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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_边督边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时间:2017-06-01 14:39 浏览量: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175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6881

中环督信转〔2017272-1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万业锦江城小区附近,里仁工业区内的长乐华拓五金有限公司、福州荣裕实业有限公司等工厂晚上10点到凌晨5点偷排恶臭气体,有时晚上看到烧东西冒烟,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长乐市环保局于518日、23日、24日对荣裕实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523日、24日对华拓五金进行检查,该公司产生异味的制芯和浇铸工序已停止生产,现场正对制芯和浇铸工序环保设施进行整改。铸造加工类企业一旦开炉生产就24小时不间断进行,昼、夜间排气方式一样,主要是夜间气压低,不利于异味扩散,会影响下风向的居民生活。
长乐市环保局于518日、23日、24日夜间对里仁工业区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烧东西冒烟现象。

部分属实

1.荣裕实业扩建项目生产工况尚不能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紧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停止铸造车间产生异味工序的试生产。
2.
华拓五金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长乐市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65日前对异味产生的原因和整治方案请环保专家作出后评价,并报长乐市环保局备案。

2

6885

中环督信转〔201727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春晓苑:1.18号老东北烤肉店,晚上营业到凌晨,油烟噪声扰民。2.小区里面内河脏乱臭。

福州

噪声、油烟

523日,仓山区环保局、金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雪乡烤肉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产生的油烟经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消费者喧哗扰民情况。
 
洋洽河石边路段,长度约200米,受福州地铁2号线施工拦河围堰影响,水位低,水体流动性差,水质恶臭。

部分属实

1.针对洋洽河水质恶臭问题,福州市建委已于201747日完成招标,由中国水环境公司中标,采用PPP运作模式,将洋洽河等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该项目428日动工,项目运作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治理期间,河道底将进行清淤和修复,削减底泥有机质含量,抑制内源污染释放。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2019年上半年力争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
2.
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山街道将继续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巡查,督促雪乡烤肉店规范经营,切实杜绝影响周边居民情况再发生。

3

6886

中环督信转〔201727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玉仑村旁边振胜养猪场,大概几万只,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机场河道,影响下游鱼虾等养殖。

福州

福清市振胜畜牧有限公司以养殖母猪、仔猪为主,经现场清点,该场现有总存栏约4500头。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部分污水排入原有的未做防渗漏处理的集污池,该集污池与机场河并未直接相连。同时由于该养猪场内地势问题,雨水部分淤积在厂区内,振胜公司利用4根软管向猪场边上的机场河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
5
22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经调查,余良奇、郭上银、何阿钱3人的养殖场位于福清市江镜镇玉仑村,距振胜养猪场约10多分钟车程,三人均没有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据当事人介绍,何阿钱的养殖场没有损失,余良奇、郭上银两人养殖的水产品在201751915时左右出现死亡。具体死亡原因,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和福清市江镜镇政府正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1.福清市农业局、福清市环保局已督促福清市振胜畜牧有限公司完善收集管网,雨污分离,将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设施,严禁外排,责令福清市振胜畜牧有限公司限期完成原有2处废弃集污池无害化处理。
2.
福清市环保局已针对振胜公司存在的养殖污水排入无防渗漏措施的集污池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万元。
3.
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振胜公司的监管,督促福清市振胜畜牧有限公司加强粪污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正常运行,严禁污水外排,确保实现零排放,一旦发现其存在养殖废水直排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4.
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和江镜镇政府加快对余良奇、郭上银养殖水产品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理。

4

6903

中环督信转〔2017272-4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池园镇和白中镇交界处观音阁附近(距离普贤村仅300米),堆放大量垃圾,垃圾渗滤液污染农田,且有焚烧垃圾现象,曾向12345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州

水、大气、垃圾

池园镇各村的垃圾收集至该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闽清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每天上午该转运站确实堆放部分待转运垃圾。
垃圾转运站距白中镇普贤村农田约300米,垃圾转运站站内垃圾日满日清,收集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水未对农田造成影响。
今年5月起,池园镇镇区生活垃圾均收集至转运站后,转运至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未有焚烧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闽清县政府责成池园镇人民政府制定规范的垃圾转运流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闽清县政府责成池园镇人民政府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处理转运站垃圾收集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水。
3.
闽清县政府责成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余乡镇垃圾转运站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6915

中环督信转〔2017272-5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岳峰村台东桥头垃圾成山,旁边还有杀鱼杀鸡的摊位,污水到处流,臭气熏天。

福州

水、垃圾

经调查,岳峰村台东桥头为岳峰村垃圾堆放点,因未能及时清理,导致垃圾成堆;由于周边无配套生活设施,群众又有生活需要求,摊贩受利益驱使,在该处占道经营。

部分属实

1.524日,晋安区已对该处堆放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该处环卫保洁力度,增派人员定点值守巡查,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5
23日,晋安区已对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整治,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即予以取缔、整治。

6

6923

中环督信转〔2017272-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村埕元老人会旁有一养猪场(养殖规模20头),臭气扰民、屠宰时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

