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再次开放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系统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通知本辖区内应参加三年评价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按时提交三年评价表,申报开放时间为6月3日-15日,县区审核推荐时间相应延长至6月18日,相关要求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
业务咨询:于 阳 83321620,郑荣火 833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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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87882011,87862680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再次开放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系统的通知》(闽科服函〔2025〕56号)
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服函〔2025〕38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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