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05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5-03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检查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装备〔2018〕91号
  • 发布日期:2018-05-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检查的通报
榕经信装备〔2018〕91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5-04 10:18
有关县(市)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治理,确保我市“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活动顺利召开,我委于4月19日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对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和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开展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民爆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福州有福建省闽盛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三家民爆企业,其中福建省闽盛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属于鼓楼区,办公地点均位于晋安区东二环泰广场,无生产、仓储和销售。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在我市共有连江、晋安、永泰、罗源、福清、长乐、闽清等七家民爆仓库。
  二、检查情况
  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有配备犬防,但经过监控抽查,并未发现夜间有犬进行巡游。
  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共有两项安全隐患:1.夜间巡查人员有漏出现象,没有完整落实巡查制度;
  2.仓库周边树木、杂草已经影响周戒报警。
  此外,民爆仓库西面金凤凰农业生态园有扩张的迹象,应确保与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整改情况
  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两项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1.由仓库负责人对各班组夜间巡查漏查工作进行通报,强调夜间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已对仓库周边、杂草进行清除。
  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应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与金凤凰农业生态园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金凤凰农业生态园的建筑物及人员活动不得进入库区安全距离范围,建立动态管理体制,适时监控。并及时对外部距离重新测距,并将测量结果上报我委,如超越安全范围立即加以整改。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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