该养猪场地属于临时生猪圈养场所(养殖规模20头),存放在埕元顶老人会旁边的旧房中,待运往生猪屠宰场屠宰,临时存放点产生一定的臭味,未屠宰不存在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白沙镇政府责成该户不能将购回的生猪存放在旧房中,要直接送往县定点屠宰场。
2.
闽侯县白沙镇政府抽调包村工作队与村干部不定期对该点加强巡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

6926

中环督信转〔2017272-7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城门镇福厦路永辉超市对面的先锋X拍档,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常营业,厨房没有配套油烟净化器,制作食品产生的油烟由一台抽油烟机吸收后通过外墙体连接的一条PVC管道引至房顶直接排放,没有食客大声喧哗现象。但经了解,该餐饮店在日常夜间经营时,二楼偶有食客喧哗,喧哗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 523日下午,仓山区城门镇政府依法拆除了该餐饮店门前影响市容的临时帐篷搭盖。
2.
针对该餐饮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油烟直接排放问题, 524日上午,仓山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58),责令该餐饮店限期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
3.
仓山区城门镇政府、仓山区环保局、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523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责令经营者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主动对店内食客喧哗行为进行制止,避免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4.
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区环保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餐饮店的日常监管,每日安排执法人员巡查2次,督促该店做好食客喧哗噪声管控及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等工作,避免噪声、油烟扰民。

8

6932

中环督信转〔2017272-8

投诉人反映:1.长乐市航城街道万业锦江城周边里仁工业区的路达、华拓五金、荣裕实业,排放废气。2.里仁车里有一垃圾厂,烧垃圾。

福州

大气、垃圾

长乐市环保局于518日、23日、24日对荣裕实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523日、24日对华拓五金进行检查,该公司产生异味的制芯和浇铸工序已停止生产,现场正对制芯和浇铸工序环保设施进行整改。铸造加工类企业一旦开炉生产就24小时不间断进行,昼、夜间排气方式一样,主要是夜间气压低,不利于异味扩散,会影响下风向的居民生活。
长乐市环保局于518日、23日、24日夜间对里仁工业区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烧东西冒烟现象。
5
23日、24日对车里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处理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垃圾进行摊铺、压实、覆土、打药灭菌等防毒防臭工作,同时做好导气石笼的布设以及防火等安全工作。现场检查时未见烧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荣裕实业扩建项目生产工况尚不能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紧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停止铸造车间产生异味工序的试生产。
2.
华拓五金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长乐市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65日前对异味产生的原因和整治方案请环保专家作出后评价,并报长乐市环保局备案。

9

6950

中环督信转〔2017272-9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南通镇廷宅村78家工厂(玻璃厂、纸箱厂等),投诉后改成夜间生产,噪声、排废气,车辆进出噪声扰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环保局责令断电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229-8信访件相类似。
1.
前期查处情况
5
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对6家工厂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这些工厂机器设备均处于停机状态,仅部分工厂存在工人进行手工包装、出货。针对其未办理环评手续投产问题,闽侯县环保局已分别对六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闽侯县南通镇政府组织闽侯县市场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对六家企业进行查封、断电。
2.
信访问题再核实情况
5
24日,闽侯县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再核实,该6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厂内设备、配电箱、大门封条完整,未见开封迹象。

不属实

闽侯县政府要求闽侯县南通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巡查,防止以上6家公司擅自恢复生产。

10

6961

中环督信转〔2017272-10

投诉人反映:1.闽侯县甘蔗镇世纪芳洲,甘洲花园对面,棠石山西大道(交警大队上去500米左右),夜间过往大车噪声扰民。2.闽侯县甘蔗镇员工公寓楼顶有个规模很大的移动基站,担心辐射问题。

福州

噪声、其他

1.523日,闽侯县公安局在甘蔗昙石山西大道“世纪芳洲”小区附近路段进行巡查。经查,闽侯县公安局、闽侯县交通局已于20161129日对闽侯大桥重、中型货车进行限行,目前途经昙石山西大道的大型货车车流量大量减少。现每天夜间仍约有160辆左右大货车通过该路段,通行时噪声较大,且存在司机乱鸣喇叭等问题。
2.5
24日,市通信管理办召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前往该基站,现场进行了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显示,该站点电磁辐射远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环评标准。

1.属实2.不属实

1.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于525日前对昙石大道(昙石环岛至闽侯大桥甘蔗环岛)设立禁鸣标志。
2.
闽侯县公安局对过往司机以及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开展文明行车的交通知识宣传,在禁鸣标志设立后即对昙石山西大道的货车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查纠工作。

11

6967

中环督信转〔2017272-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墙坪桥下村路西养鸭厂(将近1万只),污水排到宝溪水库,造成水体污染,臭气熏天。

