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申报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闽科成[2019]31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1.申报对象为福州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较完善,建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内部激励机制,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人员;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科研仪器设备。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达2.5%以上;
5.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近3年新增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至少1项、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
(二)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为福州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
2.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在产学研合作中成效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
3.制定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之间建立了产学研的合作机制,有负责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和人员;
4.有内设的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有一定面积的科研场所和相关科研仪器设备。企业牵头申报的,其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5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达2.5%以上;
5.近3年至少有2 个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并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ptgl.fjkjt.gov.cn),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选择“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起草-添加-选择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申报书》或《福建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中的佐证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二)福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
四、推荐名额和推荐原则
1、推荐名额:福州市科技局可推荐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2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
2、推荐原则:
(1)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综合其上年度研发开发费用、上年度销售收入、近3年新增产业化的科技成果项目数及新增产值等情况择优推荐。
(2)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综合其上年度研发开发费用、上年度销售收入、近3年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数及新增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州市科技局成果与基础处 郑荣火 李海峰
联系电话:83322832、83352378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通知》(闽科成[2019]31号)(请在福州科技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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