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榕政办〔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传承、保护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福州市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技艺保护和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由市工信局牵头,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福州市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的实施意见》(榕政综〔
经兰文副市长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会议精神和相关部门意见,我局对《若干措施》(送审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月6日林宝金书记赴台江区调研非遗保护和文化旅游工作时,对寿山石雕、脱胎漆器和软木画等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对《若干措施》又做了进一步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形成了《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技艺传承保护、加强宣传展示、鼓励开拓市场等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1.鼓励艺人参评国家级奖项。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奖的艺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鼓励艺人提升技艺。鼓励行业艺人参加高等院校工艺美术专业研修班学习,一年
3.补贴资深艺人授课传艺。提高濒危技艺带徒授艺津贴标准,国大师带徒授艺津贴由每月500元/人提高到每月1000元/人;省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由每月300元/人提高到每月600元/人;一级名艺人、工艺美术师等由每月200元/人提高到每月500元/人。
4.扶持八大美院毕业生创业。对国内八大美院毕业来榕从事福州传统工艺美术创业的青年学生,符合《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榕人社就〔
5.优先培养濒危技艺艺人。对从事濒临失传的重点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的人员,在授予荣誉、职称评定、非遗传承人评选等工作中,优先予以支持。
6.扶持各级非遗传承人。对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非遗传承人给予扶持。其中:市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给予传承补助
(二)强化技艺传承保护
7.鼓励参评大师示范工作室。在漆艺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的基础上,新增软木画、寿山石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给予一次性
8.扶持传承基地创作生产。依法采购传承基地创作生产的作品(软木画、脱胎漆器),用于公共空间、博物馆等地方陈列。在申请各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时,对软木画、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寿山石雕等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历史建筑保护修复。
9.加大收集整理记录技艺力度。鼓励挖掘、整理、征集、记录、研究福州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系统梳理工艺美术资源,建立技艺数据库。对正式出版(有
(三)加强宣传展示
10.支持协会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支持市级行业协会开展收集、宣传、推介、展示等工作。
11.支持举办有影响力大型展赛。对在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举办的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展或专业展,经审计,给予承办单位全额场租补助和不超过场租
(四)鼓励开拓市场
12.鼓励行业协会组团参展。为加大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福州传统工艺美术影响力,除参加省外展销会给予企业补助以外,新增参加省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展销会补助。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参加的展销会,给予牵头单位标准摊位费
13.扶持濒危技艺设立展示销售点。鼓励在三坊七巷、上下杭、南公园等历史文化街区承租福州古厝集团资产的公司设立软木画、脱胎漆器展示销售点,对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每年由古厝集团给予年度租金
四、政策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若干措施》为行业培养储备人才,提升行业艺人专业素养,建立传统工艺美术数据档案,以传承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增强传统工艺美术发展活力,打响福州工艺美术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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