内河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13

2889

中环督信转〔2017151-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白洋溪前靠河边位置有一家耐火板加工厂:1.工业污水直排梅溪支流,排出刺激性气味。2.机器捶打的声音,产生的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生态、噪声

企业生产过程中,工业用水均通过蒸发消耗变干,现场没有发现工业污水排放迹象。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是碳化硅二氧化硅,采用烘干、烧成生产工序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产生的废气经烟囱对外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未闻到刺激性气味。企业生产车间与居民住宅相邻,企业在压力机打压成型工序中产生的噪声,确实会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 2017512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闽清县环保局、闽清县供电公司联合执法,对燕榆公司进行强制断电关停。
2.
闽清县环保局对燕榆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2万元。
3.
责成闽清县环保局落实环保监管职责,加大县域内“小散乱污”排查力度,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 

 

14

2891

中环督信转〔2017151-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大坪村金峰山,违规修建陵园,毁林100亩。后洋村光华养猪场长期将猪粪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大坪溪。大坪村和洋头村交界处林树被福丰养猪场毁坏2次。

福州

水、土壤

1.闽侯县大湖乡大坪村村委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闽侯县大湖乡大坪村进行生态陵园建设,非法占用林地11.496亩。2.光华公司养殖废水通过沼气池、沉淀池、生物菌池、曝气池等处理后部分回收用于猪舍冲洗,多余部分用于灌溉,未发现外排情况。3.大坪村和洋头村交界处林地已经林业部门审批给福建福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使用。

部分属实

1.大坪村村委会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闽侯县民政局于512日再次函告项目业主大湖乡政府停止建设。2.闽侯县对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排放超标废水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治理并立案处罚2万元。

15

2905

中环督信转〔2017151-15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大坪路354号边加油站,汽油刺鼻气味、设备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511日,仓山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该加油站正在营业,加油设备均已安装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现场未发现明显刺鼻异味。此外,根据福州市环保局110日对该项目出具的验收意见显示,该加油站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三项指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对该加油站设备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不属实

16

2911

中环督信转〔2017151-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香山新春小区,365烤鱼等餐饮店,油烟直排。

福州

油烟

该信访件未多次重复投诉件。55日,晋安区环保局已对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5家店铺下达了《关于责任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对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按规定进行清洗的3家餐饮店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58日, 8家餐饮店主已自行停业,油烟污染源已消除。59日、10日,经多次复查,8家餐饮店均未开门营业。

不属实

香山春天小区开发商立即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1号楼业主私自堵塞商铺专用烟道问题;新店镇要求香山春天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立即打开被业主改装并加装私锁的顶楼通道门,并督促其尽快对1号楼商铺专用烟道进行疏通。新店镇政府已责令香山春天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尽快对已停业的8家餐饮店进行断电处理。

17

2915

中环督信转〔2017151-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太阳巷凤鸣公寓3幢底层3个店面(将停车位私自改建为店面),兰州拉面等3个餐饮店,油烟、废水直排下水道,臭气扰民。诉求:整改油烟管道。

福州

水、油烟

3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管道集中后往店门口下水道排放,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处3个店面归属于福建省闽辉大厦有限公司,面积为211平方米。闽辉公司于2004年起将其出租给陈生弟,陈生弟将该处3个店面分别租3家餐馆经营者,并非将停车位私自改建为店面。

部分属实

511日,鼓楼区环保局对3家餐饮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7天内整改完毕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已立案查处,拟分别处罚3000元。鼓楼区市场管理局于对兰州正宗马家拉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补办营业执照,该店已于512日补办;对皇鹅娘餐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在未取得证照前不得开展餐饮服务。

18

2919

中环督信转〔2017151-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上土坂村,宝钢德胜钢铁厂、德胜能源、亿鑫钢铁厂,大气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宝钢德盛公司、亿鑫钢铁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均含SO2、颗粒物、NOX等,德胜能源公司排放污染物中含H2S、氨气等刺鼻性气体,但3家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其排放的污染物已达标。52日,罗源县环保局抽测两个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根据罗源县环保部门201512月、今年4月对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质量2次监测结果分析,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117日,罗源县环保局针对宝钢德盛公司部分原料堆场未设置有效防尘措施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3万元;责令企业在4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部分原料堆场防尘网设施建设,并采取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同时已启动红土镍矿皮带通廊输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针对亿鑫钢铁公司和德胜能源公司散货原料堆场及散货运输存在一定的无组织排放问题,责令企业于531日前完善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并加强原料堆场运行和散货转运管理。罗源县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内松山镇白水村(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和下土港村(项目周边)群众的搬迁工作。

重复件,已问责

19

2923

中环督信转〔2017151-19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江港镇江港高速出口靠山一侧200米处,有一无证塑料厂,排放废气、臭气扰民,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大气

512日,福清市组织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未办理工商、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烘干、熔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属实

512日,长乐市供电部门对该厂进行断电;环保部门对该厂环保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立案。

20

2927

中环督信转〔2017151-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新洲村堤坝旁的一号石材仓储(有10家左右的石材厂),粉尘、噪声扰民,含石渣废水乱排。

福州

水、噪声、扬尘

福建1号石材仓储加工厂属无证经营,未经环保验收,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备有降尘设备和沉淀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初步降尘但未能完全处理;切割石材产生噪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1.高新区于512日对该厂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该石材厂立即停产停业整改。该厂当天已停产停业。2516日前,高新区再次开展联合执法,取缔该厂并进行断水断电处理。

21

2939

中环督信转〔2017151-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秀峰路三盛国际公园、金临香格里小区之间有条小路,三盛国际公园装修的建筑垃圾堆在此地,散发臭味,粉尘。

福州

垃圾

511日,晋安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三盛国际物业以及周边小区居民将二次装修垃圾倒在无名路上。

属实

512日,晋安区已责令该小区物业立即对该处二次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将垃圾堆放在规范地点内。513日,该处二次装修垃圾清理完毕。

 

22

2941

中环督信转〔2017151-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路823号福州春晖制衣有限公司,制衣的边角料、贴合胶(是危化品)未交予有资质的公司处理,未办理环评手续。

福州

其他

该公司各车间正常运行,辅料仓库堆放拉链、纽扣、针线、布匹面料及布匹边角料,现场未发现粘合胶原辅材料。经调查,该公司制衣的边角废料不属危险废料,无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同时根据生产工艺,该公司生产时不需要使用粘合胶,也未储备粘合胶。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厂区日常生产管理,规范堆放布匹边角料。

23

2945

中环督信转〔2017151-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洪宽福利造纸厂,污水直接排入溪中,排放刺鼻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福州

水、大气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13-12信访件相类似。512日,福清市组织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该厂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锅炉未运行,并无废气排放,未发现污水偷排的现象,现场未发现生产人员。

不属实

该厂已停止生产,现场未发现排污现象。福清市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一旦发现其冒黑烟及偷排废水现象严格依法处理。

24

2946

中环督信转〔2017151-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迎宾大道,蜜饯厂(靠近原德胜药厂),黑臭污水直排大樟溪。

福州

原德胜药厂附近有两家蜜饯企业:顺达公司正在生产,烘干房有烘干作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口有废水排放,在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未超过国家标准。撬开该公司外围雨水、污水检查窨井,未发现异常情况。绿景公司已停产,场地内烘干房冰冷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地面干燥未见废水排放迹象。316日、59日对该公司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和排放废水现象。

不属实

永泰县环保局已现场要求绿景公司规范设置排水系统及运行管理。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绿景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问题进行调查,并拟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进一步处理措施。

 

25

2947

中环督信转〔2017151-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斗顶水库排洪渠,多年未清淤,垃圾堆积,河道堵塞,排洪渠失去作用,并且臭气熏天,蚊蝇滋生,要求:清理排洪渠。

福州

其他

斗顶水库排洪渠存在乱扔垃圾、废弃物堆积、杂草重生、杂物垃圾漂浮的情况。淤积垃圾主要由周边过往群众所丢弃,以及近期水库上游雨水冲刷下的树枝和泥沙堆积形成。斗顶水库管理所每年均有对排洪渠的溢洪道、消力池等进行清理,但因水库上游雨水不断带来新的垃圾和杂物,造成下游部分河道堵塞。

