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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时间:2017-05-27 16:29 浏览量: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    20175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809

中环督信转〔201724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赤桥路98号翠湖山庄小区旁边福州市动物园常年动物粪便处理不到位,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

福州动物园管理处与福州闽嘉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签有垃圾转运合同,动物饲养废弃物(如粪便、饲料残渣等)每日清理,集中后统一运往西庄路转运站或龙头路转运站处理。但动物饲养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特别是部分动物的体味较重)有时会随风向改变传播到翠湖山庄所造成。

部分属实

1.福州动物园管理处加强了对园内动物饲养废弃物的清理,加大清洗力度,对动物饲养区域每天上午9点前、下午4点前清理2次,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
福州动物园管理处主动调整动物展区布局,已于55日将异味较重的矮马、骆驼等动物全部迁往远离翠湖山庄的动物园西北侧,消除对翠湖山庄业主的影响。
3.
福州动物园管理处专门聘请福州艾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翠湖山庄交界区域进行专业化除臭处理。

2

5813

中环督信转〔201724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四中靠河下路的红绿灯,经上次投诉处理后,重庆胖哥烧烤店改成重庆胖哥美食店,把烧烤改成秘制纸包鱼,更改店名后继续营业,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重庆胖哥美食店两次检查均未营业,经向周边商户了解,该店已停业近一个月。

不属实

台江区环保局将联合苍霞街道对该处进行不定期巡查,一经发现该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立即予以依法查处。

3

5817

中环督信转〔201724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永丰村杜呜火车站后面的山上,堆放大量垃圾。

福州

垃圾

荆溪镇永丰村杜坞火车站杜坞山上共有5处建筑垃圾偷倒点。该5处偷倒点成因主要是永丰村地处城乡结合部,是福州市和闽侯县互通的重要交通枢纽,附近村民和市区内一些市民为图方便将建筑垃圾偷倒此处形成的。

属实

1.闽侯县荆溪镇政府于今年520日下午制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于52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当天下午3点,荆溪镇已安排钩机、推土车各一部,清运车辆3部,清理人员12名对山上堆放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转运。
2.
闽侯县荆溪镇政府在进杜坞山的路口已安装监控探头,严密监控来往的运输车辆,杜绝垃圾乱倾倒现象。

4

5827

中环督信转〔201724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仓顺保洁有限公司将四处清扫垃圾倾倒在严复公园内和公园池塘里,导致严复公园垃圾成堆,池塘的三分之一被垃圾填埋,该企业几十辆垃圾车停止公园内。

福州

垃圾、其他

经查:严复公园、福州尚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空地及上岐村“陈宅洋鱼池”周边确实存在少量生活垃圾。但经询问周边村民及查阅仓山区市容局查处该区域违法处置垃圾、渣土的案卷资料,未发现福州尚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区域及周边倾倒垃圾的行为。

部分属实

1.520日下午,仓山区盖山镇、仓山区市容局对严复公园、福州尚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空地及上岐村“陈宅洋鱼池”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上述地点垃圾已清理完毕。
2.5
20日下午,仓山区盖山镇责令福州尚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土地租赁合同,不得超范围停车。同时,加强对承租场地的管理,切实做好场地的日常保洁工作。
3.
仓山区盖山镇、仓山区市容局将加强对严复公园、福州尚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空地及上岐村“陈宅洋鱼池”周边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乱倾倒垃圾行为,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5

5831

中环督信转〔201724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巴黎之春小区,丞相路五凤兰庭楼下一楼店面鲜到鲜果,低音音响,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该店在门口挂置两个音箱招揽顾客,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属实

520日,鼓楼区城管部门对该商户的音响设备予以暂扣,并责令店家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完毕。

6

5832

中环督信转〔201724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橘园3路,中天金海岸2期店面“络绎”,凌晨12-2点搬运货物,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检查时,发现该店面有货车正在进行卸货,货车启动和卸货过程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环境。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机器设备。

属实

1. 521日凌晨,仓山区公安分局立即要求现场货车停止卸货,对货车予以暂扣,并向该店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调整货车进出卸货时间。
2. 5
22日起,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派出所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夜间巡查力度,若发现该店在夜间装卸货扰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200500元罚款。

