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相关解读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时间:2017-05-26 14:51 浏览量:22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175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450

中环督信转〔2017229-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甘蔗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闽江。

福州

水、大气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出水无异常状况,在线数据及监测数据显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安平浦再汇入闽江,不存在直排闽江问题。由于目前城关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高,进水泵房为敞开式,且设计暂无除臭设备,现场确实能闻到一定臭味。但该公司废气排放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根据《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中要求定期监测废气,该公司每年都委托福建创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废气监测,废气检查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该厂今年要进行提标改造,其中将对进水泵房等臭气污染物进行加盖除臭。512日,该厂已邀请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结合污水厂实际情况,拟采用生物滤池除臭技术进行处理,现正在编制提标改造及除臭设计方案,预计年内开始动工。

2

5453

中环督信转〔2017229-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泰禾红悦小区,福银高速公路江口特大桥,噪声扰民,诉求:加高隔音护板。

福州

噪声

泰禾红悦小区临福银高速公路江口特大桥长度约450米,目前在噪声影响路段已设置约600米的声屏障,泰禾红悦小区离福银高速公路江口特大桥最短直线距离约30米,因车流量大,噪声存在扰民。

部分属实

关于要求加高声屏障,但声屏障安装尺寸需符合国家标准,如擅自加高声屏障风荷载将大幅增加,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遇大风天气,易刮落危及行车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3

5461

中环督信转〔2017229-3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燎原路江南水都美域楼下餐饮店,所在地点不符合规划使用功能和环境功能区要求、未安装隔油池直排污水、油烟扰民。

福州

水、油烟、其他

经核查,江南水都美域小区一楼沿街店面无餐饮规划功能,在设计建造时未配套公共烟道。经核查,20163月前,该小区一楼沿街店面排污管道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20163月至5月,仓山区环保局、上渡街道责令该小区一楼沿街店面对管道进行全面改造,餐饮店油烟、污水通过改造后的管道、经化粪池过滤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中,化粪池为独立建造,不与小区化粪池共用,排污管道为独立铺设,不与小区的排污管道或雨水管道联通。
5
1718时,仓山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上述36家餐饮店的油烟、污水均通过改造后的管道、经化粪池过滤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但“一日三餐饮食店”厨房未密闭,导致油烟泄漏,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今年5月,仓山区环保局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等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进行实地查勘,515日已完成两套餐饮油烟治理备选方案。530日前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仓山区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2.
517日起,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对江南水都美域小区一楼沿街店面核发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该路段餐饮店只减不增。
3. 5
17日,仓山区环保局已责令“一日三餐饮食店”立即密闭厨房窗户。
4.
仓山区环保局、上渡街道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对餐饮店擅自开启厨房窗户,导致油烟外泄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为加强监管制止,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4

5463

中环督信转〔2017229-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柘尾村高速收费站绿化带旁边,有一皮划艇厂(占地3000多平方米),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

经查,该厂房20163月份建成后至201612月期间厂房一直闲置,20171月出租给福建爱莱格游艇工业有限公司后至3月份租赁合同终止,该公司没有进行生产,3月份到现在厂房也一直闲置。现场只有一套(三件)游艇模具,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生产设备,未发现有生产作业迹象,所以没有产生臭气。

不属实

1.连江县政府责成浦口镇政府和柘尾村两委干部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担心。
2.
连江县政府说服动员福建爱莱格游艇有限公司尽快将游艇模具搬走,以免群众误解。

5

5464

中环督信转〔2017229-5

投诉人反映:1.福清市红星美凯龙小区附近明达工业,夜间设备噪声扰民、排放废气(居民家中发现有塑胶材质的小体积颗粒物)。2.小区对面金凯悦KTV,排气扇、音响、清理垃圾产生的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1.根据监测报告,红星美凯龙小区居民楼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达标,但明达公司毗邻红星美凯龙小区一侧的厂界噪声超标。520日上午,福清市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目前尚未得出监测结果。
2.5
19日晚上,福清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金凯悦KTV没有营业,并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排气扇、音响、清理垃圾产生的噪声。目前,金凯悦KTV隔音降噪改造正在进行中。

部分属实

1.针对明达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福清市环保局已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201763日前完成排气扇的隔音降噪改造,在改造工程结束前,夜间不得安排3号车间生产、不得开启负压排气扇。福清市环保局已对明达公司厂界的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并将于201763日对明达公司噪声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如有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2.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明达公司的监管,督促其继续提高噪声防治水平,在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
针对金凯悦未办理文化部门审批许可及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经营的问题,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福清市文体局加大对金凯悦KTV的巡查力度,避免其擅自恢复营业造成噪声扰民。

6

5476

中环督信转〔2017229-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36897号,未知名机械加工厂,喷漆臭气、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其他

51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512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治。513日,该厂已停止生产,喷漆房已拆除,正在对厂区进行整治。目前,该厂仍旧停产整改中。

部分属实

1.仓山区工商局将督促该公司按照511日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榕仓市场监管东升责改字[2017]08号)要求,在611日前进行变更登记,若逾期未进行变更登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予以立案查处。
2.5
12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从事机加工、喷漆作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处罚款54000元(仓环限改[2017]199号)。
3.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后监督,若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审批之前恢复生产,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予以立案查处。

7

5482

中环督信转〔2017229-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西路33号中茵名仕花城,星艺都酒店9楼烟囱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经查,星艺都酒店经营面积约5400平方米,主要经营大型餐馆等,厨房内有1台鼓风机、4个灶眼。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福州市星艺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基准风量油烟排放浓度为0.08 mg/m3,未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2.0 mg/m3

不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要求福州市星艺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
2.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福州市星艺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

5490

中环督信转〔2017229-8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南通镇廷宅村78家工厂(玻璃厂、纸箱厂等),投诉后改成夜间生产,噪声、排废气,车辆进出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经查,这六家公司检查当日生产设备均处于停机状态,部分工厂有工人正在进行手工包装、出货。经核实,交易订单多的时候确实存在夜间生产现象,生产加工过程中确会产生一定的废气粉尘,

部分属实

1.520日,闽侯县南通镇政府对福建明博商业有限公司、闽侯县南屿美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雅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查封处理。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工作,防止其继续生产。
2.
闽侯县环保局拟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以上6家工厂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3.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520日对福州雅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明博商业设施有限公司、闽侯县南屿美林工艺品有限公司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三家公司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4.
闽侯县供电公司已对以上6家公司实施断电处理。

9

5494

中环督信转〔2017229-9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石砂新村67号楼围墙外有一木雕作坊(属于新洲村),噪声、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经现场核实,该根雕作坊生产工具及根雕产品均已搬离,现场剩余一台数控切割机。经向房东及周边群众了解,该根雕作坊已于5月自行停产搬迁。

部分属实

1.520日上午,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村镇办联合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搬离切割机,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2.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村镇办、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整治到位。

10

5497

中环督信转〔2017229-10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盖山镇义序路志斌汽车喷漆正对面,巷子尽头一家无证鞋材厂,排黑烟、臭气、粉尘、夜间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扬尘

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该公司春节前后订单多时,偶尔有在夜间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已配套水膜除尘、废气处理等降低污染设施,但生产过程中依然产生黑烟、粉尘,气味依然刺鼻,因离居民区近,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 520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41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在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拟处罚金20000元。
2. 5
20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山镇等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立即依法予以取缔。

11

5499

中环督信转〔2017229-11

投诉人反映: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B区,罗长高速连江服务区、厦漳高速漳浦服务区、福州市火车南站,麦当劳排污直接排入附近农田,福州汇达广场店油烟直排。

福州

其他

1.罗长高速连江服务区,该餐厅北面靠山,西面为罗长高速公路,南面为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面为好旺商场,餐厅周围没有农田。餐厅污水监测结果污水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环评。2.福州市火车南站,麦当劳排污,经核查,该餐厅厨房已配套油烟净化器,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厨房配套隔油、沉淀池,经营时产生的废水经过滤除油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网。3.福州汇达广场店,该甜品站主要销售饮料和冰淇淋,现场未发现灶台,不存在产生油烟的设备。

