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3-3000-2023-0009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3-12-11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推进〔2023〕79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福州市已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
一、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二)申报企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填报
采取线上形式常态化进行申报。企业在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服务平台(
(二)审核流程
1.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严格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等要求,通过服务平台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初审后推荐。
2.福州市工信局对推荐上报的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计划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员引导。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积极宣传发动,成熟一家、申报一家,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列入试点的企业数字化改造予以资金支持,主要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可通过服务平台公告通知栏查看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具体政策措施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作为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中之重,汇聚各类资源,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
福州市工信局:
郑志刚
林官锦
鼓楼区工信局:
台江区工信局:
仓山区工信局:
晋安区工信局:
马尾区工信局:
长乐区工信局:
福清市工信局:
闽侯县工信局:
连江县工信局:
闽清县工信局:
罗源县工信局:
永泰县工信局:
高新区工信局:
(二)技术支持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福建省分院
郭老师:
杨老师:
魏老师:
附件:
2.《被改造企业申报操作手册》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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