属实

1.针对垃圾堆积问题,512日晋安区已组织工作人对斗顶水库泄洪口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10,保持排洪渠通畅。
2.
针对杂草重生的情况,512日晋安区已组织人员清理完毕,并喷洒除草剂。
3.
针对消力池垃圾杂物漂浮,淤泥堆积的情况,512日晋安区已组织清理,共清理垃圾及淤泥5车。

26

2948

中环督信转〔2017151-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旧梅埔火车站出站口右拐50米,无名工厂,无证经营,县环保局已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于510日前搬离,现已超期未执行。

福州

其他

该公司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其他相关许可证件。54日,闽清县环保局针对建设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511日,该公司已停产。

部分属实

512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该公司彻底清除现场,予以关停取缔。

27

2953

中环督信转〔2017151-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招贤路243号,碳烤生蚝,油烟、夜间客人喧哗噪声影响附近居民。

福州

油烟、噪声

511日晚,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查看方式核实:1.该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直接向外界排放,影响周边环境;2.该店用餐客人在店内饮酒时猜拳、劝酒、聊天声音过大,造成喧哗噪声扰民。

属实

1.晋安区环保局已对该店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23号),该店已于511日停业整改。
2.
该店店主已做出书面承诺,对夜间用餐客人加以劝导,晋安区将加强监管,防止食客夜间喧哗扰民的现象再次发生。

 3.晋安区将跟踪该店环保设施的整改情况,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继续营业,并制定长效监管方案,防止问题回潮。

28

2959

中环督信转〔2017151-2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叶洋村:1.后山上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2.左侧山上冶炼厂,夜间偷排废气、污水。

福州

水、大气

512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经查,该养猪场是一处早已被拆除的养猪场旧址,现场巡查未发现新养猪场。511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该公司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1.闽侯县供电公司于511日下午,对福州市旭峰精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予以断电,并加强巡查,防止该公司私自复电生产。
2.
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予以立案,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3.
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罚人民币伍万元,512日对该公司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设备予以查封。
4.
闽侯县市场监督局对该公司擅自变更企业住所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29

2969

中环督信转〔2017151-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严复公园靠湾边大桥的路口进去约500米,晚上不定时用大车运钢条进去,卸货、轧钢噪声扰民,有两三年。

福州

噪声

512日、13日,仓山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赴信访件反映地点进行核查。两次核查时均发现该空地堆放有工字钢,但未发现与轧钢相关的设备、原材料及生产性活动痕迹。经查,该公司夜间有间歇性搬运、装卸工字钢作业,作业中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512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负责人宣讲了相关法规,要求该公司不得在午()间从事钢材装卸载作业,同时要求该公司制定降噪作业规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513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该公司负责人及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警告,要求其停止夜间运输、装卸行为。
3.仓山区政府加强对该场地日常巡查,督促该公司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一经发现未采取降噪措施进行钢材卸载作业,相关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

30

2973

中环督信转〔2017151-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长兴路371号楼1楼没有许可证非法收集废铅酸蓄电池。

福州

其他

511日,马尾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经查,绿蓝公司在421日通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阶段性验收后就开始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现场还发现该公司1楼仓库内已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10多吨,公司法人表示:废铅蓄电池是从福州的电动车店里回收来的,无法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属实

1.马尾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绿蓝公司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责令绿蓝公司停止收集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仓库里贮存的废铅蓄电池予以安全处置,同时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罚款金额待核实违法所得后确定。
2.
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的规定,现场向负责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在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经营活动。

31

2975

中环督信转〔2017151-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阳光凡尔赛官邸工地,渣土车夜间交通噪声扬尘污染。

福州

噪声

511日、12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凡尔赛官邸工地各出入口进行突击检查,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工地无施工作业。512日台江区政府约谈该项目负责人。经了解,阳光凡尔赛官邸(天御城B2项目)于201311月开始桩基工程施工,地下室开挖及土方运输工作已于20163月结束,现该工程处于上部外墙施工阶段,无土方外运工作。目前,阳光凡尔赛官邸工地车辆进出场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作业,平均每3天进场一次,每次5-6车,车辆进出时间控制在晚上22时前完成。

不属实

下一步,台江区政府相关部门城将加强该区域的夜间巡查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如有发现夜间渣土运输造成噪声、扬尘污染等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理。

32

2977

中环督信转〔2017151-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第三中心旁万豪小区东侧,西毒烧烤,油烟直接排放,影响附近居民,多次向福州市12345反映,均无处理,希望能得到彻底解决。

福州

油烟

511日晚,罗源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西毒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该烧烤店位于店内的碳烤炉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设施;但位于店门口的无烟电烤炉因烧烤间未封闭,存在油烟无组织外排,影响周边居民情况。根据前期投诉情况,罗源县环保局于今年33日约谈该烧烤店负责人,并于38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罗环限改字〔20173号),责令该烧烤店于315日前完成整改。该店已按要求为碳烤炉加装油烟净化器;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于58日向该烧烤店发放《餐饮经营者提示书》,督促该烧烤店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部分属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罗源县环保局于512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罗环限改字〔201725号),责令该烧烤店于515日前对烧烤间进行封闭,并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清洁。

33

2978

中环督信转〔2017151-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尤溪洲桥头,夜间交通噪声巨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福州

噪声

转办件中所涉及的尤溪洲大桥全长1240米,宽31.1米,金辉枫尚小区位于南二环尤溪洲大桥头西侧,该小区于2007年后陆续分期建成,距南二环尤溪洲大桥头道路中心线最小的直线距离约55米,没有设置隔音屏。市政工程管理处已于511日委托具备噪声检测资质的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路段的噪音情况进行监测。现场检测结果为夜间存在噪音超标,确实存在噪声扰乱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属实

为解决市民诉求,市城管委已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南二环尤溪洲大桥头附近的路段开展交通噪声影响评价和方案设计研究,请研究单位通过对噪声监测、噪声超标原因评价分析,提出降噪方案。该方案计划在六月中旬之前完成。市城管委将针对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34

2982

中环督信转〔2017151-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琅岐云龙村,福建嘉联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夜间生产臭味扰民。

福州

大气

1.关于沥青搅拌站的问题。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雁行大王份管理用房地块,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的是福州城投建材有限公司,项目作为琅岐环岛路沥青路面维修养护点临时工程。201488日《关于琅岐镇土地征收、交地工作专题会议纪要》(55):“原则同意雁行江大王围外原农旗机砖厂旁40亩土地作为沥青搅拌站及维修养护临时用地,以上临时用地由区规划分局出具临时用地意见函后,区国土局给予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2.
关于夜间生产臭气扰民的问题。该公司作为琅岐环岛路沥青路面维修养护点临时工程,按需生产,根据路面铺设工艺和时段需要,且受交通管制,生产时段安排在夜间进行。经查,沥青混凝土在搅拌加热、成品装卸、运输及路面摊铺过程会产生无组织废气(沥青混凝土中沥青成份带有异味)。
3.
该项目不在琅岐云龙村,实际位于琅岐镇光辉村。福建嘉联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批发、零售公司,实际生产公司为福州城投建材有限公司。

部分属实

马尾区环保局已于412日对该公司产污设备实施查封。于512日对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建设,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款9.6万元。

35

2983

中环督信转〔2017151-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江田镇石门村养猪场,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

512日长乐市组织人员前往福州亿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在距离该公司最近的石门村民集中居住点未嗅到臭气。经现场走访附近村民时,村民反映有的时候会嗅到臭气。
今年3月该公司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公司进行监测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达到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尽管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达标,但不是零排放,在空气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石门村村民个别时段会嗅到臭气。

属实

长乐市环保局责令福州亿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评审批的要求,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和管理措施,对恶臭污染物予以控制,确保恶臭气体达标排放;加强绿化建设,进一步降低恶臭气体排放。

36

2986

中环督信转〔2017151-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洋中里111-2,粽子小作坊,烧蜂窝煤。

福州

大气

511日、12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台江区排尾路洋中里111-2号为民房,该民房内使用两眼简易蜂窝煤炉进行炊饭,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包粽子销售给早餐店贴补家用。