福州

水、大气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17、〔2017179-6信访件相类似。
1.
前期查处情况
5
13日,闽侯县政府组织对墙坪村桥下自然村路西养鸭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养鸭场确实存在臭气,但该场采用旱田舍养,鸭子的粪便定期清理,定期加谷壳垫料,清理的鸭粪送往田间作为农作物的肥料使用。且养鸭场所处位置与最近的桥下村居民点相隔一山(黄垅岗),离最近居民点超过1公里,未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5
15日,闽侯县大湖乡政府对墙坪村桥下自然村路西养鸭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鸭舍外的露天活动场,在雨天时有污水经小溪进入宝溪水库,该水库不是水源地,仅用于大目溪电站蓄水发电。
2.
信访件再核实情况
5
24日,闽侯县政府对墙坪村桥下自然村路西养鸭场再次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闽侯县大湖乡墙坪村桥下路西养鸭厂(将近1万只),污水排到宝溪水库,造成水体污染,臭气熏天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闽侯县大湖乡政府督促养鸭场做好场区日常卫生及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污水排放不影响宝溪水库水体。

12

6990

中环督信转〔2017272-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飞路北路永辉超市到森林公园路段,常有不明臭气,可能为垃圾车所致,处理结果不满意。现在垃圾车还是滴撒漏,导致路上臭气难闻。

福州

垃圾

目前基本上杜绝了垃圾运输过程中污水滴漏污染环境的现象,但途经红庙岭垃圾处理场的道路还存在以前滴漏的垃圾渗滤液渗入泥土中,散发出少许臭味。

属实

我市组织各区(县)人员进行12小时设卡检查,一个月来检查垃圾车7000多辆次,查处污水滴漏垃圾车44辆次,处罚金额约10万多元,取消运输资格1辆,其余42辆全部暂停运输,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复检合格后方可准许其运输。我市将继续加强整改,持续严格管理,坚决落实长效机制,杜绝垃圾运输滴撒漏回潮,保障残余污染逐步降解。

13

6996

中环督信转〔2017272-13

投诉人反映:永泰县香米拉温泉酒店正后方有一工厂,噪声、汽油味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经监测,该公司噪声超标。该公司夜间生产时,有偶发性敲打、割裂等噪声,影响群众休息。该公司生产环境不涉及汽油使用,仅有乳化液和润滑油。经查,前段时间因该公司维修西南侧冷却塔,机油味道较重,但目前已完成维修清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机油、汽油味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1.该公司已制定噪声整改计划,拟在车间门口增设篷布,临近敏感点方向车间窗户密闭,加强机器设备润滑降噪等措施。同时,合理调配作业时间,在夜间停止轧机等高噪声作业;加强员工教育,避免偶发性敲打、割裂等噪声等。
2.
该公司对附近群众进行了整改说明,并邀请香米拉酒店参与监督该公司整改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永泰县环保局也将进一步跟踪该公司整改情况,一旦发现该公司逾期未完成治理工作,将依法查处。

14

7000

中环督信转〔2017272-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与福屿后路交叉口,闽福洗车场,占用绿地,马达、高压箱噪声扰民。投诉后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州

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 55-2信访件相类似。前期已查处,523日,鼓楼区组织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洗车店仍在停业整改,洗车增压泵仍然被洪山镇暂扣。

不属实

51日,鼓楼环保局对该店下达改正通知书,要求该洗车店立即停止洗车作业,并立案查处处,罚金5000元;洪山镇政府下达扣押(查封),对该店洗车增压泵进行暂扣。

15

7007

中环督信转〔2017272-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森林公园内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里面,常有人焚烧垃圾。

福州

水、大气

福建省林科院院区内每天生活垃圾均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车一并外运处理,不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信访人反映的焚烧垃圾事件为一位老年住户于5月中旬在单位后山焖烧干树叶种菜。林科院后勤管理人员发现此事后第一时间浇来火苗并进行劝导。

不属实

省林科院后勤管理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院区管理,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6

7019

中环督信转〔2017272-16

投诉人反映:1.闽侯县上街镇溪源村可溪自然村的溪潭边有一农家乐(负责人:马*彬),在溪源溪内养鸭、污水直排溪内。2.溪源村溪坪里有一厂房(负责人:郑*连、林*瑞),夜间污水直排溪内。

福州

1.溪源村可溪自然村的溪潭边是一处民宅,未发现溪源溪内养鸭。2.雾源水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的纯净水来源均为山泉水。车间内设有一条抽水分装系统,将山泉水直接抽到储存罐内简易过滤消毒后进行分装销售,不存在夜间排放污水问题。

不属实

1. 闽侯县环保局于523日责令福州市雾源水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福州市雾源水业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17

7030

中环督信转〔2017272-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江田镇漳流村的康源洗碗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3天前相关部门查封该企业,但是企业仍在生产(夜间),污染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州

水、其他

516日,长乐市江田镇供电所已对该餐具洗涤服务断电,并对电箱进行查封;517日,长乐市环保局对生产线进行了查封;525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发现企业生产,封条完整。

部分属实

长乐市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康之源餐具消毒中心在未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合法审核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18

