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0500-2014-0006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4-10-09
- 标 题: 2013年度福州市经济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 发文字号: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2014-10-09
- 有 效 性: 有效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经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4〕26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02号),福州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省工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规划、计划、导向目录等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我市工业企业与央企、省企、外资企业合作;指导协调榕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拟订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四)负责全市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等能源的应急保障工作。
(五)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全市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六)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轻纺、机械冶金、医药化工和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负责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九)组织开展市际政府间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外地驻榕办事机构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包括1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113 |
105 |
福州市经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5 |
3 |
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
全额拨款 |
5 |
3 |
福州市工艺美术 研究发展中心 |
全额拨款 |
5 |
3 |
福州市信息产业 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6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福州市经济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工业持续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加大投资;突出做好项目对接,抓好项目协调服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深化“两化融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改善提升生态环境;推进区域协作发展,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工业总量跃上新台阶。全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7000亿元,达到7254亿元,比增14.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6767亿元,比增14.4%;完成规模以上增加值1665.4亿元,比增13.7%,工业增速超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福、厦、泉三个中心城市中居于领先位置,并位居东部沿海省会城市前列。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275.1 %,提高8.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67亿元,比增9.8%。工业用电量198.5亿千瓦时,比增10.9%。纺织化纤、轻工食品、机械制造3个千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冶金建材产业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全市千亿产业增加到4个。龙头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省电力公司和金源纺织集团产值首破百亿,全市百亿企业总数发展到8家。
(二)惠企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年落实增产增效用电补贴、稳增长系列奖励、技改资金补贴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惠企政策扶持资金达4.2亿元,其中市本级资金2.8亿元。扶持和规范担保业发展,14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为11510家中小企业提供228亿元融资担保;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10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3475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4.8亿元。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实施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为企业减负超过10亿元。进一步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编制发布《福州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引导和鼓励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使用本地产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进一步提升了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全年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预计达270%以上,同比提高10个点以上。
(三)推进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意见》和《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推动福州高新区、蓝色产业园和临空经济区等工业园区快速发展。贯彻落实省技改12条措施,深入实施技改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进203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对45项市级工业重点项目下达技改补助资金3935万元,引导企业技改投资44.3亿元。科立视触控屏、源达针织高档纺织品、百洋海味鲭鱼罐头生产线等77个项目竣工投产,总投资324.94亿元,达产后预计新增产值642亿元;巴陵石化己内酰胺、广福鑫铜铝材扩建、福抗药业等66个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844.21亿元,达产后预计新增产值1066亿元。实施省级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重点项目274项,完成投资882亿元,超年度计划60个百分点;实施市级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重点项目216项,完成投资496亿元,超年度计划33.5个百分点。
(四)持续深化民企项目对接。2013年市经委圆满完成省第三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暨签约活动相关工作。研究出台民企项目对接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强化民企项目对接目标责任制,推进项目对接常态化。全年新对接民企产业合同182项,总投资达1437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109%和53%,超额完成省下达对接合同项目500亿元的任务,投资总额列全省第一。2013年合同项目已动工142项,开工率78%,高于省下达开工率指标28个百分点;2011-2012年期间对接的155项民企项目中,已动工142项,开工率达91.6%,高于省下达开工率90%的目标任务。市经委荣获2012年度全省民企产业项目对接工作一等奖。
(五)持续推动央企项目对接。市领导亲自带领市经委等部门多次走访央企,推进央企合作,生成一批新的央企投资项目。市经委建立并完善了央企项目月报、联动、协调和服务机制,主动为央企提供热情、高效和全程服务,取得丰硕成果:一是中交四航局福建区域总部等3项央企项目已竣工投产;二是新开工10项央企项目,超额完成6项,总开工项目达28项;三是全年新对接中节能环保、神华海西总部、中航幸福航空运营等8项央企项目,总投资1163亿元。2011年以来,我市共签约央企项目53个,总投资4983亿元,其中47个央企项目进入全省“三维”跟踪管理信息系统,总投资4139.87亿元。全年完成央企项目投资234.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79.56亿元,两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六)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努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2013年认定鑫港纺机 、捷星显示科技等17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华映光电、国脉科技等10家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推荐锦江科技、雪人股份等5家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22项新产品通过了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约占全省总数的50%,其中达到国际水平4项,国内领先14项。2013年跟踪服务125项产学研项目,扶持31项重点产学研项目,预计项目完成后可新增销售收入37.9亿元,新增税利6.9亿元。出台扶持工业设计产业政策,鼓励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设立海峡工业设计专家工作站,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培育国家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4家,省级3家。
(七)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市经委牵头建立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化融合推进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省级工商发展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和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认定工作。目前我市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已达154家,预计全年产值达到1510亿元,比增20.13%。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出台《加快福州市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加快专业园区建设、加大财税扶持、创新金融体制机制、加强市场开拓支持等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充分整合产业发展资源,组织国家和省物联网、省软件专项、LED产业等项目资金申报,全年共组织117个企业(项目)申报,助推物联网、云计算、LED等行业加快发展。提升信息产业园区承载能力,组织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显示器)产业示范基地”完成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推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联网基地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中国软件名城、国家数字家庭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安全可靠工业控制系统产业园等四个国家级项目申报,其中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已获批。两化融合方面,组织推荐长源纺织等3家企业申报省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上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1家、两化深度融合五年行动方案重点建设项目33个。总部经济方面,国脉科技、三奥信息等6家工业企业被市政府认定为第二批总部企业,进一步推动工业优化产业结构。
