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15:37

各县(市)区工信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有关规定及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工商户中直接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制作、研究、设计等工作,符合《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8号)有关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指导精神,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专业:寿山石、木(根)雕、漆艺、软木画等传统工艺美术系列。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委托评审函 

  (1)市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县(市)区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所属县(市)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我市国有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3)非公有制企业和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寄存在市属、县(市)区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委托评审函; 

  无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按以下方式推荐: 

  ①隶属于福州市寿山石行业协会、福州市脱胎漆器行业协会、福州市木雕行业协会的会员,统一由协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②非会员按企业注册地提供属地工信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4)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应提供申报职称层级相关空岗证明1份; 

  2.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贴一寸免冠蓝底彩照)一式4份。 

  3.《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三十份,一律用 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不必装订。 

  注意:简明表中符合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任职条件的业绩在行首请标注★号;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申报单位或委托单位公章,并标注“由原件复印”): 

  (1)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屏图,无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2)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每年9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的聘约合同;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 

  (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提供1年以上社保缴费凭证); 

  (7)身份证。 

  以上材料中,初次申报的不需要提供(2)(3)(4)(5)。 

  5.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照一张,背面注明申报专业、级别和姓名(字体工整)。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绩材料。 

  (1)已发表的作品、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论文或著作在知网www.cnki.net等学术期刊平台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http://www.gapp.gov.cn/index.htm1CN刊号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屏图;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一式2份,要求从期刊原件中复印,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评审前将对代表作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 

  (2)作品彩照一套(贴在A4纸上附作品简要说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7.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高、中(初)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一份(下同,简称《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A4纸)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2)报送材料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胶装)成册。在文件盒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级别、工作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地址。申报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3)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者,均须参加现场技能操作考核。 

  (4)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重新申报时应补充新的业绩、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核后同意申报的人员,请将《备案表》《简明表》电子版及已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代表作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tgyc622@163.com。纸质材料统一装在23×31厘米的塑料文件盒(文化用品商店有售)中送评审单位 (按上述顺序装订)。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职称评审表格,政策文件等有关事项请登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的“通知公告”中下载浏览。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8号)文件,以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申报的,高级技能等级证书须提供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截图。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上报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2页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高、中(初)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各有关单位务必认真组织,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之间的工作日集中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工信局工艺处工艺职改办(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22室)。 

  联系人:彭顺审  联系电话:15359151358传真:87836476

 

 

  附件:1.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办〔2018]2号) 

      2.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



福州市工艺美术人员          福州市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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