7033

中环督信转〔2017272-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关口工业区石井路10号福州欣旺物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收购废品(占地十几亩),臭气、噪声、扬尘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扬尘

该件为重复件。524日,闽侯县再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经核实,福建欣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经厌氧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废气由脉冲布袋除尘后引高空排放。该公司生产作业中确会产生废气和一定的噪声,对外环境会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闽侯县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9

7036

中环督信转〔2017272-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66号融侨锦江小区楼下,1718公馆油烟直排、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日月星艺术学校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59日,该1718公馆经监测油烟已达区域排放标准。523日,经监测声音达到区域排放标准。日月星艺术学校主要从事舞蹈、绘画和乐器类培训,门窗未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培训时乐器的演奏声和上课时人员声音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于523日对日月星艺术学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市场监管(洪山)责改字(2017B-023号),要求该学校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在未取得证照之前不得营业,目前该校已停止营业并进行整改。

20

7049

中环督信转〔2017272-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新港路未接入周边污水管网,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内河,河水脏臭。诉求:对接污水管网。

福州

经现场踏勘,周边老旧小区排水方向杂乱,并非均往新港路方向排放。虽然新港路改建时已完善污水干管,且污水支管已预埋至小区门口,但该片区(不含新建)污水仍按旧系统排放,无法接入新建道路。

属实

1.针对因老城区历史建设导致无法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的问题,一是结合老旧片区拆迁提升改造,新建项目将全部接入市政管道;二是新港路道路未建部分预计于20186月完成施工,届时将随路同步完善新港路未建道路的污水管网。2.目前正结合周边内河综合整治PPP项目包,抓紧实施内河截污,将新港路周边打铁港、瀛洲河、达道河等河道按流域列入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中统一实施整治。

21

7050

中环督信转〔2017272-21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白樟镇池埔村,白中镇朱中村、黄石村,陈*炳矿产加工厂,勤莺磨粉厂、林*坤加工点、吴*峰加工点等多家矿产品加工企业无证经营,盗采矿石,排放粉尘,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噪声

今年4月,闽清县开展打击无证矿山开采和非法矿产品加工专项整治行动,将摸排出的16家非法矿产品加工点(含上述10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闽清县政府组织白樟镇人民政府、白中镇人民政府、闽清县环保局、闽清县市场监管局、闽清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联合执法,已对这些非法矿产品加工点采取强制断电和关停取缔措施。

部分属实

闽清县政府责成白樟镇人民政府和白中镇人民政府对已关停取缔的16家非法矿产品加工点开展“回头看”,引导上述加工点业主转型转产,严防死灰复燃。
闽清县党委政府责成各乡镇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做好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2

7061

中环督信转〔2017272-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东大新村1号楼与罗源县人民医院太平间一墙之隔,每当医院有人死亡,家属哭声、连续播放哀乐声、吹奏打鼓、燃放鞭炮等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求:1.医院及早启用新建成的地下室太平间。2.禁止在院内燃放鞭炮、吹奏乐器、燃烧死者遗物等扰民行为。

福州

噪声、大气

罗源县医院太平间存在部分死者家属在遗体停留和出殡期间不听院方劝告,执意在太平间门口哀哭、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等情况。

属实

罗源县医院于524日在太平间门口增设文明治丧宣传标语,并采取措施加强太平间管理,在有病人死亡时将增派保安人员进行文明治丧宣传,劝导死者家属不得在院内燃放鞭炮、吹奏乐器等。

23

7068

中环督信转〔2017272-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满洋路三木家天下C1区幼儿园西南墙角外,垃圾场臭气熏天,蚊蝇滋生。

福州

垃圾

三木家天下C1区格林贝特家天下幼儿园西南墙角外有一处垃圾临时堆放点,因该点位于村道和市政道路交界地段,无固定垃圾池收纳,导致附近村民生活垃圾堆放于此。

属实

1.晋安区政府指定扫地王(福州)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理该区域周边垃圾,做好每日垃圾清运清理工作,避免再次发生垃圾乱堆放现象,防止问题回潮。
2.5
23日下午,扫地王公司组织垃圾车一部、农用车一部配合8名保洁员对现场垃圾及废弃物等进行清理。并在该点设置3个垃圾桶,每日定时清理转运。

24

7075

中环督信转〔2017272-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螺洲大桥下,福建和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河道,厂房未批先建,闽侯县水利局、闽侯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后该公司仍在继续违法行为。

福州

其他

1.福建和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厂房未批先建,部分厂房建设用地超出规划岸线,存在侵占河道现象。
2.
福建和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水利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金10万元。
2.
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未批先建的行为。
3.
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停止生产设备安装,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25

7080

中环督信转〔2017272-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小区18号楼、11号楼架空层,3家杀鸡鸭店,产生恶臭气味,污水乱排,蚊蝇滋生。