7

5834

中环督信转〔201724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城区北巷山洪防治工程旁边,未知名碎石场,噪声、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该碎石场生产加工为露天作业,未配备防尘、降噪措施,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

属实

1.针对该碎石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问题,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于522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2.
针对该碎石场未配套防尘、降噪治理设施问题,晋安区环保局于520日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碎石场场内鄂破机1台、电源配电箱实施原地查封。目前,该碎石场已停业整改。

8

5839

中环督信转〔201724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新贵公馆楼下大鸟汕头牛肉火锅,擅自凿墙开窗,油烟、噪声扰民,污水排入居民下水管道中造成堵塞。

福州

水、噪声、油烟

该店主营牛肉火锅服务,按环保分类规定,火锅类餐饮无油烟污染,为防少量油烟排放该店厨房已配备油烟净化设备,烟气经净化集中收集后经排气扇引至二楼窗外排放。该单位声源为二楼北侧窗户上的排气扇,该位置距离五层的居民楼超过7米。不存在擅自凿墙开窗的问题。

不属实

鼓楼区已要求该单位持续加强管理,及时定期清淘隔油池,避免残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9

5843

中环督信转〔2017241-9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敖江镇小湾村恒宇集团、县医院,占用农田500亩,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

福州

其他

恒宇集团项目地块已于2013年获得省政府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且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施工许可,符合动工条件。连江县医院项目已于2015年获得省政府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项目已经环评审批并且未动工建设。

不属实

10

5844

中环督信转〔2017241-10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奎桥夜市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污水乱排,垃圾随意倾倒。

福州

水、垃圾、噪声、油烟

该处等4家餐饮单位证照不齐全;大部分餐饮油烟废气处理后无法高排,油烟废气影响小区环境;设备及人嘈杂声等影响环境;餐饮单位均存在不规范排污现象,大部分将污水直接排入道路东西两侧雨水进水井后流入内河;部分商家打烊清场后将垃圾随意堆放在店旁或店前的人行道上。

属实

长乐市市监局已对4家证照不齐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市容部门对该路段沿街店面经营范围进行明确。环卫部门加强该路段日常环卫作业保洁。住建部门计划投资100万元实施污水接驳项目。

11

5854

中环督信转〔2017241-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北路三盛国际公园贝肯郡小区南面围墙外,渣土车停车场,每天24小时渣土车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此件为重复件,520日,晋安区再次组织人员赴现场查看核实,该停车场四周现路面整洁,场地出口处已铺着铁板,并在出口处放置净车出场设备。夜间车辆进出场时发动机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520日,晋安区对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罚4000元;再次责令该公司在夜间车辆进出该停车场时禁止鸣笛,且对未行驶的车辆不得启动,尽量减少噪音的影响。  

12

5860

中环督信转〔2017241-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三盛国际公园剑桥区对面的民房拆除(为拓宽马路)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扬尘严重。

福州

扬尘

该处属福州市埔党路道路工程项目范围,业主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拆迁实施单位为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施工单位为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目前拆迁已结束,正在施工中,现场存在裸露的建筑垃圾,道路施工产生扬尘现象。

属实

521日,晋安区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施工单位已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对项目建设需要的部分临时建筑垃圾进行绿网覆盖,同时增加雾炮车数量,做好施工场地的喷淋工作,避免裸露的建筑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清运产生扬尘。

13

5865

中环督信转〔2017241-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塔庄镇上汾村93号对面,违规建设工厂,生产粉干,凌晨一两点到晚上六七点生产,噪声扰民,排放的污水散发臭味,直接流到河里。

福州

水、噪声

该粉干加工厂建于2003年,占用建设用地758平方米(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耕地34平方米(已于今年522日拆除)。磨米机与风扇运转时产生一定声响,对附近居民休息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约0.1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到上汾村小溪流,现场有轻微酸味。

部分属实

1.521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断电,对关键设备进行查封。522日,对占用耕地34平方米的彩钢瓦厂房进行拆除。
2.
闽清县责成塔庄镇政府督促该厂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环评备案等手续,在未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恢复生产。

14

5867

中环督信转〔2017241-14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和前坑村中间的河边有家砂石场,晚上三四点作业扬尘严重,沙土车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该砂石场经营场所悬挂有营业执照,场地堆放有砂土,现场存在砂子机器,未发现工人在现场加工,但存在生产迹象。该砂石场晚上有可能进行作业,作业时会引起扬尘,沙土车进出产生噪声扰民。

