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微信公众号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1 |
1 |
微信公众号平台“福州工信”代运管项目采购 |
代运管 |
要求供应商具有信息采集、信息制作与处理的能力,在权威信息发布等方面具有第一手信源。要求供应商团队人员构成丰富、具有创新意识、擅长多种传播表达,有能力支撑福州工信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
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现场填写《获取登记表》或致电
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
五、开启
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
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4、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陈云、林佳珍/0591-83393310)、负责人(游莲钦、吴国泷/0591-8339330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1-83258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
联系方式:张秀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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