部分属实

1.连江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餐厅日常监管,并定期对罗长高速服务区B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
2.5
19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要求该餐厅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排放,及时清油除渣,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2

5502

中环督信转〔2017229-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龙峰路龙翔大厦,楼下醉得意,油烟直排,影响楼上居民。

福州

油烟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油烟直接排放问题,排放口所处空间较狭小,不利于尾气扩散,会产生一定异味,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永泰县环保局督促醉得意餐厅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并加强对油烟净化器的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确保油烟净化效果。

13

5514

中环督信转〔2017229-13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235号三坊四家1楼西侧的铁门、栏杆加工(组装、焊接等),噪声饶民。2.旁边有间小庙,烧香放鞭炮噪声扰民。诉求:限制时间,避免扰民。3.安泰河河水浑浊。4.白马北路勺园一号酒吧一条街,占用白马河边的木栈道,晚上噪声扰民。

福州

水、噪声

1.该铝合金加工店主要进行铁门、栏杆加工、组装、焊接,平时有切割及电焊作业,在作业时有嘈杂声。
2.
信访人反映的小庙每月的初一、十五该庙宇有打开供信徒烧香祈愿,部分信徒有燃放鞭炮行为,情况属实。
3.
根据鼓楼区环保局58日水质监测结果,安泰河PH值、溶解氧、氨氮等水质主要指标均属于五类水标准。但近期受上游雨季影响,闽江水、白马河水存在浑浊现象,白马河水位偏高,水流急,因此安泰河河水有些浑浊,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4.
勺园一号酒吧一条街属于勺园文化创意园总体规划区内,商家所在的沿河景观带以及木栈道在园区规划内,为创意园管理方所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在此经营的商户均有营业执照,属于合规经营,园区内顾客就餐时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519日晚上18时许,鼓楼区南街街道城管中队、驿里社区至店面发现铝合金加工店有占道行为,城管中队即对占道物品进行暂扣,并开出扣押(查封)决定书(〔2017〕榕鼓综执扣决字第1500558号),责令其自行整改。同时,责令商家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严禁中午、晚上进行切割等产生噪声扰民作业。
2.5
19日晚上19时许,鼓楼区南街街道、驿里社区到该小庙处时,该小庙大门紧闭,南街街道已告知小庙监管人员要做好督促工作,监督信徒按规定禁止燃放鞭炮,并由驿里社区工作人员跟进监督。   
3.
鼓楼区环保局加密对安泰河水质监测,并进行预警。现安泰河整治已列入福州市鼓楼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该项目已于320日开标,由北控水务集团中标,目前已开始一河一策专项设计,近期将组织专家论证,待整治方案明确后将进场实施全面整治。
4.
鼓楼区环保局已经要求勺园文化创意园管理单位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14

5518

中环督信转〔2017229-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泽苗乡泽道自然村白岭里福州南港石料有限公司,开采矿石面积超过采矿证规定的,没有环保设施,水土流失严重,粉尘污染下面方山自来水厂过滤池。

福州

水、生态、扬尘

该矿山在审批的采矿范围内开采,属合法矿山企业。该公司已建成5格截水沉淀池,已对破碎机台的喷淋系统进行完善,并加装两台雾炮机。方山自来水厂过滤池位于采矿区西南方约500米处,离生产加工区约400米,现场踏看过滤池未发现有粉尘。

不属实

闽侯县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督促该公司按照《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要求,于610日前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得恢复生产。

15

5521

中环督信转〔2017229-15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工业区1期石井路10号福州兴旺物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品收购,没有环保设施,晚上作业将废铁碾碎,产生粉尘、异味、噪声,废品堆积散发臭味,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噪声、扬尘

520日,闽侯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正常工作时间为8时至18时,周边无居民住宅。经调查核实,福建欣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废气由脉冲布袋除尘后引高空排放。该公司生产作业中确会产生废气和一定的噪声,对外环境会有影响。

部分属实

闽侯县要求该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环境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6

5522

中环督信转〔2017229-1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镇关东村村干部在村部后面圈了几亩基本农田办造纸厂,生产迷信纸,已有3年,污水未经处理只直接排入河里,流入闽江。多次反映,闽侯县环保局一个月查封两台设备,造纸厂仍在晚上偷偷生产,目前停产十几天。

福州

该造纸厂2013年开始投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区旁小溪内。闽侯县环保局曾对该造纸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4万元罚款,并对生产设备和锅炉进行查封。520日,闽侯县再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造纸厂未生产,处于断电状态,生产设备上的封条完好。

部分属实

闽侯县供电公司将定期进行巡查,防止该造纸厂擅自复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该造纸厂的检查,防止反弹;县环保局、荆溪镇政府将加强对该造纸厂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其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7

5533

中环督信转〔2017229-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王庄新村45051座之间,麻将馆老板、客人喧哗噪声。

福州

噪声

519日,晋安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征询周边群众,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王庄新村45051座之间搭盖一间麻将棚,内有一张麻将桌、一张沙发、椅子若干,平时夜间有群众在此乘凉、打麻将,喧哗噪声影响他人。

属实

521日,晋安区已对该麻将棚进行拆除,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确保不回潮。

18

5535

中环督信转〔2017229-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水口电站,建成后水质变差,水葫芦捞到岸边晒干后不处理;水口电站附近的搅拌站,机器噪声扰民,周边非法采沙污染严重。

福州

水、噪声、其他

1.闽江水葫芦整治保洁施工现场的三个主要水葫芦打捞临时堆放点存在晒干后的水葫芦未及时转运填埋处理问题。2.经查,闽江水口大坝方圆2公里范围内不存在搅拌站。闽清雄江镇至水口大坝均为深水区,简易设备无法吸采砂,现场巡查也未发现吸采砂设备,核对近一年执法纪录,未发现该河段有非法采砂行为。

部分属实

1.福州市水利局已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对闽江流域水葫芦整治保洁范围内进行全面自查,提出整改报告;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改进转运方式,迅速进行整改;要求施工单位今后按常态化水葫芦保洁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对晒干的水葫芦应及时进行外运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2.闽清县责成县水利局、县砂石办及沿江乡镇加强巡查,一旦发现盗采现象坚决予以打击。

19

5536

中环督信转〔2017229-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琴亭湖高架桥两侧未做隔音,交通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19,福州市城管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并委托福建科林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琴亭高架桥进行噪声检测。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夜间平均噪声超出规范限值,昼间未超。经查,琴亭高架桥设计建设期间,周边地块未开发,周边楼盘建设时间迟于琴亭高架桥,但小区开发商未按规定配套完善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

属实

福州市城管委已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琴亭高架桥开展交通噪声影响评价和方案设计研究,研究单位将根据噪声监测、噪声超标原因评价分析提出降噪方案。该方案计划6月下旬前将完成。

20

5537

中环督信转〔2017229-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肖家道村,高速路边,有人养羊670头,养牛30头左右,恶臭熏天。

福州

大气

该羊场养羊133头,未发现有养牛的迹象。在日常管理中,羊粪由养殖者收集作为果林场及农作物作为农家肥使用,由于养殖户对场内日常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产生臭味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已于520日协助养殖户将羊群全部迁移。该养殖户已对该羊场的羊圈及管理房的卫生进行清理。

21

5539

中环督信转〔2017229-21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海滩林地中间的远诚养猪场,占地几十亩,离村庄学校221米,离高速30多米,散发臭味,粪便污水直接排向河道。

福州

水、其他

该公司离村庄学校和高速的距离问题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检测的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检查当日,永诚公司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台账完整,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外排。

不属实

福清市已经要求福清市环保局、高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永诚公司的后续监管,监督永诚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异位发酵等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禁污水外排,确保零排放。

22

5541

中环督信转〔2017229-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庙村青石桥附近天泰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炼油,散发恶臭味。

福州

大气

该信访件未重复投诉件。516日复查,该公司已停业整改,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518日,再次组织人员夜间检查,经现场确认,该公司确已停业,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514日,晋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人民币4万元罚款。目前,相关法律程序正在加快推进中。

