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1800-2019-0007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7-22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新兴园区配套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综〔2019〕82号
- 发布日期:2019-07-24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工信综〔2019〕82号
福清市工信局、罗源县工信局,福清市财政局、罗源县财政局,福州台商投资区、江阴港城经济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级重点工业园区体制机制的意见》(榕委发〔2017〕10号)中关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由福州市、园区所在地两级财政各给予50%贴息”的精神,经研究,制定2019年市新兴园区配套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补助对象
福州台商投资区、江阴港城经济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等3家新兴类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补助标准
由福州市、园区所在地两级财政对园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各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
贴息仅针对各家银行贷款项目,非银行贷款项目不在补贴之列。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一个园区一张表);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银行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2017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贷款基数证明材料;
6.银行出具的2018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放款证明材料;
7.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资金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出申请,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送所在地工信局、财政局审核,同时还应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按照系统所列要求填报。上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此次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2.园区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6日前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报材料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形式,并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传真、申报时间等。
2.申报纸质文件为一式三份,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3.资金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州工信网站查询下载,网站地址为www.fuzhou.gov.cn/zgfzzt/sjxw/。
4.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李 萍,83653257;
市财政局:方慧敏,87116657。
附件:1.2019年市新兴园区配套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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