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19-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19-01-31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能源〔2019〕22号
- 发布日期:2019-01-31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工信能源〔2019〕22号
水口水电站、界竹口水电站,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2018年度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运行和最小下泄流量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闽工信函能源﹝2019﹞54号)和《福建省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试行)》(闽价商﹝2017﹞304号)有关要求,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市已建成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共计2座,分别为水口水电站和界竹口水电站。
二、考核结果
(一)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情况。水口水电站和界竹口水电站均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
(二)在线监控装置运行维护情况。以水电站年度数据完整率为指标对装置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比对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2018年,水口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数据完整率为99.97%;界竹口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数据完整率为99.67%。
(三)最小下泄流量达标情况。以水电站年度最小下泄流量达标率为指标对最小下泄流量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比对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2018年,水口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达标率为100%;界竹口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达标率为80.92%。
三、有关要求
(一)各水电站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生态下泄流量统筹生态和发电用水,科学做好来水预测,合理提出发电计划。同时继续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水电站下泄流量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运行故障。
(二)国网福州供电公司按照闽价商﹝2017﹞304号文件“...设区市电网企业根据设区市经信、水利部门提供的考核数据及情况,测算当地水电站上一年落实生态流量涉及的电量、电费金额等数据,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给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等要求,尽快将相关数据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附件:2018年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情况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