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进一步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助力畅通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渠道,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785号)以及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易贷”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信用〔2020〕4号)要求,请各相关处室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条件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2.经营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信用状况良好;
4.经营状况良好;
5.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6.签署《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
二、报送流程
申报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信用承诺书》、《“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送至福州市科技局对口处室联系人信箱,各处室对申报“信易贷”企业进行初审后,将名单汇总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经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筛查后上报市信用办,由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贷和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并及时反馈企业获得贷款情况。
三、联系方式
请相关处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并对企业获得借款及后续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关注。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王庆鑫:wqj9604005@163.com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魏慧玲:fzkjgxc@163.com
附件:1. 信用承诺书(“信易贷”推荐中小微企业
专用)
2.“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
(第X批)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
信用承诺书
(“信易贷”推荐中小微企业专用)
一、本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二、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本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单位承诺,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履行“信易贷”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自愿退出“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第X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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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所在地 |
企业划型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意向银行 |
贷款需求(万元) |
贷款用途 |
企业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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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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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审核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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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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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在地精确到县(市、区)或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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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划型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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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属行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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