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正确理解适用。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或市中院民一庭。
联系人: 李 彬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 87305760
贲丹丹 市中院民一庭 87073549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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