23

5545

中环督信转〔2017229-23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洪宽工业村洪宽二路的三照电子厂,离居民住宅不到50米,冲床噪声扰民;盐酸气味扰民;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

福州

水、大气、噪声

三照公司生产车间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区130米左右。现场检查时,三照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象。经监测,厂界噪声超标,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及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废水达标。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完成噪声超标的整改。
2.
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三照公司的监管,一旦发现偷排废水的现象,依法予以查处;

24

5546

中环督信转〔2017229-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1.怡山大厦后面的福州大学校内内河,污染严重,淤泥垃圾堆积。2.华侨新村内所有餐馆,油烟污染。

福州

水、油烟

1.福州大学校内内河属福州大学自行管理,河道存在淤泥垃圾堆积问题。 2.华侨新村小区内4家餐饮店厨房油烟净化后经管道集中收集引至楼顶排放;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1家餐馆虽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是排烟口设置不规范,离居民住宅较近;3家餐馆无证照,油烟未经净化由楼顶排放。

属实

1.鼓楼区将提请福州市建委把新西河支河列入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进行清淤和截污工作。
2.5
20日,鼓楼区环保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口不规范的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拟各处罚金3000元;区市场监管局对3家无证照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目前5家餐饮店已停业整改。

25

5547

中环督信转〔2017229-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闽江印象楼盘,装修的建筑垃圾露天在凤湖路沿街堆放,粉尘污染;生活垃圾堆放,散发臭味。

福州

垃圾

闽江印象小区在凤湖路一侧确实设置了一处垃圾堆放点,但该堆放点位于小区红线范围内,未占用公共道路,且物业管理单位对该堆放点进行了围挡,设置公益宣传进行美化,未影响市容市貌。该堆放点只用于小区业主二次装修垃圾临时堆放二次转运使用,未发现生活垃圾。但建筑垃圾堆放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

部分属实

鼓楼区市容部门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监管,按规定做好垃圾袋装或箱装工作,落实降尘措施,杜绝粉尘污染;持续加强对闽江印象小区内二次装修建筑垃圾堆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26

5548

中环督信转〔2017229-26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台商新村453号墙边有个垃圾堆放点,一天只清一次,垃圾溢到外面,污水异味扰民。

福州

垃圾

台山新村453号墙边的垃圾收集点由梅城镇环卫所1部微型垃圾清运车负责每天上、下午两次的清运,因垃圾收集点紧靠路面且开口未安装门框,一些群众不规范投放造成部分垃圾有时会散落在收集点外,经来往车辆碾压后,产生一定污水和臭味。

部分属实

519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彻底清扫、清运并用漂白粉进行消毒;520日,对该垃圾收集点进行地势平整硬化、围挡修整、安装门框,目前已整改到位。

27

5553

中环督信转〔2017229-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21号,康山里新村小区楼下面包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12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街道等相关单位先后多次对上述4家面包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这4家面包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完整。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后续监督,督促上述4家面包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理并建立台账,并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8

5563

中环督信转〔2017229-2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398号荷花新村小区8号楼下,食七锅美食店、随便香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2家店均已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证照。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台江区随便香饭店、台江区京城食七锅饭店进行油烟监测。台江区随便香饭店监测结果为2.1mg/m3,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台江区京城食七锅饭店监测结果为1.6mg/m3,未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2.0mg/m3。两家餐饮店边界噪声值均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台江区随便香饭店油烟排放超标的情况,台江区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50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营业。
2.
针对台江区随便香饭店、台江区京城食七锅饭店噪声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台江区环保局对两家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528日前整改完成,使边界噪声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营业。
3.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油烟、噪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整改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及噪声排放超标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9

5567

中环督信转〔2017229-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苏阳村闽江沙洲边上有3-4家沥青搅拌站,一旦下大雨或涨大潮,沥青罐会被淹掉,破坏周边的土壤环境,污染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搅拌站烟囱排出刺激性气味扰民。

福州

水、大气、土壤

福建宏晖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闽庆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县闽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设备已经全部拆除转移。

不属实

 

30

5578

中环督信转〔2017229-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店头村,高山镇旧城改造后,全镇污水排入店头溪,导致溪水黑臭,影响店头村村民。诉求: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开始运营。

福州

经核实,高山镇属于商贸型小城镇,目前镇区生活污水主要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北溪主要水源来自上游水库,河道沿线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附近沟渠自然汇入,最终流入店头溪,该现象自高山镇有居民居住以来就长期存在,与高山镇旧城改造项目无关。
为改善北溪河水质,高山镇已启动投资约100万元的高山村北溪暗渠清淤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施工单位正准备进场施工。同时对北溪河段执行河长制管理模式,相关镇村干部将对河道排污情况进行不定期严格监管。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高山镇于2013年启动高山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污水处理厂处于建成调试阶段,同时近期规划配套建设的主干管网已基本完成,完成管道铺设8533米,其中主干管3682米,支管4851米。下阶段高山镇将结合“攻坚2017”行动,加快推进在建道路管网建设,启动截污管道建设项目,通过倒排工期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的覆盖范围。

部分属实

福清市高山镇将加大对北溪河道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河道清淤项目,结合“河长制”强化监管,在推进管网和配套泵站建设的同时,加快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福清市政府已要求高山镇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项目建设进度,并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力争在2017年年底实现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将管网建成区污水引入进行深度处理。

31

5589

中环督信转〔2017229-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双抛桥下一条河,该河没有水源输入,产生恶臭。

福州

水、大气

该水池无水流流动,水池水体较为浑浊,水体较黑,但无恶臭。

部分属实

1. 519日,由福晟物业公司对其进行整改,对水池进行全面放水,并派工人对水池进行全面清洗,目前已整改完毕。
2.
鼓楼区南街街道已要求福晟物业每月对该水池进行换水清理,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鼓楼区南街街道、三坊七巷社区将加强对该处景观水池的巡查监管。

32

5592

中环督信转〔2017229-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店前村港城瓷砖厂,私自将煤和涂料堆放在马路边的田地上,烟囱排出刺激性气味和厂区排放臭味扰民。

福州

大气

经调查,港城公司的煤料和土料均堆放至厂区内固定的堆放点,并已采取防尘措施,不存在堆放在田地上的情况。目前,港城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512日港城公司已签订《洗轮机购销合同》,目前正在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洗车台基础部分。518日港城公司将主要大气污染排放情况等进行张贴公示,接受周边群众监督。闽清县环保局责成港城公司在610日前完成高标准、规范化洗车台建设,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活残整改落实要求办理情况。并开展落实制定并落实厂区及周边保洁制度,杜绝扬尘扰民;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完善瓷砖碎片管理台账,严禁乱倾倒或露天堆放瓷砖碎片。
闽清县环保局将港城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全过程监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3

4803

中环督信转〔2017209-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即耀商楼二楼楼梯边,围墙后面(817中路300-302号店铺背后),有一块空地,空地面向茶亭河,该地每日下午5-6点有人露天烧烤,油烟直排,严重扰民。

福州

油烟

经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与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福清市城头镇政府现场查看了解核实,该项目填方工作于今年1月份开始,并未采用抽沙填方,均采用外海购沙,二次转运填方。根据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度,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公安边防、海警等涉海部门多次开展在福清海域非法采砂的联合执法行动,均未在城头海域发现有非法采砂行为。现场未见滩涂污染及贝类死亡问题。

不属实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已安排专人督促跟进,严格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采用外海购沙,规范资源采集管理。

34

5598

中环督信转〔2017229-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五都大道至五都大桥桥头,2013年至今堆积建筑、生活垃圾,占地500多亩,河流河床遭垃圾填埋,破坏生态环境;旗山山脚公路边成片猪栏猪圈未拆除。

