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6-09-18 16:32
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台江区数据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科外函〔2026〕56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局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6年9月23日12: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将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并将纸质申报书(2份)提交我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请。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省科技厅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1151,zlxl@istcc.cn。

人才处:0591-87114127;

  三、有关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3日,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8日

来源: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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