属实

福清市已责令供电部门对砂石场下发停电通知书并当场断电;已对砂石场的电机、传送带等生产工具分别进行捣毁、切割;要求龙田镇人民政府安排“两违”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两班交替值班巡逻,确保该场彻底停业。

15

5872

中环督信转〔2017241-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B8号楼西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如山,通宵清运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1.该小区房屋交房不久,处于业主装修高峰,近1000户的业主正在装修,并B8号楼西侧作为二次装修垃圾的堆放点,造成此处堆放的垃圾较多。
2.
由于白天二环内清运垃圾车不让进出,影响清运速度,小区物业只能利用晚上时间进行清运,清运垃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了部分早睡的居民,但清运时间均未超过晚上12点。

部分属实

1.目前,晋安区已督促世欧王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处二次装修垃圾的堆放点进行清运,确保于524日前清运完毕。
2.
晋安区已加强该点位的现场管理,要求世欧王庄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避免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16

5876

中环督信转〔2017241-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营前街道黄石村,旺嘉洗碗厂,24小时生产,污水直接排入闽江内河,污染严重,蚊蝇滋生。

福州

56日、16日、17日、18日,长乐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前街道开展日常巡查时,均发现该厂处于关闭停产状态。521日,市环保局会同营前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前往长乐营前旺嘉餐具消毒服务部现场调查,该厂仍处于关闭停产状态。据调查了解,该厂于20174月份已关闭停产,经营者在外地谋生,无法联系。

属实

由于该厂已于4月份自行停产,长乐市环保局会同营前街道将加强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17

5878

中环督信转〔2017241-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漳港镇山边村,力兴机械设备,实为镀锌厂,污水、废气直接排放。

福州

水、大气

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器材、热镀锌的生产加工,年产各种电力器材1500吨,热镀锌5万吨。力兴机电公司多次技改后,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地面冲洗水,配套有一套150/天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石灰中和处理,絮凝沉淀,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酸液经负压蒸馏结晶装置净化浓缩后全部回用生产,助镀剂经热浸锌溶剂除铁系统处理后再回用于助镀池,没有外排。520日,长乐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镀锌车间三种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部分属实

长乐市环保局要求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8

5894

中环督信转〔2017241-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号一楼肖家菜馆,抽油烟机(挂在乘重墙,震动很大)噪声扰民,存在油烟问题。

福州

噪声、油烟

福州市鼓楼区肖家菜馆位于鼓楼区铜盘路6号的一层沿街店面,厨房油烟未经净化处理集中收集后本楼顶排放,风机位于外墙位置,未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于520日对福州市鼓楼区肖家菜馆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1023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油烟噪声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拟立案处罚3000元整,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
鼓楼区环保局将加强跟踪督促该餐馆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运行效果。

19

5898

中环督信转〔2017241-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梅坂村,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从去年8月份煤焦油被国家定为危废品以来,该公司作为全省唯一一家煤焦油处理公司,但该公司对煤焦油危废品没有做任何处理,而是直接倒卖赚钱,以500-800元每吨收购煤焦油,再以2300-2500每吨卖到连江罗源、宁德福安、宁德福鼎的沥青搅拌站,从而使得沥青搅拌站的空气中弥漫着二氧化硫气味、气味扰民。

福州

大气

该公司审批手续齐全,2016612日取得省环保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环评经县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污染治理设施经县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废煤焦油处置设施日常运行正常,废煤焦油经处置后对外销售。2016年处理废煤焦油过程中产生煤焦油渣等危险废物18.935吨,向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移18.584吨,2016消耗添加剂23.971吨。截止2017520日该公司尚贮存煤焦油渣等危险废物23.718吨,今年以来截止2017520日该公司消耗添加剂11.75吨。该公司产品为燃料油,主要用于燃烧加热,产品主要销往沥青搅拌站。该公司燃料油是出售给外地沥青搅拌站,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上述问题,是否达标排放情况不明,闽清县环保局也未接到相关的投诉。

部分属实

1.闽清县环保局加强对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法排污将依法严肃查处。
2.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督管理,监督产品质量,跟踪产品流向。

20

5908

中环督信转〔2017241-20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建新南路,一刻蛋糕厂废水直排。

