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1000-2021-0004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1-12-17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州市2022-2024年度软木画年青从艺人员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工艺〔2021〕43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实施意见》,引导和鼓励年青人从事软木画学习创作工作,传承好我市软木画技艺,促进我市软木画行业持续发展,根据《福州市关于抢救保护软木画技艺的扶持措施》,经研究,决定开展
一、发放生活补贴的对象、标准及年限
择优筛选不超过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
三、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对象(个人):凡在我市辖区内在册企业、个人工作室从事软木画生产创作中的年青学徒或艺人(本通知年青人是指1992年1月
2.申报主体(单位):申报企业或工作室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供年青学徒或艺人软木画生产创作的工作台。
3.申报资质:申报主体必须拥有基本的技艺能力,至少拥有一名软木画技艺骨干。
备注:本通知软木画技艺骨干是指: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工作室(申报主体)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申报主体对申报对象进行核实汇总后集中向申报主体所在县(市)区工信局提出申请,并将申报对象(个人)申请材料作为附件;
3.各县(市)区工信局集中受理后择优筛选,会同县(市)区财政局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定,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清单
1.个人申请表
2.企业或工作室申请报告
3.企业或工作室营业执照
4.从艺或用工协议
六、择优筛选及管理办法
按照各艺术学院美术专业毕业生优先、熟练工优先的原则由申报对象所属地工信局申报初审。每半年由市工信局组织入选人员进行技艺考核。原则上第一年后要熟练掌握亭、台、楼、阁、花、草、人、树等零部件其中的两种,第二年后要熟练掌握其中的四种,第三年后要独立制作并运用不少于四种零部件完成一幅作品。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工信局制定,由市工信局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抄送市财政局。不合格的停发生活补贴,并责令返还。
七、生活补贴发放及要求
生活补贴每年拨付至申报企业或工作室,由企业或工作室按月发放给申请个人。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艺处 林璐静
附件:福州市软木画年青从艺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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