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2-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2-07-06
  • 标    题: 党的十八大福州市经济委员会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榕经企〔2012〕638号
  • 发布日期: 2012-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党的十八大福州市经济委员会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榕经企〔2012〕638号
来源: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时间:2012-07-06 00:00

市消防支队: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2号)、公安部、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党的十八大福州市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榕消联[2012]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经委系统实际情况,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经委系统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和安全生产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和安全生产环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相关职能处室积极协调合作,全面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经委系统各单位及所管理的民爆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经委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部署经委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相关各项工作。

组长:陈继鹏书记、主任

成员:陈碧玉、黄济霖、吴银恕、张朝海、张锐、蔡晓于、翁云疆、郑惠强、陈驹、谢竞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企业指导处)办公室主任:翁云疆(兼)办公室副主任:黄志强 成员:林榕、曾加、陈晓峰、杨建国、王培基、陈国光、林开明、陈立丹、王点羽、林捷,负责经委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传递、检查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深化“清巢火患”战役,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火灾隐患治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在委属企事业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集中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2、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福建省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城镇集体联社、各相关职能处室尽快出台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7月份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逐一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

3、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大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务必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经委所属企业和经委负责管理的民爆行业要求在2012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工作。

4、发动企业干部职工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干部职工积极查找、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核实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集中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结合贯彻《福建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闽政办[2011]205号),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栏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领导人的培训内容;城镇联社、委各相关职能处室要组织本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消防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轮训。要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借助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门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组织动员部署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8月15日前完成),市经委安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所属企业及民爆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讲评,及时总结分析工作重点、难点,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部门联动合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针对前期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加强防范。十八大开幕前,开展攻坚行动,强化全面督导检查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面维护经委系统消防安全。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市经委安办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之前和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实施统一调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把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战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完胜。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所属企业和民爆行业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察,狠抓落实。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指导处),从7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报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

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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