属实

当事人现场自行销毁两眼蜂窝煤炉和约50公斤蜂窝煤。

37

2987

中环督信转〔2017151-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高新区新洲村口,金叶木雕,夜间通宵生产,废气直接排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510日、11日高新区管委会针对新洲村根雕加工厂进行全面摸排。经查,金叶木雕加工厂租赁当地村民自建的铁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设施简陋、喷漆产生废气直接排放,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产生较多粉尘、噪音。

属实

1.511日,高新区管委会对金叶木雕加工厂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文书,责令该木雕加工厂立即停业停产整改,拒不停产则进行断水断电处理。在512日的复查中未发现木雕加工厂生产。
2.
512日起,高新区管委会责成上街村镇办每天安排3名工作人员(含保安)巡查执法,严禁该加工厂擅自恢复生产。

38

2990

中环督信转〔2017151-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福建国融混凝土有限公司将生产和剩余的水泥渣及污水直接排入南坑水库,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

水、大气

54日收到中环督信转〔201783-16信访件,反映国融公司将污水与水泥渣排入南坑水库,造成自来水污染,影响居民用水和身体健康。福清市环保局经调查取证后未发现国融公司污水与水泥渣排入南坑水库的现象,但现场检查发现国融公司存在逾期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福清市环保局立即依法对国融公司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并向国融公司送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融环保法〔201717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
5
9日及10日,分别收到中环督信转〔2017132-38信访件及中环督信转〔2017142-41信访件,反映国融公司污水排入水库,生产过程中注入煤灰导致附近村庄粉尘弥漫等问题,福清市环保局及福清市港头镇政府立即联合对国融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国融公司存在恢复生产迹象。
5
11日收到中环督信转〔2017151-38信访件,反映国融公司将生产和剩余的水泥渣及污水直接排入南坑水库,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福清市环保局于511日立即安排人员再次对国融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检查当日已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国融公司已被福清市环保局立案处罚,经福清市环保局及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多次现场核实,未有生产迹象。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港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国融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停产整改,及时补办环保验收手续。

39

2991

中环督信转〔2017151-3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的福州航港铝业公司及多家定型染整厂(投诉人未提供具体厂名),废水废气污染严重,导致整条连塘港河道从凤洋港口村委会到渡桥水利站都变成了黑臭河。

福州

水、大气

1.512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航港铝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主要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经查,航港铝业配套有设计处理能力3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陈塘港,检查时监测人员在该排放口取水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周边有16家印染企业,15家废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潭头污水厂处理,余下1家福建省长乐市华鹤印染有限公司接管工程已完成,但因此段市政污水主干管未启用,企业污水无法入网,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陈塘港;这16家印染企业中15家使用燃煤锅炉,1家使用天然气,15家企业的配套的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和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的运行正常;调阅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近期数据,未见超标数据。
2.
陈塘港河道华恩雄桥到渡桥水利站河水黑臭。

部分属实

1.29-314日,长乐市政府对金峰镇5家“黑印染”企业进行了强制断水断电,长乐市环保局、长乐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违规设备进行查封。
2.4
6日,长乐市金峰镇启动陈塘港支河道清淤工程,截止目前已投入220多万元,完成清淤量近5.2万方。
3.
华鹤印染厂、航港铝业公司的生产废水,515日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4.5
13日,针对航港铝业扩建项目环保未验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航港铝业违规部分立即停产整顿,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1万元;
5.
针对陈塘港华恩雄桥到渡桥水利站河水黑臭,长乐市政府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改善水质:
1)加强印染行业监督管理。长乐市环保局会同长乐市金峰镇督促经审批的印染企业加强自律管理,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切实做到规范生产行为,同时长乐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确保废气废水做到达标排放;继续加大打击“黑印染”力度,防止回潮反弹。
2)大力开展污水管网建设。长乐市金峰镇已完成全镇污水排放源摸底造册,正抓紧进行陈塘港主河道两侧企业和餐饮业接入污水管网工作。金峰镇还对全镇21个村(社区)污水管网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分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21个村居污水管网全覆盖, 年底先期完成2号泵站及配套管网、镇区、兰田村、前林村、三星村、首峰村、金峰村、金峰社区、集仙村、胪峰社区等村(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华阳、六林、塘下、凤洋等村接管工程。
3)加快河道水利建设。长乐市政府加快陈塘港三期从渡桥渡槽至华恩雄桥整治,包括主河道2500米,桥梁3座,已于20169月动工,工程量已完成52%,正在抓紧施工,计划年底完成。
4)全面开展河道清淤。长乐市金峰镇已投入50多万元进行了河道垃圾、漂浮物的打捞;计划投入770万,对总长34.33公里的支河道进行全线清淤,目前前林、六林、塘下、集仙等13个村居正紧锣密鼓进行内河清淤。

40

2999

中环督信转〔2017151-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整条道路两边摆满大排档和烧烤,每天晚上9点后开始营业,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511日晚21:30,台江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广达路开展拉网式巡查,均未发现大排档和烧烤摊点。

不属实

台江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广达路的巡查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

 

41

3002

中环督信转〔2017151-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采石场,违法开采,造成生态破坏。

福州

生态、其他

经现场核实,该矿区手续齐全,采矿权经公开拍卖竞得,具备了环保、林业、水利(水土保持)、安监等部门的预审和审批材料,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才正式组织开采生产,属合法开采的持证矿山。经现场查看,宏源公司在经批准的矿区红线范围内开采,没有存在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牛项山矿区开挖完工的台阶已复绿,沉沙池等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对扬尘问题已采取围挡、洒水等必要措施。

不属实

永泰县政府已要求宏源公司进一步完善措施:一是强化环境保护职责的履行,聘请环保专员,配全环保设备,对破碎、筛分等围挡进行整修,完善有关沉砂池和排水系统建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环境管理,加大洒水车对厂区外的县道路面的循环洒水密度和路面清扫次数。三是对已开挖终了的矿区台阶及时复绿,对存在的弃土进行清理,并迅速恢复植被。四是对运输车辆限高限重并采取撒漏保护,对运输道路进行全面修整并加强维护。

 

42

3004

中环督信转〔2017151-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桔园洲鼓楼生活配套区,经常有焚烧生活垃圾的情况,且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相邻河道。

福州

垃圾

1.鼓楼园生活配套区绿化带内及四周围墙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
2.
小区沿流花溪上游段(洪湾河)一侧已用钢板阻隔防止垃圾倒入内河,但仍有部分垃圾散落在河岸。
3.
在小区围墙边发现一处垃圾焚烧过的痕迹,小区其他位置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

属实

1.仓山区政府责成建新镇立即对该小区及河岸垃圾进行清理。建新镇已于511日下午开始,安排保洁人员约50人次进场清运,于514日清理完毕,清运垃圾约60车。
2.5
14日起,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投资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鼓楼园生活配套区管理,确保该小区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垃圾随意堆放、乱丢河岸和焚烧现象;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43

3005

中环督信转〔2017151-4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一号吉水苑小区楼下有十余间餐饮店面,油烟、噪声、污水扰民严重。

福州

油烟、噪声、水

511日、12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摸排。经查,该处所有餐饮店均已停止营业。

不属实

59日,台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义洲街道等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吉水苑周边餐饮店进行专项整治,现场关停所有15家餐饮店。
下一步,台江区将积极协调餐饮店店主和小区业主,共同商讨综合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完成前,加强对该处餐饮店的巡查,防止餐饮店未经整治重新营业。

 

44

3006

中环督信转〔2017151-4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东山路东头车站旁的木板榨粉厂是一家没有手续的企业,生产时灰尘漫天,严重扰民。

福州

大气

经查,毛灯庆木材破碎场未办理工商证照,也未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主要设备有:破碎机1台(未配套粉尘处理设施)、抓木机1台、发电机1台;主要工序为回收废木料—破碎—装袋—外运销售,生产中未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场地内有2名员工,露天堆放大量回收废木料,生产设备未运行。若该破碎场正常生产,木材破碎将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属实

1.511日,晋安区环保局、鼓山镇对毛灯庆木材破碎场1台破碎机、1组电源电箱实施原地查封; 512日晋安区环保局对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对其依法进行取缔。目前,粉尘污染源已消除。
2.
晋安区环保局对毛灯庆木材破碎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已进行立案处罚,拟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45

3010

中环督信转〔2017151-4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宏路村桥下自然村村民张*凤等人占用福清市宏路街道新街道路与福厦路连接点的公共用地和人行道开设沙场,扬尘、污水污染严重。