福州

生态、垃圾

五都大道建设涉及桥梁建设横穿五溪河道,原忠观桥拆除重建,为保障五都村民出行,于五溪河道上搭设临时便桥,新桥梁建设临时占用部分河道,进行基础施工。目前桥梁左幅已经架设,右幅预计六月上旬完成架设,不存在生活垃圾侵占河床的情况。
五都大道旁涉及的两户村民的猪圈,江清耀原有约9000平方米,钱光林原有约5200平方米。在2015年南屿镇全镇猪栏整治行动中,该两户村民拆除大部分猪栏,江清耀剩余约1000平方米,钱光林剩余约2500平方米猪圈用于转产转业,目前这些猪圈空置,并未再进行生猪养殖,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1.519日,高新区南屿镇已安排施工队,使用钩机对便桥周边占用河道的杂物进行了初步的清理。
2.
由高新区南屿镇负责,督促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加快施工建设,在715日前搭建新桥梁,拆除临时便桥,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疏浚河道,确保河道畅通。
3.
高新区南屿镇负责督促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92403部队加强对已围挡项目地块的管理,严防乱倒垃圾。
4.
高新区南屿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处罚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

35

5599

中环督信转〔2017229-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福峡路东边96号居民区内有家塑料加工厂,噪声、臭气废气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现场生产设备未启动,未见工人或管理人员,无其他生产迹象。厂房内配套废气收集设施,房顶有3架排风扇,注塑机旁堆放的塑料颗粒原材料产生塑胶气味。521日晚,仓山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据了解,该厂自20145月至2016年底,曾进行过生产加工。今年1月以来,因订单减少,仅5月上旬进行过一次生产加工。

属实

1519日,仓山区环保局对福州市仓山区华亿塑料制品厂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问题,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前不得私自恢复经营。对其注塑车间配套的废气收集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问题,依法对该厂予以立案调查,拟处罚金20000元。
2
519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门镇加大对该厂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私自恢复经营情况,将依法立即予以立案查处。

36

5616

中环督信转〔2017229-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镜口和云亭两个自然村交界处的养鸡场无审批手续,离水源保护区大樟溪不足200米,污染水环境,蚊虫滋生。

福州

520日上午,闽侯县南通镇政府、县农业局再次到现场核实。该养鸡场无审批手续,离水源保护区大樟溪不足200米,蚊虫滋生的情况属实,污染水环境不属实。该养鸡场系笼养鸡,鸡粪是直接排在养鸡棚的水泥槽上,由人工定期清理收集卖给周边菜农作为种菜养料,不存在鸡粪排到大樟溪的问题,且该养鸡场与大樟溪水源保护区中间隔了一条堤坝(高4米,上部宽3米、底部宽10米),无法排到大漳溪。

部分属实

闽侯县南通镇政府继续督促该养鸡场于713日前清空养鸡棚,转产转业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其他农业生产。在此期间,南通镇古城村安排卫生保洁员每天巡查,督促该养鸡场继续做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鸡粪。

37

5618

中环督信转〔2017229-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元华路龙山街道:1.先强村浔头自然村、福清武警8711部队驻地南侧的“福建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养猪场和“福清为民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厂。2.福清武警8711部队驻地东侧、南领镇梨洞村北侧(元华路口至南领镇约1.5公里处),有大量养鸡场养猪场未迁移。以上企业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环境。

福州

其他

520日,福清市农业局、环保局对星源公司、为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上述2家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信访人所反映的地点确实存在鸡场5家,鸭场1家,未发现有养猪场的存在。

部分属实

1.福清市农业局、环保局已要求星源公司以及为民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其尽快出具臭气浓度检测报告。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上述2家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等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2.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城头镇加大力度督促养殖户加快退养进度,确保在一个月内将涉及的6家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到位,确保不反弹。

38

5620

中环督信转〔2017229-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首占镇珠湖村的长乐华源塑胶有限公司,用废塑料生产塑料米,没有环保设施,基本24小时生产,排放恶臭废气,经常焚烧废塑料垃圾,产生有毒气体,离最近民房只有几十米,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农作物生长。

福州

大气

该企业经环保部门合法审批,昼夜正常安排生产。经查华源塑胶造粒工序冷却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工序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熔化、造粒设备上安装有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统一排入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424日左右就已停产。根据今年228日夜间,长乐市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公司熔化、造粒工序活性炭吸附设备排气筒、当日公司西南面外下风向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达标。520日首占镇再次对该企业周边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勘查,未发现农作物受到污染而影响长势问题。

不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责令长乐市华源塑胶有限公司企业恢复生产前需向环保局、首占镇报告;并将立即组织废水、废气监测,若发现超标排放,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2.
长乐市政府责令首占镇珠湖村加强对该企业厂区周边进行巡查,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该企业违法排污立即举报,长乐市环保局立即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39

5621

中环督信转〔2017229-3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51号建发领地澜悦湾小区,旁边秀峰路及琴亭高架桥,交通噪声扰民。诉求:路面铺设减噪沥青,设置隔音绿植墙板。

福州

噪声

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夜间平均噪声为58.7 dB(A),超出规范限值55 dB(A);而昼间平均噪声为64.7 dB(A),未超过规范限值70dB(A),主要为夜间存在噪音超标问题。
造成问题的原因:一是琴亭高架桥和秀峰路设计建设期间,周边地块未开发,建发领地澜悦湾小区建设时间迟于琴亭高架桥和秀峰路,按《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新建医院、学校、办公楼、写字楼及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已有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但周边住宅小区开发商未按规定配套完善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从而给周边的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

属实

1.福州市秀峰路从1999年通车至今经过十余年使用,路面沥青铺装材料老化露骨粗糙度加大、局部路面破损沉降也是引起噪声污染的客观因素之一,2016年,福州市城管委结合路面大修改造,采用具有降噪吸音功能的SMA改性沥青进行路面面层铺装方式,提升了路面的降噪性能,已于20171月完成施工。
2.
为解决市民诉求,市城管委立即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对琴亭高架桥和秀峰路开展交通噪声影响评价和方案设计研究,请研究单位通过对噪声监测、噪声超标原因评价分析,提出降噪方案。该方案计划在六月下旬之前完成。
3.
福州市城管委将针对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40

5622

中环督信转〔2017229-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加油站对面的榕信南苑2号楼楼下店面“泉州牛肉馆”,烧蜂窝煤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519日,仓山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该牛肉馆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馆正常营业,馆内有2个炉灶,均使用罐装天然气,现场未发现使用蜂窝煤。

不属实

仓山区政府加大对该牛肉馆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其使用蜂窝煤,立即处理。

41

5623

中环督信转〔2017229-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 盛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挖两口污水池,雨天排放到大溪,污染水源和土壤,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水、土壤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32、〔2017179-1信访件相类似。
前期查处情况:
闽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废水超标行为,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治理并立案处罚3万元,并于517日送达告知书;闽侯县大湖乡政府、闽侯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至审批存栏量(1500头),减轻对周边环境压力。
   
信访件再核实情况:
    5
20,闽侯县政府再次对闽侯县盛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日产量约20吨)经处理后排入稳定塘,再用水泵通过管道抽至山上的灌溉储液池,用于果木滴灌,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池,污水排放到大溪,污染水源和土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
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现存栏生猪1582头。

不属实

闽侯县大湖乡政府、闽侯县农业局要求闽侯县盛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至审批存栏量(1500头),减轻对周边环境压力。

42

5631

中环督信转〔2017229-42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工业区东升纸业公司生产噪声扰民,油墨污水直排下水道污染环境。

福州

水、噪声

52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对闽侯县东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少量印刷机清洗水回用于水性油墨调配,未发现外排现象,闽侯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督性监测报告(侯环测(2017N-031)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达到环评审批中要求的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对周边会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甘蔗街道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3

5633

中环督信转〔2017229-43

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小区对面)采石场,肆意开采山体,无环保措施。该企业24小时作业噪声扰民,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其他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4件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均已答复。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永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不属实

44

5634

中环督信转〔2017229-44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尚保村河道违规搭建房屋,造成河道变窄、河床消失、污水横流、蚊蝇滋生,水体黑臭。

福州

水、其他

520日上午,福州市建委内河处、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河道两侧确被建筑侵占,部分河段河道变窄、水流缓慢,且周边村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导致该河道水体黑臭、污染较为严重。但现场比对盖山镇尚保村河道历年航拍图,未发现河道两侧有现行违章建筑物。

