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2600-2014-0002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4-09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杨海燕同志退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人〔2014〕343号
- 发布日期:2014-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委机关各处室:
杨海燕,女,经济协作处副主任科员,1959年4月出生。1977年1月参加工作,至2014年4月止年满55周岁,连续工作年限38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省人民政府闽政〔2006〕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杨海燕同志退休。退休费按90%比例计发,从2014年5月起执行。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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