福州

该公司废水经隔油池-“隐化池+SBR”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

522日,仓山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49号),要求其立即停产,于623日前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同时,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拟处罚金6592元。
下一步,仓山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一经发现该公司在整改到位前恢复生产,将依法予以取缔。

21

5909

中环督信转〔2017241-21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家具厂喷漆废气扰民。

福州

大气

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车间未运行,锯木车间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喷涂车间配套水帘处理设施,废油漆桶集中存放至专门储存场所内,场所有明显危险废物标志牌。522日下午16时,仓山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时,该厂生产车间正在运行,并就喷涂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CHC17052201气第018号)显示,该厂喷涂废气排放平均浓度为50毫克/立方米、排放速度0.65千米/小时,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毫克/立方米、14.4千米/小时。

不属实

520日、522日下午,仓山区环保局现场要求该厂严格落实日常生产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布袋除尘、水帘等环保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2

5919

中环督信转〔2017241-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永丰瑞景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现场检查发现,晋安区陶记包子店始终未开门营业;晋安区德意基汉堡店、晋安区尕来兰州拉面店、晋安区柳树港式餐饮店、晋安区乐津肉丸店、晋安区大雄冷饮店、晋安区陈云餐饮店、福州市虾掌柜食品有限公司、晋安区双绍炸酱面馆、晋安区佐将军餐饮店、晋安区熊米町寿司店、晋安区林军餐饮店等11家餐饮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余6家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沿街下水道。

属实

1.针对文博路沿街的德意基汉堡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倾城海鲜食府等6家餐饮店油烟排放不规范等问题,晋安区环保局已于516日、18日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46-146-246-447-147-3号)和《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榕晋环限改字〔2017〕第47-6号)。目前,德意基汉堡店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倾城海鲜食府等6家餐饮店正在整改当中。
2.
针对长乐南路沿街的尕来兰州拉面店等10家餐饮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晋安区环保局于520日对上述餐饮店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57-157-1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上述餐饮店正在整改当中。

23

5920

中环督信转〔2017241-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湾边大桥与严复公园中间有一回收钢筋的点,装卸钢筋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51-29信访件所涉内容基本一致。520日、21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工字钢搬运、装卸作业。经核查,该地点为上岐村村民江其胜、严为建、黄兴社3人责任田,自2011年起租赁给福清市锦昇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存放工字钢。工字钢搬运和装卸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1.512日、1311时,仓山区政府对该公司负责人宣讲了相关法规,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及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警告,责令其停止午()间运输、装卸行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仓山区政府加强对该场地日常巡查,督促该公司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520日、21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再次予以口头警告,要求该公司在作业时轻拿轻放,降低噪声影响。下一步,仓山区政府将建立定点巡查机制,对该工字钢堆放点进行2人次/日巡查,出现有午()间搬运、装卸等噪声扰民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24

5937

中环督信转〔2017241-24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城关镇山前村,过岭外贸养猪场,存栏100头,废水直接排入山溪。

福州

512日、13日,闽侯县现场查看有3头黑猪,8头小猪,现放养在山林中,周边未发现猪栏等设施,猪于山林中自行觅食,未发现有污水排放山溪。

部分属实

闽侯县甘蔗街道办事处督促并协助该农户限期清理现有黑猪。

25

5943

中环督信转〔2017241-25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甘蔗龙台山正对面的一座工厂,挂名提炼肥皂,其实是在提炼地沟油,空气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

1.该公司主要生产非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加工、销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依禾向我局提供了进销货合同、出货称重单、出入库凭证等相关材料。其生产原料来自莆田市城厢区鑫宝食品有限公司,产生的饲料用猪油销往安徽宏阳饲料油脂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生产地沟油。
2.
因企业在生产加工非食用动植物油脂过程中会产生臭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521日闽侯县环保局对福州禾丰源饲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2.5
21日闽侯县甘蔗街道和县供电公司责令福州禾丰源饲料有限公司停产并予以断电。
3. 5
21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禾丰源饲料有限公司未认证的1台锅炉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予以查封。

