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经委 时间:2014-02-08 11:47

  (2013年12月)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的要求,由福州市经委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47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3258307;传真:0591-83258301,邮箱:fzsjwbgs@163.com)。

  一、概  述

  2013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室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市经委“政府信息公开栏”,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委有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社会公众知晓。本年度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共计128条。其中,涉及本部门业务类信息包括:招商引资项目介绍,项目进展情况介绍,产业政策类信息5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9条,产业集群类信息13条,应急类信息16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7条,以及投资办事指南类信息25条。

  二是继续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及时传达各类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条例规定。

  三是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进一步落实审批制度,做好专人审查工作,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规范进行政府公开信息日常报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向市档案馆报送2013年度的政府公开信息128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机构职能类2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20条,其他主动公开类7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经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此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公开公示栏等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3年度本部门受理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计4条,主要受理方式:网上申请,内容涉及:1.关于印发《福州电网统调电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原市属企业福发公司改制时对职工补偿金事项的具体规定(包括职工身份界定,补偿金标准等)》(榕经企〔2002〕33号);其余2条均非本部门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计4条,答复数4条。其中,同意公开数2条;不予公开数0条;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数2条。

  (三)本年度没有受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尚未收到过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没有进行过收费,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措施

  2014年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强本办自身建设与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学习教育。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融入到业务之中,确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遵循原则,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统计期限是从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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