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局部)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公示
时间:2021-06-30 10:52

   城市之光(局部)项目因地质地形原因,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办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目前该工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已通过专家论证,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630日至20217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书面反馈(联系电话:88281026)。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市人防办办公地点:鼓楼区于山仓房街37号,邮编:350005。书面反馈(申请)意见递送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021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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