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制定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及《关于印发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60号 )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项目
1. 企业中标奖励
(1)申报企业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同)
(a)申报企业为已列入福州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
(b)申报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c)申报企业参与本省其他地市或省外(不含境外)项目公开投标;
(d)申报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e)申报企业中标项目合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新提“小升规”企业当年度和之后2年内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并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实际履行的收入款项(已开票已回款)占合同总金额的70%以上。
(2)奖励标准
按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含),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含)。
2. 企业或行业协会等单位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
(1)申报条件
(a)申报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合规运营;企业为已列入福州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
(b)申报单位牵头组织举办福州全市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且参会企业达30家以上;
(b)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2)奖励标准
主办单位每场次活动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市工信局:运行处,电话:83258380;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电话:8711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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