属实

1.仓山区政府责成属地盖山镇、尚保村严格落实内河管理保护责任,现已安排河道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切实做好河面及两岸保洁工作。同时,印制宣传资料,走家入户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村规民约和“爱河护河”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整洁的内河环境。
2.
仓山区政府已积极对接市建委,将“尚保浦河”并入竹榄河综合整治项目,一并采用PPP模式进行整治,并按照施工需要及时完成占用河道房屋的拆除和交地工作,切实保障截污调蓄池、管道、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顺利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

45

5639

中环督信转〔2017229-45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1.原大福养鸡厂,现为违法建设石材加工场,扬尘、噪声扰民。2.兰圃村几百头养猪场,开设多家非法杀猪点,污水直排河流,水体黑臭。

福州

1.该石材加工场位于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原大福养鸡厂内,今年4月份开始将石材及设备运入该厂房,进行石材加工,没有审批手续。
2.
经摸排调查,祥谦镇兰圃村不存在几百头养猪场,但有两处疑似生猪私宰点及一处生猪转运点。该两处疑似生猪私宰点位于祥谦镇兰圃村溪窝,现场无待宰生猪存栏,但发现锅灶、猪架等屠宰设施和工具。而生猪转运点位于祥谦镇兰圃村临水宫附近,该点发现有12头生猪存栏,但未发现屠宰设施及工具,地面干燥,有生猪装卸台。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祥谦镇、闽侯县尚干供电所于520日对原大福养鸡厂内的石材加工场厂房进行断电处理。闽侯县祥谦镇已责令该石材加工场将设备搬离完毕。
2.
闽侯县祥谦镇于521日对疑似私宰点的锅灶、猪架等屠宰设施以及生猪转运点拆除。
3.
闽侯县祥谦镇积极配合县农业局对疑似的两处生猪私宰点进一步跟踪查处。

46

5640

中环督信转〔2017229-46

福州市长乐市营前街道东屿村奥创铁柜厂无环保措施及相关审批手续,废气直排,气味刺鼻,污水直排。

福州

水、大气

1.经查,该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生活污水、废气均经相应设施处理后排放。
2.2016
1125日长乐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1)该企业加热炉废气经水封装置处理后排放;喷塑废气经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其中加热炉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2)涂装生产线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3)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监测结果为0.25mg/m3);(4)该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营前街道黄石、东屿、下洋村联合生活污水处理厂。

不属实

47

5646

中环督信转〔2017229-47

福州市罗源县鉴江镇:1.东湾村有一家违建生猪几百头,占用农田数百亩,用渗坑排猪粪便,猪粪便污水直排,蚊虫滋生。该猪场现将部分生猪寄养在另一场养猪场和自家屋里。2.东湾村市笏里自然村数万头养鸡场,恶臭扰民,鸡粪便直排小溪。

福州

水、大气

1.经调查核实,目前该户村民养猪场已于315日退养,猪舍于53日全面拆除,不存在生猪养殖情况。
2.
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1间鸡舍未配套自动化清粪设施,鸡粪由人工收集,存在鸡粪渗滤液流入周边溪流情况。

部分属实

1.520日,罗源县环保局依法对罗源县鉴江镇石笏里永锋生态蛋鸡养殖场鸡粪渗滤液未进行收集处理排入小溪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改字〔201752号),责令该养殖场立即采取措施对鸡粪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对该养殖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万元。目前该养殖场已对流入小溪的鸡粪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
2.
罗源县鉴江镇政府已责令该养殖场于520日前为未配套自动化清粪设施的鸡舍配套建设鸡粪收集处理池,并制定精细化管理措施;采取措施逐步削减蛋鸡存栏量,并于1231日前完成退养。目前,该养殖场已为未配套自动化清粪设施的鸡舍建设1个鸡粪收集处理池。

48

5648

中环督信转〔2017229-48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陈厝村桥兜下,与村委会隔河相望的福州润吉木业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其他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79-64信访件相类似。
1.
前期查处情况
针对福州润吉木业有限公司未批投产,粉尘、废气、噪音扰民等问题:闽侯县采取了以下措施:(1)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于515日,对该公司厂房进行了断水处理;2)闽侯县供电公司于515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处理并张贴封条;3)闽侯县环保局已于517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4万元罚款;4)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15日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5)南通镇人民政府自515日起,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巡查,严禁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2.
信访件再核实情况
5
19日、2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福州润吉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经核实,该公司目前生产用电仍处于断电状态,无生产迹象,不存在噪声、粉尘扰民现象。

不属实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巡查,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49

5649

中环督信转〔2017229-49

受理编号1792投诉件答复:证照齐全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2家餐饮店责令停业,于610号前安装。201411月,12345投诉件编号FZ14110600653答复:新城丽景小区未具备餐饮行业规划功能,这些餐饮店不具备补办环评审批及油烟乱排问题的整改条件。投诉人认为这2个答复前后矛盾,希望按法律法规执法,取缔新城丽景小区内违法餐饮店。

福州

其他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03-36信访件相类似。
1.
前期查处情况
5
7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15家餐饮店发出《询问通知书》,并予以全部查封,该地点餐饮店已全部停止经营活动。对无证照的13家餐饮店责令停业,并立案查处,拟每家处以5万元罚款。57日,闽侯县环保局对证照齐全但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2家餐饮店责令停业,要求于61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对逾期未安装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8日,闽侯县甘蔗街道办事处召集15家餐饮店经营者进行座谈沟通,引导经营者转行。
2.
信访件问题再核实情况
5
20日,闽侯县相关部门到闽侯县城乡规划局档案室再次查阅新城丽景原审批规划总平面图纸,1#2#3#5#8#局部、9#11#局部、12#16#楼一、二层及15#一层规划为商业用房,未限制其商业形态。目前该小区内15家餐饮店已全部查封,并已全部停止经营活动。

不属实

闽侯县甘蔗街道办事处、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动员该小区内15家餐饮店转行经营。

50

5650

中环督信转〔2017229-50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火车南站边的天马山上2个违法的塑料制品厂,夜间生产,无任何审批、营业执照,厂房属于违规搭建,废水、废气污染环境。之前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但是无任何效果。

福州

水、大气

51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对城门镇湖际村火车南站边的天马山该处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上述两处加工点均已停产,现场无工人,但生产设备未搬离;生产场所均属违章搭建,场所内均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2014329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塑料桶加工点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4]20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201437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该塑料颗粒加工点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4]15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

属实

1.519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取缔了上述两处加工点,责令其经营者于523日前搬离生产场所内所有生产设备。
2.5
19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上述两处加工点立即停产。522日,仓山区环保局对上述两处加工点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50号、251号),责令其停产整治。
3.
仓山区政府组织人员于524日对上述两处加工点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51

5651

中环督信转〔2017229-51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12号,百家汇炖品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19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并对该店的油烟进行监督性监测。经查,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台江区百家汇小吃店油烟进行监督性监测。台江区百家汇小吃店监测结果基准风量油烟排放浓度为0.85mg/m3,未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2.0mg/m3。但该店经营时仍会产生一定气味。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要求台江区百家汇小吃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
2.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台江区百家汇小吃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52

5652

中环督信转〔2017229-52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滨江西大道“阳光城西海岸SOHO商住楼”多家住户将自身套房安装空调位置打掉,挪作他用,将3P大功率空调外机安装在公共墙面,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218-51信访件相类似。
1.
前期查处情况
5
19,闽侯县住建局与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到现场查处,经工作人员现场监督,3#12211#501两户空调外机均已拆除完毕。
2.
举报问题再核实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520日上午,闽侯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现不存在3#12211#501两户业主外挂空调影响邻里的问题。

不属实

闽侯县住建局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内部管理。做好业主室内装修和空调外机安装方面的监督和引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邻里纠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3

