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1200-2021-0004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1-12-20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油气管道“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装备〔2021〕201号
- 发布日期:2021-12-23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工信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福州管道管理处、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治理,同时坚持管道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次
二、存在问题
1.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宏路分输站进站道路和分输站大门因历史遗留用地问题被土堆阻挡,存在安全隐患。
2.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福州管道管理处福清洋下街道附近部分管道被划入博金(福建)织造有限公司红线范围,用地企业拟修建围墙,将阻断巡检道路,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
1.请福清市工信局牵头,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和相关街道配合,共同协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宏路分输站进站道路和分输站大门被土堆阻挡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土堆进行清运,做好村民解释工作,推进土地征迁手续,同时请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监控力度。
2.请福清市工信局牵头,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相关街道配合,共同协调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福州管道管理处福清洋下街道附近部分管道被划入企业红线范围问题,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审定红线范围并协调企业保障油气管道正常巡检工作。
3.请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福州管道管理处和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管道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区域的远程监控等安防设施建设。
4.请福清市工信局于12月29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我局。
联系人:林东,联系电话: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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