福州

水、扬尘

主要是车辆运输及沙子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雨水落于沙场中会产生污水。

属实

福清市宏路街道已责令张*凤沙场立即关停,限于519日前清空沙场并恢复周边环境卫生。若经营者在515日前未开始清场,宏路街道将立即予以依法清场。福清市政府已要求宏路街道对清场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时清场完毕。

 

46

3017

中环督信转〔2017151-4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林洲路8号彼岸城A区一幢紧邻的两侧开满了餐饮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福州

油烟

福州市仓山区林洲路8号世欧彼岸城A区,沿街两侧共有18家餐饮店,主要从事中餐制售。

属实

1.510日上午,仓山区环保局对仓山区叙苑小吃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其51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512日上午,仓山区环保局对仓山区粥而复食粥铺、酱香小吃店等2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其于517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
2.5
11日晚,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街道等单位当场责令存在消费者店内喧哗情况的12家餐饮店加强内部管理,对店内消费者喧哗行为主动规劝。以上12家餐饮店当场承诺将严格制止消费者在店内喧哗行为。
3.5
7日、59日、510日、511日、12日晚,仓山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街道等单位对以上4家关门停业的餐饮店进行巡查,未发现恢复经营情况。51120时,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家关门停业的餐饮店贴告《询问通知书》。

 

47

3022

中环督信转〔2017151-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下德村的志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无环保手续,污水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

水、大气

1.511日下午,检查该公司时发现,在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旁的明沟里有少量含泥污水正在流动,沟壁上带有含泥物质淤积,明沟去向为马鞍溪,在马鞍溪里发现有含泥物质沉积河道,马尾区环保局现场分别对明沟排放口与明沟里少量含泥废水进行取样。经检测,该公司所排放的废水中部分因子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级新扩改标准(附件1)。
该公司属于建材行业,场地内露天堆放部分材料与暂时不能利用的废商品混凝土,厂区部分地块仍可见明显浮尘。
2.
该公司前身为福州开发区志品建材有限公司,2005年被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并经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公司生产项目于1996422日经原马尾开发区建设土地环保局审批,20111222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部分属实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2456万元。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公司未采取防尘措施堆放砂石、废渣等易扬尘物质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万元。
3.
马尾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加强管理,在厂区每天4次洒水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及时清扫路面积土,做好净车出场,减少无组织尘的排放。

 

48

3059

中环督信转〔2017151-4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的国电江阴电厂噪音、灰尘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噪声、扬尘

1.该公司采取的降噪措施有:机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汽轮机外壳装设隔音罩,一次风机、送风机吸风口安装消声器以及安装有隔音房,同时2号炉一次风机靠近厂界方向,在风机本体加装隔音保温棉。主厂房距居民区约700米。经监测该公司噪声达标排放(榕环测【2017NJ292号)。
2.
该公司采取的降尘措施有:在煤场四周设置高18米的防风抑尘网,场内设置了35个喷淋装置,对煤堆表面适时适量喷淋,输煤皮带全程均为全封闭运行,煤场距居民区直线距离约1.5公里;卸煤前对比较干燥的煤炭采取喷淋加湿,在卸煤斗处设置挡风墙和喷淋装置抑制扬尘,煤炭皮带输送采用封闭的形式,抓斗落料高度尽量小,煤码头距居民区约4.5公里;分层碾压密实并每天定期洒水喷淋,在灰渣堆块上覆盖防尘网,灰场距居民区中间隔着纵深300米建设有防护林。经取样监测该公司颗粒物达标排放(榕环测【2017GJ291号)。

不属实

福州市环保局已督促该公司要加强日常管理,在515日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

 

49

3074

中环督信转〔2017151-49

投诉人反映: 福建长乐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方力兴电机有限公司从事大规模的镀锌作业,污水渗透到地下井水,造成锌超标,地面鱼塘死鱼等问题,废气排放也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农作物生长。该厂还在不断扩建,村民多年投诉无果。

福州

1.长乐市环保局在厂区内三口井里抽水出口各取水样一瓶并拍照。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水井中水质锌浓度不但没有超标而且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2.510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司厂界恶臭进行昼夜监测,各点数值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57日长乐市农业局现场查看农作物直观观察该企业周边农作物基本正常,为进一步从技术标准层面落实这个问题,已采样送福州监测机构监测重金属是否超标,长乐市农业局报告正取样监测,516日出结果。3.2011年通过招拍挂方式,一期征用土地约100亩,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为了方便群众上山道路建设,便于生产生活规划布局,经街道、村和村民协商同意,2014年二期征用土地9.63亩,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房屋、厂房建设均在有关部门审批范围内。

不属实

1.长乐市农业局将根据516日检测结果跟踪处理。
2.
长乐市漳港街道查实,前期,山边村民投诉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是由于企业厂区建设破坏群众上山道路,引发群众投诉,经相关部门核查和调解已得到大部分群众理解。

 

50

3084

中环督信转〔2017151-50

投诉人反映:福州福清市海口镇立新村的力源公司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力源公司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16套,通过优化布置生产作业区和厂房墙体隔音来减缓噪声影响,并建设三级化粪池等污染防治设施。511日,由福州市效能办牵头组成的调查小组到现场检查,该公司袋装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52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人员也曾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3#水泥储罐顶部有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数据均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不属实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鉴于多次收到投诉人反映力源公司污染严重问题,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加强对力源公司的日常监管,增加检查、监测频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51

3086

中环督信转〔2017151-51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渡头的三强搅拌厂污染环境,烟尘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扬尘

该公司已建有沉淀池并在地面设置回水沟,将车辆清洗水、地面清洗水汇同生产水一同排入沉淀池内进行搅拌,泥浆水经砂石分离机和压滤机进一步脱浆处置后,废水再经两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生产线已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
该公司生产过程并无烟尘产生,生产线上产生一定的粉尘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吸附。但物料堆放场未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容易造成扬尘物逸散。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责令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831日前对堆场完成围挡、覆盖等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拟处罚人民币五万元。
2.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要求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及时对厂区内部进行地面清洗等防尘措施,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52

3087

中环督信转〔2017151-52

投诉人反映:福州温泉公园广场跳舞的音响特别大,只能到外面租房居住,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诉求处理这些大声喧哗的播放影响,还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

福州

噪声

2017年温泉公园开始扩湖工程,为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原先在围挡区域内的群众团队近期转移场地至激情广场,晚上群众活动的场地过于拥挤,竞相调升音响音量,从而对居住在周边的市民生活造成影响。对此,温泉公园管理处曾多次向各团队反映周边市民的意见,要求其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但因公园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宣传劝导为主,收效甚微。

属实

1. 512日,由鼓楼区温泉街道牵头,温泉公园负责组织,公安部门参加,在温泉公园管理处与各个群众团队负责人,召开“温泉公园降噪音促和谐座谈会”。2.工作人员定岗定位,加强对各团队的监督和劝导。3.联动各执法部门,对噪音扰民现象严抓共管。4.由鼓楼区温泉街道、汤边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温泉派出所派出民警,于511日起即协助温泉公园管理处督查劝导,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公园文明和谐。

 

53

3090

中环督信转〔2017151-5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头的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旁的碎石场粉尘污染环境,弃石占用大樟溪河道。

福州

水、扬尘

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闽侯县长洋机制砂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已停产,现场设备已闲置。场地作为砂石堆场使用,有部分砂石堆放堆场,车辆进出可能存在粉尘和噪声。高新区经发局已委托水利勘测单位到现场勘测该机制砂厂侵占河道情况。

部分属实

55日,高新区南屿镇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立即行动、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 55日,供电部门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处理,企业已关停。514日,高新区责令企业一周内清除堆场内砂石和岸边碎石。高新区管委会将联合市水利部门根据勘测情况,依据《福建省河道管理条例》对长洋机制砂公司进行查处。由南屿镇负责对该企业加强监管,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54

3091

中环督信转〔2017151-54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台日合资的铸铁厂使用中频炉,耗电大,炉渣乱倒污染环境。

福州

垃圾

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1.该公司的中频炉是熔炼工序的主要生产设备,经调阅该公司年度能源审计报告,该公司无国家淘汰的设备。2.该公司的炉渣是在熔炼工序中,熔化的铁水表面清理出来的杂质,用斗车运到专业废砂处理房装车外运,未发现乱倒现象。

