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2500-2022-0005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2-10-27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四季度工业稳生产稳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函运行〔2022〕148号
  • 发布日期:2022-11-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四季度工业稳生产稳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工信函运行〔2022〕148号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时间:2022-11-03 10:40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确保四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及分工一览表的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服务,督促落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工业生产的不利影响,确保工业平稳运行。 

  二、加强稳生产问题协调服务。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走访联系,实施日监测、日反馈,密切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原料供应、物流保障等情况,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各类困难问题,属于跨区域问题县区难以协调的要第一时间上报。请于每日下午四点前反馈本辖区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需提请省、市协调解决的问题。联系人:林圣杰,联系电话:18050200520。 

  三、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监测分析,落实日监测、旬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促稳定运行、促产销对接、促企业“小升规”、促项目投产、促政策兑现等四季度重点工作,奋力实现全年预期发展目标。 

  专此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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