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8-001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1-13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企〔2018〕323号
- 发布日期:2018-11-15
- 有 效 性: 有效
榕经信企〔2018〕323号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委相关处室、委属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26号),结合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榕安办[2018]128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和11月2日福州市加强海上安全监管紧急会议精神,结合9月全省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和中秋、国庆节前我委领导集中带队检查情况,针对当前我市安全事故多发形势和巡查检查经信系统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同时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抢工期、赶进度,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方面。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
第二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第三阶段(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二)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三)加强警示教育,实施联合惩戒。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监管成效。
联系人:王点羽,联系电话:83940326,传真:83533792,
电子邮箱:fzjwqg@163.com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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