不属实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约谈该公司环保主管,要求尽快协调委托处理单位清运炉渣,且在清运前做好炉渣堆存的防范措施。

 

55

3092

中环督信转〔2017151-55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恒翔冠城1#2#7#8#沿街店面开设了很多餐饮店如京味串吧、酸菜鱼、盛世经典牛排、食其乐牛排、恒食善音乐餐吧等,油烟、噪声污染居民生活。

福州

油烟、噪声

1.恒翔冠城1#楼、2#楼、7#楼、8#楼沿街共开设京味串吧、盛世经典牛排等8家餐饮店,油烟均通过自行设计的烟道排放,但未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存在油烟排放不规范的问题。2.上述8家餐饮店中恒食善音乐餐吧在营业时段采用低音炮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属实

1.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511日对上述8家餐饮店发出《违法排放油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治。目前,恒食善音乐餐吧和食其乐牛排 2家餐饮店已关停,京味串吧、盛世经典牛排等6家餐饮店已停业,正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后方可对外营业。2.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511日责令恒食善音乐餐吧经营者禁用低音炮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并加装隔音设施。目前,该餐吧已关停。3.闽清县组织恒翔冠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与上述8家餐饮店经营者,就油烟排放整改方案进行协商并征求意见后,限期整改到位。

 

56

3093

中环督信转〔2017151-56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嘉华新城小区一楼EFC韩国炸鸡比萨店从事网卖饮食,经常向外排出臭豆腐的恶臭气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福州

大气

511日,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福州市鼓楼区韩货饮品店(即投诉人所称的EFC韩国炸鸡比萨店)从事西式食品制售,厨房油烟按规定经净化集中收集后排放,并未从事投诉人所反映的有产生臭豆腐味道的经营活动,现场也未闻到有臭豆腐的味道,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今后,鼓楼区环保局将加强监管,要求该单位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57

3094

中环督信转〔2017151-57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福屿社区福二路的三间违章店面开了一家名为“福屿阿飞烧烤店”,持续营业到凌晨4点,噪声、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1.关于该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该烧烤店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是没有定期进行清洗维护;该烧烤店紧邻住宅小区,并且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安装除异味装置,排烟口设在该店一层楼顶,不符合设置规范;噪声为顾客就餐时讲话嘈杂所至,举报情况属实。2.关于该烧烤店违章搭建问题。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二路15号一层楼沿街店面建于1998年,建设总面积为567平方米,共有22个店面,建设单位为洪山镇福屿居委会(福屿社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福屿阿飞烧烤店”租用的店面属于其中的3间,不属于违法建筑。

部分属实

511日,鼓楼区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烧烤店立即停止乱排油烟行为,并于516日之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规范设置排烟口,并已立案进行查处,拟处罚金额3000元整。同时,已要求店主提醒用餐群众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鼓楼区将继续跟踪监督该烧烤店整改落实情况。

 

58

3095

中环督信转〔2017151-58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温泉公园西门对面的“永辉超级物种”店面经营烧烤油烟污染,投诉后整改不到位,仍然污染。

福州

油烟

511日,鼓楼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永辉超级物种店位于独栋3层商业楼一层,售卖水果、糕点等,有冷热食品制售,有2口油炸炉、2台铁板台,无烧烤炉具,厨房油烟经净化并除味处理后通过顶楼高空排放,经监测,油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不属实

今后,鼓楼区环保局将加强监管,要求该单位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59

3099

中环督信转〔2017151-59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步履岭的一荣沥青搅拌站,噪声、粉尘污染环境。

福州

噪声、扬尘

512日,福清市环保局和上迳镇人员再次对一荣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一荣公司已处于关停状态,且配电房及一条传输带已被福清市环保局查封(扣押),封条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512日,福清市环保局和上迳镇人员再次对一荣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一荣公司已处于关停状态,且配电房及一条传输带已被福清市环保局查封(扣押),封条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

不属实

目前,一荣公司处于关停状态。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福清市上迳镇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巡查,防止一荣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并对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给予关停取缔。

 

60

3100

中环督信转〔2017151-60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晋安河周边的驳岸固脚工程每天上午7:30开始到下午6:00进行作业,噪声扰民;西湖边从早到晚都有高音喇叭噪音扰民,高考即将来临,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福州

噪声

1.福州市晋安河清淤清障工程第二标段工地(晋安辖区段)在午间有施工,存在噪声扰民现象。2.西湖公园周边群众性文体活动使用手提便携式充电音响设备存在声音偏大情况。

属实

1.对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限制时间内施工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金0.2万元。并约谈榕圣市政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严格工地管理,文明施工,不得在限制时段未经审批擅自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2.西湖公园管理处安排专属安保人员,在晨练阶段及晚间休闲阶段,驻点关键部位进行劝导;鼓楼区鼓西街道社区志愿者对群众活动团体进行文明活动的宣传和劝导。

61

3101

中环督信转〔2017151-61

投诉人反映:福州鹅峰崇福寺旁的天建高尔夫场违规建设,破坏生态。

福州

生态

1.福建东方天健文体服务有限公司违章建设属实。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1312月建设2处建筑,总建筑面积4998 平方米,现场查勘未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福建东方天健文体服务有限公司未占用林地,破坏生态不属实。经调阅林政资源档案结合谷歌地图,该公司占用的土地为非林地,且该地块2013年为菜地,且该公司北面为一水库堤坝、西北面为崇福寺、西面和东面均为民房,南面为村道,四面均不靠近林地,未发现占用周边林地、破坏林地植被情况。

部分属实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56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福建东方天健文体服务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有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95740元。

 

62

3102

中环督信转〔2017151-62

投诉人反映:鼓楼区梅峰路12号一家私人餐饮会所,只在晚上营业,产生的油烟污染环境,噪声扰民。诉求:给予拆除取缔。

福州

噪声、油烟

该店厨房油烟经净化后经管道集中排放,但排烟管道损坏导致油烟直排,影响周边居民。噪声为顾客就餐时讲话嘈杂所致,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511日,鼓楼区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于516日之前维修好已损坏的排烟管道,并已立案进行查处,拟处罚金额5000元整。同时,已要求店主提醒用餐群众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鼓楼区将继续跟踪监督该餐饮店整改落实情况。

 

63

3110

中环督信转〔2017151-6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祥谦镇324国道枕锋工业区旁的福建永德吉照明有限公司将原有厂房出租给石材加工厂,生产无防尘降噪设施,污水也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诉求:给予取缔。

福州

水、噪声、扬尘

福建永德吉照明有限公司从事LED照明设备生产,没有从事石材加工;福建永德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从事石材加工。2010年至今年1月,该公司将厂房租赁给王建灯使用,从事石材加工生产,确有粉尘和噪声问题,但污水有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现场检查核实,该公司从今年1月起停止石材加工。

部分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约谈福建永德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赖吉清,要求该公司加强施工防扬尘措施,新建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后方可从事石材加工。

64

3114

中环督信转〔2017151-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金安路丹凤花园三区楼下有一家兄弟大排档,油烟污染严重,还有蟹后饭店、八一饭店和一休饭店,夜晚露天经营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1.经现场调查,兄弟大排档于今年51日刚转让,厨房内装有抽油烟机,目前店内正在装修,还未开始营业,但转让前不排除店内油烟污染问题。2.经现场调查,蟹后饭店、八一饭店、一休饭店这三家店面的经营者时有利用夜间时间在店外摆放桌椅进行占道经营行为,有时营业至夜间2300点,客人酒后说话产生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1.511日晚,连江县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前往金安路,对露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店外的物品进行清理整治,查扣了违章占道物品。同时,向蟹后饭店、八一饭店、一休饭店等三家经营者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这三家经营者于512日前停止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改。2.512日晚,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金安路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同时责令兄弟大排档店经营者对店内的油烟设施必须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未达到环保排烟标准不得对外营业。3.连江县责成县城建监察大队成立夜间巡查队,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对县城区进行夜间巡查,发现占道经营行为,将按照《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章占道经营物口进行查扣并予以处罚。

 

65

3120

中环督信转〔2017151-65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后厝村村长无任何手续,砍伐金梅山树木,建沥青站。该站无城建部门的相关手续。

