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加快培育一批百亿乃至千亿级工业龙头企业。现将该政策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系列指示要求,按照“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战略部署,聚焦“扶”和“引”两点共同发力,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影响力、产业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引领作用,为我市争当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进一步筑牢产业之基。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措施》重点解决的是当前我市工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超千亿规模的超大型龙头企业,对产业带动力作用不够突出,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明显的问题。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措施》,市政府林中麟副市长多次召集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先后召开
2.制定依据:该《措施》属首次制定出台,相关内容严格遵循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主要参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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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指导思想、龙头企业标准及认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组织保障和附则等七个部分。
《措施》提出了到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措施》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没有收到不同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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