5655

中环督信转〔2017229-53

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龙翔大厦二楼醉得意餐饮公司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接到信访件后,永泰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餐厅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油烟直接排放问题,但隔油池所处空间较狭小,不利于尾气扩散,会产生一定异味,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该餐饮公司营业时间一般至晚上8点半,未经营夜宵,未发现消费者在店内消费时大声喧哗,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1.永泰县环保局已下文要求该餐厅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加强对油烟净化器的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确保油烟净化效果,尽可能减轻都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永泰县环保局将对该餐厅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永泰县公安局将加大对该餐厅日常监管力度,发现噪音扰民现象将依法予以处置。

54

5660

中环督信转〔2017229-5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政府附近的八间门面,万州烤鱼、大排档、烧烤、锦锦家具、鼎源茗茶店、夜色啤酒梦工厂、荷塘醉鹅、本日中餐馆,噪声、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1.万州烤鱼、本日中餐馆每日上午11时至晚上23时营业,其中万州烤鱼店共有一个大厅、两间包厢;本日中餐馆一个大厅、三间包厢,未发现店外有摆桌子,2家规模均较小;锦锦家具店主要是白天营业,晚上没有营业;鼎源茗茶店已倒闭,没有继续经营;夜色啤酒梦工场、荷塘醉鹅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目前正在停业整顿;城峰镇政府周边未发现有大排档及烧烤摊位。上述经营户均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
2.
产生油烟的餐饮店为永泰县城峰镇阿强烤鱼店、永泰县城峰镇本日菜馆及夜色啤酒梦工厂(荷塘醉鹅),主要从事烤鱼、小炒等中餐加工。上述3家店油烟均通过集气罩收集—抽油机抽送—顶层(三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周围居民较远,但鉴于三家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有效处理,油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对本日土菜馆、锦锦家具店、对夜色啤酒梦工场、荷塘醉鹅经营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上述企业立即停业整改。
2.
永泰县环保局已对永泰县城峰镇阿强烤鱼店、永泰县城峰镇本日菜馆进行立案调查,拟分别处予罚款500元(个体工商户),同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阿强烤鱼店、本日菜馆限期改正,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未安装完成前不得恢复营业。

55

5664

中环督信转〔2017229-5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36号和园29#一层商铺的众多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多家餐饮店手续不全,仍正常营业。对相关部门处理效果不满意。

福州

油烟、噪声

此信访件反应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13-4142号-42信访件基本一致。519日晚,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和园小区29号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和园小区29号楼一层未配套公共烟道,8家餐饮店均经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至地下管道或店铺招牌处。检查时,8家餐饮店的油烟净化器均有定期清洗维护,运转正常,但福州市仓山区蒙特小吃店存在食客喧哗,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1.今年58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仓山区桔园二期等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进行实地查勘,515日已完成两套餐饮油烟治理备选方案。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2.
仓山区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已责令经营者要主动约束食客喧哗行为。目前,仓山区建新镇已将和园小区列入日常重点巡查范围,每日安排2批次人员进行巡查,一经发现食客喧哗噪声扰民的情况,立即予以制止,避免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56

5665

中环督信转〔2017229-5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北大新村2号楼下的小西滨原味馆,该餐馆将车库违规该车酒楼,该楼没有预留专用油烟通道,不具备开设餐饮店的条件。

福州

油烟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32-3142-43信访件相类似,属重复信访件。今年519日晚,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看经营者提供的该处产权证复印件,并比对市场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中“帝都公司”开业登记档案的扫描件,确认该店的性质属于商业店面,并非车库违规改建的酒楼。该楼没有配套油烟专用管道,该店厨房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并紫外光除味后经铁皮管道排往地下,油烟经监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鼓楼区将继续加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运行效果,尽可能减轻都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现该店存在油烟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57

5701

中环督信转〔2017229-5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的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德盛能源、闽光等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重金属、扬尘

根据前期信访件反馈情况,罗源县政府于今年518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宝钢德盛公司、亿鑫钢铁公司、闽光钢铁公司、德胜能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上述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上述4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均已达标。同时,从环保部门201512月、20174月对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的2次监测情况分析,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不属实

罗源县政府正在加快推进松山镇白水村(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和下土港村(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群众的搬迁工作,一并征收田园地。目前,白水村324户群众已签约拆除321户,未签约的3户(1家人)群众已协商完毕,计划于20176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下土港村140户群众已签约拆除131户,未签约的9户群众已于2014年搬离。

58

5702

中环督信转〔2017229-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南洋村姜*城等人成立闽侯县南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毁坏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今年520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竹岐乡南洋村“鸡姆寨”山场实地调查核实。经核实,201511月至今,闽侯县南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闽侯县竹岐乡南洋村“鸡姆寨”山场占用林地用于修建该公司的配套设施,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249平方米,属林业基本图竹岐乡南洋村001林班05大班100小班,非生态林。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林业局于今年520日对闽侯县南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发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通知书,并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予以林业行政处罚,罚款12490元。
2.
闽侯县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做好林地林木保护工作。

59

5705

中环督信转〔2017229-5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的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宏威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福闽高科福建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坚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尚群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森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福州闽泉编织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该乡乡长陈*国袒护这些企业。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土壤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多次重复投诉件。近日以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相关企业现场检查查。经核实,大部分企业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但个别企业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能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1.今年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目前立即对上述工艺品企业开展以下工作: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对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对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0

5713

中环督信转〔2017229-60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的元洪开发区,建设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投运后园区企业污染严重,如源华油脂恶臭难闻、排放毒红色污水,万年青水泥厂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坤彩、洪港、鸿生等化工烟气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噪声、扬尘

1.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围绕粮油食品、能源精化、纺织化纤、轻工机械四大产业布局。园区已建成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并配套污水管网,园区内的企业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元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福清湾;已建成集中供热系统,较大程度降低了园区内因锅炉燃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及相关环境风险。2.经调查,源华公司已于20154月关停至今,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的迹象,现场未发现企业工作人员,也未发现红色污水排放的现象。3.今年519日,福清市环境监测对万年青水泥厂界噪声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厂界西面及北面噪声超标。福清市环保局已下文责令该公司下于201764日前完成噪声超标的治理,逾期未改正将依法处罚。4.目前元洪投资区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已全部签订供热合同,2017519日检查当日,鸿生公司PHC管桩项目因设备检修于51日停产至今,燃煤锅炉暂停使用,现场未发现排放烟气,且厂内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及管线改造,力争5月底完成改造接受供热。坤彩及宏港纺织的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接受集中供热,导热油炉仍在使用。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责令万年青公司于今年64日前完成噪声超标的治理,逾期未整改将依法处罚。
2.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已督促鸿生公司加快厂区内的管道铺设及供热管线的改造,力争5月底接入供热管网接受供热,同时督促宏港公司加快导热油炉的工艺改造进度,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工艺改造。坤彩公司导热油炉因特殊工艺尚无法使用集中供热替代。
3.
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加强对鸿港、坤彩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上述公司指派专人管理污染物防治设施,确保过渡期间废气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1

5730

中环督信转〔2017229-6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和园29号楼楼下的蒙特食品小吃,从事炭火烧烤,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关闭该小吃店。

福州

油烟

今年519日晚,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产生的油烟经两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用餐区产生的油烟经新风系统送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不属实

今年5月,仓山区环保局已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等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进行实地查勘,制定治理餐饮油烟备选方案,目前已完成两套餐饮油烟治理备选方案。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62

5735

中环督信转〔2017229-6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三本家园9栋东头路边的垃圾场,臭气熏天,扰民。诉求:请整治。

福州

垃圾

今年520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三木家园9栋东头有一处物业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原来用于堆放小区装修垃圾,现小区大面积装修已结束,该处被三木物业公司继续用来堆放小区生活垃圾和小区园林杂物。

属实

520日,晋安区相关部门当场责令三木物业公司对该处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改,截止521日上午9时,该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目前,该临时垃圾堆放点已封闭。

63

5745

中环督信转〔2017229-6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白中镇珠中村和保林村有两个机砖厂,占用耕地,破坏周边林地、田地,废气排放污染环境,诉求:查处。