福州

大气、水

521日、22日,鼓楼区政府组织人员对上述店铺进行突击检查,上述两家店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但作业现场脏乱,有鸡鸭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店主清空店内剩余鸡鸭,杜绝臭味根源并对店面进行冲洗,规范经营。
5
24日,鼓楼区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对上述店铺现场检查,上述店铺已经停止营业,未发现其他问题。

部分属实

鼓楼区政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五凤街道继续加强巡查,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6

7082

中环督信转〔2017272-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延平乡盘岭村:1.养猪场污水直排。2.砂石场到处采矿,破坏生态。

福州

水、其他

1.该猪圈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
廷坪乡简易机制砂加工场未经审批在溪边制砂。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廷坪乡政府于2017524日组织人员将生猪清理完毕,并将猪圈拆除到位。
2.
闽侯县水利局和廷坪乡政府于2017524日开始拆除违法制砂设备,并暂扣违法运砂车辆一部。

27

7091

中环督信转〔2017272-27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龙田镇赤坑村沙龙溪自然村赤坑村村书记薛*炎进行挖沙开采,毁坏山林,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请查处

福州

生态

福清市龙田镇赤坑村一年前确实存在盗采沙石的情况,龙田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了联合打击。经现场核实,该宗地现场已设立警示牌,积水坑已有青苔,未发现新增盗采痕迹。龙田镇赤坑村沙龙溪地块曾经有人利用休息日、夜间盗采,龙田镇政府在前期打击行动中虽多次突击检查,但均未发现盗采机械及有关人员。

部分属实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已成立专业执法队伍,配备交通工具及巡查人员,对沙龙溪进行巡查,并积极筹措资金进行综合整治工作。

28

7098

中环督信转〔2017272-28

投诉人反映:福州晋安区蕉坑农场门口废弃的池塘被当地村民违章盖房出租给石材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环境,池塘边养鸭养鸡臭气熏天。

福州

噪声、其他

1.该处之前曾存在3家寿山石加工点,由于其紧邻居民区,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现场检查时,3家寿山石加工点均已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已搬离,粉尘和噪声污染源已消除。经523日复查,除一处加工点仍有少量寿山石原料外,其余两间房屋均已清空。
2.
该处房屋房主此前曾在池塘边养有鸡鸭18只,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前期现场检查时,养殖的家禽已迁移,现场未发现有家禽存栏。经524日复查,现场未发现有家禽存栏情况,且之前养殖点环境已清理干净。

部分属实

1.晋安区已督促承租户于5月底前将存放在承租屋内的寿山石原料搬离现址。目前,有2户已清空,剩余一户正在加紧清运中。
2.
晋安区已安排专人加强巡查,跟踪落实整改,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反复回潮,一经发现,立即组织联合执法予以查处。

29

7101

中环督信转〔2017272-29

投诉人反映:福州晋安区茶园路上的茶园垃圾中转站,离小区太近,恶臭扰民。

福州

大气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28信访件一致,属重复信访件。524日,晋安区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处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茶园垃圾转运站建设初期周边还未建有住宅小区,随着近几年城市发展,在靠近该转运站周边建设了多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加,并因垃圾转运站自身作业的特点,生活垃圾在进入垃圾转运站清卸(排队等待)以及站内设备在转运、压缩垃圾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臭味。

属实

1.晋安区立即组织对茶园垃圾转运站内、外进行全面冲洗、消杀、除臭,确保站内无异味,并加强日常监管,垃圾转运站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按时开启除臭设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垃圾转运站内、外进行冲洗、消杀、除臭。同时,于今年513日上午召开全区垃圾转运站管理工作会议,重申了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要求每日及时做好垃圾转运站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按时开启除臭设备,以减轻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
晋安区严格按照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加强全区垃圾转运站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对全区垃圾转运站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整改。同时,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全区垃圾转运站干净整洁。
3.
根据安排,晋安区计划于今年7月完成二环路以内垃圾收运市场化方案,该点位已列入市场化范畴,待该方案论证通过后,于三个月内市场化到位。

30

7103

中环督信转〔2017272-30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西厝砖厂后面有个养鸭场,污染了水源,影响了村民的饮用水。

福州

今年523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该养鸭场建在王隆里水库下的小溪边,鸭子的粪便等排入小溪,对小溪水质造成一定影响。该小溪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并非当地村民饮用水水源,该村村民的饮用水来源于王隆里水库。

部分属实

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已于今年524日与养殖户签订了拆除养殖场、搬离蛋鸭的协议,要求该养殖户于615日前将鸭栏拆除完毕并售清蛋鸭。目前养殖户正在自行拆除鸭栏、加紧销售蛋鸭。

31

7108

中环督信转〔2017272-31

投诉人反映:台江万象社区黎明新村迎春苑10栋门口成了垃圾堆放场,无人管理。

福州

垃圾

今年523日晚,台江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处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处确存在垃圾堆放问题,影响居民生活。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因该处相对僻静,近期常有人将垃圾偷倒此处。

属实

1.523日晚,台江区立即组织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当晚已清理完毕。
2.
台江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规范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杜绝垃圾偷倒现象,确保良好卫生环境。