26

5946

中环督信转〔2017241-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在闽江湿地建设福州金山公园道一号住宅小区和在高速秀宅出口往乌龙江方向11公里、不过高速桥处占用湿地建设商品房,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1.公园道一号住宅小区项目于2003年经省政府《关于仓山区2003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闽政地[2003]395号)批准,作为金山生活区六区收储用地。2005年经市政府《关于海晨建设发展公司浦上路北侧1#建设用地的批复》(榕政地[2005]11号)、《关于海晨建设发展公司浦上路北侧2#建设用地的批复》(榕政地[2005]85号》批复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比对2010年全省湿地调查斑块范围,公园道一号住宅小区不在湿地斑块范围内,确认不属于湿地范围。
2.
三江城项目于2011年经省政府《关于福州市201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1]129号)批准作为收储用地,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6月挂牌取得位于仓山区福厦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三江口高级中学南侧、规划南江滨北侧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600亩,并于2011620日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地合[2011]21号),2012年经市政府《关于新海岸公司三江口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榕政地[2012]51号)批复取得土地使用权。
2014
年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林业局局组织编制《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委托编制单位(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使用2013年底卫片资料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调查,经比对该项目位于防洪堤以内,不在2013年调查的湿地斑块范围内。

不属实

27

5956

中环督信转〔2017241-2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的元洪开发区,建设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投运后园区企业污染严重,如源华油脂恶臭难闻、排放毒红色污水,万年青水泥厂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坤彩、洪港、鸿生等化工烟气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噪声、扬尘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229-60信访件类似。519日,福清市政府相关部门到元洪投资区、源华能源、坤彩、万年青等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测。
1.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围绕粮油食品、能源精化、纺织化纤、轻工机械四大产业布局。园区已建成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并配套污水管网,园区内的企业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元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福清湾;已建成集中供热系统,较大程度降低了园区内因锅炉燃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及相关环境风险。元洪投资区管委会要求入驻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管理企业,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环保事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元洪投资区管委会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重视环保宣传培训工作,配合环保部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日常的环保监督,积极推进园区环保工作,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力争打造绿色、环保的元洪投资区。
2.
经调查,源华公司已于20154月关停至今,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的迹象,现场未发现企业工作人员,也未发现红色污水排放的现象。
3.5
19日,福清市环境监测对万年青水泥厂界噪声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厂界西面及北面噪声超标。福清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融环保法〔2017210号),责令万年青公司于64日前完成噪声超标的治理,逾期未改正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4.
目前元洪投资区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已全部签订供热合同,519日检查当日,鸿生公司PHC管桩项目因设备检修于51日停产至今,燃煤锅炉暂停使用,现场未发现排放烟气,且厂内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及管线改造,力争5月底完成改造接受供热。坤彩及宏港纺织的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接受集中供热,导热油炉仍在使用。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对万年青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融环保法〔2017210号),责令该公司于64日前完成噪声超标的治理,逾期未改正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已督促鸿生公司加快厂区内的管道铺设及供热管线的改造,力争5月底接入供热管网接受供热,同时督促宏港公司加快导热油炉的工艺改造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工艺改造。坤彩公司导热油炉因特殊工艺尚无法使用集中供热替代。福清市政府已责成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加强对鸿港、坤彩公司的日常监管,同时要求上述公司指派专人管理污染物防治设施,确保过渡期间废气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8

5983

中环督信转〔2017241-2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仙宅村的长乐祥泰印染厂,没有合法手续,不断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1.该公司前身原湖南染整厂环评于19866月通过长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批,其技改项目于1997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后,祥泰印染公司染整规模逐步扩大,至2014年底形成年染整化纤布1.6万吨的染整能力。201611月通过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
2.
考虑到信访人重复反映扩大生产规模问题,51日,长乐市环保局重新对现场检查产能情况,经查,祥泰印染厂现有定型机19台,染色机63台,125t/h燃煤蒸汽锅炉和11000万大卡/时燃煤导热油炉,备用115t/h燃煤蒸汽锅炉和11000万大卡/时燃煤导热油炉,和2016年底环保备案时一致,并未发现扩大生产。
3.
根据429日该公司锅炉废气、废水、噪声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的数据,监测结果不存在超标。但长乐市环保局在51日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排水管网有破损,部分污水直排,经采样监测结果COD、氨氮超标。

