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5-2500-2023-0004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2023-11-17
  • 标    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研发中心职能总部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科〔2023〕288号
  • 发布日期:2023-11-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研发中心职能总部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榕科〔2023〕288号
来源:科技局 时间:2023-11-17 10:53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14日关于做好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函(附件1)通知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福州市研发中心职能总部,并按照规定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

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22】59号)(附件2)关于研发中心职能总部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推荐。

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的第一(二)2点;相关表格的电子档可登录福州市科技网,在“通知公告”栏目的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推荐时间要求:各县(市)区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125(周二),请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县(市)区政府推荐函及经县(市)区政府审核批准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福州市科创服务中心(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3层319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kejicg@163.com

3、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处 郑荣火 83322832 13809512823

   13506998988

  2)材料报送:

    科创服务中心 宋佳馨 83321195 15655360701

 

附件1《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函

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22】59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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