32

7110

中环督信转〔2017272-32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航城街道龙津村的世和石材、长乐市上湖建材市场内的十余家石材加工厂等皆无环评违章生产,污水直排河流中,污染环境。

福州

518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对福建世和贸易有限公司和长乐市航城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两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经核实,福建世和贸易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石材加工,未经环评审批从事石材加工;该公司石材加工废水配套了沉淀循环设施,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长乐市航城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内7家经营石材修边的商户超范围从事石材加工,检查时发现部分经营石材类商户的地埋式污水处理池沉淀物已满池,未及时清理,存在污水溢出排入河中的现象。

部分属实

1.518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世和贸易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长乐市供电公司当场对该场所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处理,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2.5
10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乐市航城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建材市场内的7家超范围从事石材加工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石材加工经营活动。目前,上述7家经营户正积极配合建材市场管委会进行整改,投入约3万元进行沉淀物清理,并提升尾水循环利用系统。

33

7113

中环督信转〔2017272-33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北园村双湖路8号的福建新时代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文体用品、塑料制品、服装鞋帽等产品的工厂,长期在夜间开始排放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工业废气,该厂西北面的新建厂也经常冒黑烟,严重影响了东盛花园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福州

大气

今年523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西北侧厂房一层注塑车间内32台注塑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南侧排气扇向厂区内排放,车间北侧(近居民楼方向)为密闭窗户及水帘装置。西侧厂房一层6台注塑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东侧排气扇向厂区内排放。西侧厂房三层制笔车间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内未发现产生黑烟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仓山区环保局与今年424日夜间,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排放标准。该公司西北侧厂房已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备案手续,但西侧厂房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不属实

1.今年524日,仓山区环保局对福建新代实业有限公司西侧厂房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予以予以立案调查,拟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在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2.
仓山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尽快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若发现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将对该企业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4

7115

中环督信转〔2017272-34

投诉人反映:长乐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气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今年524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吴航钢铁和吴航不锈钢进行突击暗访,检查时吴航钢铁处于停产状态,吴航不锈钢(营前和洋屿厂区)正在生产,生产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经核实:1.吴航钢铁生产废气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55日停产以来没有排放生产废气污染环境。根据20161011日长乐市环保局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电弧炉精炼炉除尘设施排放口烟尘浓度达到国家限制标准。虽然该公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限制标准,但不是零排放,长期排放对周边环境仍然造成一定影响。
2.
吴航不锈钢(洋屿厂区)酸洗钝化工序酸雾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根据2017520日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氟化氢、硝酸雾浓度达到国家限制标准。吴航不锈钢(营前厂区)配套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521日至23日日均值显示达到排放标准。吴航不锈钢尽管生产废气排放达到国家限制标准,但不是零排放,长期排放的污染物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长乐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吴航钢铁、吴航不锈钢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35

7116

中环督信转〔2017272-35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湖南镇仙宅村的长乐祥泰印染厂的污水未经处理非法排放污染环境,造成村庄地下水被污染,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福州

今年524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和附近地下水进行监测,对锅炉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现场进行比对。经核实,该公司配套有一套日处理量为5500t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物化+生化”联合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潭头污水厂处理,其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有COD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锅炉除尘废水配套有沉淀池,经沉淀、pH调节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所取水样经监测污染物指标均未超标。地下水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未受到污染。

不属实

36

7121

中环督信转〔2017272-36

福州市长乐市文武砂镇五站村(中国联通信号塔边上),一家小型造纸厂,该企业每天产生大量纸管和塑料胶水,排放大量污水和聚炳希化学溶液及黑浓烟,将燃料废渣倒入河流。

福州

1.该公司产品为纸芯管,没有发现生产塑料胶水或产生塑料胶水的工艺;未发现该公司有产生污水和聚炳希化学溶液的工艺,厂区外周边未发现有排污口。2.该公司有14吨蒸汽锅炉配套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观测未见林格曼黑度大于1(黑浓烟)的情况。该公司炉渣露天堆放于锅炉旁空地上,旁边是乡间小沟,部分炉渣散落小沟中。

部分属实

524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责令该公司年产300吨泡沫板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许可前不得生产,并抄告供电部门予以断电。同时,责令并督促该公司按环评批复要求规范贮存炉渣。

37

7122

中环督信转〔2017272-37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镜口与云亭自然村交界处的养鸡场无审批手续,离大樟溪不足200米,在禁养区,严重污染水资源。诉求:取缔。

福州

1.513日南通镇政府已责令该养鸡场于713日前清空养鸡棚,转产转业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其他农业生产。515日该养鸡场周边环境卫生已整改,生活垃圾已清理,养鸡棚内鸡粪已全部进行清理装袋。
2.5
24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再次现场核实该养鸡场无审批手续,离大樟溪不足200米,属禁养区。但该养鸡场系笼养鸡,鸡粪是直接排在养鸡棚的水泥槽上,由人工定期清理收集卖给周边菜农作为种菜养料,不存在鸡粪排到大樟溪影响水资源的问题,且该养鸡场与大樟溪中间隔了一条堤坝,无法排到大漳溪,不存在污染水资源问题。

