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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政策解读_科技政策_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14 16:03 浏览量:132

    

  经政府同意,科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市科技局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开展了相关工作。首先,根据省科技厅部署,对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出34个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报送省科技厅。随后,依托市情报所对江苏、深圳、上海等省市的概念验证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并结合成都、江苏等地经验,提出我市重点产业链中试基地布局建议。此外,组织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高校院所,同时函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照省科技厅新修中试创新服务三类平台的定位,对我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意向清单进行核对并调整删补后报省科技厅。根据《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学习研究省级行动计划精神,借鉴国内先进省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包括五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州分中心的建设,整合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围绕福州市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功能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力争到2026年,支持遴选认定省级中试服务平台5个以上、共性技术平台5个以上;到2028年,支持遴选认定10个以上省级中试服务平台、10个以上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福州市转化和产业化。

  第三部分建设模式。一是中试服务平台,着重围绕福州市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机械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支持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以及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建或共建行业特色鲜明、运营机制灵活、开放服务共享、示范效应良好的中试服务平台,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设;二是共性技术平台,引导支持属地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主体,发挥科研力量优势,独立或联合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或概念验证中心,同时,大力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州分中心建设,引导支持全国高校在榕建设或联合建设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或概念验证中心,重点打造“新型功能材料概念验证平台、印刷OLED/QLED先进显示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共性技术平台市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设。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建好用好现有各类创新平台中试创新资源,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中试供给,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育力度,四是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五是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六是孵化赋能科技企业群体,七是推进中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八是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九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动态管理。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市级认定的中试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其建设运行及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平台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平台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或“捐投结合”等方式赋能平台建设。

附件

  《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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