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3000-2023-0004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3-05-25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软件业品牌企业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软件〔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05-25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工信软件〔2023〕16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软件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培育和推广福州市品牌软件企业,助力全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一、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基础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条件
(1)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
2.基础申报材料
(
(
(3)近四年审计报告(关键页)或财务报表;
(
(
(
(
(二)分类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1.软件功勋企业
(
①2022年营业收入达
②曾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
(
①获得上述荣誉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以及上榜排名情况,多次上榜的需全部提供;
②入选福建省互联网企业
2.软件骨干企业
(
①已上市或列入省级(或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
③承担国家重大实验或重大专项;
④入选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⑤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或未来独角兽)或瞪羚企业名单;
⑥承担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
①提供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与申报书填报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满足条件③需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及项目报告(含项目说明、项目实施情况、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满足条件⑥应提供与省工信厅签订的任务书;其他则提供对应的入选文件复印件;
②研发机构建立情况的证明材料(入选文件或校企合作合同等复印件)。
3.软件新锐企业
(
①入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项目(工信部);
②入选三大榜榜单及中国芯优秀产品龙头企业;
③获得过国家部委授予的奖项;
④入选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⑤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或未来独角兽)或瞪羚企业名单;
⑥具备
⑦入选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名单;
(
①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与申报书填报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入选文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②研发机构建立情况的证明材料(入选文件或校企合作合同等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如实组织纸质申报材料(基础申报材料和分类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标明页码并设置彩色隔页,有关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一式3份胶装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在书脊处从上至下依次标明(手写或贴纸)申报意向、单位名称和所属区县(如:2023年度软件业骨干企业或新锐企业-福州市
三、申报时间
各属地工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核对章)后,加盖工信部门骑缝章,于2023年6月6有日前正式行文并随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
四、注意事项
1.以集团母公司名义进行申报的企业,只能申报“软件功勋企业”,与母公司关联企业可申报“软件骨干企业”或“软件新锐企业
2.申报企业可对照申报条件同时申报“软件骨干企业”和“软件新锐企业
3.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提供的证明(佐证)材料有效时间段为
4.本通知及项目申报相关附件可登录福州市工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或关注“福州工信”微信公众号,发送“软件品牌企业”获取下载链接;
5.受理处室及联系方式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
联系方式:0591—83258357/83211432
附件:
2.信用承诺书
3.2023年软件业品牌企业推荐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