部分属实

1.51日,长乐市环保局已立案处理“祥泰印染厂生产废水排放浓度超标”问题;518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对祥泰印染厂处罚款192309.75元。
2. 5
3日,该公司自行停产整治,对污水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并进行整治;520日,该公司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停产整治已基本结束,排水系统也和市政污水管网完全接驳,不再出现直接排放的情况,准备逐步恢复生产。521日,长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部分定型机和染色机已恢复生产,污水已纳入潭头污水厂进行处理。近日,长乐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祥泰印染厂废水、噪声和锅炉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若存在超标排放情况,长乐市环保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29

6017

中环督信转〔2017241-29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新厝镇经11路的福建洁诺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开始动工建设,2017516日才开始申报环评,属于未批先建的工厂,诉求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福州

其他

今年521日,福清市环保局对福建洁诺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功能性被服、布类生产和洗涤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7516日递交,目前处于公示期。该公司与皇家客食品工业(福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租赁其2号厂房及一栋宿舍楼,于201612月开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站的土建工作,生产相关设备尚未进厂安装。

属实

针对福建洁诺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被服、布类生产和洗涤项目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未批项目的建设生产活动。

30

6023

中环督信转〔2017241-30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新魁强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罗源县洪洋乡秋岭村肆意挖山毁林数十亩,严重破坏山体,导致水土流失。

福州

生态

今年520日,罗源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1.该公司蛋鸡养殖场林业用地审批41.969亩,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部分位移,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04亩。2.该公司蛋鸡养殖场东北侧挖方边坡、西北侧填方边坡,因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未完善,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偏慢,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部分属实

1.福建省新魁强禽业发展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场项目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04亩,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罗源县森林公安分局已于201755日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2.
该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水土流失现象,罗源县已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罗源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于521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加快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于630日前完成植物措施,1031日前完成工程措施。

31

6026

中环督信转〔2017241-31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公益路旁的晋安河改造工程噪音超标,工程的工作时间超长,几乎24小时作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福州

噪声

520日,福州市城管委对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此后又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工地施工情况跟踪检查。该工地(公益路、茶园路段)在午间限制时间内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桩机作业,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1.520日,福州市城管委对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在该工地茶园路与华林路交叉口位置限制时间内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桩机作业),现场责令整改,并移交晋安区市容局立案查处,拟处罚1000元。
2.5
21日中午,福州市城管委在对该工地跟踪督查时发现,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在该工地公益路侧限制时间内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现场责令整改,并移交鼓楼区市容局立案查处,拟处罚2000元。
3.5
21日晚,福州市城管委再次对晋安河清淤清障工程一标段工地(公益路、茶园路段)进行巡查,未发现该工地施工。
4.
福州市城管委将晋安河清淤清障工程第一标段工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工地施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求晋安区市容局和鼓楼区市容局加强对该工地的日常施工监管,防止该工地再次出现施工噪声扰民情况。

32

6041

中环督信转〔2017241-32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有十几家迷信纸品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使用涂料和化工原料,排放大量的异味,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健康。

福州

大气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51-77信访件基本一致。520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下洋村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江桂鼎纸品加工点作为仓库使用,无生产经营行为;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福州市仓山区严宏纸制品加工场等3家加工点(场)正停产整改;其余6家加工点现场未生产。上述9家加工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主要使用纸品、玉米浆糊作为原辅料,有产生热蒸气,但无影响环境的污染物及明显异味气体产生。
2.
除福州市仓山区严宏纸制品加工场于20168月经仓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外,其余8家加工点,均未办理营业执照。
3.
福州市仓山区严宏纸制品加工场、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等3个加工点(场)存在机械生产行为,除福州市仓山区严宏纸制品加工场已于今年517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外,其余2家加工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

部分属实

1.今年512日,仓山区环保局对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下文责令停业整改,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前禁止开展生产活动。
2.5
11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严子飞纸品加工点、严可寿纸品加工点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立案查处。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上述2家加工点分别予以40008000元罚款。
3.
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严可勇纸品加工点等6家加工点在进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520日下午,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6家加工点开具《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上述6家加工点在办理营业执照前禁止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并指导6家加工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程序。
4.
下阶段,仓山区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后续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禁止上述纸品加工点在整改完成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

6061

中环督信转〔2017241-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樟林村有许多寿山石雕刻加工作坊,粉尘用风扇吸走通过简易管道排到店外,粉尘污染严重,导致樟林村长年被粉尘笼罩,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溪中。严重影响周边村民和学生的生活健康。

