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351-0200-2013-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3-12-16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3〕111号
  • 发布日期: 2013-12-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3〕111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3-12-16 00:00

各县(市)、马尾区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各县(市)、马尾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称“结建”工程)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对“结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质量监督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结建”人防工程,均应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专项质量监督管理。

二、质量监督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和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人员由市人防办、县(市)、马尾区人防办相关人员组成:

站长:温仲提

常务副站长:朱孝贵;副站长:林英廷

质检员:林伟青、吴骏超、汤杰、王康,郑辉(罗源),林大针、林碧芬(闽侯),曾兆茂、蒋贞榕(长乐),魏积忠(马尾),李菁(永泰),张杰(连江),温建会(福清),钱晨辉(闽清)。

三、质量监督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质量监督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人防工程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二)经审图合格的各专业人防图纸(复印件);

(三)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报告书(复印件);

(四)防护、防化设施设备合同及清单(复印件);

(五)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六)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七)人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并附人防监理资格证书;

(八)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依据国家、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内容,对在建人防工程进行开工前、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监督申报:各县(市)、马尾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一个月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马尾区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质量监督申报,符合条件后转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及通知书(由县(市)人防办转交建设单位)。市办、马尾区办审批的“结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前一个月,直接向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监督备案后,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技术交底,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防设备厂、人防监理单位按规定派项目经理等人参加。

)控制点检查:在施工到控制点(底板,墙体,顶板,结构)时,预埋件预埋到位、钢筋绑扎完成后,由监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控制点检查,由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员到现场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出具纸质监督记录,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厂家相关人员及质监员现场签字确认。需整改反馈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要保存纸质记录备查。

)抽查

  当多批次施工时,除第一次施工必检外,此后按施工批次的1/31/4进行抽检。

  ()综合检查

 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综合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及人防质监站应派人参加。

  建设单位在申请综合检查的同时向市人防质监站申报工程内业资料、质监员签字确认的监督记录及反馈材料,内业资料备齐后市人防质监站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市人防质监站与当地人防质监员共同签字确认)。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接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质量监督检查记录的反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现场检查记录》由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统一编号、印发。现场检查记录情况须有质量监督员的确认签字,监理单位应及时将《人防工程质量整改反馈单》送交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坑(地)道式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按规定依法行政,严格规章制度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否则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榕人防[2011]第83号文件)停止执行。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1216  

 

  

附件1

底(顶)板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 钢筋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 梅花拉结筋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 防爆地漏是否预埋到位;

 5. 顶、底板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6. 水泥垫块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7. 钢筋搭接长度是否满足要求;   

 8. 钢筋有无锈蚀;

 9. 人防预埋管是否预埋到位;

 10. 集水坑是否按图设置;

 11. 临空墙两侧配筋是否正确;

附件2

墙体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 钢筋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 梅花拉结筋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 防护设备门框墙配筋是否满足要求;

 5. 临空墙两侧配筋是否正确;  

 6. 穿墙管预留预埋是否施工到位 (通风、测量管、电气备用管等有无安装到位及做密闭肋);   

 7. 孔洞预留是否到位;

附件3

主体结构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穿越围护结构的管线是否有预埋管,预埋管伸出墙面是否符合要求(30~50mm );有无翼环;

3.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单元隔墙的孔洞封堵预埋;    

4.防护设备门框预埋;    

5.封堵构件预埋;

6.各出入口是否预埋4 ~6根备用管;     

7.战时主要出入口是否设置防爆呼唤按钮; 

8.气密测量、测压、取样管预埋管是否预埋;    

9.是否有蜂窝、麻面、露筋现象;    

10.内业资料。

附件4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

现场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

参加单位

及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防护设备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

检查情况及结果:

  

 

 

建设单位

(签字)

监理单位

(签字)

施工单位

(签字)

防护厂家:

(签字)

质监站

(签字)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

               年   月   日

附件5

人防工程质量整改反馈单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质监(   )改字第(   )号】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现逐项反馈如下:

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

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对质量问题的复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复查单位盖章: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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