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01-26 18:04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药监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产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7号)、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3〕3号)和《关于公布重点管理和调度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械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消费〔2023〕180号)精神,市工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3〕53号)。经企业申报、县区汇总、项目审计、信息核查等程序,拟对下列2个项目予以奖励,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日前向我局、市财政局反馈。 

  市工信局:计财处,联系电话:83258616 

  纪检组,联系电话:83258323 

  投资处,联系电话:83221688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电话:87116766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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