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351-2500-2017-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12-25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7〕135号
  • 发布日期:2017-12-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7〕135号
来源: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时间:2017-12-28 09:02

  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为目标,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防控火灾方案,大力排查整治人防系统所属人防工程、各种设备设施、场所的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防办指导下,按照高效运作、决策科学、指挥有力的要求,成立福州市人防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燕敦主任 

  副组长:王兴荣副调研员 

    员:黄文魁、孙俊华、林茂乐、池志强、许美勇、 

  戴启光、李忠 

   三、排查范围和责任分工 

   火灾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有:一是人防基本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和警报设施;二是本系统所属开发利用的早期(单建式)人防工程;三是在建人防工程;四是各部门办公场所、仓库、伙房等 

  根据本办各部门职能分工各处室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处牵头本办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本办消防技能培训和本部门办公场所、机关大楼、伙房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办各处、直属事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掌握全市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法规宣传处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和本部门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3.工程审批主要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和在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中防万宝城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工作。 

  4.指通处、机关党委和质监站主要负责各自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5.管处主要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早期(单建式)人防工程和各开发利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承租单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6.指挥所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通信值班室、人防指挥所、警报设施、消防安全工作 

   四、排查重点 

   一是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规程与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是否落实检查巡查、维护保养等制度;二是消防安全设施状况。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等设备是否良好;三是电气设备设施状况。检查办公场所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及内部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人防指挥所的电气设施、用电设备是否良好,其他各类场所的供配电线路、控制系统及防雷设施是否存在消防隐患;四是检查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用火、用气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五是检查是否违规存有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是否存在人防工程内部违规常住人员问题;六是检查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油漆等易燃易爆用品管理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防火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器材是否完备;七是检查落实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等。 

  五、方法步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我市人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工作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阶段(即日起2017年1231日)。各部门要明确所属的火灾隐患排查部位和场所,列出清单,切实摸清底数,拉网式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与在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场所承租单位(个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部门于2018年1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综合处。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11日一2018年131)。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根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责任部门应专门成立整治专班,协调消防部门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上报工作。对无法整改到位的场所,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各部门落实整改情况于2018年25日前报综合处。 

  (三)严防严控阶段(2018年21日一2018年1231日)。各责任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留死角。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由办领导带队,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到人,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资料综合处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平管处要督促指导承租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严格落实消控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值守通联顺畅。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战备值班制度,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果断处置。要全时保持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人防现有指挥平台、资源、设施和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法规宣传处要充分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各县(市区)人防办要根据本通知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