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800-2019-000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5-28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计财〔2019〕15号
  • 发布日期:2019-05-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榕工信计财〔2019〕15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9-05-29 16:27

  榕工信计财〔2019〕15号

 

有关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扶持成效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及企业项目见附表)。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查的对象为2018年度获得专项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双随机检查规定的比例,本次抽查企业数7家。项目包括开拓市场、企业技改、省级软件专项等。近两年已经抽查过的企业,本次不安排检查;被抽查企业有其他项目获得奖补资金的一并检查。

  三、检查内容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挪用;

  2.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3.项目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看项目,查凭证的方式,了解工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检查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公开。

  五、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由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计财处、业务处以及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人员组成。局分管领导带队,并邀请驻局纪检组共同参与。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登录福州工信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2.业务处室人员参加各自项目的检查,受检企业及所在县(市)区工信局,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联系,并做好对接工作。

  3.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应携带执法证,参检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附: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双随机”检查时间及企业项目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