福州

大气

今年520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2家机砖厂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检查时,2家机砖厂均处于切电销户、停产状态。经核实,白中镇珠中村机砖厂占用地均为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情况;保林村机砖厂占用耕地1158平方米。2家机砖厂都不存在占用、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闽清县白中镇已于520日对2家机砖厂的砖窑、制砖机械、晒砖场等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下一步将督促当事人于630日前对占用耕地进行复耕。
2.
闽清县国土局拟对保林村刘育建机砖厂占用耕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3.
闽清县将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4

5748

中环督信转〔2017229-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台江区洋中街道福日新村楼下农家小炒油烟扰民,请查处。

福州

油烟

今年519日晚,台江区环保局对福日新村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福日新村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该处不存在农家小炒餐饮店;洋中街道红日花园小区楼下有一家农家小炒店,该店已转让,目前正在装修,尚未营业。

不属实

 

65

5749

中环督信转〔2017229-65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马墘村养猪场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污染严重,请查处。

福州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32-62218-48信访件相似。闽侯县环保局已于2017428日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并要求该公司于2017731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闽侯县相关部门已于512日约谈该企业法人代表,要求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减轻对周边环境压力。5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作为拟保留的生猪养殖场,通过标准化改造验收后予以保留。该公司已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60吨的污水处理站,于今年417日投入调试及试运行。该处理站所配套的沼气池容量为810立方米,养殖区的废水目前排入沼气池,日排入量约为15立方米,少量废水进入处理站进行调试,目前设施暂未排水。处理站末端设有三口已铺设防渗膜的稳定塘,总容积约为1600立方米,目前处理站的末端水暂未排入氧化塘。待设施调试正常后,污水在处理达标后将用于回灌果林地,在场区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口。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现存栏生猪1150头(515日存栏数为1273头)。

不属实

1.由于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还处在调试阶段,已责令该公司调试期间产生的污水应规范收集储存,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进行回灌或外排。
2.
闽侯县环保局、农业局督促并指导该公司加快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66

5750

中环督信转〔2017229-66

投诉人反映: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57号省直秀峰小区内广场舞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519日、20日,由晋安区政府组织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新店派出所、新店镇政府等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征询群众,该处平日主要是一群中老年人跳广场舞从事健身娱乐活动,时段为早上9:00-10:00、晚上19:00-21:00,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1520日晚,联合调查组即对现场跳舞人员进行告诫,要求降低音量,自行整改、消除影响。现场跳舞人员表示理解,承诺注意音量的调整。
2
.晋安区要求新店镇、新店派出所指定责任人持续跟进,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情况即进行劝导,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避免此类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67

5753

中环督信转〔2017229-67

投诉人反映:南屿镇九都洋门村养鸡场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片区,鸡场粪便自然晒干,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小溪,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的生活。

福州

水、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79号-10信访件相类似。515日高新区组织人员现场核查。该种植园养鸡场租赁岭尾村山地约40亩,建有管理房1栋、仓库1栋、鸡舍8栋,其中6栋空置。目前存栏蛋鸡数量约17500只。养鸡场配有鸡粪晾干场4个,存储场1个。鸡舍鸡粪槽45天左右刮取一次,晾晒后外卖,部分直接卖给鱼塘农户。养鸡场位于半山坡,周边未发现居民点和小溪。516日平顺种植园已将晾晒鸡粪清运完毕,同时将新产生鸡粪全部运离,并对鸡舍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520日再次现场复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部分属实

1.平顺种植园已于516日前清运完晾干场、存储场所有鸡粪,并消杀蚊蝇;517日起停止晾晒鸡粪,对鸡舍鸡粪槽内新产生的鸡粪定期刮取直接运离处理;519日进行全面大扫除,对空置鸡舍进行全面清洗;520日,开挖沉淀池,清洗地面的水经水沟引到沉淀池,防止清洗用水外溢。
2
.高新区相关部门经与养鸡场负责人沟通,养鸡场方面同意于今年815日前清空养鸡棚内所有的鸡。同时,高新区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再出现晾晒鸡粪现象。

68

5765

中环督信转〔2017229-6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北江滨西河公园对面香开观海楼盘每天夜间通宵施工,建筑噪音严重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无处理结果。诉求:相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

福州

噪声

近期,施工单位因浇捣水泥需夜间连续施工,已报请鼓楼区环保局审批,从46日至517日期间,共申请12个时段,均为22时到次日6时,鼓楼区环保局以通告预先告知周边群众。519日晚上2230分,鼓楼区组织有关人员赴工地现场检查核实,当晚工地未施工。

部分属实

520日,鼓楼区市容局约谈了施工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文明施工。施工方承诺今后将做好工程施工调整,尽量不把可能产生较大噪声的环节安排在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鼓楼区将持续加强对香开观海楼盘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69

5768

中环督信转〔2017229-6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旗峰村黄墓垅右侧山上,无证非法加油站,煤渣加工厂,下雨天从山上冲刷下的煤渣和废油污染山下水沟、农田。

福州

1.经调查,该点存在一家工商登记名称为闽清县宏杰能源有限公司,但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
2.
该点周边有一处煤渣堆放点,属于闽清县通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堆放点。
3.
经现场勘察,煤渣堆场已使用塑料布进行遮盖,未发现有油泄漏及煤渣外流现象。

部分属实

1.521日,闽清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加油站进行了依法取缔,拆除查封加油机、地下储油罐等设施。目前,该加油站已取缔拆除。2.闽清县政府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商务局对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3.闽清县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商务局加强联动,将新注册经营成品油的公司的监管,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70

5774

中环督信转〔2017229-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104国道旁,罗源鑫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常冒黑烟,晚上偷排污水,生产废渣随意倾倒。

福州

大气、水、其他

519日,罗源县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已于今年4月停产进行锅炉改造,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处于停产改造阶段,煤气发生炉已拆除并已改装天燃气供热锅炉。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不属实

 

71

5775

中环督信转〔2017229-7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村,福建博奥生态农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随意破坏生态林,占用泄洪河道,生活垃圾和农药残留物污染溪源江水质。

福州

其他

519日,闽侯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1.2015年溪源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正式启动,经闽侯县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到现场测量,博奥公司农场涉及项目红线范围8.257亩,其中集体土地6.22亩,国有土地(河道河滩土地)2.037亩,均为占用泄洪河道填方造地,其种植作业影响行洪安全。
2.
博奥公司农场靠近山地一侧为荒废梯田,并未发现占用林地及破坏林木的行为。该农场内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及肥料外包装、空瓶罐等分别用黑色塑料袋打包,每日随车运到溪源宫村内垃圾收集桶丢弃,并不存在生活垃圾污染溪源江水质的情况。博奥公司农场内多种植蓝莓等精品作物,采用豆粕、棉籽等有机肥料,化肥使用量少,未使用禁用农药,病虫害以生物防治为主,残留不多,并不会对溪源江水质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 520日,闽侯县水政监察大队向博奥公司发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
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将于531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收回被博奥公司农场非法占用的6.22亩集体土地。

72

5777

中环督信转〔2017229-7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村,非法矿场,破坏山林地,毁坏耕地40多亩。

福州

其他

518日,长乐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查看鹤上镇桃坑村采矿点,经查,该采矿点已停止开采。鹤上镇桃坑村魏朱山旧矿点均在非林地范围内。20137月起,魏国兴私自取土对废旧矿区形成的水潭进行平整,同时将部分可利用石材和山土外卖,已被依法判刑。

部分属实

120164月,长乐市国土局将魏国兴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司法机关,目前魏国兴已被依法判刑处理。2.鹤上镇及桃坑村在该矿区设置围挡并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73

5783

中环督信转〔2017229-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洋头村,福州市福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破坏林地约30亩,建设猪场产生渣土随意堆放。

福州

其他

520日,闽侯县组织县农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洋里乡政府等人员对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拓展业务,成立了福建福丰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闽侯县洋里乡洋头村,20133月经闽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20163月经闽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公司201611月取得不动产权证,面积为20000平方米(合30亩),其中林地审批面积18.8亩(1.2552公顷),位于洋里乡洋头村“大坪坪”山场,福建福丰食品有限公司准备在该地建设生猪屠宰场,前期土地有过平整,目前现场已荒芜。在施工便道入口处堆放有约6车的废弃石渣土,包括部分锯末、松壳,经查不是福丰公司建设猪场渣土。