福州

土壤、其他

1.尚干镇后厝村村长砍伐金梅山树木不属实。经查,20154月,尚干镇亭上村村民林勇分别向林瑞官、林增勇、陈秋香、林秀忠、林增调等五人租用祥谦镇门口村渡头自然村后山的一块山地作为福建宏晖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设备的存放点,场地面积共1609平方米,租期十年。20155月,林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尚干镇后厝村金梅山(又名金鱼梅)山场建设沥青搅拌站。20158月,闽侯县森林公安分局委托福建智立司法鉴定所对该山场被破坏的林木、林地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被开挖的林地面积2.78亩。201510月,闽侯县林业局对林勇建设沥青场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处以5562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故砍伐树木实为尚干镇亭上村村民林勇所为,该山场地类为果树林,树种是橄榄树,不存在砍伐金梅山树木的问题。
2.
福建宏晖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办理规划用地及环保等相关手续问题属实。针对林勇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闽侯县国土局于2016523日、今年315日先后对林勇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分别处以人民币18701元、27400元罚款。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53日对福建宏晖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设备进行查封,该公司已停产停业。
2.
闽侯县供电公司已于54日对该公司的生产用电予以断电。55日起,祥谦镇、尚干镇政府联合监督该公司自行拆卸生产设备,目前震动筛等设备已拆卸落地。
3.
针对福建宏晖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闽侯县环保局已于56日立案,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3万元罚款。

 

66

3121

中环督信转〔2017151-66

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83号福锦苑7号楼楼下,周厝巷19号店面的福旺包子店,大坪路一排餐饮店,凌晨营业,噪声扰民,油烟直排。

福州

噪声、油烟

511日,仓山区环保局对大坪路一带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实,福又旺包子店未营业,店门上张贴该店转让广告。经询问该店经营者,得知该店已经停业,正在转让。大坪路一带18家餐饮店中有2家停业,其余16家营业至凌晨2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顾客喧哗产生社会生活噪声问题。营业的16家餐饮店中,肖家仔、肚子里有料等2家餐饮店经营鲜捞、制售包子,未产生油烟;爱米渔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直排问题;其余13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部分属实

1.511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爱米渔小吃店于517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若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他1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按要求定期清洗设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环保设备定期清理维护工作台账。2.仓山区要求该路段所餐饮店有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消费者的劝导,及时制止顾客喧哗等行为,尽可能减轻都周边居民的影响。3.仓山区将加强对该路段餐饮店的日常监管,每天安排定点巡查,坚决制止油烟直排、噪声扰民现象。

67

3122

中环督信转〔2017151-67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斗顶村段,绕城高速桥下遭垃圾包围。

福州

垃圾

511日,晋安区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新店斗顶村段绕城高速桥下堆放有大量垃圾,其中大部分为斗顶村非法经营废品收购的外来租户占道堆放的废品和杂物;另外一些是附近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属实

51112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垃圾3车。513日,该处垃圾已清理完毕。

68

3123

中环督信转〔2017151-68

福州市永泰县恒顺石材公司在塘前乡毁山采石,炸药烟尘飞扬,污水四溢,噪声扰民。

福州

水、噪声、扬尘

1.恒顺公司于20133月成立,2015929日注销了采矿许可证并撤离,目前已不存在恒顺公司在塘前乡采石情况。2.恒顺公司在开采期间,手续完善、合法,无毁山开采情况,开采作业面均未超出已获批的占用林地面积和临时用地红线范围。3.目前永泰县塘前乡仅有一个矿区和一家企业作业。矿区为牛项山矿区,2016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组织开采生产。开采企业为宏源公司,该公司开采手续及用林手续完整、合法,未超红线开采,不存在毁山采石情况;开采炸药经公安部门严格审批监管,开炸由专业爆破公司控爆操作,未见大幅烟尘。4.今年430日、512日,对牛项山矿区下游的塘乾明月断面、大樟溪断面和上游的赤鲤村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清澈;经调阅2016水质监测结果及2014-2017年乡镇绩效考核地表水监测报告,一都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今年51日,对该公司6个点位进行的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标准要求。

不属实

一是责成宏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加强矿区及周边环境管理;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监管密度和力度。

69

3133

中环督信转〔2017151-69

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凤山村长乐天诚纺织厂,该企业无相关合法审批,在居民区私自搭建铁皮厂房,24小时作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其他

接到信访件后,长乐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于20076月动工建设,占地面积约3亩左右,已向凤山村委会缴纳土地补偿费1.5万元,但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今年512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噪声和振动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噪声和振动排放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属实

1.513日,长乐市金峰镇已责令该公司停电停产。2.长乐市国土局拟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立案处罚2万元。3.513日,长乐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限期治理。

70

3135

中环督信转〔2017151-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儿童福利院职工宿舍小区内,职工违章搭盖,养鸡养鸭,污染环境,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511日晚,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儿童福利院职工宿舍小区2204住户在小区内围墙边违章搭盖一个小鸡舍,面积约1平方米,养有3只鸡,导致现场卫生状况不好,但未发现污染环境、臭气熏天现象。

部分属实

512日,违章搭盖的鸡舍已由业主自行拆除。根据《福州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养的3只鸡已被没收。

71

3141

中环督信转〔2017151-7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康山里新村15号楼下,华丰贺氏等多家面包店,烤制面包,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12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4家面包店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实,上述4家面包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完整。今年3月,仓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对华丰贺氏面包店排放油烟的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排放标准。

不属实

仓山区已要求上述4家面包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洗并建立台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将进一步对加强4家面包店的后续监管,定期监测,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72

3143

中环督信转〔2017151-72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江阴镇塘边村,张*莲砂石料场尘土飞扬,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政府反映,沙场不仅没有拆除还扩大规模到5000平方米。

福州

大气、噪声

511日,福清市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经营过程中沙子零售外运作业时,铲车和运输车产生噪声和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现场核实,该沙场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自201611月至今,福清市环保局共受理关于该店的投诉件3件,均认真进行查处并按时反馈信访人。20161219日,福清市环保局下文责令该店立即停止沙石堆放经营项目活动。今年425日,福清市环保局函告江阴镇政府,建议依法对该堆沙场进行取缔。江阴镇政府于今年425日对该店下达了“停工整顿通知书”,限515日前自行清场关闭,截至511日,该店存放的沙子还剩约200立方米。

部分属实

福清市江阴镇已责令该店于今年515日前清场完毕,否则将依法予以强制清场。同时继续加强对该店的跟踪督促,确保按时清场关闭。

73

3148

中环督信转〔2017151-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阿曼尼音乐会所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接到信访件后,晋安区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阿曼尼酒吧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阿曼尼酒吧大厅和7间包厢正在使用,7个低音炮和13个全频音箱均在使用。经对该酒吧的南界外和东界外的噪声监测结果显示,东侧1#2#噪声达标排放,南侧3#噪声达标排放,南侧公用场地中心线4#噪声超标1分贝。

属实

1.晋安区环保局拟对该酒吧噪声超标行为立案处罚1万元,并下文责令该酒吧于15日内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改。2.晋安区将继续加强对阿曼尼酒吧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切实整改到位,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74

3149

中环督信转〔2017151-7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世欧澜山小区门口广场舞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11日晚,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确有一群中老年人在世欧澜山小区门口跳广场舞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511日晚,检查人员当场对现场跳舞人员进行告诫及教育,之后跳舞人员自行关掉音乐并离开现场。2.由于该活动场所位于世欧澜山小区红线范围内,512日,晋安区岳锋镇派出所约谈世欧澜山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并制作笔录,要求其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维护小区日常秩序。3.晋安区要求属地社区加强对该地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回潮;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75

3150

中环督信转〔2017151-75

投诉人反映: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青口镇河水黑臭。

福州

512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过近几年建设发展,青口镇污水管网在不断完善,新建区域生活污水已接驳到污水管网,不存在直排现象;大义溪两侧、青潭溪克林顿桥段、宏屿河等附近村庄由于房屋过于密集,管网未能一步到位接驳到主干管,存在部分村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确有黑臭现象。

