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局经发局: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共10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公共服务11项、其他行政权力 4项、其他权责事项 56项。权责事项中需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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