不属实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已于522日将废弃石渣土清理完毕。

74

5786

中环督信转〔2017229-7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佬药州街水产批发市场垃圾成堆,异味、噪声影响居民。

福州

垃圾

426日接到群众投诉后,台江区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市场进行综合整治。一是着力改善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一方面,要求该市场业主投入资金加大保洁力度,组织人员每日对场容场貌进行整改,严禁随意堆放杂物,及时清理垃圾和路面污水,保持路面整洁。另一方面,由瀛洲街道负责,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在市场四周围增设20多个垃圾桶,严禁垃圾随地丢弃。经过整治,目前该市场内环境卫生已有较大改观。二是减小噪声排放对周边群众的影响。针对设备噪声扰民问题,台江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市场管理方参加的协调会,督促相关商户立即整改,现南台商都海鲜市场内所有经营商户制冷设备外围均已安装隔音板,增氧机已全部移入室内。今年319日白天、51日及7日夜间,台江区环保局人员对该市场机械设备噪声边界值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每日派人对场内保洁工作的督察,要求市场业主加强市场场容场貌管理,每天增派人员,对场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保洁到位,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2.台江区责令各商户定期做好增氧机的设备维护,同时加强对该市场的日常巡查,确保机械设备产生噪声问题“不回潮”。3.台江区要求南台商都海鲜市场物业管理者和各商户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最大限度地减小人为噪声对群众的影响。4.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南台商都”海鲜市场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75

5789

中环督信转〔2017229-7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浦垱30号居民区内,万利食品加工场,机器轰鸣声,生产蜜饯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

噪声、大气

519日,仓山区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福州市仓山区万利食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车间密闭,正在生产。经核查:该厂在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3318日在现址开始生产。该厂生产过程中分选机产生噪声,现场监测报告显示69.7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糖制(腌制)过程产生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520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于525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改造,在办理环评备案及完成噪声、废气扰民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2.519日,仓山区安监局责令该厂将住人场所中的物品全部清空搬离。520日,仓山区安监局、盖山镇再次前往该厂巡查,现场已整改到位。3.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盖山镇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该厂的巡查,一旦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备案、未完成噪声和废气扰民整改擅自恢复生产,立即依法予以取缔。

76

5792

中环督信转〔2017229-7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采石场非法炸山采石,运石车昼夜扰民,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一都溪。

福州

噪声、大气、水

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4.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永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不属实

 

77

5793

中环督信转〔2017229-7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乾元村,几家塑革、鞋业、鞋模具(喷漆)厂,租于福州春辉皮塑有限公司厂房内,废气无组织排放扰民。

福州

大气、其他

520日,仓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上述4家市场主体均未进行生产经营,均无喷漆工艺。其中:福州春辉皮塑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福州浅浅夏鞋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福州市仓山区鑫达刀模加工店证照齐全、合法经营,陈景松经营的注塑作坊塑料颗粒原料产生塑胶气味。经核查,510日至15日期间,该厂房曾进行装修,喷涂防锈漆产生气味影响周边群众。

属实

1.520日,针对福州春辉皮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箱包、织带加工生产问题,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在取得环保审批前不得私自恢复经营,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金1万元。2.520日,针对福州浅浅夏鞋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问题,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司于530日前变更经营场所。逾期未办理变更,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3. 520日,针对陈景松无照经营注塑作坊问题,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陈景松立即停止经营行为,拟处罚金1万元。

78

5794

中环督信转〔2017229-7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西村,叶厚水洗厂,使用燃煤锅炉,排放难闻黑烟,污水直接排放。

福州

大气、水

520日,闽侯县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有水洗设备5台、污水处理池4口、烘干机4台、离心脱水机4台、2吨燃煤锅炉1台,使用煤炭燃料。该公司于2011513日经闽侯县环保局审批,201292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锅炉已配套水封处理设施,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520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的锅炉进行查封,责令闽侯县亿源服饰水洗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要求其对燃煤锅炉进行升级改造。

79

5797

中环督信转〔2017229-7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碾坑村,60多亩生态林(含红豆杉、楠木等珍贵树种)被砍伐。

福州

生态

1.前期查处情况: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已于201684日将闽侯县大湖乡碾坑村“水尾”山场故意毁坏财物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017112日,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罗本乐被森林分局抓获,经审讯,罗本乐对自己因修路故意毁坏林地面积4.739亩(非生态公益林)、毁坏林木21.5276立方米(树种为阔叶树、松木、杉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414日,森林分局将该案移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2.信访问题再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60多亩生态林(含红豆杉、楠木等珍贵树种)被破伐情况不属实。520日上午920,闽侯县林业局和大湖乡政府相关人员等到现场再核实,大湖乡碾坑至聂山公路工程已全线停工,没有发现60多亩生态林被破坏以及红豆杉、楠木等珍贵树种被砍伐的现象。

不属实

 

80

5798

中环督信转〔2017229-8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翅傲江湖烧烤,油烟直排,客人喧哗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5
1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区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对该店的油烟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经查,河下街长寿路翅傲江湖烧烤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主要经营烧烤,兼做炒盘,厨房内有2台鼓风机、1个排气扇、3个烤炉、2个灶眼。店内已安装2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及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翅傲江湖烧烤店2个排烟管道监测结果基准风量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79mg/m30.68 mg/m3,均未超过国家油烟排放标准2.0 mg/m3。噪声监测结果为49.4dB,未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检查中未发现油烟直排和噪声超标的现象。

不属实

台江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将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查处。

81

495

中环督信转〔2017229-8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坑北的福清市永诚畜牧有限公司建设于禁养区内,臭气冲天,严重污染环境。诉求:拆除永诚养猪场。

福州

水、大气

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坑北的福清市永诚畜牧有限公司建设于禁养区内,臭气冲天,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福清市农业局保局相关人员519日再次对福清市永诚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根据20174月我市印发的《福清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永诚公司建设地点不属于禁养区;该公司检测的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检查当日,永诚公司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台账完整,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外排。

不属实

82

1478

中环督信转〔2017229-8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鑫磊实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已到期,未进行土地复垦治理,仍在无证非法扩采,挖石取土;祥谦镇枕峰村祥谦陵园后山有人非法长期挖山毁林取石。

福州

生态

(一)前期查处情况 1.关于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20146月采矿证到期后已停止生产,现场已对矿山进行填土复表,并种植油菜花、相思树等植物,但矿区部分区域复绿效果不明显。428日至今,闽侯县国土资源局联合祥谦镇政府、林业、公安等执法部门组成巡查组日夜巡查,没有发现新开采痕迹。2.关于祥谦陵园后山毁林取石问题.57日,闽侯县对中铁十八局三公司福平铁路FRZQ-1标枕峰段山场进行现场勘验,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调查取证。闽侯县林业局相关人员于58日对破坏林地情况进行鉴定,59日对现场进一步复核,511日,闽侯县林业局对中铁十八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93450元,已责令中铁十八局三公司福平铁路FRZQ-1标枕峰段项目业主按相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闽侯县祥谦镇已在进山入口处修筑水泥挡墙,阻止违法车辆进出。闽侯县林业局、国土局、祥谦镇已在该山场增设宣传警示公告,禁止挖山毁林。57日至今,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联合县国土、林业、公安等执法部门组成巡查组日夜巡查,未发现新动工建设行为。(二)举报问题再核实情况。519日,闽侯县国土局和祥谦镇相关人员再次到实地现场调查核实。1.428日至今,巡查组日夜巡查,未发现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废弃矿山有新开采痕迹。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现场已对矿区进行填土复表,种植部分树苗、竹子,复绿效果短期内难以显现。 519日,闽侯县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中铁十八局三公司福平铁路FRZQ-1标枕峰段山场已停止施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已在枕峰后山进山入口处修筑水泥挡墙,阻止违法车辆进出,57日至今,巡查组日夜巡查,现场修筑的水泥挡墙完好,没有施工。

不属实

 

来源: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