福州

扬尘

接到信访件后,晋安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樟林村现场检查。经核实,樟林村作为寿山石雕刻工艺的聚集场所,由来已久,上世纪60年代时已达一定规模,并已形成固有的生产经营形态。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方法和规范的管理模式,产生了一定的环境问题。樟林村寿山石加工作坊数量约有403户,其中尚未整治的寿山石加工作坊设有木制寿山石雕刻台,配备雕刻电子机及简易的粉尘收集设施,但石雕粉尘经设施收集通过PVC管道直接排放或排入下水道;已整治的寿山石加工作坊均配套安装定制的一体式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石雕粉尘经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石雕加工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20166月,晋安区鼓山镇及樟林村选定20家代表性的寿山石加工作坊作为第一批粉尘收集处理试点。试点整治完成后,根据监测结果,试点加工作坊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粉尘排放标准。晋安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鼓山镇樟林村寿山石加工作坊粉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分批分期方式全面推进樟林村寿山石加工作坊粉尘治理。今年324日,晋安区环保局对第二批已完成整治的50家寿山石加工作坊开展监督性监测,其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目前,晋安区正按方案全面加快推进樟林村寿山石加工作坊粉尘污染治理工作,现已完成170家作坊整治,余下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已在施工调试,近期进场安装,计划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樟林村寿山石加工作坊粉尘整治任务。此外,针对非整治规划内的无证照经营加工作坊,晋安区相关部门分别于今年413日、425日、516日联合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共取缔了123家无证照经营加工作坊。

34

6070

中环督信转〔2017241-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1号居住楼前面的东街131号国检大楼机房噪声扰民;几根排气管不知排放何种气体,是否对人体有害;宿舍楼底层食堂每天上午9点后排放油烟呛人。

福州

噪声、油烟

今年521日,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1.
鼓楼区环保局对该单位配电机房界外和附近居民住宅敏感点进行昼夜间声音监测,其声音均未超标。
2.
主楼14层楼顶的4根排气管道为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的医学检测实验室流通空气的排气管道,所排放气体无毒无害。附属楼外墙的3根排气管为福建出入境检验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的通风排气管道,所排放的气体无毒无害。
3.
该单位食堂厨房配置有2口炒锅、1台冰柜,因内部正进行改造,其余设施已搬离,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管道集中往该单位宿舍楼楼顶高空排放,且厨房有两台排气扇对外排气。

部分属实

该单位食堂已于519日停止营业进行全面改造。鼓楼区已要求食堂经营单位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鼓楼区相关部门将跟踪该食堂整改进程,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整改。

35

6075

中环督信转〔2017241-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泰禾红树林小区旁边的花溪河上违章搭盖厂房,造成花溪河堵塞,不能流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散发臭味。

福州

今年520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查,发现该段河道两侧均为空地,未发现违章搭盖、污水排放、垃圾倾倒、河体臭味等情况。

不属实

仓山区将继续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全力加快对该河段的综合整治建设工作,确保2017年底完成流花溪沿河截污调蓄系统建设和滨河步道建设,解决拆旧垃圾、水体黑臭等问题。同时,仓山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流花溪两岸的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污水偷排、垃圾偷倒问题发生。

36

6103

中环督信转〔2017241-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下村,上百家塑料厂无环评,排放刺鼻废气、污水直接排入胪厦村河道,流入螺洲江。

福州

大气、水

520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村93家鞋塑类市场主体进行摸排检查。经核,一是93家鞋塑类中42家未进行鞋塑制品生产,目前厂房已转作它用。二是93家鞋塑类中51家正在生产,现场有不同程度塑胶气味影响周边环境。其中1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40家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据调查,鞋塑制品仅在冷却成品环节产生废水,且废水循环使用,其他工艺不产生生产性废水。

部分属实

1.520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42家未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有关手续的鞋塑类市场主体,限期于620日前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2.
今年4月,仓山区政府下发《仓山区2017年塑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胪厦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塑胶行业分批分片整治,力争在531日前完成整治取缔工作。
3.
胪厦村塑胶行业主要利用村民自留地或租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从事生产,由于无土地使用证及产权证,无法纳入环评审批程序。仓山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引导、督促企业,持续采取转型升级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等“三个一批”办法逐步迁入工业园区。
4. 5
20日起,仓山区进一步加大对该村企业监管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工作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废气环保设施改造,对污染较严重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治。

