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2600-2012-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4-10
- 标 题: 关于陈群杰同志退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人[ 2012] 305号
- 发布日期:2012-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委各处室:
机冶行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陈群杰同志,女,1957年4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至2012年4月止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38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省人民政府闽政[2006]40号等文件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同意陈群杰同志退休。退休费按90%比例计发,从2012年5月起执行。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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