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3000-2023-000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3-07-03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推进〔2023〕36号
- 发布日期:2023-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工信推进〔2023〕36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
一、征集范围
全市有意愿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
(一)平台服务商
具有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整合能力的平台服务商,能够将多个行业共性应用服务系统进行集成,实现行业共性应用的数据集成与分析。
(二)专业服务商
面向细分行业制造业
二、征集条件
申报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福州市内注册,运营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行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1.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2.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他制品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等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三)对已纳入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集成服务商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申报单位,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服务能力进行专业评估;
(二)服务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调整。
四、征集流程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填报《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
联系人:林官锦 电话:18605910272
附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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