部分属实

闽侯县政府要求南通镇继续督促该养鸡场于713日前清空养鸡棚,转产转业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其他农业生产。期间,南通镇古城村安排卫生保洁员每天巡查,督促该养鸡场继续做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鸡粪。

38

7124

中环督信转〔2017272-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烈士陵园旁“在这里”大排档,违章搭盖,无证经营,油烟随意排放,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梅溪流域,夜间噪声扰民。

福州

水、噪声、油烟

524日,闽清县有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餐厅于523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在餐厅周边临时搭建遮雨棚、摆放餐桌,用于夜间经营餐饮制售。该餐厅油烟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放,污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涵洞直接排放;该餐厅夜间有时超时营业,存在食客喧哗扰民的现象。

部分属实

1524日,闽清县责成梅城镇对在该餐厅周边临时搭建的遮雨棚、餐桌进行限期拆除,现已拆除。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餐厅油烟、污水排放不规范问题,责令该餐厅停业整改,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后方可恢复营业;针对该餐厅夜间噪音扰民问题,责令其不得摆放露天餐桌并规范营业时间。
2.
闽清县责成责成相关单位,加强对全县餐饮业的监管巡查,促其规范经营。

 

39

7127

中环督信转〔2017272-39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 柠檬春天麻辣烫烧烤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24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经查,1.长乐柠檬春天餐厅厨房内灶头5个,蒸机2台,装修时已同步安装油烟废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后经4台静电油烟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往店前上方店牌后。525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油烟净化装置由专业公司负责清洗、维护。检查时4台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排放口处未见明显油烟和异味。
2.
长乐吴航八点半餐饮店厨房内灶头1个,油炸锅1个,燃木炭烧烤架1个,已安装油烟废气收集设施,无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油烟废气通过管道排入店后小区下水道。525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24日检查时该店装修尚未彻底完成,尚未对外营业,但在520日厨房基本完成装修后,陈康宁及合伙人曾于店内炒菜自用。
3.
信访人反映的“麻辣烫”,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长乐柠檬春天餐厅、长乐吴航八点半餐饮店经营该项目,周边也未发现有经营麻辣烫的店家。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告知长乐吴航八点半餐饮店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长乐市环保局现场要求长乐吴航八点半餐饮店落实整改,未完成整改不得投入营业。525日该餐饮店拆除了排放小区下水道的油烟废气排放装置。
2.
长乐市环保局要求长乐柠檬春天餐厅加强油烟净化装置的清洗、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同时,长乐市相关部门跟踪落实,一旦发现该餐饮店在未达到整改要求前擅自经营,将依法查处。

40

7137

中环督信转〔2017272-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万业锦江城小区多栋楼(1121315号)顶层违规加盖一层,夜间施工,噪声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524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时,未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该小区物业也证实不存在夜间施工的行为,7户装修户的装修行为遵守物业的相关规定。

不属实

41

7140

中环督信转〔2017272-41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里仁工业区路达(华拓)工业有限公司、长乐荣裕实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工业废气,特别是下半夜,异味严重。

福州

大气

经查,路达工业、华拓五金和荣裕实业的制模砂芯均以酚醇树脂为粘结剂,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气体, 产生的异味废气部分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设施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长乐市环保局于523日、24日对荣裕实业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路达工业、华拓五金公司产生异味的制芯和浇铸工序已停止生产,现场正对制芯和浇铸工序环保设施进行整改。铸造加工类企业一旦开炉生产就24小时不间断进行,昼、夜间排气方式一样,主要是夜间气压低,不利于异味扩散,会影响下风向的居民生活。

属实

1.荣裕实业扩建项目生产工况尚不能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紧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停止铸造车间产生异味工序的试生产。
2
.路达工业、华拓五金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长乐市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公司在65日前对异味产生的原因和整治方案请环保专家作出后评价,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42

7141

中环督信转〔2017272-42

投诉人反映:1.长乐市体育公园周边噪声扰民及里仁工业区排放废气异味严重。2.机场高速里仁大桥段没有隔音板。3.里仁工业区内金磊纺织有限公司机器声太大,没有隔音,散发化纤异味。4.公园对面福州恭仔公司、福州纵横公司、吉祥冷冻厂未隔音除尘,夜间生产,噪声扰民。5.路达(华拓)工业有限公司、长乐荣裕实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工业废气。

