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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1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1-13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企〔2018〕323号
  • 发布日期:2018-11-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
榕经信企〔2018〕323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11-15 15:54

  榕经信企〔2018〕323号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相关处室、委属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26号),结合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榕安办[2018]128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和11月2日福州市加强海上安全监管紧急会议精神,结合9月全省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和中秋、国庆节前我委领导集中带队检查情况,针对当前我市安全事故多发形势和巡查检查经信系统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同时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抢工期、赶进度,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方面。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委属企业要针对秋冬气候干燥的特点,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联合街镇、村居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持续宣传、联合攻坚,认真清理火灾隐患,严格查封未按标准整改的场所及企业,对发现消防设施、应急设施配备短缺、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典型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提请相关有权部门处理,切实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相关处室要认真抓好民爆物品、油气管道、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电安全的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岁末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力落实“打非治违”,全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单位实际,部署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格处罚非法、严重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底):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材料上报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尤其是岁末年终,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秋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强力开展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

  (二)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要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优势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将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上报相关有权部门。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相关处室要强化行政执法意识,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提交相关有权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针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单个部门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要采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集中执法,重点打击,查办一批典型非法违法案件。

  (三)加强警示教育,实施联合惩戒。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管理和“黑名单”企业,从社会舆论上对生产经营企业产生警示和教育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监管成效。要结合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定期排查隐患,规范安全作业,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要结合岁末年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今年以来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措施,强化典型引导,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工作成效。请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相关处室、委属企业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联系人:王点羽,联系电话:83940326,传真:83533792,

  电子邮箱:fzjwqg@163.com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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