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经委 时间:2014-11-28 17:46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文件要求,我委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经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经委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绕省市部署,重点公开福州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节能与循环经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群、大基地、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决策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公开促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业发展环境。今年,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榕委办〔2014〕2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4〕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14〕1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4〕131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榕委发〔2014〕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榕政综〔2014〕227号),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1-11月,累计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篇,办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件;在福州市经委上公开政务信息360余条,发布政务微博700余条;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政务信息65条。迄今为止,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点击数超35600人次,累计上传信息1千3百余条。

  (二)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委没有尚未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为增进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理解,我委重点对惠企政策、信息产业、循环经济、民营经济等方面的信息解读。截至目前,共发布10篇政策解读信息切实做好工业经济有关政策答疑解惑工作。

  (四)抓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我市福州工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专人负责坚持每个工作日及时发布我委工作动态,在政务微博“福州工业”上发布信息至少2条,收集有关工业发展方面的舆情信息及时回复粉丝评论12345接收群众意见,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处置回应截止目前,在新浪、腾讯两个官方微博“福州工业”发布有关信息共计700条,回复粉丝评论共计170条。今年以来共收到12345诉求件共计262件,均按时限答复。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网站已于11月中旬正式上线,为了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了解我市工业发展动态,我们将继续做好市经委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经委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梳理每项行政目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运行程序和监控规则,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在细化量化裁量空间的基础上,明确操作流程,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落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1.简政放权工作市经委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事项共3大项,9小项,窗口认真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所有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办理环节简化为“2+1”模式(收件审核—审批办结,加现场踏勘)。承诺时限全部缩减为不超过法定时限30%,外地驻榕机构设立登记备案全部即办,达到了审批环节“少”,办结时限“快”的效果。全部事项完全授权由窗口审定。

    2.积极推进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符合标准要求、便于操作的、《福州市经委行政审批流程图》、《福州市经委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实现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格式化、公开化。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彻底清理兜底性条款。学习宣传贯彻《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

    3.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并办结审批项目184件,当场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4.窗口建设情况

    (1)学习上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中心安排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岗位履职和为民服务能力。掌握入驻窗口办理事项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适应窗口工作岗位的需要。

    (2)作风上认真贯彻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马上就办”,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窗口管理及入驻人员教育培训,在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批工作的各项规定流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发生“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窗口评价器评价总满意率100%。窗口工作人员获月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由于我委无专门的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本年度没有实施过行政处罚。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及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经委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经委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行政经费等支出情况以及2014年度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执行情况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进收费信息公开。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并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我委本年度没有投标采购相关信息。

    (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我委本年度尚无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的信息。

     2011年1月,根据《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发展〔2010〕569号)文件精神,我委下发了《关于下放县(市)区企业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榕经技术〔2011〕51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内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除国家、省经贸委另有规定的外,全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经贸(发)局核准和备案。因此,2012年至今,企业项目备案和核准我委均不受理,由所在地的县(市)区经贸(发)局负责,其信息通过所在地政府进行公开。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由于我委网站11月中旬刚上线,在公共服务信用信息公开方面亟待加强完善。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条例》、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委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以及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认真办理公开申请。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其需求截止目前为止,我委办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共1,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将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处室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管理轨道。定期开展公开工作检查,及时通报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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