福州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长乐市体育公园周边噪声扰民及里仁工业区排放废气异味严重”情况属实。
2
.里仁高架桥部分桥段安装有隔声屏障,部分未安装。
3
.长乐市金磊纺织有限公司518日夜间监测厂界噪声数值超标(南面和东面),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整改;519日,该公司停用了高噪声设备(南面两台排气扇),夜间再次监测时该公司南面厂界噪声已达标,东面厂界夜间噪声超标,520日,该公司已封堵了南面两台排气扇。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未嗅到明显的化纤异味。
4
.这三家公司集中位于长乐市气象局前,主要设备是冰柜和压缩机,经现场监测噪声未超标,周边无居民点。
5
.长乐路达工业有限公司和福州荣裕实业有限公司的制模砂芯均以酚醇树脂为粘结剂,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长乐市环保局于518日、23日、24日对荣裕实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铸造车间都未生产。523日、24日检查时,路达工业公司产生异味的制芯和浇铸工序已停止生产,现场正对制芯和浇铸工序环保设施进行整改。长乐市华拓五金有限公司铸造工序委托给长乐路达工业有限公司加工。

部分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已函告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州分公司,要求机场高速里仁大桥全桥段安装隔音板。
2
.针对长乐市金磊纺织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长乐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其在65日前完成噪声整改工作。
3
.针对福州荣裕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生产工况尚不能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加紧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停止铸造车间产生异味工序的试生产。
4
.针对长乐路达工业有限公司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现场检查时在厂界外可闻到明显异味。长乐市环保局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责令该公司在65日前对异味产生的原因和整治方案请环保专家作出后评价,并报长乐市环保局备案。

43

7144

中环督信转〔2017272-4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金屏巷南湖花园小区门口明清炖罐,违章扩建,油烟直排扰民。

福州

油烟、其他

523日,台江区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店有违章扩建、违规占道经营等情况;同时,该店已于59日安装配有规范的油烟净化器,并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油烟净化器清洗合同,现场检查油烟设备运行正常,油烟系经处理后再排放。

不属实

台江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将对该店油烟净化器使用、清洗等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门店油烟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

44

7147

中环督信转〔2017272-44

投诉人反映:位于仓山区盖山镇螺城路锦记海鲜火锅楼隔壁的无证家具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垃圾、扬尘

523日,仓山区政府相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前厅作为展厅使用,后厂进行生产加工,生产车间设备已安装,未进行生产,锯木车间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未发现污染迹象。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且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显示的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5
10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福建天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问题,向该公司下达《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榕仓市场监管城责改字[2017]0601号)》,责令其于69日前完成变更登记。该公司即着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于512日向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于当日取得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台)登记内迁出核字[2017]4289号)。524日,该公司已取得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

不属实

1.523日,仓山区环保局向福建天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下达《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仓环监[2017]84号),责令其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私自投入生产,一经发现,仓山区环保局将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2.5
23日起,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45

7148

中环督信转〔2017272-45

投诉人反映:京台高速闽侯甘蔗收费站前500米、龙台山大门对面的一家地沟油厂,污染严重,恶臭扰民。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241-25相类似。1.前期查处情况.522日,闽侯县环保局对福州禾丰源饲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通书。闽侯县甘蔗街道和县供电公司对福州禾丰源饲料有限公司实施断电处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认证的锅炉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并予以封存。2.信访问题再核实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经现场再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524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闽侯县甘蔗街道工作人员到该厂现场再核实,公司仍处于断电状态,没有生产。

不属实

46

7153

中环督信转〔2017272-4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35号嘉园小区1号楼下的潭锦记、巴蜀人家2家餐饮店,噪声油烟大,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福州

噪声、油烟

523日,仓山区政府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仓山区潭锦记传统美食、仓山区巴蜀人家小吃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该小区未配套公共烟道,2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至地下管道。核查时,上述2家餐饮店未发现明显噪声,但经了解,上述2家餐饮店日常夜间营业时,偶尔会有食客喧哗,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针对嘉园小区一层沿街店面未配套公共烟道,油烟通过下水道排放的问题。58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仓山区桔园二期(含嘉园小区)未配套公共烟道的小区,邀请多家环保专业治理公司对桔园二期(含嘉园小区)进行实地查勘。513日至15日,仓山区环保局已完成两套餐饮油烟治理备选方案。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由仓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2.
针对仓山区潭锦记传统美食、仓山区巴蜀人家小吃店等2家餐饮店,夜间食客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仓山区建新镇已将嘉园小区列入重点巡查范围,每日安排2批次人员进行巡查,一经发现食客喧哗噪声扰民的情况,将现场责令经营者主动约束食客的喧哗行为,避免喧哗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47

7197

中环督信转〔2017272-4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的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闽旺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竹岐锦奇树脂工艺厂、闽侯民间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闽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闽侯盛柏深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闽侯县宏福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杰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宏威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福闽高科福建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百宜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芳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尚群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森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常春腾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闽侯闽兴纺织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编织有限公司、福州鹰翔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青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明榕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星之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弘博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鸿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兴城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该乡乡长陈*国袒护这些企业。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土壤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近段时间,闽侯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及相关乡镇陆续到现场核查。
1.
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扰民部分属实。大部分企业在竹、木制品的生产车间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个别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能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2.
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喷漆气味部分属实。企业喷漆工序已配备水帘机、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部分
属实

1.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过渡期即开展以下工作:(1)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2)对于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3)对于已经通过环评竣工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4)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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