部分属实

1.根据青口镇污水管网专项规划,需建设污水管网82.79公里,目前已按照规划铺设污水管网28.54公里。新建的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已接驳到污水管网,尚未建设的管网将结合规划路网建设逐步实施。2. 今年330日,闽侯县已研究制定《关于青口镇大义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制定青口镇镇区收水工程(大义-I区)方案,目前,该项目已于2017422日通过会审。3. 今年420日,闽侯县青口镇制定2017年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方案,对东台、西台、联丰等14个村先行推进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2017年计划完成498户,到2019年全面完成全镇40个村(居)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减轻生活污水处理压力。4.今年510日,闽侯县青口镇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青口镇青潭溪内河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咨询、规划和方案制定。

76

3151

中环督信转〔2017151-76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阳下村占坝水库北边,村主任陈*文挖山毁林建造别墅,破坏水库生态环境,污染水源。

福州

水、生态

今年511日上午,福清市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1.福清市阳下村占坝水库北侧,现有一家福清市清香花木场,2012年从福清市鑫恒顺林地有限公司转包,用于名贵花木种植,法人代表为作坊村村主任的亲戚。经初步核查,福清市阳下街道作坊村05大班030小班林地被破坏面积约6143平方米,其中固化面积约1120平方米,建有一座管理房,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一座物资房,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用于存放工具物资及员工休息,并未建有别墅。2.根据20161月至20171月的占坝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未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目前,福清市林业局与公安森林分局已介入调查,具体破环林地面积待司法鉴定确定,下一步将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77

3153

中环督信转〔2017151-7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4家迷信纸品加工厂靠近居民区,排放恶臭气体,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诉求:搬迁出居民区。

福州

大气

1.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严宏纸制品加工点正在生产,均位于居民住宅内,在粘合工艺过程中产生热蒸气,但并非明显影响环境的污染物且无明显异味。2.2016年以来,仓山区环保局共接到对福州市仓山区严宏纸制品加工点的3次投诉,均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并邀请投诉人到场,针对该加工点存在生产噪声且热气通过排气扇直排的问题,责令该加工点进行整改。后经复查,该加工点已整改到位。仓山区环保局已将整改情况反馈投诉者,该投诉者息访息诉。

不属实

1.仓山区环保局已责令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停产整改,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2家企业予以查封生产设备,并立案查处。
2.
仓山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后续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并要求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严宏纸制品加工点等3家加工点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在整改到位、备案手续齐全前,禁止擅自恢复生产。

78

3154

中环督信转〔2017151-7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耀商楼306308310商铺背后,三家烧烤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11日晚,台江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八一七中路耀商楼306商铺背后为“楼下那家”餐馆(台江区可可楼下小吃店)、308商铺背后为空店面还未出租,310商铺背后为“老炮烧烤店”(台江区火包小吃店)。“楼下那家”主要经营中餐,未经营烧烤,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老炮烧烤店”营业面积约50平方米,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主营烧烤,店内有两个烤炉,厨房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装置有正常投入运行,油烟经处理后排放。经现场监测,“老炮烧烤店”油烟排放浓度未超过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台江区环保局已要求“老炮烧烤店”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尽可能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79

3155

中环督信转〔2017151-79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竹岐乡,陈*在闽江沙滩盗采砂石,又将废渣土填埋在沙滩上,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近年来,闽侯县针对群众所举报的竹岐岸滩非法采砂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2014年以来,专门制定了《闽侯县砂石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取得了实效。2014年至今,共查处竹岐岸滩违法采运砂案件167起,处罚344万元。201412月闽侯县公安局办理了赵善金等人非法采矿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正常砂石管理秩序。今年425日,闽侯县水利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竹岐乡苏洋村岸滩发现福州港尾建材有限公司在竹岐乡苏洋村岸滩的项目地内消纳渣土,现场已依法责令其不得违法经营。同时查阅近两年来的相关部门查处竹岐乡违法采砂、填埋渣土类案件记录,未发现信访件所称陈*在闽江沙滩盗采砂石后又将废渣土填埋在沙滩上,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信息。

不属实

1.闽侯县砂石办已于52日委托省地质测绘院对竹岐岸滩盗砂数量开展测量,若测量结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2. 52日起,闽侯县竹岐乡、竹岐派出所、县水上派出所、水政监察大队等,每日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竹岐乡岸滩加强巡查。3. 55日起,闽侯县竹岐乡已在榕东村堤坝出口、春风村绕城高速桥下、汶州村八闽项目部三个重要路口设置夜间临时检查点,并在白龙、汶州、榕东3村设置4个水泥路障,阻断采砂、运砂通道。4. 512日,闽侯县公安局已完成汶州村、白龙村、春风村关键路段夜间高清摄像头的安装设置,实施全方位监控。

80

3157

中环督信转〔2017151-80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官溪镇峨眉村,社会人员无证开采寿山石,造成水体流失,破坏生态。月洋水库附近的无证石粉厂粉尘漫天,噪声扰民,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福州

粉尘、生态、噪声

1.晋安区历来重视北峰山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每年投入200多万元资金用于矿山安全监管,并委托福州市勘测院使用无人机巡航北峰3个乡镇主要矿区。2007年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实行封山禁采工作以来,组织对被盗挖区域、矿洞进行填埋、封堵,对所有的非法违法采矿(点、硐)逐宗建立档案,对矿区内的所有在编矿洞、露天矿点实行编号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人;专门成立峨嵋加良山矿山整治指挥部,组建矿山护矿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对矿洞的日夜巡查、拍照;在矿区主要路段、保安岗点等重点部位设置了8处全天候红外探头强化日常监管,宦溪镇、公安、国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在矿山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以及矿洞周边采取夜间设伏突击、设卡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2.加良山矿区2007年封山禁采后,晋安区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加良山植被受破坏的山体实施青山挂白治理。2013年,对加良山面向三环高速公路的一块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地块进行整治,补植叶石兰等7种苗木。但由于受台风带来的暴雨侵袭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特别是2016年受“莫兰蒂”、“鲇鱼”台风带来的超强暴雨袭击,整治点出现滑坡塌方的情况,之前“青山挂白”整治点处靠近顶部的约1500平方米面积的植被全部被冲毁。3.经查,该无名叶蜡石碎石场主要设备有:破碎机1台(未配套粉尘处理设施)、带式传送机1台、输送机2台;主要工序为:叶蜡石原料—破碎—堆料—外运销售。现场检查时,碎石场内无员工,生产设备未运行,场内露天堆放大量叶蜡石原料及碎石料未覆盖。

部分属实

1.矿区植被遭受破坏,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整改情况。晋安区已于今年3月组织人员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原来的“青山挂白”被冲毁的整治地块进行复绿工作。目前,复绿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验收。2.月洋水库附近无证碎石场粉尘排放,噪声扰民等问题整改情况。512日,区环保局对无名叶蜡石碎石场内的1台破碎机、1组电源电箱实施了原地查封,依法予以取缔,并拟处罚金2万元。

81

3159

中环督信转〔2017151-81

投诉人反映:福州晋安区福马路钱隆大第小区前广场舞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1120时,晋安区政府组织王庄街道、王庄派出所、社区等工作人员实地核实。当晚,联合调查组发现确有一群中老年人在钱隆大第小区门口跳广场舞并使用移动式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噪声扰民。

属实

1511日晚,联合调查组即对现场跳舞人员进行告诫,要求降低音量,自行整改。2.晋安区政府要求王庄街道、王庄派出所指定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情况即时劝导。同时,要求王庄街道、王庄派出所、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82

3162

中环督信转〔2017151-82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东桥南山村,福清市森焱纸塑包装没有环保手续,加工塑料颗粒,夜间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污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诉求:依法取缔。

福州

水、大气

森焱公司年产600PP再生料建设项目已通过福清市环保护环评审批,且初选工序未配套颗粒物收集处理设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存在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511日、1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

部分属实

针对森焱公司项目尚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510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其停止项目生产。511日、12日福清市环保局、海口镇政府对森焱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经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并进行清运。鉴于上述情况,福清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跟踪督察,确保森焱公司停止生产。

83

3164

中环督信转〔2017151-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路,几条美食街产生巨大油烟,地面布满油垢,夜间客人噪声以及店面高音喇叭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店面加大油烟、噪声的处理力度,减少污染。