(八)深入开展节能降耗。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城市”创建活动,抓好连江县、罗源县石板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监督工作。全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8项,其中,造纸7项,产能8.5万吨;制革1项,产能8万标张。全面各县(市)区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完成工业80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任务与考评。抓好重点行业对标,配合省经贸委完成56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工业锅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等50项技改项目,形成年节约8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协调、推进江阴工业区耀隆化工、东南电化、中软集团、巴陵石化等企业实现原料互供、管道运输。成功举办“2013年全国节能周活动暨第二届海峡西岸(福州)节能产品博览会”。全年完成省政府下达“十二五”节能目标序时进度,年度GDP能耗下降到0.508吨标准煤/万元。
(九)持续拓展经济协作。推动省际间、地区间和友好城市间的经济联合与协作。5月牵头承办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第十五次市长联席会议和“海交会”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合作展等一系列活动。做好福州市参加第九届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市长论坛和第九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筹备组织工作。10月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福州)寿山石文化节暨第九届中国名石雕刻艺术展。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西博会”、“青洽会”、“广博会”、“亚欧博览会”和福州-银川产业对接会。落实援疆、援藏项目规划建设,完成第五批援疆工作,做好第六批和第七批援藏衔接。落实做好重庆万州区的对口支援和产业对接工作,推进企业间经济技术合作。做好县区对口支援,对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四县在强化产业联动、节能与循环经济、产学研联合开发,以及申报农副产品重点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安排。
(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业管理。全面规范议事、办事规章,系统修订、充实党组议事规则、廉控“十个严禁”等35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三服务”等活动。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完成经委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打造“一家两员”党建品牌,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提高服务企业效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审核项目的办理时间普遍压缩2至3天,项目当场办结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行业建立和完善了软件行业、医药化工行业数据统计制度;机械冶金行业开展了高强钢筋生产情况检查、民爆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艺美术行业引导协会抱团拓展市场,加大力度建设寿山石鉴定中心等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第22届工艺美术设计创新大赛,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全系统做好企业管理提升和咨询诊断工作,完成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达250多项。全年共举办10期企业成长培训班,为中小微企业培训管理人员2600多人。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年,委属企业死亡和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率为100%。做好接访息访工作,全年共接待职工上访121人次,处理市信访局转来信访件101件,回复率100%。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市经委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30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74.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274.08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35.25万元。
(二)201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297.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9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24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17.6万元,公用支出128万元。
2. 项目支出2051.45万元。
3. 年末结转结余12.2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297.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83.95 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二)行政运行121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补贴、奖金、社保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19 万元。主要用于职称评审工作及内设机构工作经费支出。
(四)事业运行16.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补贴、奖金、社保支出。
(五)专项业务4.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支出与创建文明城市奖励经费支出。
(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4.44万元,主要用于产学研经费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扶持金支出。
(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万元,主要用于新成立事业单位福州市信息产业服务中心开办费支出。
(八)文化创作与保护40.98万元,主要用于漆画《母亲》、《绽放、亲和》制作经费支出。
(九)其他文化支出43.85万元,主要用于寿山石文化节暨中国名石雕刻艺术展经费支出。
(十)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2.91万元,主要用于300余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32.69万元,主要用于工交口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等相关费用支出。
(十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春节过节费支出;
(十三)能源节约利用31.02万元,主要用于能源与循环经济工业扶持资金支出;
(十四)其他资源勘探业1.2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集群工作经费支出;
(十五)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08.42万元,主要用于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十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43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补贴、鼓励企业上规模、中小工交企业和生产性贷款补贴、鼓励企业上市、获名牌、驰名商标、通过质量认证等奖励工作经费支出;
(十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1.2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招商经费、三维项目对接资金、工业目标任务完成运行奖励资金、技术改造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开拓市场项目补助资金、救灾发电机组改造及维护资金支出。
(十八)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展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64.47万元;主要用于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经费、支援不发达地区等经委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6.37万元,同比下降19.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1.67万元,主要用于参展、观展、考察市场;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技术产业交流考察;项目对接;参加研修、研讨班、培训等。2013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人次。与2012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6.5%,主要是:2013年赴台招商、项目对接比重较2012年有所增加,赴台经费相对较低。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0.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1.6%,主要是:2013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不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3.7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项目对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81批次、接待总人数。与2012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7.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事宜,压缩接待经费支出。
附件: 1. 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