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1-12 08:36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的要求,由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658,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258307;传真:0591-83258301,邮箱:fzsjwbgs@163.com。 

  一、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工作基本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我委共在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政府信息109条,电子化率达到100%,档案馆送达率100%。 

  2.主要亮点和成效。本年度,我委为了更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调整修订了相关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我委政府信息政务信息,我委加强了各类平台建设力度,调整原官方网站为专题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更加简洁明了,同时开通了“福州经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大大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查阅了解的便捷性。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17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发〔2017〕4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等文件要求,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为目标,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加强公开保密审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权责清单方面,经过认真梳理,共有权责事项15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权责事项63项。预算公开方面,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我委网站和委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本委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及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重点公开委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和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017年,我委共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开展4期民意征集和网站调查活动,开展五项政策解读;在“福州经信”专题网站(原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各类政务信息1400余条;“福州经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0余条;发布微博政务信息700余条。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7年,我委在原有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调整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印发了《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门户网站运维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和《福州市经信委政务宣传类信息保密审查表》,明确信息报送、公文传递、文件资料保存等均要有分管领导审批,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署名签字。对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017年,我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组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并指定1名干部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委无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建设高效的专题网站“福州经信”。2017年9月,为实现对网站的集约化管理,在市数字办指导下,我委原官方网站整改为专题网站。通过改版,归并整合网站栏目,设置经信动态、工业发展、信息产业、技改创新、惠企政策、机构设置、联系我们等6类栏目,进一步方便了群众阅览和办事。 

  2.加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内容维护保障工作。2017年,我委将“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作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宣传平台,结合党的十九大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全年共在该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 

  3.开通“福州经信”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了顺应新时期政务宣传的需要,我委于2017年9月开通了“福州经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并以每周近20篇的频率更新发布最新惠企政策、产业动态、工作动态等信息,着力打造与民沟通、与企联系的便捷通道。 

  4.精心打造“福州工业”官方政务微博。2017年,我委发布微博政务信息700余条,每月累计阅读数4000余人次,积累粉丝近3万人,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向市档案馆全文报送2017年度的政府公开信息电子和纸质文档109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77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惠企政策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财政资金类信息5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6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查阅我委政府公开信息,一方面及时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另一方面,我委及时将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公众可到市档案馆和我委档案室查阅公开信息。此外,我委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委网站、公众号平台、公开公示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府解读数量 

  为增进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理解,我委加强对出台的惠企政策解读,今年我委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了5篇政策解读。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图文推送,同时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宣讲团队深入企业召开政策宣讲会,累计举办10余场政策宣讲会,现场服务企业1000多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进一步规范12345群众诉求件办理程序,制定出台《福州市经信委12345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诉求件查阅、收取、转录、批转工作,并要求承办处室按照公文办理流程,由经办人拟办、处长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答复。2017年,我委共办理诉求件248件,做到及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加强信访矛盾调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控制舆论稳定,2017年累计接访约200多人次,接访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出具相关证明函140多件,受理省市信访局转来来信来访件60多件,化解积案1件,处理回复信件60多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我委受理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条,历年累计36条,主要受理方式:网上申请。2017年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有:“智慧城市建设情况”相关信息公开申请、“福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顶层设计”相关信息公开申请、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城市智慧治理”相关资料公开申请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计7条,答复数7条。其中,同意公开数2条;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条;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数4条。 

  (三)本年度受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受理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有1条办理情况为不予公开答复。依申请内容为:经信委共审批同意福州市无线电元件五厂几名住厂职工和非住厂职工享受单位放弃产权,包括他们的姓名,年龄和享受面积。必须回复是否有非住厂职工享受单位放弃房产权。不予公开答复原因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委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起,申请人陈碧燕因对我委关于2017年3月28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7年第5号)不服,于2017年5月24日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7月21日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查:维持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做出的2017年第5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榕政行复〔2017〕64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公众参与力度不够;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 

  2018年,我委将进一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惠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加大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统计期限是从2017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9

87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9

87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

3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7

36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

3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4

          3.其他类型答复数

4

1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