37

6114

中环督信转〔2017241-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唐举村,闽江南岸,沥青厂(负责人:许*秋),污水直排闽江。

福州

521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据了解该站已建成多年,近年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经核实,在唐举村与竹西村交界处并未发现沥青厂,只存在上述的沥青砼搅拌站,沥青砼生产线生产过程无需用水,不存在生产过程废水排放的情况,且该站已停产,未发现污水直排闽江问题。

部分属实

521日,闽侯县相关部门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责令停止生产;闽侯县供电公司对该沥青砼搅拌站进行断电处理。闽侯县竹岐乡政府、供电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巡查,防止其恢复生产。

38

6117

中环督信转〔2017241-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源素、昌明等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内设备陈旧,余料随处倾倒,污水直接排放。

福州

其他

之前这两家企业曾因废气、噪声污染被查处。高新区分别于54日、12日、16日对福建源素建材有限公司,510日、12日、14日对福建昌明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522日再次组织对两家企业现场检查:1.福建源素建材有限公司设有洗车台一处,用于清洗车身和罐体,清洗余料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清洗水引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未发现余料随处倾倒,污水直接排放等现象。2.福建昌明有限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焙烧窑处于熄灭状态。该公司主要从事烧结砖的生产,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未发现余料乱倒,污水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

1.福建源素建材有限公司因粉尘污染问题于55日停产整改,企业已配置4台炮雾机用于降尘,在出口处设置冲洗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洗过的水收集后再利用。516日,高新区经复查,源素建材有限公司已经整改完毕,同意其恢复生产,并申报了排污许可证。
2
58日,福建昌明有限公司因废气、噪音问题停产整改,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513日,针对昌明建材有限公司被重复投诉一事,高新区召集周边村民参加的座谈会,向群众通报了整改情况。
3
58日,源素建材公司因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高新区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金4万元。510日,福建昌明建材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建成未验收已投产,高新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2万元。
4
.高新区对上述2家企业加强监管,通过明察暗访,落实监管责任。

39

6129

中环督信转〔2017241-3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非法采沙,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

福州

生态

521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梅溪下坂村河道进行全面的实地调查,经对下坂河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采砂问题。421日接群众举报,闽清县水利局曾在下坂村大桥右岸上游80米处扣押了涉嫌吸砂设备,至今没有发现非法采砂行为。经现场察看,不存在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不属实

40

6133

中环督信转〔2017241-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铁岭工业区1号,福州三吉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排污许可证,大量有毒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福州

521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福州三吉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福州三吉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粉尘和废水治理设施均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使用,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漏排污水现象,废水进行了回收利用。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和废水,闽侯县相关部门加强督促,要求该公司进一步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确保废水回收利用。同时,闽侯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存在违法排污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41

6134

中环督信转〔2017241-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白洋工业区1号,闽清双棱纸业有限公司,废渣到处堆积,下雨天雨水冲刷后污水到处流,排放带有刺鼻气味的黑烟,废水、烟尘排放超标。

福州

水、大气

1.双棱纸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经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具有“三防”措施的固体废物暂存点。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双棱纸业厂区存在废渣到处堆积现象。
2.
双棱纸业排放的废气主要是使用生物质(木屑)为燃料的锅炉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双棱纸业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正常运行,无黑烟外排,未闻到刺鼻气味。
3.
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双棱纸业废气排放情况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废水排放情况符合《制桨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42

6136

中环督信转〔2017241-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150号麒麟苑13号楼沿街店面,金达打印刻章店,刺鼻废气排往下水道,影响楼上居民。

福州

大气

520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店未进行刻印,但有刻印痕迹。经核查,该店在刻章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店内管道引至店外下水道排放。但检查中发现该店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未及时更换维护,导致废气处理效果不佳,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1.520日,仓山区要求该店立即停止使用2台产生废气的刻章机,并对刻章机废气收集装置内的活性炭进行更换,对废气收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使用。
2.5
21日,仓山区相关单位再次核查,该店店主自行搬离了2台刻章机。522日起,仓山区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店的巡查,如发现整改到位前恢复刻章作业,导致废气扰民现象再次发生,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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