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日期:2025-01-21 09:08 来源:市局抽检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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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共抽检135批次,其中合格131批次,不合格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二、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鳞茎类蔬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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