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6-08-17 11:35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台江区数据管理局:

为更好传承保护发展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技艺传承保护、鼓励开拓市场,根据《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市2026年度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1.提升技艺补助

(1)项目与补助标准

参加高等院校工艺美术专业研修班学习,一年(120学时)以上,获得毕(结)业证书的,给予学费5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

(2)申报条件

①从事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行业的艺人;

②2025年学习课时120学时以上;

③2025年获得毕(结)业证书。

(3)申报材料

①信用承诺书;

②研修班课时证明(120学时以上);

③毕(结)业证书复印件;

④学费缴交凭证复印件;

⑤本市行政区域内近三年社保缴交证明。

2.大师带徒授艺津补贴

(1)项目与补助标准

按《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审核,对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技艺在我市开展大师带徒授艺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1000元/人(不超过两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州市特级名艺人、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师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600元/人(不超过两人),行业资深艺人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500元/人(不超过两人),最长不超过三年。

(2)申报条件

①从事软木画、脱胎漆器大师带徒授艺的;

②学徒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

③每位大师享受授艺津贴的学徒名额不超过2名。

(3)申报材料

①信用承诺书;

②大师带徒授艺申请表格;

③申报者基本情况资料(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果是资深艺人的,需提供资深艺人证明);

④学徒基本情况资料(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带徒协议复印件。

3.软木画学徒津补贴

(1)项目与补助标准

按《福州市关于抢救保护软木画技艺的扶持措施》(榕工信工艺〔2019〕41号)文件规定,每年择优筛选不超过10名从事软木画生产创作的年轻学徒或艺人,每人每月给予2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②申报对象(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中从事软木画生产创作的,未满30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轻学徒或艺人均可向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

③申报资质:申报主体必须拥有基本的技艺能力,至少拥有一名软木画技艺骨干,设有供年轻学徒或艺人从事软木画生产制作的工作台。

备注:软木画技艺骨干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荣誉称号:从事软木画制作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州市特级名艺人或一级名艺人、福州市市级或福建省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②职称: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称。③资深老艺人:从艺30年以上且由行业协会或两名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或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福州市工艺美术特级名艺人荣誉称号,或两名高级工艺美术师联名推荐的从艺人员。

(3)申报材料

①申报主体(单位)的信用承诺书;

②申报对象(个人)的申请表;

③申报主体(单位)的申请报告;

④申报主体(单位)的营业执照;

⑤申报主体(单位)与申报对象(个人)的用工或从艺协议。

(二)强化技艺传承保护

1.出版专著补助

(1)项目与补助标准

对正式出版技艺收集整理类专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部5万元补助,软木画、脱胎漆器书籍优先安排,每年不超过10部。

(2)申报条件

①2025年已正式出版(ISBN书号)的专著(5万字以上);

②专著内容为福州传统工艺技艺收集整理;

③申报单位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人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社保。

(3)申报材料

①信用承诺书;

②出版专著项目申报表;

③正式出版专著原件;

④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三)鼓励开拓市场

1.鼓励行业协会组团参展

(1)项目与补助标准

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展销会,予以牵头单位标准摊位费20%的补助,每家牵头单位每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参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标准摊位费80%的补助,每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次展会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条件

2025年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的,由市级行业协会组织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展销会。

(3)申报材料

①信用承诺书;

②牵头组织单位、参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金补助申请报告;

③2025年牵头组织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依法经营所在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对资金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2.纸质申报材料一律采取胶装形式,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并由县区审核,确保与原件一致)。其中,封皮规定为蓝色,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申报时间及所属县区等。

3.推荐申报项目由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一式2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6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三、其他

1.本通知及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下载。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3.联系人

工艺处:林璐静,联系电话:0591-87834876

邮箱:ctgyc622@163.com

财政局:陈卓芊,联系电话:0591-87116778

 

附件:1.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县区填报)

2.2026年度福州市工艺美术专项保护资金申报封面

3.信用承诺书

4.福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艺人)带徒授艺申请表

5.软木画学徒生活补贴申报表

6.出版专著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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