福州

油烟、噪声

1.该处9家餐饮店油烟均经净化后集中收集接入专用排烟管道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除福州市鼓楼区阿布力提甫餐饮店(新疆兄弟烧烤)油烟经监测仍超标,8家餐饮店油烟均达到区域排放标准。2.经对美食街双抛桥二里9家餐饮店排油烟机等设备产生的声音进行现场监测,噪声量达到区域排放标准。3.友家食坊餐馆店、范耀兴餐馆店(小春料理)、永华国荣小吃店、李铁清口请小吃店4家餐饮店厨房油烟均接入专用排烟管道高空排放;阿楠饭庄(朱紫坊蹄膀)和客家小寨餐馆(神龙冒菜)2家餐饮店,厨房油烟净化后未接入专用排烟管道在店门上方排放影响周边居民。4.由于双抛桥二里达明大排档、圆筒小吃店的油烟管道设置在双抛桥一里产生声音较大,经现场监测噪声已超过区域排放标准。5.达明路美食街周边路段每天都有福州市路桥公司对沿街路面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因有个别商店在店内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和顾客就餐时讲话嘈杂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 512日,鼓楼区环保局责令阿楠饭庄(朱紫坊蹄膀)和客家小寨餐馆(神龙冒菜)停业整改,并于517日前,将厨房油烟接入专用排烟管道顶楼排放; 责令阿布力提甫餐饮店(新疆兄弟烧烤)停业整改,517日前,对厨房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清理。2512日,鼓楼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责令东北圆筒(达明大排档)停业整改,并于517日前,对鼓风机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停止营业。3.鼓楼区环保局责令韩阁烧烤店和水果糖雪冰店立即停止使用高音喇叭。同时,要求店主提醒顾客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

84

3168

中环督信转〔2017151-8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步履岭,一荣搅拌站、市公路局搅拌站两个沥青搅拌站,夜间生产,产生大量粉尘、恶臭、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福州

大气、噪声

经核查, 55日,对一荣公司搅拌站检查时虽已处于停产状态,但其前期设备调试产生少量废气和噪声;今年3月起,鼎迈公司搅拌站已处于停产状态512日,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一间控制室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

不属实

目前,一荣公司、鼎迈公司搅拌站处于关停状态。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福清市上迳镇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巡查,防止2家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并对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给予关停取缔。

85

3176

中环督信转〔2017151-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长基村,四家大型养猪场,臭味熏天,污水直排水库、农田。

福州

大气、水

3家养猪场在猪粪堆肥过程中确实有异味散发,对邻近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洋里乡长基村仅有3家养猪场(福建长基畜牧有限公司、闽侯县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闽侯县金源达副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且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水库现象。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拟对福建长基畜牧有限公司废水超标行为,责令该公司于531日前完成治理,并立案处罚3万元。2.闽侯县农业局进一步加强对闽侯县金源达副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闽侯县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长基畜牧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闽侯县洋里乡加强对3家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做好场区环境卫生。

86

3177

中环督信转〔2017151-8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梨洞水库是水源保护区,水库内建有养鸭场,导致蚊蝇滋生,水面上漂浮死鸭。要求:拆除水库内养鸭场。

福州

其他

512日,福清市政府组织市水利局、南岭镇政府和梨洞水库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对南岭镇梨洞水库库区现场再调查。经查,梨洞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不属于饮用水源地,梨洞水库库区管辖范围内已不存在散养鸭子和养鸭场,库区水面无漂浮死鸭的问题。

不属实

经福清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核实,梨洞水库库区已不存在散养鸭子或养鸭场。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水利局加强监管,确保畜禽养殖问题不再反弹,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87

3180

中环督信转〔2017151-8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兴投资区,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内河。

福州

1.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日设计处理能力6000吨,因订单关系,现日实际污水排放量约2500吨左右。该公司在线监控已与省平台联网,通过调阅该公司近期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显示各类污染因子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最新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也均达标排放。2.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福兴大道市政污水系统纳入洋里污水厂集中处理,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内河的现象。

不属实

福州市环保局已督促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要加强日常管理,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88

3183

中环督信转〔2017151-88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赛月亭巷公正新苑2号楼二层非法经营的“倾城名仕俱乐部KTV”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

该幢楼居民时有投诉该KTV夜间音乐会影响其正常生活,鼓楼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要求经营者合理控制音量,并联系有投诉的住户,表明需入户监测取证,以便更好地处理。但住户始终拒绝执法人员入户监测。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鼓楼区环保局已于今年414日对该单位立案,并于5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止经营,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57日晚,鼓楼区环保局、鼓东街道相关人员,现场检查核实,该单位已停止营业。57日-12日,鼓楼区鼓东街道工作人员现场巡查,均未发现该单位营业。

不属实

89

3187

中环督信转〔2017151-89

1.福州市仓山区临近乌龙江有家大型水泥搅拌站(福州国桩混凝土公司),每天将生产废水、垃圾直接排到乌龙江畔,粉尘污染严重。2.湾边大桥边的宏途渣土运输公司为扩大面积,前几年截断乌龙江部分水域和仓山透浦村排水内河,在湾边三环路附近强行填埋河道、占用土地上千亩。

福州

水、垃圾、其他

1.该公司厂区雨水、冲洗废水经布设于厂区的水渠网流至沉淀池后,经水泵抽回混凝土配料线循环使用,但存在着厂区南面沙石堆中积水渗出后经南侧排水口流入乌龙江的情况,经取样监测,报告显示废水COD145mg/L,超过排放标准。2.沉淀池西面下料区存放沙子、碎石,下料区周围未完全围挡、厂区北面沙石堆露天堆放,粉尘污染问题属实。3.该公司与上岐村村委签订的《垃圾清运协议书》显示,该公司垃圾由上岐村村委会负责运至盖山镇齐安路红庙寺垃圾转运站处理。4.目前该区域与河道有关的项目,是流花溪整治工程1标段河道整治项目,占地10.9亩,长360米,规划建设河道宽为2080米,由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建设,目前已完成主河道开挖施工,正在进行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不存在强行填埋河道问题。5.该区域涉及流花溪1标段河道整治和湾边村旧改、建新花卉市场等3个项目。其中,湾边村旧改项目涉及湾边村、透浦村86亩土地,该项目2016930日完成交地,现已移交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围挡施工,项目名称为湾边商业综合楼,将于今年9月进场建设。建新花卉市场项目,原为规划的花鸟市场项目收储地,2016101日建新镇透浦村与福建省建新花卉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约221.35亩土地承包给该公司,用于“建新花卉市场”项目建设,现正由福建闽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即信访人所述福建宏途渣土运输公司)负责土地平整,平常有渣土运输车辆停在此处。

部分属实

1.511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要求在完成整治前不得恢复生产,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该公司下料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对下料场进行覆盖。针对该公司下料场排水超标问题,责令该公司于527日内完成厂区循环用水整治,拟处罚金987元。2.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国土局仓山分局、盖山镇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若发现该公司露天堆放沙石堆、超标排水等问题,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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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151-9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多家餐饮店没有油烟净化装置,将油烟通过下水道排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诉求:依法查处,安装油烟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福州

油烟

511日,台江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宁化街道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并开展油烟排放监测。经查,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共有10家餐饮店,其中9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室外。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中灶眼较多、油烟排放量大的台江区觅味猫苑咖啡厅、台江区应氏小吃店进行油烟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油烟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对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千元,并责令其于519日前配备油烟净化装置,且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开业经营。512日上午,宁化城管中队对该处进行复查,该店已停止营业。2512日,台江区要求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油烟类项目的餐饮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确保油烟净化效果。3.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整改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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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151-91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红境镇吴塘村有个搅拌站,无证生产,距离居民生活区不足百米,生产时散发刺鼻恶臭,扬尘严重;运输车辆上的石头、沥青洒落一地。

福州

大气、扬尘、其他

512日,福清市环保局联合江镜镇政府再次对该搅拌站进行突击检查,经核实。 1.福清市江镜镇吴塘村沥青搅拌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相关的环保治理设施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属无证生产问题属实。 2.该沥青搅拌站已于今年1月中旬起停止生产至今,在这期间,福清市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未见信访人反映的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福清市江镜镇吴塘村沥青搅拌站已停止生产并被采取断电措施,再次检查也未发现生产迹象。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江镜镇政府加强对该搅拌站的监管,并督促其尽快拆除。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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