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10 17:03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2025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福州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电子、化工、轻纺、科技管理、冶金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文〔2021〕1号、闽工信职改〔2023〕19号(附件8)等文件规定,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年限要求详见《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对应简表》(附件1)。

2.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自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颁布之日(2019年1月22日)后,按有关规定经注册后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年限要求时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3.符合《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第三点,第(一)、(二)项规定的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基本任职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4.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5.省外、军队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需经具有职称确认权限的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申报专业

1.机械专业: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农业机械、机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工模具、锻造、铸造、热处理、焊接、制冷、锅炉等工作。

2.电气专业:从事电机电器、电气、自动化、输变电及其自动化、输变电及其用电工程等工作。

3.电子专业:从事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广播电视、半导体 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修等工作(计算机网络、软件须参加全国软件考试的专业,不在评审范畴)。

4.化工专业:从事化学工程、基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高分子化工、石油与煤化工、电化工、稀有元素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机械、化工自动化及仪表等工作。

5.纺织专业:从事纺织、化纤、丝绸、印染等工作。

6.食品专业:食品、制糖、制盐等工作。

7.科技管理专业:从事技术综合、节能环卫、产研融合等工作。

8.冶金专业:钢铁、有色及稀有金属冶金、金属 材料及加工、冶金理化检测、冶金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第三十七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申报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2):

(1)市直企、事业单位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各县(市)区企(含民营企业,按注册地归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职改办(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3)市属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市属科研机构等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须在委托函中注明单位专技岗位空岗情况,并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请在线上初审通过后于系统导出)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请勿增减或调整页面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左侧装订线处用纸条封边,避免首末页脱落。表中“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对应的空白信息须打印后填写或签名;推荐意见除所在单位意见外,其余盖章要求对应委托评审函出具主体。(如民营企业应按注册地归属,由县(市)区职改办(人社部门)盖章推荐)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请在线上初审通过后于系统导出)一式25份:

(1)A3纸打印不折叠,每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一栏所填业绩应附佐证材料,任职期间有调动经历的,其业绩应由所取得单位出具佐证。

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请在线上初审通过后于系统导出)一式1份:A3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证书、证件类材料1份:①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凡能在教育部“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提供上述网站的认证打印件;无法查询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约合同(非劳动合同);④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贡献的获奖证书;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⑥身份证。

6.《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存入人事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参与的2项(申报初级提交1项)及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佐证。

8.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符合申报条件的理论成果1篇作为送审代表作: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其内容应结合申报人工作实践,且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要求不少于2000字,评审将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

代表作提交打印件3份(无发表要求,若已发表则需提供中国知网查询的论文认证复印件、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佐证),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并署明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另外2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不盖章。代表作提交后不得更换。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500字左右)2份:A4纸一页内打印,内容以现从事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为主,其中1份需署名;另1份隐去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10.申请转评(变更专业)的人员,须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1.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背面注明申报专业和姓名。

12.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应补充新的理论、业绩成果。提交的证书(除学历证书)、文章、业绩、任职年限等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序号5-9(申报初级无需提交8)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经委托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注明“由原件复印,已审核无误”后,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顺序装订成册(隐去信息的2份代表作、1份业绩简介应单独提交,不入册)装入系绳文件袋,将清单粘贴于文件袋封面报送。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申报网址:https://rcfw.fzszqztc.com:9400/(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服务平台),申报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5月10日,线上审核将于申报截止后集中开展。

2.各单位应组织指导技术人员按照“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栏目中申报须知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于申报审核时间截止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3.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8059395572。

(二)现场审核

未经线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职称评审申报实行层级负责制: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市工信局直接受理,县(市)区属企(含民营企业,按注册地归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工信部门受理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工信局;人事档案在省属人事代理机构(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等)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逐级申报。

福州市受理时间统一为6月8日至6月10日(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6月15日前汇总报送。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29室(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人才处),福州市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材料报送前请根据东部办公区访客系统使用指南(附件6)进行预约。

五、工作要求

(一)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明表》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

(二)监管要求。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评审表》中“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科研和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其后两年内不得申报。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答辩要求。申报工程师须参加答辩考核(附件7),未参加答辩视为放弃申报。答辩考核时间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申报人员。

(四)其他事项。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政务公开中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相关政策文件可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rcfw.fzszqztc.com:9400/(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服务平台)的相应栏目浏览、下载,或关注“福州工信”公众号,回复“职称政策”下载。

 

附件:1.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对应简表

2.委托评审函

3.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5.福州市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联系电话汇总

6.东部办公区访客系统使用指南

7.答辩考核流程及有关事项

8.《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         福州市职称改革

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